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出轨16岁男学生”的事件,连日来引发热议无数。说实话,我原本对这类桃色新闻毫无兴趣,更厌烦一些人津津乐道的八卦猎奇心态,但我随即意识到,事情并不这么简单,至少,对此事的反应本身就折射出当下社会的真实心态与矛盾症结。


在这一事件爆出之后,最大的争议无非是两点:一是师生之间的不伦恋是否违法;二是女教师的丈夫曝光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隐私)是否正当。按一些法律界人士的看法,答案是明确的:前者不违法,后者涉嫌违法,然而,公众的态度未必如此。


实际上,可能大部分人的想法都恰好相反:师生恋当然是不对的,有的人就直截了当对我说,如果它现在看起来不违法,“钻了法律空子”,那就应该修改法律,予以惩戒;要说侵犯隐私,这好像是不对,但那主要也是侵犯了其中那位未成年人,至于那位女教师,那这不是咎由自取吗?


也就是说,世人的直觉反应主要不是基于法律,而是道德秩序,法律不过是维护这一道德秩序的工具。在这种反应的背后,是一种情不自禁的强烈恐惧感:像这样的不伦恋是洪水猛兽,务必加以阻止。


既然大前提如此,那么当事人的隐私权受一点侵犯也没什么,甚至就是要严厉一点才好,否则怎么震慑其他潜在的犯事者?也就是说,这一立场其实与曝光此事的女教师丈夫是一致的,差别最多只是采用什么方式、如何把控惩戒力度而已。


像这样的反应,当然也不意外,那两个当事人难道不知道吗?他们当然知道。事实上,也许他们后悔的不是“我犯错了”,而是“早知道应该更小心一点”。


那么加大警示、惩罚力度能杜绝类似行为吗?如果你这样想,那可能对人性有多复杂太过低估了。


国外早有一项心理学实验,将一群孩子分成两组,一组被告知禁止玩某个玩具,但只有轻微惩罚威胁;另一组也同样禁止,但予以严厉惩罚威胁。结果,前者真的不去玩了,因为他们成功说服自己“我并不真的喜欢它”;但后者却继续认为那是非常值得拥有的,甚至比受威胁之前更值得拥有,因为不玩这个玩具只有一个足够强的外部理由,以至于孩子不会找新的理由去支撑“不玩”这一决定。


根据《社会性动物》一书的看法,这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心理学发现:


人们一般会认为:那些做了被禁止的、非法的、弄巧成拙的事情而受到惩罚威胁的人,最终可能会停止他们的行为;而且惩罚越严厉,他们服从的可能性越大。毕竟,他们会将这类行为与恐惧或痛苦联系起来。但付诸研究时,这个假设却被证明是完全错误的。当面对着轻微惩罚的威胁时,人们会讨厌被禁止的行为;而那些受到严重威胁的人,更可能受到被禁止的活动的吸引。


说到这里,或许有很多人已经开始感到惊愕:“现在严厉禁止尚且出现这样道德败坏的事件,那放开了还了得,岂不是更糟了?”


我理解这种担忧,也清楚这个问题极其复杂难解,只是想指出这么一点:不正视人性,一味“堵”而没有“疏”,是无法解决真正解决问题的。



在对这一事件的争论中,我经常看到对那位女教师的道德批判(特别是“有违师德”,并质疑她这样利用了师生的权力不对等),但有一点遭到了普遍的忽视:现在一些16岁的男孩子其实比以前早熟多了,尽管在大人眼里他们还是孩子,但他们已经自视为成人,是欲望的主体了。


如今这年头,孩子从小所处的环境、摄取的信息来源和父母辈的青少年时代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切发生得悄无声息又如此猝不及防,以至于我们这社会上的大多数成年人甚至根本没意识到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挑战。


研究媒介生态的尼尔·波特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指出,我们之所以将“童年”视为一个特殊的人生阶段,是因为印刷文明在成人与孩子之间形成了一道文化鸿沟,毕竟只有成人才掌握文字为主的书本知识。然而,电视却不需要阅读能力,这就打破了原先的壁垒,成人与孩子共享几乎一切信息,孩子们提早进入了性爱、暴力、冲突泛滥的成人世界,比以往普遍早熟,“童年”由此消逝了。


他的批判主要是针对电视文化而发,但不难看出,这个问题到了网络时代更为棘手:早先国内电视承载的信息毕竟是有限的、受管控的,而网上的信息虽然也受管控,但毕竟是海量的,足够满足一个孩子的好奇心,要搜什么都能搜出一大堆。要说现在的孩子比以前懂得多、更早熟,那应该不成问题。


然而当此巨变悄然渐变之际,整个社会秩序的运作规则并未出现相应的调整,不仅如此,近十年来倒是进一步保守化了。这就难免产生了一种无处不在的张力:一方面,很多孩子提早进入青春期,就算他似懂非懂,至少也跃跃欲试;另一方面,家长仍然严防死守“早恋”,社会道德观还更为严苛了,谈论一些话题乃是绝对的禁忌。想想就知道,对一些欲望初萌的青春期男生来说,势必有几年要在苦闷、困惑和无处宣泄中度过。


现在爆出了这样的事件,全社会舆情汹汹,当然不难将冒出来的苗头打压下去,但这并不能解决那种性苦闷。正因此,我感兴趣的不是对当事人进行道德批判,而是试图说明这样一个事实:惊慌之下的应激反应,正表明我们这个社会拒绝正视问题的存在并作出调整,但这到头来只是拖延、压制了问题。


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办才好?


我想,最重要的是家长应当及早开诚布公,在孩子十三四岁时就可以坦然讨论此事,告诉他们那不是洪水猛兽,也不羞耻,只是生而为人最正常的欲望,但要注意安全,掌握分寸,清楚知道怎么做才是合适的。当然,如果体内的力比多太过强烈而无处宣泄,那也要懂得如何去升华它而非压制它,无论是打篮球也好,阅读也罢,找到某个途径,将这股被堵塞的力量引入正轨。


这肯定非常难,毕竟国内家庭常见的更多是这样:直到大学毕业之前,都严防死守“早恋”,但之后又忽然指望你无师自通,立刻把恋人带回家,似乎中间不需要任何过渡。在这种环境下,压制才是常态,然而,对身处成长期的未成年人来说,最需要的不是压制、批评,而是疏导和指引,告诉他们,如果不这样,那还能怎样?


我当然知道,任何解决思路都可能带来新的问题,尤其是对这样复杂微妙的议题,但一味重申道德原则的“堵”已经不足以应对变动,否则,就算制止了这一次,类似的事件迟早还会重演。


因为,像那样的事件不是社会系统的异常,恰是其产物,以为排除、压制“故障”就能恢复正常,是一个不现实的幻想,只有审视系统内在的问题,才可能看到改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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