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旗下有个“今日辟谣”平台,定期发布热门网络谣言的辟谣信息,以正视听。


1月15日,“今日辟谣”发布信息:“近日,#近视眼从800度降到100度的过程#话题登上热搜榜,有博主称通过“视觉恢复的闪现技巧”可逐渐恢复视力。对此专家表示,相关内容实际上是伪科普。”



我去微博热搜看了一下#近视眼从800度降到100度的过程#话题。无论是话题贡献度第一的 @懒猫-菇凉 和话题下热门帖 @学霸课长 所发帖子,至今均无任何“此为谣言”、“信息不实”之类提醒,对发帖人也没有任何处罚。


比如“学霸课长”帖子内容的意思是,每天转转眼珠子,就能治疗近视。合着我们这些近视眼患者,平时都是不转眼珠子的?



这个话题下,有个专业医生的科普帖,否认“近视眼可逆”。但我看的时候只排在第二位,占据置顶位置的仍是上边那条热门伪科普。


而@中国新闻网 11日当天下午发布的辟谣贴,无论是转、评、赞,都只有寥寥可数的两位数。辟谣话题的数据如下:



辟谣话题流量远远赶不上当天的谣言话题流量:



微博热搜这个功能,是算法产品经理口中的“全局高热”内容,由算法和数据产生,又由于给了榜单式的曝光度,影响是非常大的。


@学霸课长 的评论区,尽管早有众多网友驳斥其“胡说八道”,但依然未见平台干预,顺利上了热搜。在官方辟谣后,也未见微博对造谣信息进行删除或者标注。


近年来,推荐算法与信息茧房的关系经常被拿出来讨论。实际上,真正的信息茧房,不在算法本身,而来自于个人的认知限制,和平台对劣质信息的放任自流。


“信息茧房”是个陈年老词。


根据魏武挥老师的考证,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s),最早由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凯斯桑斯坦在2001年的《网络共和国》一书中提出。


而这个概念可以上溯至1995年尼葛洛庞帝所著《数字化生存》。在这本早年中国互联网从业者的启蒙书中,尼葛洛庞帝创造了一个词:Daily Me(我的日报)


尼葛洛庞帝对“我的日报”持正面态度,认为不再看到不感兴趣的东西,可以大幅提升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的效率。


但桑斯坦则不以为然,他对信息定制化提出了警告,后来在他2008年的另外一本著作《信息乌托邦》还有更大段的分析和讨论。


而此时,距离Facebook收购FriendFeed,使用那个著名的like大拇指,并开始用基于EdgeRank算法的feed取代timeline,还有一年的时间。


尼葛洛庞帝认为定制化更利于“专注某个领域”,桑斯坦反对的信息茧房,是害怕造成“坚持某种观点”。大家聊的侧重点不同。


所以,“信息茧房”的概念远早于推荐算法的大规模应用,且本意并不是担心定制化信息会加深内容消费偏好,而是担心会加剧观点固化,俗称带节奏。


门户网站时代,编辑的品味决定了网站的内容质量。同期,人们会用RSS来定制化自己的信息源。到了移动时代,有了微博微信,我们通过订阅+社交分发来消费内容。


直到推荐算法盛行,微博信息流在2015年改为基于推荐算法、千人千面的feed信息流。


推荐算法克服了编辑推荐和社交推荐的效率、质量问题,但平台仍有责任保障内容品质的下限。


防止桑斯坦式“信息茧房”、甚至“信息茅房”的形成,是平台的责任。


因为算法带来的高效分发能力,以及大量个人参与的ugc创作,必然带来信息的泥沙俱下。


如果不加治理和引导,则博眼球的低俗内容、骗转发的虚假消息、割韭菜的诈骗信息,会长驱直入用户的手机。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平台治理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技术、算力、策略、审核、运营等等,都是成本。做不好治理的平台,要么是没钱,要么是不愿花钱。


热搜作为微博最重要的功能模块之一,就很好地示范了缺乏治理的结果,让伪科普顺利带了一波节奏。


真科普打不过伪科普,微博是没有资源做内容治理,还是不愿投入资源做治理,还是为了流量放弃治理?


转眼珠子、望远等技巧治近视,只是一种“观点”,并不是“知识”。


在专业人士澄清并给出真科普后,伪科普内容应该及时打上外显标签、降低分发权重,甚至涉及健康财产话题的伪科普应该及时删除,并对发布人进行处罚。


这是推荐算法出现之前,内容平台就应该具备的人工干预能力。


甚至,在推荐算法和机器学习应用于内容分发、审核之后,对这类内容的判断和处理,完全可以自动化。


转眼珠子治疗近视能上热门这种事,在当前时代的技术条件下,我是完全不理解的。


微博热搜这类产品设计,是平台为了聚敛流量、增强外部影响力而设,自然会吸引更多内容生产者为了冲热搜,不惜动用各种无下限的骚操作,比如虚假信息、极端观点和情绪输出,再比如刷榜。


而上了热搜的内容,因为曝光增加,则劣质信息造成的负面影响也相应增加。


即使微博由于产品架构古早,或者技术实力、团队规模有限,那么对于热榜内容进行优先治理,总是可以的吧?


微博作为国内重要的社交媒体平台,还是应该重视自己的主体责任,加大平台治理的力度和投入,对用户负责,保障信息质量的下限。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判官老司机(ID:panguansays),作者: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