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无法可说(ID:wufa-keshuo),作者:郑渝川hiecy,原文标题:《种植户药材遭哄抢,村民误认为收割完毕?不能这样和稀泥》,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据媒体报道,河南周口一种植户的药材白术正值收割季节,却遭到大批村民哄抢。种植户坐在地上大哭,最后报了警,才将哄抢的村民赶走。


11月1日“淮阳融媒”发布情况通报:10月31日下午,周口市淮阳区冯塘乡一药材种植户邱某某对种植的白术在第二遍收割进行到三分之二时,机械发生故障。附近村民误认为种植户第二遍已收割完毕,遂进地捡拾药材(药材二次收割完成后,种植户允许村民到田地内捡拾遗留药材已是多年来的习惯),种植户劝阻无果后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劝导群众离开。当地称,将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的服务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和种植户的合法权益。九派新闻11月1日报道


按照“澎湃新闻”此前的报道,“这两天收了大约40亩地的药材,雇了20多个人负责看守,30多人挖药材,但被附近村民发现后还是遭到了哄抢。”


“前来哄抢的村民有4、500人”,“这些哄抢的村民大多上了年纪,根本不惧怕民警,经过清点,自家的药材被抢走了大约2万斤,造成损失近20万元。”


如果此前的报道是准确的,当事者指称的事实都是存在的,这件事中就应该界定为“哄抢”,而不是当地农业部门在通报里宣称的所谓“捡拾”。


当地的通报写得很有意思,如果“药材二次收割完成后,种植户允许村民到田地内捡拾遗留药材已是多年来的习惯”这是成立的,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种植户劝阻无果后报警”?


如果这个所谓的习惯是成立的,当地至少也应该组织一批种植户和村民出来,当着镜头介绍捡拾药材的习惯,进行一番集体背书。


通报既不提及这起事件中涉及的村民人数,也不明示如何赔偿、补偿种植户损失,反而在通报结尾加上一句“切实保障农民和种植户的合法权益”,这是什么意思呢?保障捡拾者的捡拾权益,放在种植户的权益之前?


一般情况下,这类事件发展到地方主管部门介入处理,发出通报,就该画上一个句号。但当地的这个通报,完全不能让人信服,这也难怪新闻跟帖中基本上都是质疑的声音。


一个地方的主管部门在一些问题上偏向本地居民,尤其是在面临涉及违法违规人数比较多、法不责众的情况下,有一些倾向,这很正常,但是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不能罔顾事实。人家种植户依法依约,响应当地号召进行药材种植,现在收获季节药材被哄抢了,还要被人编造出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捡拾”,这样真的就叫做“保障……种植户的合法权益”吗?


有些网友基于这起事件的发生地,打起“地图炮”,讽刺所属省份,这当然是不可取的。但当地有关部门应当意识到,发生这种事情,确实对地方形象有影响,但罔顾事实和稀泥,违背了基本的公义,这对于地方形象的损害只会更大,会抵消地方改善投资环境、招商环境所进行的更多努力,会导致地方更多无辜网民、市民、企业蒙受本不该有的负面评价。


其实,类似的哄抢事件,并不仅仅发生在这起事件所属省份,其他地方也有。通常情况下,到农村承包土地、与镇村达成承包协议种植或养殖经济作物、畜禽的经营者,预期收益很高,大大超出所在地农村普通农户的年度种植、养殖收益,而后者中的眼红者则会挑唆给前者的生意搞破坏。说到这里,一些地方的农村建设中,欢迎所谓的乡贤返乡发展农业,大概就是有深意的,因为只有具备额外的政治、经济、社会能量的乡贤的生意,才可能真正震慑住眼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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