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光明日报 (ID:gmrb1949),作者:常莹,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最近,各地感染情况增多,不少人为了退烧药发愁。于是,人们纷纷采取自助、互助的方式将退烧药等药品进行接力互助。“免费赠药”“余药共享”等善行和爱心在邻里、陌生网友间接力,这种互帮互助的公益行为温暖着彼此,也缓解了药物的暂时性短缺。


人们友善的互帮互助赠药行为,在社交媒体语境中诞生了许多温暖的故事,在每个赠药的爱心接力中,我们都能看到温情在不断循环与流动,现代版的投桃报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


然而,最近却有这样一个词条登上了热搜:“免费赠药需要写免责声明吗”。有人担心“是药三分毒”,如果受赠一方吃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赠药一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最好在赠药时写一个“免责声明”。关于这一词条出现在公共讨论中,其实并不奇怪。在这个特殊时期,互帮互助需求急剧扩张,因而出现了一些失序现象。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探讨,有人好心赠药却遭到恶意回馈的行为,一些事实的出现让想赠药的好心人没了安全感。比如:近日,网传浙江杭州一女子赠送感冒药给邻居男子,因生病头晕延误了几分钟,反被该男子上门踹门辱骂。


善举接力、共渡难关的当下,出现类似这样的事可能损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消解公众的善意和爱心。帮还是不帮?赠药怎么赠?慷慨之心会不会被误读?也有人担心受赠者吃药出现其他反应的责任归属。部分赠药人陷入了两难。于是,关于是否需要在免费赠药中免责,成为了许多人在对陌生人伸出援手之前的心头之惑。


该词条的探讨中,有律师建议不用免责声明。据了解,免费赠药在法律上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没有缔结法律关系的意图,由此,赠药的施惠人对自己的行为并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也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个寒冬,看到陌生人遇到难处,搭把手、帮一回,余药相赠,这其中的美好值得珍藏。网络互助的技术优势凸显,高效及时解决人们的用药需求问题。感染人数还在持续增加,许多人仍然面临着退烧药难求的尴尬。


街坊邻里通过社交群信息互帮互助,陌生人之间通过一些公益互助平台分享药品需求信息。越是特殊的时刻,我们越需要呵护善意,呵护爱心。网络互助平台在提供公益信息共享服务的同时,也需保护赠药双方,提供足够的信息透明度,增强双方信任,完善互助流程。


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文化历来推崇急公好义、扶危济困。相互慰藉、相互帮助,让人们在寒冬中感受到了文明社会的温度。如何让想赠药的人不再顾虑重重,让好心人不再心寒?的确,在厘清责任方面,确实还有需要明晰的地方。


在特殊情况下人们的互帮互助行为该如何定义,如何廓清在线互助的边界;又该如何豁免责任,如何提供预防性的考虑与解释?对于相关法律疑问,需要更多及时的宣传引导为爱心传递的赠予双方解惑答疑。让善心变成善行,还需以法律之名对这份温暖呵之护之。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光明日报 (ID:gmrb1949),作者:常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