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光明日报(ID:gmrb1949),作者:李勤余,责编:王子墨,编辑:王远方 张永群,原文标题:《图书价格战为什么应该叫停?》,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印发《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在“规范网上网下出版秩序”部分提出,加强出版物价格监督管理,推动图书价格立法,有效制止网上网下出版物销售恶性“价格战”,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很多网友和读者看到这条新闻时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要叫停图书市场的“价格战”?按理说,各大书商、平台的“价格战”打得越热闹,不是对消费者越有利吗?
这里可能存在一种误解,即各大平台的折扣打得越大、越狠就越好。事实上,几个网络“巨头”零售额占比巨大,与出版社议价权远高于单打独斗的实体书店。网店可以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供应商压低进货折扣、给予更多利润返点,甚至倒逼上游。
说白了,为了加大折扣力度,网络平台迫使出版社把图书的价格定得越来越高。看上去读者得到了实惠,然而真相是图书定价“被上涨”。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双输”——消费者只得了心理上的安慰,而书籍的定价一路走高,也使实体书店的经营难度进一步增加。
更重要的是,部分网友忽视了“恶性”二字。应该说,正常的商业和质量竞争,市场从来是欢迎的,但破坏了市场运行秩序和商品定价的恶性竞争,理应“叫停”。
“恶性”价格战还很有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越是高质量的书越不会降低价格,而平庸化的书则可以通过折扣来拓展销售渠道,长此以往,高品质的好书会因此淡出市场,而低劣的图书则会泛滥成灾。
一言以蔽之,不健康的图书价格战只会催生市场虚假繁荣,到头来,读者非但没有尝到甜头,反而有实际利益受损的危险——买不到真正优秀的好书或只能以虚高的价格买书。
推动图书价格立法,绝不是干预市场竞争秩序。应该认识到,图书既有经济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在图书市场面临一定困难的大背景下,必须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
换言之,就是要让图书价格保持在合理的区间,让每一位读者都能在可接受范围内买到心仪的图书,也让出版社和实体书店维持正常的经营。
一个不能忽视的现实是,图书并非大多数人的消费必需品。一方面,我们当然要关注图书价格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图书本身的质量同样重要。如果为了限制图书的价格而降低图书的质量,只会使读者的阅读欲望进一步下降。
这些年来,图书年销售榜上总有一些“常客”,这说明读者在购书之前也会综合考虑作者口碑、风格题材、知识含量等一系列要素。既然读者都是“识货”的,那么繁荣读书市场就不能只靠“价格战”这一条腿走路。如何给予优秀作品更丰厚的市场红利,如何激励出版社创造更多质量过硬的产品,这也是值得所有从业者共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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