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多,小俞和朋友三个人去ktv唱歌,朋友叫了一个男模,而这位男模的小费是500元起。结账时朋友直接给的男模500元,男模对此不满意。随后他们的队长冲了回来,拿着三个瓶子砸在了小俞的朋友头上。小俞在拉架的过程中被摔倒在地上,脚被玻璃碎片扎伤,到医院缝了6针。(消息来源:1818黄金眼)

  

  【我的看法】

  这是啥KTV呀,还有男模,新时代女性这么开放了吗?那同时肯定也有“女模”了吧!我们聊聊娱乐场所是否允许有偿陪侍?打人的KTV应该负赔偿责任吗?

  

  1、法律禁止有偿服务。如果存在陪酒、陪唱收费服务的,KTV要停业整顿。因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KTV经营者负有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经理在上班期间在工作岗位上打人的,属于执行工作任务,打人是为了维护KTV利益,私人间没有仇恨。

  

  3、打人的经理当然负有法律责任。

  造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的给予治安处罚。建议女子通过正常法律渠道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