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圭吾在《恶意》中创造了一个绝妙的故事来讨论一种隐秘的感情。在故事中,他让主人公这样说“我就是恨你,明明你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明明你是那么善良……我把对我自己的恨一并给你,全部用来恨你。”相信这种感情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体会过——“嫉妒”有时是一种本能。
就像上面所说的,“嫉妒”不仅包含着对他人的敌意,还包含着对自己的敌意和自卑,这些情绪也共同构成一种强烈的耻感,让我们难以像对待其他负面情绪一样坦然地面对嫉妒。于是,各种不同的文化,都默契地把“嫉妒”这种始终伴随着我们的情绪变成一种禁忌,不做过多的讨论,而是假装“嫉妒”可以不存在。
德国社会学家,赫尔穆特·舍克在《嫉妒与社会》中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嫉妒不仅仅只有负面效果,事实上,嫉妒是构成社会共同生活的基础。我们到底该如何和这种深藏于每个人心底的隐秘情感共处?嫉妒的存在有利于社会层面的公平和发展吗?为何我们始终耻于面对心底的嫉妒?是时候一起聊聊“嫉妒”了。
我们如何看待嫉妒
在历史的长河中,在文化的各个发展阶段,在大多数的语言里,作为迥然不同社会的成员,人们已经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个根本问题,并赋予其特定名称:嫉妒感与被嫉妒感(das Gefühl des Neides und des Beneidetwerdens)。
嫉妒是社会存在的核心问题;一旦两个高等生物能进行相互比较,这个问题自然而然地就会出现。至少有一部分驱使我们强迫性地与他人比较的动力机制,是在人类进化的早期阶段,即在我们成为现代人类之前的生物阶段就已经形成了。但是,在人类中,这种现象具有特殊意义。人类是一种容易嫉妒的生物,如果没有嫉妒带来的对被嫉妒者的社会约束,我们将无法发展出我们在现代社会中所使用的社会制度。
然而,作为嫉妒者的人可能会过度追求目标,并产生或引发对适应新环境问题的能力产生阻碍作用的抑制。而且,人可能会因为嫉妒而成为破坏者。迄今为止,几乎所有涉及嫉妒的零散文献(散文、文学、哲学、神学、心理学、法学等)都不断提到其破坏性、抑制性、无益的、痛苦的元素。在所有的文化、语言、谚语和人类童话中,嫉妒都受到了谴责。充满嫉妒的人被要求无论在何处都应该感到羞愧。
尽管现代心理学的一些流派实际上已经从它们的词汇中删除了“嫉妒”这个词,甚至给人以根本不存在嫉妒作为主要动机的假象,但现有的证据使得人们对它存在的普遍性没有任何怀疑。在几乎所有的语言中,从最简单的、原始民族的语言,到印欧语系,再到阿拉伯语、日语和中文,都有一个固定的词语来表达“嫉妒”或“嫉妒的人”。世界上各种文化的谚语,都以百般形式提到了它。格言家和哲学家都曾谈论过它。
在克尔凯郭尔的作品中,嫉妒扮演着非常特殊的角色,他奇怪地提到了那些使他人嫉妒的被嫉妒者。无数的文学作品让嫉妒至少以配角的身份出场。我们每个人也都在自己的生活中多次遭遇嫉妒。它是所有人际关系的重要调节器:对引发嫉妒的恐惧,抑制和改变了无数的行为。
尽管嫉妒在人类生活中的角色显而易见,而且理解它并不需要发明新的概念体系,但令人惊讶的是,专门研究嫉妒的作品却非常少。
这包括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的一篇随笔;三百年后的法国人欧仁·雷加(Eugène Raiga)写的一本短篇小说,以及同时期的一部俄国小说;除此之外,还有几乎被遗忘的19世纪法国作家欧仁·苏(Eugène Sue)的一部小说、弗里德里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的一些警句,以及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的一项研究,尽管舍勒的研究实际上更多地是关于另一种特殊情况—怨恨(Ressentiment)。
这本书可能会让一些读者感到不安,包括那些处于各种世界观阵营的人。但我相信,我可以展示两个事实:一方面,嫉妒的普遍性远远超过迄今为止其被承认甚至被意识到的程度,事实上,只有嫉妒才使任何一种社会的共同生活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我认为,作为社会政策的一个未被明说或承认的核心,嫉妒的破坏性要远超过那些从嫉妒中提炼出自己的社会和经济哲学的人们愿意承认的程度。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密切,产生嫉妒的强度和可能性就越大,这一可能性恒常存在,是在所有文化发展阶段的人类生活中的一种令人不安、有时难以察觉,但却至关重要的基本事实。
在某种程度上,一些备受尊敬的社会哲学和经济理论的不完整性和时代局限性,源自它们的一个假设,即人们的嫉妒情感是由偶然、随意和暂时的情况引发的,特别是由显著的不平等引发的,并且假设如果消除这些因素,嫉妒情感也就可以被消除——换句话说,它可以被永久性地治愈。
现代人类在其发达的文化和复杂的社会中所展现的、与原始社会区别开来的大多数成就,也就是人类文明的历史,实质上是嫉妒——也就是嫉妒者——无数次失败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者所称的“宗教的鸦片”,即在各种生活环境下为信徒提供满足感和希望的能力,对于嫉妒者和被嫉妒者而言,不过是提供了一种观念,让嫉妒者摆脱嫉妒,让被嫉妒者摆脱其内疚感和对嫉妒者的恐惧。马克思主义者正确地认识到了这一功能,但在面对任何未来社会中仍需解决的嫉妒问题时,在看待那些完全世俗化且可能真正实现平等的社会如何处理存在的潜在嫉妒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困难。
然而,决定一种文化的理念和意识形态内容,不仅是影响嫉妒所扮演角色的因素;由这些理念因素支持或产生的社会结构和进程,也会对嫉妒的角色产生影响。
嫉妒为什么会存在
我们必须从嫉妒者的视角去考察社会。一定程度的嫉妒倾向,是人类生物学和社会学特质中的一部分,没有这种特质,人们可能在很多情况下会被他人轻易地压倒。
例如,我们会以潜在的嫉妒感来检验社会系统的适用性:在我们加入某个团体、参与某个企业之前,我们会试图分辨出其中是否存在可能引发我们或他人强烈嫉妒的结构。如果这是真实的情况,那么这可能是不适合执行特定任务的组织。人必须配备潜在的嫉妒,以便反复地检验在他一生中不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公正。
在与雇员、同事等打交道时,我们中很少有人能采取一种有意识地忽略嫉妒存在的立场,比如,在《圣经》关于葡萄园劳工的寓言中主人所采取的立场。无论人事主管或企业负责人自己多么成熟,对嫉妒有多大的免疫力,当涉及工资这样的禁忌和针对全体员工的措施时,他必须能够准确地感知到,在普遍存在相互嫉妒倾向的情况下,有哪些对于企业来说是必要的措施,是恰好可以承受的。
[“tragbar”(可承受的)或“untragbar”(无法承受的)这两个词,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承担了掩盖嫉妒情感的功能,同时也为由嫉妒引发的、倾向于单方面施加影响力的愿望提供了正当性。]
“嫉妒”一词所描述的现象,是一个基本的人类学范畴。它是一个心理过程,必然假定了一个社会前提:两个或多个个体。很少有概念是如此根本地属于社会现实,同时却又在行为科学的范畴中如此明显地被忽视。
当我强调“嫉妒”作为一个纯粹的概念代表着一个基本问题时,我并不是要声称,这一概念或关于嫉妒作用的理论,可以解释人类生活、社会或文化历史中的一切。还有其他相关的概念和过程,以及人类社会存在的其他各个方面,这些方面都不能通过人的嫉妒来解释。人不仅仅是嫉妒者,还是玩乐者(homo ludens)和创造者(homo faber);但人能组成持久的群体和社会,主要是因为人总是会对那些偏离规范的他人产生一种不断的、往往是潜意识的嫉妒冲动。
要理解嫉妒的角色,就必须揭开嫉妒现象的面纱,就像精神分析对情欲所做的那样。我希望,读者不会觉得我也是以同样的、片面的方式绝对化了嫉妒的倾向。嫉妒并不能解释所有事情,但它确实能比我们过去愿意承认或者看到的更好地阐明很多事情。
“嫉妒”这个纯粹概念的一个优点在于,它的诞生先于科学的出现。与诸如“矛盾心理”(Ambivalenz)、“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ierung)、“挫折感”(Frustrierung)或“阶级斗争”(Klassenkampf)等概念相比,无数从未将自己视为社会科学家的人,在过去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前,用各种各样的语言,总是一致地观察到一种行为——“嫉妒”,对于这种行为,他们找到了在词源上往往与之等价的词汇。
对嫉妒在社会历史中的积极和消极作用进行详尽的研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种情感和动机的复合体,不仅仅是我们应该明白的、个体人类存在的核心基点;对嫉妒现象的正确或错误评估,对其影响的低估或高估,以及最重要的是,那种毫无根据的希望,即认为我们能够规划我们的社会生活,从而创造出没有嫉妒的人或社会,这些都对政策,尤其是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具有直接的影响。
如果将嫉妒仅仅视为诸如思乡病、渴望、忧虑、厌恶、贪婪等多种心理反应中的一种,我们或许可以满足于大多数人对嫉妒的基本理解。然而,对于儿童心理学、教育学或心理治疗等领域来说,系统地整理和发展我们对嫉妒的全面理解仍是一项有价值且重要的任务。这也是本书试图做的事情。对嫉妒潜力的正确评估,以及对其无所不在和顽强性的理解,将影响我们在未来几十年中,能在国家立法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国际关系中表现出多大的理性。
嫉妒这个概念被排挤出去了吗?
令人非常奇怪的是,我们可以看到,从20世纪开始,在文献上,尤其是在社会科学、道德哲学的文献中,“嫉妒”这个概念越来越被排挤了出去。我认为这是一种真正的排挤过程。政治理论家和社会评论家发现,将嫉妒作为解释性范畴,或是用来描述社会事实,变得越来越令人不适。个别情况下,仅仅作为其他观点的附加说明,一些现代作者提到了嫉妒,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几乎总是淡化其重要性。
嫉妒或许可以用来解释某个局部问题——例如,为什么一些过度专业化的评论家拒绝对面向普通读者的书说些好话。然而,如果嫉妒作为社会现实的一个要素被认可,可能导致社会政策的基本原则受到质疑时,人们就会回避使用嫉妒这一概念。
在被掩盖或误导的标题下,作为专门研究其他主题的论文的一部分,我们偶尔会看到对嫉妒及其问题的探讨,但在社会科学中,人们如此频繁地回避这种情感综合体及其社会影响,仍然显得非常奇怪。
为什么一个多世代的学者们一直回避这个关乎每个人的主题?精神分析理论早已告诉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怀疑存在排挤(Verdrängung)。对于那些本来有准备处理这个主题的人来说,它是令人讨厌的、不愉快的、痛苦的,政治上具有爆炸性的。本书中的一些观察结果,似乎支持了这种解释。
虽然我很想同意那些几千年来一直描述并谴责嫉妒之消极、破坏性面相(尤其是当嫉妒变成一种自我目的时)的作者,但从今天已有的人类学观点来看,人类在社会中无法摆脱嫉妒。不能用一个所有人都没有嫉妒的乌托邦来代替一个所有人都被教育成没有嫉妒的乌托邦。虽然在到目前为止的历史中,在进行各种社会实验时,如果人们试图实现后者的乌托邦,会比试图实现一个没有嫉妒的平等社会更成功。
每个人都可能轻易地引发嫉妒;没有嫉妒,社会内部各种社会力量的互动就难以想象。只有病态的、排挤其他所有东西的嫉妒,以及完全为了安抚那些想象中的众多嫉妒者而设计的社会,才会在社会运作中失效。嫉妒的能力为社会建立了一个必要的警示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语言的口头表达中,很少允许一个人直接对另一个人说:“别那样做,这将让我嫉妒!”相反,人们更倾向于谈论抽象的公正,声明某件事是不可容忍的、不公平的,或者只是沉默地、郁郁地忍受。
没有一个孩子会用这样的话警告他的父母不要采取不慎重的举动:“如果你们这样做,这样给予,这样允许,我会嫉妒汉斯/洛特。”即使在这个层面上,对公开宣称嫉妒的禁忌也是有效的。尽管在英语和德语中,人们确实可以说 “我嫉妒你的成功,你的财产”——也就是说,只有当参与者之间的实际情况(至少是“官方”版本)排除了真正的、具有破坏性的、恶意的嫉妒的可能性时,一个人才能谈论自己的嫉妒。
预示一下本书的一个主要论点: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无论是私人(Privatleute),还是政治权力的持有者,如果都能表现得好像没有嫉妒这种东西,那么经济增长和总体创新的数量就会更高。最能充分、不受限制地发挥人类创造力(经济、科学、艺术等方面)的社会氛围,是一个在正式的规范体系、习俗、宗教、常识和公共舆论方面基本达成共识的环境,即使忽略嫉妒者,它也能发挥作用。
这种观念由这样一个社会的大多数成员所共享,使他们能够以现实的态度,去应对人与人之间明显存在的差异,而且相对不受嫉妒影响;实际上,这种态度使立法者和政府能够为社会成员的不平等成就提供平等的保护,有时甚至为他们提供不平等的优势,以便从长远来看,社会能够从一开始可能只有少数人能够达到的成就中受益。
在现实中,这些促进增长和创新的最佳条件从未完全实现过。另一方面,关于“良好社会”或完全“公正的社会”的许多善意的建议,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它们是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即这个社会必须是一个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人嫉妒的社会。
这种情况永远不可能发生,因为正如已经证实的,人们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现新的嫉妒对象。在乌托邦社会里,我们所有人穿着相同的衣服,甚至拥有相同的面部表情,但一个人仍然会嫉妒另一个人,因为人们总是会设想,在这个外表平等的面具之下,别人可能拥有一些独特的内心情感和思想,而这,正是他们嫉妒的根源。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理想国imaginist (ID:lixiangguo2013),作者:赫尔穆特·舍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