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住房是一个“意义空间”[1]。自古以来,住房一直是作为“家”的承载体而存在[2],对于中国人的家庭和婚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由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亲属制度包含了父系继嗣的思想观念,女性大多从夫而居,因而住房一般被认为应由男方家庭提供[4]。但近年来,很多女性逐渐改变了传统的居住观念,开始选择“独立购房”(本文主要指住房产权归个人独有的购房行为),打破了过去以男性为主体的购房模式[5],并在全社会掀起了一股“她经济”浪潮。
2022年,贝壳研究院发布的《女性居住消费调查报告2022》指出,在全国38个样本城市中,女性购房者平均占比从2017年的45.54%上升到2021年的48.65%,女性租购住房的占比已连续5年呈上升趋势[6]。2023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全国2006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4.2%的受访者感觉近几年身边单身女性购房的现象多了,93.9%的受访者支持单身女性购房[7]。
种种迹象表明,女性独立购房已经成为一种“总体性社会事实”,并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不可逆转的趋势。
在独立购房的女性中,未婚女性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群体。这不仅仅是因为未婚女性是女性独立购房中的“主力军”[8],更重要的是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一个充满个人意义的“另类实践”:一方面,它不仅挑战了传统社会中女性“从夫而居”的主流居住规范,推动了以家庭为主的住房消费和居住观念的“去传统化”;另一方面,它可能改变两性相处模式,进而影响社会的个体化程度。
然而,当前学界对于女性特别是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现象的研究却显得不够充分。从既有的研究文献看,虽然目前关于住房消费的研究已经取得丰硕的成果,但这些研究多把购房预设为一种涉及家庭的经济或社会行为[9][10][11],并未将家庭购房和个人购房、男性购房和女性购房完全区别开来,因而忽略了不同个体或群体的多样化购房逻辑。
即便有少部分研究注意到了青年女性独立购房的现象,但是它们多关注其住房获得路径和社会阶层认同[12][13],较少探究购房背后的深层动因。而关于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研究则更是稀缺。毫无疑问,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既具有个人主观的意义,又具有反叛传统的意涵,因此十分有必要针对这一现象开展专门研究。
在住房应由男方提供的传统购房规范之下,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这是探讨这一现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性问题。通常,公众和媒体要么将其归结为社会变迁,比如社会经济的发展、女性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观念的转变等;要么将其视为个体的一种自我选择,甚至有些人还将其导向自私自利层面,对女性进行无端指责。这种粗糙的、片面的理解,无疑简化了女性独立购房的深层根源,割裂了社会与个体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
本文认为,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其在个体化社会中的一个充满个人意义的行动实践,因而其独立购房原因需要从其赋予住房的意义的层面进行理解(本文把个体赋予住房的意义的过程称为“住房想象”)。有鉴于此,本文主要以未婚女性为研究对象,从个体化理论视角,把未婚女性的“住房想象”置于分析核心,形成一种“结构—意义—行动”的分析框架,对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深层动因进行探究。
具体回答的问题是:未婚女性目前生存于何种社会境遇之中?在这一境遇中未婚女性赋予了住房何种重要意义,进而使其产生独立购房行为?本文期望能够推动性别视角下的住房消费和政策研究,同时为理解当代中国的个体化趋势提供新的思路。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1. 文献综述:住房消费的解释路径及其限度
女性独立购房属于住房消费的重要范畴。目前,关于人们进行住房消费的原因,学界大致形成了五种解释路径:
一是生命历程的解释路径,主要从人生任务的角度解释人们的购房行为。大量研究认为,对于个体而言,“成家立业”是一个十分重大的生命事件,因而买房结婚成为大多数现代中国青年的婚姻期望和婚姻实践[14][15][16],而通过向夫家提出进城买房的“婚姻要价”方式则成为女性获得住房的重要途径[17]。类似地,孩子的教育也是一件人生大事。为了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实现子代阶层向上流动,很多家庭倾向于在“学区”购房,由此催生了“学区房热”的现象[18]。
二是市场的解释路径,这是一种典型的经济学观点,主要认为人们的购房意愿与住房的价格呈正相关。例如,有研究指出,在住房市场化、金融化趋势的推动下,住房的经济属性和投资属性越来越强,而假如感知到未来房价将会上涨,那么城市青年的购房意愿将会显著提升[19]。
三是制度的解释路径,主要关注住房制度改革下的分配机制,强调国家的制度安排会深刻影响个人机遇[20],进而影响人们的购房行为。例如,许多研究表明,公积金制度、租赁并举制度等住房制度对家庭的住房拥有和购房计划均具有显著影响[21][22]。
四是社会结构的解释路径,主要强调城乡二元结构对于住房获得的影响,认为中国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致使农民必须通过在城市购买住房来实现市民化[23]。为了进城生活的“城市梦”,许多农村家庭会通过“半工半耕”等方式实现资产的“承继式累积”[24][25],并以代际支持的方式实现“接力式进城”[26]。
五是文化的解释路径,认为住房不仅具有居住价值,还具有符号象征的功能,因而购房成为人们建构身份和认同的重要途径。比如,有研究指出,住房产权、住房面积以及空间位置等可以显示阶层地位,影响阶层认同[27];而随着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文化的盛行,住房则成为城市青年的一种“空间拜物”,住房消费逐渐演变为青年的一种狂热“宗教仪式”[28]。
虽然上述五种解释路径能够较好地解释大多数家庭或个体的购房行为,但是由于它们多缺乏群体视角和性别视角[29],往往预设家庭或个体购房的动机是普遍的,忽略了不同群体赋予住房的多样化意义[30],因而并不能充分地解释为何在从夫而居的传统居住规范的主导下,未婚女性群体仍然选择独立购房。
首先,从生命历程的解释路径来说,由于购房并不是女性的一件传统意义的人生任务,因而生命历程的解释路径并不能很好地对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原因做出解释;其次,市场的解释路径和制度的解释路径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的,故只能解释部分倾向理性行动和对市场敏感的未婚女性的购房行为;再次,社会结构的解释路径大多关注城乡二元结构对于购房的影响,因而只能解释部分农村未婚女性进城购房的原因;最后,文化的解释路径主要强调住房的符号价值,忽略了住房的使用价值,故解释力度也较为有限。
本文认为,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一个充满个人意义的行动,因而只有从个体化理论视角出发,把未婚女性的“住房想象”置于分析核心,探讨在当前个体化的结构性背景之下,住房对于未婚女性具有何种重要意义,才能全面地揭示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原因。
2. 理论基础:个体化的理论内涵及其运用
个体化理论的形成得益于贝克夫妇、鲍曼和吉登斯等当代社会理论家。在贝克夫妇眼中,个体化是自反性现代化理论的一部分,它主要包括脱嵌(解放)、去魅(稳定性的丧失)和再嵌入(重新整合)三个维度[31],其实质是个体从传统的以阶级、宗族、社区等为主形成的共同体秩序中脱离出来,再重新融入重视个体功能的由现代社会制度编制的社会体系中进行整合的过程。个体化意味着个体有着较大的自主性去“为自己而活”[32]。
不过,鲍曼指出,这种自主性并不是完全的,而更多的是一种“强迫性和义务性的自主”[33]。因为个体化社会中缺少传统的社会共同体的规范制约和庇护,个体不得不运用新的自由来找寻合适的位置,于是,原本“‘先在的目的地’让位于‘生活的规划’这种天授的命运”[34];而个体也必须为在执行生活规划的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还有副作用)承担责任”[35]。
吉登斯则从“解放的政治”和“生活政治”这两个关键概念来理解个体化。“解放的政治”意味着个体逐渐从传统的不平等、剥削和压迫的制度体系中解放出来,使其在“社会生活环境中有能力进行自由且独立的行动”[36];而“生活政治”则意味着个体具有了选择,可以“在一种以反身性方式组织起来的环境中进行自我实现”[37]。
从个体化的发展路径来看,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与西方社会明显不同。西方社会的个体化主要源于独立、自由、平等等个体意识的崛起,由此推动了符合个体化趋势的制度和结构的形成,因而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个体化路径;而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进程则与之相反,它主要是由自上而下的制度性力量推动的,因而是一种“国家管理下的个体化”[38]。
阎云翔指出,中国个体化大致经历了两次转型:第一次个体化转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推动社会改造将个体从家庭、亲属、地方社区中抽离出来,然后重新嵌入高度控制的社会体系中;第二次个体化转型是在改革开放后,个体从集体社会体制中脱嵌出来,这次国家不再强迫个体进入某个体系,而是让个体在市场环境中自由选择如何生活[39]。
本文认为,不论是何种个体化路径,对于个体化都可以从结构和能动两个层面进行理解:一方面,它表明社会结构或者制度安排朝着个体化进程迈进,在满足个体需求的同时要求个体以自我负责的方式生活。另一方面表明个体的主体性得到了彰显,个体有了追求“自己的活法”的自由[40]。
从个体化理论视角看,中国女性独立购房既是社会不断“去传统化”的结果,同时也是女性个体为了自己的生活而做出的主动选择,因而本身也是一个“去传统化”的过程。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进程中,传统的家庭伦理规范和性别角色规范不断式微,新的以个体为中心的制度规范和社会结构正在形成;同时,自由、平等、独立等现代性别观念和生活方式促使女性的“生活信仰”开始从“为他人而活”转向“为自己而活”。在此背景之下,住房就被女性赋予了一种独特的个人意义,本文认为,正是这种意义促使女性产生了购房行为。
因此,基于个体化理论,本文主要探讨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中,女性赋予了住房何种意义,又是什么结构性力量促使她们形成了这种意义,进而产生购房行为的?由此,形成一种“结构—意义—行动”的分析框架,对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原因展开具体分析。
三、研究方法:对象选择、资料收集与案例描述
本文所说的独立购房主要指购房后住房产权归个人独有的购房实践。从购房资金来源上看,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自筹资金(包括借款)方式进行购房,另一种是通过家庭或其他主体的有偿或无偿支持的方式进行购房。不难看出,前者完全是一个个人实践,而后者则可能掺杂了家庭等其他非个人因素。
由于本文聚焦于考察现代中国社会个体化趋势与女性购房之间存在何种关联,更关注女性赋予住房的个体化意义,因此,本文主要选择以自筹资金方式独立购房的未婚女性作为调查对象,并采取质性研究方式,通过深度访谈法收集资料进行分析。
本文调查访谈工作始于2023年2月底,访谈队伍由2人组成(1男1女),选取的访谈个案的购房地点均位于中国西南地区某省会城市G市(G市共辖10个区市县,近年来经济增速较快)。在正式访谈开始之前,为了尽量保证访谈个案的典型性,本文首先通过方便抽样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找到18位待访者,然后以职业和出生户籍作为初筛依据,剔除了部分同质性较强的待访者,最终共选取12位未婚独立购房的女性作为典型个案进行深入访谈。
在访谈过程中,本文主要聚焦几个关联主题:未婚女性为什么要选择独立购房?住房对于未婚女性而言意味着什么?未婚女性生存于何种社会境遇之中?每个个案的访谈时间均在30分钟以上,其中,对一部分个案还进行了多次交流。
受访者的学历除了一名打印店老板为专科外,其余均为本科及以上;职业包括私企白领、国企职工、公务员、教师、创业老板等不同类型(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独立购房属于精英女性的行动实践)。同时,受访者中既有单身独立购房的,也有非单身独立购房的;受访者的原生家庭的户籍也包括了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两种。
受访者购买的住房均为首套房,购房的地点均隶属于G市,其中,有部分位于市区,有部分在县城;所购住房的性质既有二手房,也有期房,住房面积大多在70~120m2;购房方式均为按揭贷款(有的已全部还清)。总体而言,本文选取访谈对象时考虑了她们在恋爱状态、家庭背景、职业性质、购房地点方面的差异性和可比性,这有助于对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现象进行相对全面的分析。本文全部受访者均经过了匿名处理,其基本信息如下(见表1)。
四、房子的意义: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原因分析
本部分我们将把未婚女性的“住房想象”置于分析核心,主要以“结构—意义—行动”为分析框架,从未婚女性生存的结构性处境出发,审视未婚女性赋予住房的意义,以此揭示其独立购房的成因。
1. 独立的标志:摆脱依附性生存境遇
如果从居住规范的角度来分析传统社会中女性的生存状态,那么可以发现,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社会中,女性大多处于一种“依附性生存”的境遇:婚前依附原生家庭而居,婚后则依附新组建的男方家庭而居。
虽然我国在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出现了迅速“去传统化”的个体化趋势,但是中国个体化的崛起并不意味着彻底的“去传统化”,而更多的是呈现出一种“传统”与“现代”杂糅的局面,即“不仅具有晚期现代性的特征,同时也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特点以及中国社会独特的时空环境交织在一起”[41]。
正因如此,在日常生活中,虽然大部分未婚女性取得了更多的生活自主权,但她们仍能较为明显地感受到这种“依附性生存”给自己带来的“被压迫感”。一方面,从依附原生家庭而居的层面来说。在拥有传统观念的父辈的眼中,女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嫁人,必须要趁年轻找个合适的夫家嫁出去;如果女性一直居住在娘家不出嫁,那么将会被嫌弃和唠叨,进而产生矛盾。正如屡遭父母催婚的小辰(文中出现的名字皆为化名)所言:
“我还没有买这个房子的时候,是和父母一起住的,那个时候隔三岔五就会和他们吵上一架……因为父母经常催我谈恋爱结婚,还给我安排了很多相亲对象。好像在他们眼中,女人一定要和男人结婚了,才算是有了归属一样,不然你就是在‘浪’……但是我觉得我自己都还没有玩够啊,我不想这么年轻就结婚生子了。所以以前我在家,只要和他们待在一起超过两天,一准吵架。”(个案编号:20230312ZYC)
另一方面,从依附男性为主的家庭而居的层面来说。伴随着社会的变迁,代际之间在生活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别越来越大,女性在夫家生活的过程中几乎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家庭矛盾。因此,在过去的研究中,很多学者发现,当今的大多数年轻夫妇并不想与父母共同居住,他们倾向于购买自己的婚房独自生活[42]。
本文通过访谈进一步发现,对于未婚女性来说,虽然她们没有面对婚姻生活,但是,通过周遭群体和互联网的传播,婚后依附性的生活方式令她们“想起来就是一个‘噩梦’”。而且,现在婚前同居方式的流行,也让大多数未婚女性提前感受到了婚后依附性生活的风险。因此,她们不仅想要通过购房摆脱父母、实现未来的夫妻独居,还想彻底摆脱这种依附男性而居的居住规范。这在有过同居经历的小梅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以前我在备考幼儿教师的时候,就住在男朋友的人才公寓中,一次他下班回来,见我没有给他做饭,就和我吵了一架,吵架的时候他居然叫我滚,我一气之下就走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暗暗发誓,一定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然,你想,万一以后要是结婚了,再出现矛盾,我就没地方可以去了。”(个案编号:20230304LWM)
正是由于未婚女性生存于这种“依附性生存”的境遇之中,她们对于住房的产权尤其看重。访谈中很多受访者都认为,女性想要真正实现独立,就必须拥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住房;甚至有个别受访者直接将住房与人格联系在了一起,认为“没有住房就等于没有自我”。对此,正在高校工作的教师小昕解释得十分形象和深刻:
“一直以来,我们女性可以说就像‘寄生虫’一样。你看,小的时候寄生在娘家,长大了又寄生在婆家……你看,过去女性只要出嫁,那么,她在娘家就算是客人了,而她在婆家其实也差不多可以说是个外人。所以,过去女性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自我的。所以,你想,现在女人好不容易经济独立了,谁还想像以前一样寄人篱下,看别人脸色来生活呢?”(个案编号:20230228KX)
由此可见,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女性获得独立的经济地位后,主动摆脱“依附性生存”境遇的“去传统化”的行动实践,它一定程度上预示着“被压抑者的回归”[43]。在这里,住房对于未婚女性而言就具有了一种吉登斯所说的“解放的政治”的意味,成为帮助女性从传统的不平等、压迫的性别角色中解放出来的重要介质,使女性的生存状态得以从“寄生”走向“自生”。
正因如此,访谈发现,对于未婚女性来说,拿到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时刻,十分类似于吉登斯所说的“决定性时刻”[44],在这一时刻她们会体验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我感”、“骄傲感”和“幸福感”。
2. 私人的空间:追求自己的美好生活
在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和个体化进程中,由于就业、教育、社保等社会制度在性别层面越来越趋于公平化,使得未婚女性有了摆脱对于家庭和婚姻的依赖的经济基础、思想条件和制度保障,进而有了改变前文所说的“依附性生存”境遇和追求自我实现的机会和自由。于是,她们的自我角色期待逐渐从一个拥有各种传统义务和责任的“先赋性角色”向一个拥有更多自我选择权的“获得性角色”转变[45],“为自己而活”成为很多未婚女性的人生信条。
为了真正实现“为自己而活”,获取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就成为一个先决性条件。这里,住房对于未婚女性而言,就不完全似前文所述的是一种独立的标志,而更多的是一种具有居住属性的“私人空间”,它能够确保她们得以追求“自己的活法”。正如在体制内工作的小蝉所言:
“我本来就是一个‘单身主义者’,买房主要是为了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因为你只有在自己的房子里才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啊,比如说邀请朋友聚会啊,还有出去玩啊,是吧,想干嘛就干嘛。就像前不久,我在党校培训的时候,认识了一帮玩得好的同学一样。现在,大家如果有聚会,一般都是在我这里。你说,要是没有自己的住房,怎么可能做到嘛,是吧。”(个案编号:20230227ZYC)
未婚女性赋予住房这种“私人的空间”的意义同生活方式的变迁密不可分。对此,阎云翔曾有过相关论述,他指出,改革开放后,由于人们越来越注重隐私权,下岬村住房空间出现了个体化变迁,卧室布局从最初的几代人共睡一个炕上,逐渐变成了独立卧室,家庭也变成了以夫妻为主的核心家庭[46]。
本文通过访谈进一步发现,这种注重隐私和自由的居住观念并没有完全停止在家庭层面,而是在继续个体化,影响着部分未婚女性的购房行为。仍处于单身的小晶(个案编号:20230407ZJJ)表示,她购房的一部分原因就是不想同父母住,因为父母总是会干涉自己的生活,而其中,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催婚和吵架。
此外,个体化社会是一个依靠劳动力市场运行的高流动性社会。虽然从传统家庭中脱嵌出来的未婚女性进入了劳动力市场,有了同男性一样的工作机会,但同时她们也不得不往返于相隔较远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之间,甚至有的“漂泊他乡”,“居无定所”。因此,对于生存于这种流动空间中的未婚女性来说,找人合租就成为一个重要的居住策略。但是,由于生活方式不同,“合租非常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进而促使女性产生独立购房的意愿。有过合租经历的小瑶就谈道:
“其实最麻烦的事就是合租,因为大家生活习惯不一样,经济上也扯不清楚,很容易产生矛盾……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就和闺密合租了一年。刚开始的时候不觉得,但是后面慢慢地就不一样了……当时我们租的是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我就住在靠近卫生间那间。但是她比较喜欢晚睡,你知道吧,而且睡前都要上厕所,整得噼里啪啦的,导致我经常都睡不好。
而且,我平时下班一般都比她早,像买菜煮饭这些事基本上都是我在做;最关键的是很多时候我买了东西她就只负责用,钱的事情提都不提。后面我就找借口搬出来了。然后攒够了首付就买了这套公寓。”(个案编号:20230317WY)
当然,很多未婚女性买房就是纯粹为了让自己享受“更好的生活”。访谈中发现,很多独立购房的未婚女性对于婚姻都抱着一种淡然的态度,有部分甚至称自己是“不婚主义者”。因而,她们不再把住房仅仅看作家庭和婚姻的物质载体,而是作为享受自我的生活空间。对于一些经济条件好的未婚女性来说,她们多关注居住空间的个性化和舒适性。她们觉得,在自己的住房中,不管是房屋的装修风格,还是物品摆设等,都必须要按照自己的想法铺陈,因为这样可以“让自己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
而对于另一些正在奋斗的未婚女性而言,由于她们每天面对着现代社会中快节奏、高压力的工作,住房成为她们放松自我和调整心态的最重要的私人空间,确保她们工作之余,“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独立购房的女性并不是只“为自己而活”而不管他人死活的“无公德的个体”[47]。虽然她们比较注重有可供自己享受的独立住房,但主要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去获取的。从这个层面而言,这一定程度上证实了阎云翔对于中国个体化特征的描述和设想,即更准确地说,中国的个体化更应该叫追求“自己的活法”,而不仅仅是“为自己而活”[48]。
3. 风险的盾牌:抵御未来的不确定性
当然,身处个体化时代并不意味着个体一定就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生活”。一般而言,在西方社会中,个体脱嵌之后是重新嵌入福利国家制度体系中,他们大多可以凭借较为健全的福利国家制度实现“我的生活我做主”[49]。但是,由于当前的中国正处于现代化快速转型时期,社会保障等各种制度体系以及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和稳定,女性在从传统的家庭、婚姻和性别制度中逐步脱嵌的“去传统化”过程中,面对的是一个充满风险的和需要由自己做出抉择的“不确定性社会”[50]。
而且,女性与男性相比,本身就面临着更多的社会风险,比如生育风险、衰老风险、工作风险等;加之受到传统性别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女性更易在婚姻市场中“贬值”。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未婚女性极其容易对未来产生一种不安全感、焦虑感甚至是恐惧感。正如小美所说:
“现在这个社会,没什么是一直不变的。比如我大姐结婚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他们两个郎才女貌的。但是,后面不到三年就离婚了,中间还因为孩子和财产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当时她就是因为没有什么婚前财产,离婚后什么都没有了。现在一晃,年纪也大了,又生过孩子,估计也不太好找了……是啊,反正我觉得,女人还是得靠自己,毕竟感情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不要光看他现在对你好,以后就说不准了。”(个案编号:20230224YMM)
可以看出,虽然“个体化给越来越多的男女众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但是它也给男女众生安排了应对个体化后果这个前所未有的任务”[51],即个体必须学会在不确定性社会中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抉择。正是这样,未婚女性必须努力成为一个“精于计算”和“善于规划”的人,积极“寻求并维持属于自己的可以控制的领域”[52]。于是,住房便顺其自然地成为她们掌控未来、抵御不确定性的一种最为理想的“定心丸”。
访谈中发现,几乎所有未婚女性都表示,她们十分看重婚前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因为这样可以让自己获得一份安全感。对此,一些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的受访者直接做出了解释,因为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更倾向于保护婚前财产,所以她们“必须在婚前做好最坏的打算,为自己谋好后路”。也正因如此,大部分未婚女性在购房时其实并不特别关注住房面积,而是更看重房子的所有权。对此,已经快要结婚的打印店老板小燕直言道:
“我去年买房无非就是为了让自己多有一份安全感,因为你难保不遇到‘渣男’。你想想看,等到你人老珠黄的时候,孩子也帮他带大了,他一脚把你踹了,另外找一个年轻漂亮的,你要是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那才叫一个人财两空哦,生活中这种例子实在是太多了……我倒是建议,趁你现在还没结婚,有钱一定要买一套自己的房子,不管多大都行,万一以后真有什么,也好有一个栖身之所。我倒不是说你们关系一定会怎么样哈,只是想说有了房子之后生活才会有‘底气’。”(个案编号:20230318CY)
此外,住房不仅具有可以居住的使用价值,同时还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投资品”,因此,它既可以为女性提供生活空间,又可以帮助其抵御货币贬值的风险。在县城工作的小璐(个案编号:20230408XLL),购房前租房住了4年,访谈时她就向我们算了一笔账:
租房每个月近1000元,如果自己贷款购房的话,每个月差不多还款2000元,公积金可以抵扣一大部分,自己掏的那部分还不足1000元;如果未来结婚,可以把房子租出去,说不定用租金还了房贷后还会有结余;而如果不结婚,自己住也不亏;而且反正平时钱也存不住,买房也可以逼自己把钱存起来;同时,房子一般只会增值、不会贬值,这样算下来,购房只有利没有弊。
其实,小璐并不是个例,访谈中发现,几乎所有被访的未婚女性都非常善于计算和规划,她们对于自己面临的生活风险十分敏感,住房对她们来说,就是一种应对风险的“盾牌”,能够帮助她们抵御未来的不确定性,消除内心的不安全感。
4. 身份的标识:寻求合适的自我定位
生存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的个体,除了需要自己应对风险环境外,摆在他们面前的还有一个重要任务,那就是必须要在流动的生活空间和阶层空间中不断寻求自己的位置,给自己的身份确定一个合适的定位。正因如此,未婚女性在脱嵌于传统的性别观念和社会制度的过程中,试图通过独立购买住房,来获取或者建构一种稳定的新身份,使其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之中。
不过,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分割,农村女性和城市女性的“去传统化”进程并不一致,导致她们赋予住房的身份建构意义的侧重点不太一样。首先,对于出生在农村的未婚女性来说,虽然中国的人口流动体制改革使她们可以相对自由地进行地域流动和职业选择,但是她们要想“真正走出乡村”和“彻底过上城市生活”,就不得不努力在城市“赚钱买房”,实现从“农村人”到“城市人”的身份转变。对此,农村出生的小婷感触颇深:
“很简单的道理啊,如果没有房子,那么你就没办法在城市生活,只能到处‘漂’。你不知道,我家是农村的,我小时候家里很穷的,我读书能读到研究生,其实都是靠别人资助的……当时资助我的是香港助学基金会,资助我的是一个叫沈小娟的阿姨。我还记得,高中有段时间我都不想读书了,还是她一直激励我,喊我一定要努力上大学,要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对啊,就是她的这些话给我的梦想扎下了根,那就是一定要走出大山、到城市生活!你说,要是我不买房的话,哪里还可能在城市稳住脚跟嘛。”(个案编号:20230305CYT)
其次,对于很多城市未婚女性而言,她们赋予住房的身份意义更为丰富。她们不仅把住房看作在城市“稳住脚跟”的基础,更重要的是看作一种身份的象征。在访谈的个案中,城市独立购房的女性大多家境较好,且多为“职场精英”,住房对她们而言具有相当重要的身份意义。
一方面,住房是体现职场身份的符号象征,特别是对于那些担任一定职务的单身女性来说,没有住房意味着“不太符合自己的身份”,而且可能会影响她们的职场权威。另一方面,由于在个体化趋势下,城市未婚女性的周遭群体中“有房族”越来越多,已经被“圈层化”的她们需要通过获取住房来实现身份的社会认同。正如小云所言:
“我毕业刚到公司上班的时候,同事都叫我买房。那个时候我想着自己刚毕业,没什么钱买,而且觉得租房也挺好,也没必要买。后来没过几年,我就被领导提拔了,这个时候我觉得应该买了……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手头有一点点积蓄了,另一方面是现在想法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因为你想,身边的朋友都很优秀啊,一个个有车有房的,我要是没有自己的房子,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平时都不好意思邀请他们到家里玩。”(个案编号:20230409LTY)
未婚女性之所以看重住房的身份意义,主要是因为在现代社会中,职场是个体最为重要的活动空间,职业成为形塑个体身份地位的重要机制[53]。职业不仅会影响未婚女性的物质生活状态,而且会影响她们的阶层地位、文化观念和个人身份。而随着职业的流动,未婚女性一方面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安身之所”,以便在城市站稳脚跟;另一方面还必须不断融入新的群体,“积极遵守正在形成的被阶层限制的社会类型和行为模式,模仿他们,紧跟这种生活模式,适应这个阶层的文化,不要掉队”[54]。
于是,住房的作用便体现了出来,它既能为未婚女性提供稳定的生活空间,又可以表明自己属于某个群体或阶层,因此成为那些作为职场精英的未婚女性的一种不可或缺的身份标识。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当前女性独立购房还不属于主流的社会规范,社会上对女性购房的要求并不高,因此,虽然很多未婚女性把住房看作一种身份象征,但是她们大多只关心自己有没有住房,而较少关注自己的住房是否比他人更好,因而她们自己在住房消费方面未出现明显的“炫耀性消费”的情况。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对于大部分未婚女性而言,她们赋予住房的意义并非只局限于上述四种类型之中的某一种,而多是同时赋予了住房多种意义,而这也反映了未婚女性独立购房原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五、结论与展望
正如韦伯所言,“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55],只有对行动的意义做出“解释性理解”才能揭示行动的原因。显然,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一个充满个人意义的行动实践,因而只有从意义层面进行理解,才能把握其行动的根本逻辑。但目前大部分人谈到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原因时都习惯将其简单地归结为社会变迁抑或个人抉择,而忽略了社会与个体之间的复杂的互动过程。
不同于主流的叙事逻辑,本文以未婚女性的“住房想象”为切入点,把未婚女性赋予住房的意义作为理解其独立购房行为的关键,并基于个体化理论视角,形成了一种“结构—意义—行动”的分析框架对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原因进行探讨;通过考察个体化趋势下未婚女性的生存境遇,勾勒了未婚女性赋予住房意义的整个过程,展现了个体化时代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复杂性和独特性。
本文的研究表明,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个体化时代的产物。
第一,从“解放”的维度看,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她们努力“去传统化”的一种主动选择。在个体化趋势下,未婚女性越来越独立自主,她们把拥有自己的住房看作一种“独立的标志”,试图通过独立购房来摆脱过去“依附性生存”的境遇,开启更加自主的生活。
第二,从“去魅”的维度看,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她们追求“自己的活法”的一种现实表征。在个体化时代中,未婚女性不再信奉传统的充满各种责任义务的活法,而是想要“活出自我”。于是,独立购房就被赋予了一种“私人的空间”的意义,成为她们追求“自己的活法”的空间保障。
第三,从“再嵌入”的维度看,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使她们更好“嵌入”现代生活的重要途径。一方面,从传统共同体中脱嵌出来的未婚女性,必须设法独自面对充满风险的生活,而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可以帮助她们抵抗未来生活中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帮助其消除在现代生活中形成的焦虑、不安甚至恐惧等心理;另一方面,从传统身份中脱嵌出来的女性,需要在不断流动的阶层空间和生活空间中寻求一个稳定的、符合自己的身份定位,在此背景下,住房则成为一种身份的表征和标识,使她们得以在现代社会中定位自己的所在。
由此可见,独立购房是生存于个体化时代的未婚女性主动做出的一种生存选择。它不仅有助于提升女性的生活品质和生活自信,同时还“可以增进她们的精神健康,提升她们的生活满意度”[56]。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从道德评判的立场把独立购房的未婚女性当作“异类”,而更应看到从传统社会中脱离出来的女性的生存处境、合理诉求和正当权益。
当然,也不能仅仅停留于把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看作一种个人抉择,而更应关注未婚女性独立购房可能带来的结构性甚至意外性后果。未来,可以肯定的是,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个体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女性独立购房必将成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人口出现负增长的背景下,未婚女性独立购房是否会危及两性信任,重构两性关系模式?是否会推动社会“再个体化”,逐渐解构以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的社会秩序,影响整个社会的结婚率和生育率?……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重要议题。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文属于质性研究,虽然创新性地提出了“住房想象”这一分析性概念,并形成一种“结构—意义—行动”的分析框架,较为深入地阐释了未婚女性独立购房的原因;但因访谈个案有限,对于未婚女性个体赋予住房的意义可能仍有遗漏之处,因而所得出的结论尚需更多的经验研究进行验证和丰富。
[基金项目:本文系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民族传统文化与社区治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3GZGXRWJD15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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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研究 (ID:china-youth-study),作者:王青(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