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的吴女士说,今年1月16号,自己出门去办事,10岁大的儿子和邻居家的小孩在家里。等自己回来的时候,发现楼下围满了人。

吴女士:“看到全部都是人,底下反正消防都已经走掉了,民警带着我家孩子在一起,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一直到笔录做完,我们才领小朋友回家的。”



吴女士说,自己回家的时候,看到楼下一辆私家车被烧得只剩下框架,等从派出所回到家,儿子才跟她讲述了事情经过。



吴女士:“他就说他们下午玩过火(在哪里玩的)阳台上,丢下去了,然后回家继续玩,再出去阳台的时候发现,对方小孩子他们家车着火了,就跟他说,你们家车着火了,然后拿了个水杯下去救火。”



之后火势越来越大,一楼的邻居报了火警,消防赶到之后将火扑灭。在吴女士家阳台的下方,那辆被烧毁的轿车面目全非,只剩下框架。吴女士说,儿子和邻居家的孩子是同学,事情发生之后,两家大人就坐下来协商后续怎么处理。



吴女士:“当时我们是1月16号晚上,我们家达成了一个赔偿,我们的赔偿方案就是,在保险不理赔的情况下,双方家长各负一半的责任,车价总金额是十三万四千多,我们这边差不多出了六万七给对方。”



后来吴女士发现,对方从保险公司拿到了六万七的赔偿,实际损失已经减半了,那么之前自己赔给对方的六万七,也应该退回一半。

吴女士的邻居:“我老公他不在家(您代表不了)我代表不了,我跟她沟通过了。”



吴女士的邻居  曾先生:“我不知道出于什么方面,还要退钱给她,因为我也是受害者,这个事情我一直想不通,首先这是第一,第二个我这个车子买了保险是没错,包括她楼上给我的,还有保险公司给的钱给我,不足以挽回我的全部损失,我目前还是亏损当中。”




曾先生说,拿到吴女士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虽然能抵掉车款了,但是自己还支出了保险、购置税等其它费用,加起来有两万八千块钱。

吴女士的邻居 曾先生:“因为我保险公司有个代为追偿的责任,就是我这个车子发生火灾之后,找的到责任人的,保险公司可以先赔付给我,他可以找责任人追偿这个,但是现在就是说,因为这个事故是两个小孩子的父母,作为共同责任人,其中有一个是我自己,但我又是被保险人(她的意思就是说,希望剩下来的六万七,能不能双方均摊)我咨询一下保险公司吧,这个事情我可能还得找保险公司,反正这个事情我肯定要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