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南京大学出版社(ID:njupress),内容节选自《文化研究指南》,原文标题:《流行文化与反智主义的气候》,作者:托比·米勒,翻译:王晓路,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如果流行文化能够作为学术研究的主题这一观念正在逐渐为人所接受,那么,还是有许多人将这整个训练从本质上看作浅薄而不足道的。这种猜疑可能最经常地表现在英国。在那里,一种刻板与愤世嫉俗的古怪结合引发了对媒介和文化研究一致的冷嘲热讽。无论它遭到拒绝是由于太过无足轻重还是过于自负,其假定是,流行文化——尤其是流行青年文化——缺乏一个学术科目应有的庄重与单调。我倾向于认为,对于流行文化不予考虑的悖论在于,那种声称要提高学术水准的做法,是缘于一种由衷的反理智主义的姿态。


反对流行文化的观点的要旨在于,认为大学的教学和研究应该是困难和复杂的,而媒介和流行文化是那么明显地易于接触和进入,以至于它几乎不要求什么级别的学位就可以理解。因此流行文化被认为是学生们在课堂之外而不是课上应该做的事情。


在这种观点最恶毒极端的形式中,教授媒介或文化研究的教师被当作一种嘲笑或奚落的形象——一个与众不同的伪知识分子,其古怪滑稽的行为成为大家娱乐消遣的来源,或者,它促使人们对教育水准的下滑表示绝望。而那些从事媒介和文化研究教学的教师们对这些批评则趋向于自我辩护或者不屑一顾。然而,作为一个群体,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流行文化,以此来反驳他们,在这方面目前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好,而且这也值得提醒我们自己和他人,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为什么要从事关于流行文化的写作和教授。


《 文化研究指南 》
《 文化研究指南 》

(美)托比·米勒 编著

王晓路等 译


学术界对于流行文化的责难,其问题在于三个层面。第一 ,它假定如果某事是流行的,那么它就不可能富有内涵,即浅薄的。第二,它完全忽略了流行文化在塑造或界定人类发展中的重要性。第三,它倾向于假定流行文化是大众趣味的表达(因此几乎不需要什么阐释),而不是一组结构性条件的产物。


这些问题当中的第一个,正如皮埃尔·布尔迪厄已经指出的,是关于社会阶层差别的问题,是关于划定“合法”文化疆域的问题,一般而言,这种文化是大众理解力和鉴赏力无法企及的。汗牛充栋的学术著作——关于文学的、艺术的和音乐的——传统上一直巩固着这些阶级差别,原因在于这些书籍本身就包含着这些差别的假定。然而,大众与精英之间的美学差异总是显得格外脆弱,诚然由于这种脆弱,批评家们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去解释为什么某事是值得对其进行学术考察的。


我们可以阅读F. R. 利维斯,将其视为努力维持合法文化的边界的例子:他很不情愿接受狄更斯的一部小说而将其放进他的《伟大的传统》一书当中,这是他承认作者才能的一种方式——但是人们能够感觉到,对于利维斯而言,任何更进一步的接纳都将会是他对小说家与流行文化之间联系的少许接受。


利维斯可能不再流行,但是诸多艺术和人文学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以价值观为前提。经典可以变换,以此来反映出当代的关注焦点——女性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在这方面尤其重要——但是课程提纲所包含的内容一般仍然基于一系列定性的判断,基于某物值得研究是因为它有价值这一观念。这是一种为法兰克福学派中一些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家和较不复杂的精英文化倡导者所共同持守的观念。即使是为流行文化研究开辟了许多路径的罗兰·巴特,也给予了拉辛相当多的关注。


在这样的语境下,人们不难想象,当大学的图书馆开始用关于浪漫传奇小说、《星际旅行》或是说唱音乐的书籍来填充他们的书架时,那种为许多人所感受到的对流行文化的怀疑达到了令人张口结舌的程度。当英国的学校总监克里斯·伍德黑德发起一场大家熟知的对于媒介研究的攻击时,记者们不难发现学术界讽刺性地扩张起来。


例如,《独立报》这样援引阿伦·史密瑟斯教授的话:“迄今为止还没有把莎士比亚和乔叟拿来放在一些媒体上加以研究一类的事情出现。我认为这与让某人看完电视剧《除暴安良》所有的57集不是一回事。”这种将文化文本和对象提升到学术观照层面的精心建构的差别,与其说是受到这种关注流行文化的威胁,还不如说是出于坚决的蔑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对于这种蛮横入侵行为的激烈抵制都是在预料之中的。


《除暴安良》<br>
《除暴安良》


但是,那些在文化研究领域里阅读、写作和授课的大多数人,并没有发起辩论认为流行文化是(或能够)与艺术和文学的传统形式一样好——相反,而是那些针对媒介和文化研究的责难往往会就特性品质而发言。


如果媒介和文化研究从艺术和人文学科(在这些学科中,诸如符号学和后结构主义等领域里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中获取大量的资源,那么它在社会科学中同样存有根基,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关于什么是值得研究的定性判断与某事无论被认为是好的还是坏的没有关系。


之所以要分析流行文化,其原因不在于估定它的价值,在一种更为人类学的意义上讲,而是要估定它的重要性。换言之,一个文化对象值得研究并不考虑它被认定是好的还是坏的。


因此,在为流行文化做辩护时,要能抵挡住诉诸定性判断的诱惑,这一点是重要的。这种反应自从理查德·霍加特的《文化的用途》以来实在是太普遍了。流行文化研究一旦以美学标准为依据,那么它只能陷入关于那些标准的性质的争论当中,而这种论争是毫无意义的。流行文化之所以重要,首要的就是由于它的流行。


在这些术语中,在大多数时间内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流行文化比大学中文学、音乐或艺术研究中的大部分术语在相当程度上更为普遍。我们生活中更多的时间是被下面的事务所占据:我们看的电视,我们阅读的杂志,我们支持的球队,我们购物的场所,我们听的音乐等等。这并不是要轻视对更高雅的文化形式的研究,也不是要忽视与诸多文化形式相遇的深度,而仅仅是要重视在一个特定的社会里已有的文化形式的范围,从而试图去理解这个社会。而历史学家们在一段时期里已经懂得了这一点。


随即提出第二个问题,即拒绝严肃地看待流行文化。可以想象我们生活在一个认知的世界里,我们将其中像电视、时尚或流行音乐一样的流行形式归入一个大脑的隔层,然后贴上“琐碎而短暂之物”的标签,这种想象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无疑是天真幼稚的。


简言之:流行意识是由流行文化塑造的。未能充分地意识到这一点,部分是来自这样的假定,即只有当流行文化导致反社会的行为或者粗鲁的模仿形式(一种来自文化工业的对于命令呆板机械的反应)时,它的影响才显得至关重要;或者流行文化的影响依赖于轻信的某种形式。既然流行文化通常并不以公开指令的形式显现——“依此法投票”或者“挑战/服从权威”——因此它的影响不太可能在这些术语中感受到。


我让我的学生搞清楚这一点的方式之一就是问他们知道些什么。一开始我就让他们说出一些人物的身份职业,这些人物要么是真实的要么是虚构的,但都深深地铭刻在流行文化当中(例如霍默·辛普森或者万纳·怀特)。这是一个熟悉的话题领域,他们大部分人都自信满满地举起了手。于是我又让他们告诉我那些可能被看作重要的但在流行文化中最少露面的人物及其身份职业(例如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或是美国劳工联合会-美国产业工会联合会的头脑人物约翰·斯威尼),这次很少有人举手这样一来,约翰·斯威尼可能是美国最大的劳工组织的领导人,但与此同时在文化中却几乎身份不明),许多学生看上去很难为情,似乎期待着让我来告诫他们,应该忽略一些更为重要的信息转而来关注一些琐细的东西。


这一练习的目的仅仅想要表明,我们对于世界的了解,包括在我们头脑中积累起来的人、图像、故事和社会团体,其中大量都来自流行文化。即使这一知识很少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影响(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我认为这是个荒谬的命题),但它的大量存在是用以界定当代生活的一部分,而这绝不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辛普森一家》<br>
《辛普森一家》


依此又过渡到第三个难题,即很难忽略流行文化作为一个研究的对象。正如斯图尔特·霍尔指出的,流行文化可以为人们所共享,但是不能为人们所支配。文化研究始终坚持强调,文化工业远非只是对在别处生产出来的某物的反映(不管是流行的观念还是支配性的意识形态)。在这种意义上,关于流行文化没有什么是“自然而然的”或必然性的。


例如,为什么英式足球在很大程度上不被北美洲的人们所重视,而在他们祖先所由来的欧洲大部分地方却大受欢迎?如果从全局看来这一问题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而且它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如此——问题的答案则包含了对于文化运作方式的一种复杂的理解,其中要求我们意识到,电视在宣传某项体育运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美国商业广播独特的历史。


因此譬如,如果美国忽视英式足球是不同寻常的,那么它的广播系统一直以来——至少从20世纪30年开始——主要被视为(从产业的角度看)一项市场工具,而这也是独具特色的。在这样的广播系统中,对于一项要求45—50分钟连续时间的体育运动而言,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那么与那些可以经常暂停的体育项目——像拳击或棒球——或者通过频繁的暂停来调整比赛的运动项目——像篮球或美式橄榄球——相比,则肯定不如它们那么有吸引力。


同样,如果商业媒体看上去都是纯粹“美国式”的,那么它们的发展演进并不是毫无人情味的,但同时它也不是对公众需求做出的反应——它是在激烈的竞争中一组力量对另一组力量取得的胜利。正如迈克尔·里尔已经指出的,美式橄榄球随之而来的发展具有一系列的文化回响和共鸣。


这绝不是这一问题的唯一答案——这里涉及文化史的问题,这已经超出了体育与媒介的政治型经济,而文化的期待可以变成是自我决定性的——但是这一答案说明,经济或社会结构可以通过非常具体独特的方式来限制或塑造文化的诸多可能性。


流行音乐本来多半是以它那美学自主的时刻引人注目的(这样,譬如,英国的朋克摇滚是在一次青年失业高潮之前发展起来的,而不是作为对社会经济条件的一个直接的反应而出现)。而现在甚至连流行乐产业也是由这样的节奏韵律和曲调所组成,它们是在产业结构、移民模式、社会福利政策,以及一系列围绕性属、性别、种族、家庭、年龄、权威和权力而展开的意识形态的斗争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因此,了解当代社会成为理解流行文化的根本。既然社会和意识形态斗争在流行文化这一领域里展开,那么了解流行文化又是理解当代社会的根本。


在这样的语境下,将流行文化研究视为无足轻重就是否定任何我们对文化环境严肃的了解和联系,无论是意识到它为什么是如此的,它是如何成为不同的,还是对于我们社会发展而言它的结果是怎样的。


诚然,即使我们接受这一不太可能的说法,即认为流行文化是一个不具有意义的离散的领域,它超出了一套想象的边界,那么想象一种没有广告或者体育或者电视的生活——不管我们将其视为一种缺席还是自由——就是在想象一种社会变革。而拒绝这种想象就是在抑制一种知性的探索,以及抑制由此而来的一系列文化的可能性。


正如我所指出的,这种顽固的反智主义最经常地表现于英国。而鉴于这里有着流行文化研究的思想历史,这种情形显得更加明显。


媒介和流行文化研究更为经常的是被描绘成处于一种尴尬的困境——在很多圈子里,人们都以一种窃笑的轻蔑态度来对待讲授“媒介研究的讲师”,而这种轻蔑在60和70年代是特地为英国的社会学家所保留的——因此在这里英国文化研究巨大的全球性影响并不能得到赞誉。英国这种反智主义的力量是一种综合而复杂的表现,其根源恐怕散见于关于阶级、性和一些英国报章杂志季刊中的利己主义式的专家地位的观念。但这绝不是英国独有的现象。甚至是在对流行文化研究甚为宽容和接纳的美国,对其在各个领域里的疑虑都久久不能消释。


1990年,当我在马萨诸塞大学建议教授流行文化的正规课程时,负责批准新课程的教授评议会对它“学术性”的内容表示了首要的担忧,这种反应揭示出人们对流行文化出现在学术界而表示出的某种不安。


对于教授流行文化所持的消极反应并没有阻止它在学院和大学中的发展,对此自不必言。这部分上是由于这种工作对年轻的教学科研人员的影响,以及应学生们的要求而开设的这种课程在他们中间大受欢迎(通常而言,这种要求都大于供给,有趣的是,有时候这种要求导致的是开设更为严肃的学术而不是流行的科目)


如果认为学生对流行文化的兴趣和我们这些教授流行文化的教师一样,同样是出于对流行文化的关注,那么就过于乐观了。同时,给那些年轻的成年人讲授他们自己流行的文化,对于有关的各方而言都是个未知数。学生注册学习并不是问题,但是要想促使他们对流行的青年文化做出一番严肃认真地分析,则需要一点点技巧和手段。在这里我想考虑两个困难:一是就一个题目设立一个批评性案例的问题,例子中包含很高程度的感情投入;二是学生与老师在流行文化指涉范围方面的隔阂与差距。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南京大学出版社(ID:njupress),作者:托比·米勒,翻译:王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