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无法可说(ID:wufa-keshuo),作者:郑渝川hiecy,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夜间买上一杯酒、聚在街边小酌、和同龄人再聊上几句……这样的夜间街边休闲方式逐渐受到了年轻人的青睐。上海长乐路的沿街酒吧,备受年轻人欢迎。


但是,附近居民们就不太高兴了,因为由此衍生出的交通、市容环境问题并不少。居民反映,“凌晨还有,五点钟都有,唱歌,还尖叫,马路车子不好开,势必会摁喇叭,影响我们市民休息。”“这一块喝酒肯定是乱哄哄的,马路上一塌糊涂,瓶子乱丢,随地小便。”


专业人士建议,相关的职能部门包括公安、市容环卫、城管,都可以牵头,由这些商铺共同形成一个联盟、公约,然后由这些商铺共同来聘请一些环卫、安保人员。(澎湃新闻网10月19日报道)


澎湃报道的这件事,并不是热门新闻。但这种现象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存在。尤其是去年以来,为了提振经济,推动增长,增加就业,很多城市划出了所谓的夜生活、夜间经济区,允许摆摊设点,允许酒吧、餐馆营业时间延长以及沿街外摆。


这种政策“创新”,美其名曰让城市更多“烟火气”,确实也便利了一部分年轻市民的夜间消费、消遣、社交,拉动了经济增长。


但直接带来的问题不少。酒后乱象很多时候是不堪入目的,男男女女,大声嘶叫,深夜痛哭,直接影响很多人的基本睡眠。随地便溺,再加上食物残渣、酒瓶、包装物、呕吐物,居民区附近的道路甚至小区内部的环境卫生大受影响。


澎湃报道提及的多方协商、形成公约这样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存在一个潜在的障碍,就是这个出资责任分摊,将很难被夜经济区的商铺、餐馆、酒吧接受。


比如,有些餐馆只供食物,并不售卖酒水,凭什么要替酒吧等售卖酒水、注定制造更多噪音的经营主体分担噪音控制的成本?而酒吧经营者很可能也会说,自己的客人只喝酒,不买食物,不产生食物残渣、包装物等垃圾,分担清洁费是不是有点冤?


实际上,所谓的夜间街边休闲方式、夜经济消费,说到底就是一个随意化地制造负的外部性的过程,在商家、经营者增加收入,消费群体获得消费便利的同时,将噪音、环境卫生污染尽数地释放给数量占比更高的市民。


因此,要治理、解决这方面问题,不能把问题推给居民与商铺、消费者,批准夜经济消费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


这个报道有个叙述很有意思,“随着外摆位、设摊经营等相关规定的落地,这一地区的夜经济有声有色,但伴随而来的,就是顾客与居民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这让属地也很头疼。”什么叫“顾客与居民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什么叫“属地也很头疼”?这个矛盾难道不就是属地自己制造出来的?


正本清源之道其实是回归到“利益相关者协商”,也就是如果属地(区级、街道、社区)要开辟夜生活、夜间经济区,允许所谓的夜间街边休闲方式出现,就必须经由与周边小区居民协商,协商后由批准单位出资提供巡查管理(减少噪声)、保洁清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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