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南京大学出版社(ID:njupress),本文节选自《〈蝙蝠侠〉与哲学:黑暗骑士之魂》,作者:马克·D. 怀特、罗伯特·阿尔普,翻译:郑钧庭,头图来自:《蝙蝠侠:黑暗骑士》剧照
漫画界有一类经久不衰的话题,那就是两个超级英雄谁比较了不起,而其中最常被拿来比较的,或许就属蝙蝠侠和超人了。可惜,由于蝙蝠侠没有任何超能力,往往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惹得粉丝们愤愤不平。
我们将对价值理论做个简单的介绍,主要关注其中“优于”的概念,救蝙蝠粉们摆脱困境,就像超级英雄一样。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中,超人神奇的超能力被屡屡搬上台面,用来说明超人优于蝙蝠侠。但是,这就像巧克力与冰激凌之争,除非你本来就认为,只看超能力就能选出最优秀的超级英雄,否则你绝不可能同意超人粉的结论。
几十年来,超人粉一直用这种诡辩否定蝙蝠侠的优越性,真是阴险狡诈,不能再让他们为所欲为了。快搭上哲学的蝙蝠车,我们出动!
戴上哲学家的人格面具
《蝙蝠侠:第一年》(1987)有个片段讲述了蝙蝠侠回哥谭后第一次街头夜巡,最终落得狼狈不堪,因为他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卷入了街头斗殴。确实,布鲁斯·韦恩多年来不断苦练各式武术,但以一敌多都是电影演出来的;现实中,只要几个人一拥而上,练得再好也没用。布鲁斯吸取了这次危机的教训,形成了蝙蝠侠的人格面具。我们也应当引以为戒,千万不要还没形成自己的人格面具,就和超人粉起了冲突。
布鲁斯很清楚,犯罪分子迷信且懦弱,要想出奇制胜,从而提高效率,最好的方法就是恐惧。布鲁斯忆起童年跌入地底洞穴(这个洞穴也就是日后的蝙蝠洞)的经历,恰巧又有只蝙蝠闯进自家书房,这让他下定决心,披上他标志性的披风斗篷。
和人唇枪舌剑、针锋相对,最合适的人格面具非“哲学家”莫属。不消说,当哲学家肯定没有扮成蝙蝠四处徘徊来得吓人——很多时候,哲学家反而有些可笑——但要说辩论,我们可是受过专门训练的。想让敌人心生畏惧,那就像蝙蝠一样,黑暗、神秘又恐怖;若想改变某人对某事的看法,就得像哲学家一样,严谨、好问又执着;如果具体一点,想说服某人,某物“优于”另一物,那就要模仿价值理论学家的思维方式了。
价值理论主要是研究价值和评价的一门哲学。评价就是决定事物好坏程度的过程,价值则指的是该对象的优秀之处。打个比方,一样优秀的事物可能具备许多性质,我们假设“酷”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对我们来说,“酷”就成了一种价值。如果我们评价某物很酷,比如蝙蝠车好了,我们就认为“酷”的价值是蝙蝠车优秀的原因之一。可惜,真正的价值往往不这么显而易见。我们只是以“酷炫指数”为例说明价值的意义,“酷”本身不太可能算得上真正的价值。
价值理论主要探究什么才是价值的根本。为此,价值理论学家重点考察有价值的事物和没有价值的事物有何区别。此外,价值理论学家也特别关注某物如何“优于”或“劣于”另一物。本文之所以效仿价值理论学家的思考模式,是想知道蝙蝠侠为什么优于超人。
现在,我们以价值理论学家自居,戴好了哲学家的人格面具,可以继续我们的课题了。第一步,我们要备好万能腰带,补充一些词汇,为下文做好铺垫。
我们说蝙蝠侠优于超人,其实是在进行评价性比较。比较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但比较未必都是评价性的。有时,我们只想分析两件事物的异同,并不想讨论谁优于谁。这类比较叫作摹状性比较。举个例子,一辆车是黑色的,一辆车是蓝色的,这就是摹状性比较。只是说明两辆汽车的不同之处,不能称之为评价性比较。
评价性比较建立在我们对事物的评价之上。基本上来说,评价往往能指出事物的优点与缺点,所以,评价两件事物,并取其评价加以比较,就是在进行评价性比较。例如,我们对黑车进行评价,认为它尽善尽美,再对蓝车进行评价,认为它一无是处,我们就能拿这两份评价做比较,推断黑车优于蓝车。这就是评价性比较的过程。
我们加入万能腰带的这些词汇有助于描述我们的课题。这场惹怒了蝙蝠粉和超人粉的论战,就是由评价性比较引发的争议。蝙蝠粉认为,蝙蝠侠十分优秀,超人则不那么优秀,所以他们推断蝙蝠侠优于超人。蝙蝠粉仅仅比较了他们对两位超级英雄的评价,他们的判断正确与否全然取决于对两位超级英雄的评价是否准确。不过,不调查一些背景资料,这个问题恐怕不那么好解决。
起源故事:如何进行评价性比较
蝙蝠侠和超人的评价性比较,其实跟生活中其他评价性比较大同小异,所以看我们过去怎样做评价,可以得到不少启发。
比方说,同样的评价性比较,我们儿时比较的结果和如今长大成人后得出的结果,不会总是前后一致。扪心自问一下,在我们这些蝙蝠粉年纪尚小、稚气未脱的时候,或许曾经也钟情于超人和他的各种超能力,而且我们可能很难解释为什么后来会改变想法。我们都知道蝙蝠侠打击犯罪的原因。乔·吉尔对他父母做了什么,我们早已熟稔于心。蝙蝠侠的起源故事解释了他成年后的所作所为;同样的,我们也有自己的起源故事。
所以,我们不妨花上片刻时间,探索探索自己的起源故事,看看我们如今做评价性比较的依据从何而来。另外,关于蝙蝠侠和超人的评价性比较,我们得出了前者优于后者的结论,却说不清为什么,这背后的原因没准也能得到解决。
小时候,我们很多人对冰激凌做评价性比较,主要就看冰激凌量的多寡。换句话说,冰激凌越大杯越好。如果有两杯冰激凌,肯定是大杯的好。这种评价性比较的方式相对简单,我们称之为量化法。量化评价就是基于数或量所做的评价。若我们只对数量差异进行评价,并以此作为比较标准,那我们就是在做量化的评价性比较。
随着我们逐渐长大,口味也变得日益挑剔,冰激凌只靠份量再也满足不了我们了。我们开始偏好巧克力或是香草口味的冰激凌,我们的评价性比较也进入了更为复杂的新层面。量化评价失去了绝对的话语权,我们渐渐意识到,有时质的差异能让少量的事物优于大量的事物。假设你觉得巧克力优于香草,如果让你评价并比较一杯巧克力冰激凌和一杯香草冰激凌,你很可能觉得前者优于后者。我们称这种评价性比较为质性的评价性比较。
一旦量和质结合起来考量,评价和比较就会变得困难重重。举例而言,如果让你评价一大杯香草冰激凌和一小匙巧克力冰激凌,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一混,你可能就会选择困难,难以决定哪一碗冰激凌更优。要是你非常讨厌香草,那就算冰激凌的量再多,你也不会觉得它好。可要是你觉得香草冰激凌还可以接受呢?大量味道尚可的冰激凌真的优于一小匙超美味的冰激凌吗?
我猜读到这里,又是评价又是比较又是冰激凌的,大多数超人粉估计已经烦了。他们的“起源故事”让他们固守量化的思维模式,觉得超能力越多就越好。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超人粉更喜欢不太烧脑的事情。
蝙蝠粉就不一样了,我们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明白了为什么拿蝙蝠侠跟超人比较这么困难。要说我们从蝙蝠侠身上学到了什么,那就是只有先认识问题、理解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所以大家才觉得反派很蠢,每次刚一逮到主角,就要把自己的阴谋诡计和盘托出。)
我们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比较蝙蝠侠和超人就像比较两杯冰激凌,双方都具备各种优秀的品质,可各项品质又互有高低。现在我们知道,有时连冰激凌这么简单的东西都很难进行比较,更别说两位伟大的超级英雄了,难度只会是指数级增长。但我相信,蝙蝠粉就像他们英勇无畏、足智多谋的英雄,一定能应对挑战。可别让我失望了!
暗藏陷阱:乞题谬误
蝙蝠粉们,我们已经做足了铺垫,不过在进一步深入争议的核心前,我们还要提一下很多人在做评价和比较时常犯的一项重大错误,稍加留意就能少走许多弯路。这项错误是大部分评价性比较都暗藏的陷阱,蝙蝠侠和超人之争也不例外,我们自己也要特别留心,以免犯下同样的错误。
我所说的错误是一种广义的论证策略,叫作“乞题谬误”。这种论证方式经不起推敲,却难以察觉,简单来说就是种诡辩,且几乎任何论题都可能出现乞题谬误。至于谈蝙蝠侠超人之争为什么要提乞题谬误,是因为面对困难的评价性比较,一一列举事物的优缺点时,我们往往就会犯乞题谬误。
“乞题”,英文“question begging”,这个术语如今经常遭人滥用。我们常听人说“This begs the question”,但其实他想表达的是“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英文理应写作“This raises the question”。哲学家说某物“beg[s] the question”,意思是该论证预设结论为真,并以此结论为前提;而好的论证,不论结论为何,其论据或说理都应令人信服,这样才能支撑其结论。
假设我跟你争论香草口味是否优于巧克力口味。我认为香草优于巧克力,为了说服你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我准备这样论证:“香草优于巧克力,因为香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我的结论是香草优于巧克力,我的论述则指出香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
仔细检视这则论证就会发现,如果香草真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那它首先必须优于巧克力。问题在于,既然你不同意香草优于巧克力,那“香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这种理由就不可能说服得了你。香草要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那它就必须优于巧克力。可见,我们最开始的论证预设了香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也就预设了结论为真,不慎错犯了乞题谬误的问题。
蝙蝠侠与超人之争同样也有乞题谬误的问题。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中,超人神奇的超能力被屡屡搬上台面,用来说明超人优于蝙蝠侠。但是,这就像巧克力与冰激凌之争,除非你本来就认为,只看超能力就能选出最优秀的超级英雄,否则你绝不可能同意超人粉的结论。几十年来,超人粉一直用这种诡辩否定蝙蝠侠的优越性,真是阴险狡诈,不能再让他们为所欲为了。快搭上哲学的蝙蝠车,我们出动!
众所周知,在同恶棍做斗争的过程中,无论如何不能堕落到和他们一个水平,这点至关重要。我们也要谨记在心,千万不能和超人粉一样,把乞题谬误当作反击的武器。为了避免跟他们犯相同的错误,也为了帮超人粉认清自己的问题,我们必须再一次找到他们错误的根源。
先前探索“起源故事”的时候,我们发现任何评价性比较,一旦同时包括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要证明其合理性就会变得极为困难,我们“蝙蝠侠优于超人”的主张也是如此。要克服这些难题,最常见的方法之一就是将比较对象的优缺点一一罗列出来。我们比较的对象都十分优秀,这种做法看似省了不少麻烦,实际上却造成了乞题谬误。
我们罗列优缺点的时候,其实就是在预设什么应该算优点,什么应该算缺点。也就是说,你把某项品质归入正面或负面,却没有说明理由,只是单纯预设了它是优点还是缺点。同样地,就算指出超人和蝙蝠侠的种种优缺点,也只是列举了他们身上被你预设为好和坏的品质罢了。这就暴露了在争议中使用枚举法的一大问题:它很容易引发乞题谬论。
让超人粉来列举超人的优点,说来说去无非就是X光视线、超级力量和飞行能力之类的超能力。如果再让他们给蝙蝠侠列个表,他们八成会将蝙蝠侠缺乏X光视线、超级力量和飞行能力统统当作他的缺点。这样评价蝙蝠侠显然有失公允,毕竟蝙蝠侠不需要这些品质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超人粉预设蝙蝠侠必须具备这些品质才能优于超人,这就是在利用乞题谬误否认蝙蝠侠的伟大。
反过来,我们蝙蝠粉在使用枚举法的时候,也必须避免先入为主,不要认为只有蝙蝠侠具备的品质才是优良的品质。很多蝙蝠粉都说,蝙蝠侠优于超人是因为他更聪明,这句话我都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毫无疑问,这同样也犯了乞题谬误的毛病。我们蝙蝠粉凭什么认为聪明就这么了不起?我们必须跳出对蝙蝠侠的评价,客观说明这种想法成立的原因,然后才能以此为由论证蝙蝠侠的伟大。为了强调这样先入为主是多么严重的错误,我们来看看下面这段类似的论述。
假设我们列了一连串蝙蝠侠的优缺点,比如蝙蝠侠有很多酷炫的小道具,他也很需要这些道具。那么这些酷炫的道具应该纳入他的优势还是劣势?我会把它归为优势,相信大多数蝙蝠粉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理由呢?
下面这条理由肯定无法成立:因为蝙蝠侠很了不起,所以他的道具一定是加分项。不消说,这样想就犯了乞题谬误,毕竟我们现在就是要研究蝙蝠侠为什么了不起。稍微想想就会发觉,该主张无异于:蝙蝠侠了不起,是因为他的道具很厉害;而他的道具之所以厉害,是因为他是蝙蝠侠,而蝙蝠侠很了不起。这就成了循环论证。为了避免乞题谬误,我们必须打破循环,捋出一条直线。我们必须跳出对蝙蝠侠的既有印象,从头论证蝙蝠侠为何伟大。
现在我要给各位蝙蝠粉布置作业了:试说明蝙蝠侠为何优于超人,且不能预设蝙蝠侠所具备的品质全都优于超人。回想一下我们至今为止讨论的内容,不难看出几个重大的论证错误分别出在什么地方。尤其可以回想下有关枚举法的讨论。
枚举法打一开始就预设了哪些东西好,哪些东西不好,也不解释它们为什么好或不好。为了避免在比较蝙蝠侠和超人时发生乞题谬误,我们首先要确定超级英雄因为什么而伟大,然后再看蝙蝠侠和超人是否具备这些品质。换言之,在评价具体的超级英雄之前,我们必须先厘清哪些东西属于优点,哪些属于缺点。
(美)马克·D. 怀特 (美)罗伯特·阿尔普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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