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光明日报(ID:gmrb1949),作者:汪灿,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在社交媒体、视频平台“冲浪”时,你刷到过探店文章或视频吗?大概率是肯定的。
那些精致的美食图片、绘声绘色的文字描述、沉浸式的吃播视频,总能轻易刺激每个人的味蕾和消费欲望。我自己也被不少探店网红、探店博主的图文或视频种草过,包括美食、服饰、生活用品,体验多数也还不错。
在我眼里,他们充当了一种“信息筛选员”的身份,负责帮普通人在海量混杂的信息海洋里,挑选出适合我们且我们需要的东西。由此,也就帮繁忙的现代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提升了其消费和接受服务的效率和满意度——当然,这种结果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互联网平台的算法等技术手段。
站在商业角度,探店内容和探店网红的出现,也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产物。虽然古语有云“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流量经济时代也难免“每个人只有15分钟的成名机会”。尤其是对于一家主打本地生活的商家来说,更低成本的精准营销对于其生存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只需要30个探店博主,就可以打造一家网红餐厅”,足以说明探店天然契合本地小微商家的核心诉求。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长沙、成都等城市近几年在互联网上快速出圈,与网红经济的崛起密不可分。大量以分享、推介本地美食、景点、新潮生活方式为主的探店内容,在网红城市的构建过程中功不可没。
当我们在谈论探店内容、探店网红时,有必要对它们对普通消费者、新型商业形态、城市形象塑造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给予应有的肯定。
不过,也得承认,随着探店从网红基于个人真实体验的信息分享,逐渐变为一种商业营销手段,探店本身的性质和人们对探店网红的观看,也发生了变化。根源不在于探店本身,而是在缺乏科学管理和有效引导的条件下,探店在环节上出现了形形色色令人眼花缭乱的行为。
比如,一些探店网红产出的内容,不在基于“真实”和“亲历”这两大核心,而是通过五花八门的包装、美化手段造假,过度褒扬或贬低商品或服务。
一些探店网红之于商家的关系,不再是平等互惠的商业准则,而是变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白嫖”乃至霸凌;而他们之于消费者,也不再靠诚信为本、内容为王,而是急吼吼的“割韭菜”。
一些网络媒体和视频平台盲目追求流量效应,对探店网红不加甄别、过度扶持,造成探店内容泥沙俱下,反而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等等。典型的现象是,部分探店博主吹得天花乱坠的美食店、打卡圣地,待到消费者真去体验,完全是另一副模样,只能大呼上当,进而“反探店”。
从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看,探店网红只是在消费场景中扮演了前期“导流”的角色,商家的商品和服务能不能站稳市场、赢得口碑,终究还是要靠硬实力说话。不练好内功、想靠探店网红们持续“红”下去的思维,只是一种虚妄,消费者自会用脚投票。
但这并不表示,对探店行业中出现的诸多乱象和潜在风险,就应不予重视和警惕。既要在制度设计上充分用好现有《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现有法律法规,也要在常态化监管中根据随时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出台新的监管办法措施,标本兼治、多管齐下。
让探店产业运转规范化、活力最大化、效应良性化,实现网红、商家、平台、消费者共赢,在互联网时代和流量经济语境下,或许是个不容回避的话题,也是可以实现的目标。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光明日报(ID:gmrb1949),作者:汪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