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主要提到了2个信息点:
1、科兴贿赂北京卫健委于鲁明,让不合格的疫苗上市;
2、疫苗后遗症包括白血病、脑梗塞、心梗塞。
第二条明显违背科学常识,我们暂不讨论,但是第一条,我是确确实实查到了具体消息.
ONE
科兴行贿史
北京卫健委原主任于鲁明缺实因受贿被提起了公诉。
但是,这根本不是最近的新闻啊,新闻发布的时间是2022年10月30号,距今已有一年多了。
不知道这个时候是被谁翻出来的,又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翻出来。
因为于鲁明受贿案还没有宣判,目前并没有公开证据证明北京科兴行贿于鲁明,至于2.7亿的核酸检测机构行贿款,只能说是捕风捉影。
虽然于鲁明受贿的事我不好说,但是科兴行贿的事却是板上钉钉的了,我这边也查到了一些信息。
对于北京科兴长期贿赂疫苗审批相关人员,为疫苗审批获取便利,而科兴疫苗接种后频繁出现问题,网络上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但后来很多媒体又删除了之前发布的文章,一时之间真假难辨。
为此,我翻看了很多网络上关于科兴的新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和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尹红章,确实接受过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55万元的行贿款。
北京科兴在日常经营销售过程中,业务员行贿过全国多地的卫生局、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责任人甚至医院护士长等,每支疫苗给予他们2~5元的提成。
后来有全国人大代表实名举报科兴生物,众多官员纷纷落马。
很多人会将科兴和于鲁明联系到一起,并质疑科兴疫苗的审批过程。关键在于科兴公司这些年有很多起行贿案被公开报道,其中不乏尹红章之流的“大人物”。
另外还有网友提出,疫苗生产商科兴中维第二股东香港俊领实控人“中国生物制药”十分蹊跷。
质疑点为,这个企业注册时间是2020年6月,似乎时间点踩的很准,虽然打的是国字号,五大股东却皆为法资等外资。
但是将这一切引向“境外资本”这个大帽子又多少有点“乡土阴谋论”的意味了。
我们很难知道谁躲在幕后,但我们知道,一定有人在发疫苗以及核酸检测的国难财。
网络上流传过这么一段话:
大公司,知法犯法,做大恶,日赚斗金,违规,屁事没有;小商户,蒙在鼓里,行小恶,养家糊口,被罚,倾家荡产……
就拿之前被全网痛恨的核子华曦来说,违规操作加核酸造假可以说是劣迹斑斑,哪一条拿出来都是要遭天谴的,受到的处罚却微乎其微。
不是“报告审批人与实际审批人不符”罚款3500块钱了事,就是“伪造医学文书”罚款两万块钱再无下文,诸如“专业技术人员无证上岗”的大违规不过罚款五万块钱……
TWO
香港医疗反腐,为什么能成功?
香港医疗体系清廉是出了名的,但是大家或许都不知道,其实在上世纪60年代,香港的公立医疗也经历过腐败横生的年代,这在《岁月神偷》等电影作品中就有所反映。
以后随着廉政公署的设立以及公立医院管理与建设的现代化,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香港医药领域才逐渐形成今天来之不易的清正廉能局面。
回过头来,我们去思考什么造成了医疗腐败,至少有三个层次的腐败:
监管的腐败、院长级别的腐败、医生的腐败
当问题系统性出现的时候,就不再是系统中人的问题,而是系统的问题。
所以香港当年治理医疗腐败问题,也是依照这个思路。
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
十年多前香港大学开办深圳医院遇到天大阻力,其中一大担忧就是害怕受到医药领域腐败风气的侵染。
当时,一力促成建院的时任医学院院长李心平教授的回答字字铿锵,可谓振聋发聩:“如果不用好的制度和风气去辐射和影响更多医院,难道无所事事坐等腐败之风来袭?”
李院长的回答说明了一个浅显的道理,医药反腐重在治本,重在建立好的制度。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如何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我认为关键在于将在香港特区行之有效的一整套有关公立医院的人事、财务、管理和药品采购制度创造性地落地于深圳。
最基本的有两条:
一是医护人员享受应有的优厚待遇;
二是医师与医药公司及其代表以及其他利益方的互动规范化、公开化和制度化,让一切在阳光下运行,让法律和行规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层监管的腐败和第二层院长的腐败,在香港交给廉政公署解决,ICAC的咖啡我想应该是各个高官、院长最不想喝到的咖啡。
至于第三层,则需要合理的制度解决,不然,就是纯粹的考验人性了。
香港公立医院医生起薪5W,所以香港每年的高考状元填志愿选的都是医科。
香港医生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政府部门的公立医院上班,收入相对固定,从医学院本科毕业后刚入职的住院实习生收入就有3-5万港币/月,折合人民币约2万5-4万3/月,第二年之后的实习生大概5-10万港币,副教授级别的薪资大约为15万港币/月,相当于教授或者主任医师的薪资大概为20-30万港币/月。香港医师为公务员,享受高额退休长俸,当然执业行为也受到廉政机构监控,违规者将受到停牌、取消退休金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一方面,高薪可以吸引最优秀的人进入医疗健康领域
另一方面,高薪养廉+严厉的监管和处罚措施,无限拉高了贪污成本。当贪污变成了一项“不划算的买卖”,自然不会有人逾越雷池半步。
所以写到这里,结论其实很明显了:
一是把各方面省下来的钱拿出一部分用于提高医生薪酬待遇,不要让医生既受苦又受穷,保障医生职业的体面生活,从而激励更多人从事医疗行业,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很多现在面临的矛盾和紧张关系自然就缓解了;
二是参照香港和美国建立医生和药企之间透明化互动沟通的机制(部分跨国企业在国外遵纪守法,到了大陆铤而走险这事儿本身就很有意思),鼓励正常交流合作,将医生收入透明化(很难实现,官员财产公开尚未实现);
三是采取配套的监督检举制度,用法律而不是运动来解决问题。
任何时候,腐败问题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但不是完全杜绝任何一点腐败才算是取得成功。
当大部分人能够在合法框架内,通过自己的正当努力,就能取得合理的收入,而不再有铤而走险去试错的动力,医生和药企、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更加良性,对这个行业来说,就是巨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