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严肃的人口学八卦 (ID:renkou8gua),作者:周祝平(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编辑:李婷,原文标题:《堕胎权与中西方思想家的生育观念》,头图来自:《使女的故事》第一季


堕胎问题是了解一个国家风俗民情、政治法律、社会经济、宗教文化的通孔,也是了解中西方社会差异的观察点。为什么堕胎权问题在西方社会能够引起轩然大波而在华人社会波澜不惊呢?抛开美国联邦司法体制原因、党派竞争的原因、宗教原因,以及保守主义法官数量在9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占优势的偶然原因,笔者想从中西方思想家生育文化传统的角度讨论一下。


美国最近的堕胎权争议


5月2日,一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内部文件泄露,大法官阿利托执笔的98页判词被放到网上,显示保守派占优势的联邦最高法院计划推翻50年前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1中承认妇女堕胎权的裁决2。假如联邦最高法院果真能够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将意味着美国妇女堕胎权将受到法律限制,“全美范围内将不允许合法堕胎”3。保守派一片欢呼,认为“敬虔基督徒们正在展望‘罗伊案’判决被推翻之后的前景,他们希望因堕胎而结束的幼小生命会越来越少”4


英国著名医学科学杂志《柳叶刀》很快发表了一篇社论,严厉抨击了美国最高法院该判决倾向。社论认为,一旦该判决最终确立,将使妇女健康和权利严重倒退,“阿利托及其支持者手上将沾满妇女的血”( Alito and his supporters will have women's blood on their hands)”。


社论引述统计数据证明,现在每年全世界有1.2亿妇女意外怀孕,其中3/5以堕胎结束。在实施堕胎的案例中,只有55%采取了安全方式。这意味着全世界每年有3300万妇女采用不安全的方式堕胎。该社论认为,限制女性堕胎权,无助于堕胎数量的减少。堕胎行为将被迫从公开转入地下,由此只会增加不安全的堕胎行为,实质上将损害女性的福利和侵犯性别平等权利5


由于堕胎权关系亿万美国妇女的生殖健康权利。美国最高法院判词经媒体报道后,在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5月14日,保护妇女堕胎权组织发起全国抗议。抗议者高举“我的身体我作主”、“堕胎是医疗照护”、“禁令不要触碰我身体”等标语。更有2万人到华盛顿最高法院门前游行示威6


有人开始对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心怀怨恨。6月8日,一个26岁年轻男子手持枪械来到最高法院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家门外,打算杀掉卡瓦诺后再自杀7。虽然嫌犯并未得逞,但这件事把控枪问题和女性堕胎权问题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在此危急情况下,参众两院火速通过了保护大法官的法案,并由总统拜登于6月16日签署8


6月24日,尘埃落定。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半个世纪前在 “罗伊诉韦德案”中作出的堕胎合法化裁决,相当于放弃对妇女堕胎权的联邦宪法保护,把决定权下放给了州。据研究,至少有21个州将很快禁止堕胎9


其实,不仅美国面临堕胎权难题,女性在欧洲的堕胎权也面临重重障碍。宗教因素与政治因素交织在一起。即使在法律保护女性堕胎权的国家,许多医生也不愿意为女性施行堕胎手术。2021年在波兰有一个案例,一位30岁孕妇因腹中胎儿缺陷而在医院死亡,原因是医生不愿意采取堕胎手术相救10


西方思想家的生育文化传统


为什么在欧美社会争论不休的堕胎权问题,却在儒家社会波澜不惊呢?各种评论已经多如牛毛,笔者以下从中西方思想家的生育观念切入略加分析。


传统西方思想家对子女后代并不看重。苏格拉底虽有妻儿,但其孙辈及后裔渺无踪迹,无人关注。亚里士多德也差不多。耶稣更不必说,也没有后代留下来。英国哲学家肯尼在其《新西方哲学史》中,列举了泰勒斯、柏拉图、奥古斯丁、司各脱、笛卡尔、洛克、斯宾诺莎、休谟、康德、黑格尔、维特根斯坦等西方伟大哲学家,都是一辈子没结过婚11。也许有私生子,但不受重视,没有传承观念。由此看来,卢梭把几个亲生骨肉全部送进孤儿院,并不奇怪。


泰勒斯同时代的人问他为什么不要孩子,他回答“因为我喜欢孩子”。喜欢孩子却不结婚生子,令人费解。他说“在一定年龄之前,结婚太早,超过一定年龄,结婚太迟”。也许泰勒斯太专注于思考了,以至于把自己的婚姻家庭问题抛在了脑后。据柏拉图说,泰勒斯喜欢认真地抬头仰望星空。一次走在外面,边走边看天,不小心掉进了一口井里。刚好一个聪明的女仆看到了,笑话他太痴迷于看天却看不到脚下的路。该女仆的话几乎道尽了西方思想家的人生真谛,即只重思想不重人。


泰勒斯为后来的西方思想家留下了“重视空间、不重视时间”的传统。中国古典思想家重视婚姻、家庭和生育,而西方思想家对外部世界的好奇超越了人生的世代传承。中国人重视时间绵延,因而强调生育对于生命的延续价值。传统中国的一切宗法门第制度安排都围绕生育展开。


金观涛写道,一个西方社会的基督徒老人、一个佛教徒老人和一个儒家社会的老人,在面对个人自主能力的丧失和不可避免的死亡时,会有什么差异?西方老人“或是渴望自己被上帝选中,获得救赎,或是因解脱的来临而欢喜”;佛教徒老人“或是在临终前去想象‘一切法空’,让‘自我’接近涅槃状态”;儒家社会的老人则“能在血脉的延续者身上看到死亡并不是虚无”12


在西方思想传统看来,生育行为的结果是一个异质身体诞生,需要占有独立的空间和资源。生育是对社会时空的冲击。汪安民在论述西方现代性的时候,把身体、空间和后现代性连接在一起,强调“空间和身体的紧张状态”。他断言:“这是一个全面返回身体的时代”13。这种观点其实就是法国福柯、德勒兹等学者的思维范式。


在福柯等知识分子眼里,国家是社会的边界,身体是欲望的载体,生育是身体欲望在空间上的扩张。生育对社会空间的扩张必然导致“他人是地狱”的观念兴起。或是国家社会内部的你死我活、自相残杀,或是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夺取领土、扩张身体的生存空间。这种带有希特勒种族主义性质的对外扩张倾向,在二战中折戟沉沙,使国家的“生育控制”作为第三种解决方案在二战后逐渐浮出水面。


我们看到,贯穿始终的冲突论思维范式,无法完美解释现代国家的生育率下降问题。个体生育行为的抑制,不完全是国家的生命计算和生育计划的结果。发达国家的生育率下降史表明,不是由于国家暴力的控制和压迫,而是个体自主的最优化行为导致生育率下降。这里看不到对“社会”的叙事,因为一切都被权力与个体欲望的叙事方式所取代。当知识分子把自己置身于后现代语境中的时候,其话语表达难免带有灰暗的色调。后现代言说者本人的生命在言说中隐而不见,只剩下尖锐的、深刻的“批判性思想”飘荡在阅读空间。


阿隆对现代和后现代知识分子是不屑一顾、甚至鄙视的。他认为,现代社会创造的一些新词、概念,仅是一种“知识分子的鸦片”而已。阿隆批判法国知识分子在抛弃传统宗教的同时,重建了一种世俗的宗教。这种世俗的宗教具有不同于基督教的意义,它不再使人民消极,而是要动员大众从事反体制的斗争,“招募革命者,而且还训练他们”14,并且断定,只有在反体制的斗争中才能确立个人的自我尊严、实现自我价值。


经过1968年的法国五月风暴之后,法国知识分子幻灭了。个体不再是理性的决策单元,而是难以捉摸的非理性欲望综合体,为权力和欲望的实现,不断与压制欲望的体制进行无休止的斗争。作为同性恋和艾滋病患者的福柯,一生饱受精神折磨,年轻时曾试图自杀。然而,与抛妻弃子的卢梭一样,福柯居于受法国人推崇的伟大思想家之列。


在西方思想传统看来,思想家的思想与思想家的个体生命是不相干的两件事。思想深刻即可,至于知识分子的个体生命经历是否感动人,是无关紧要的。海德格尔支持纳粹,一生未悔,且被捧上思想“神坛”。萨特、福柯的个人生活史也是放荡不羁,而法国知识界毫不在乎。德里达是福柯的学生,他们之间打起嘴仗来却互相毫不留情面,以至于“两位哲学家之间发生了全面、完全、彻底的决裂,持续了近十年之久”。15


总之,只求留下思想遗产而不留下子女,虽不代表西方全部思想家的个体生命历程,但在思想家群体中是蔚为壮观的。亚当·斯密,堪称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也终身未婚,没有留下子嗣。牛顿和洛克是英国17世纪两大思想巨擘,前者是科学革命的集大成者,后者是政治哲学的大师,但两人都一生未婚。


中国思想家的生育文化传统与西方大不相同


中国思想家以儒家为主干,孔子是最杰出的代表。今天人们到山东曲阜,必参观“三孔”。其中的“孔林”,以孔家两千五百多年历代墓园,显示生生不息、世代相传的中华文化意蕴。西方几千年来没有一个思想家或宗教主能与之相比。早在两千多年前,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时候,就单列“孔子世家”一篇,与列国诸侯并称,可见太史公的远见卓识。


中国秦汉时代的思想家已经把世代相传视为“家”的根本含义。在中国思想家看来,“家”是“承世之辞”,《史记》在体例上包含了三十篇“世家”就是明证。此后两千多年,中国人的生育文化传统一直重视“传宗接代”。直到20世纪后期才有风气大变,视“传宗接代”为封建落后观念。殊不知,一旦这个观念消失,生育的文化支撑力也就随之削弱了。


西方family的观念与中国的“世家”观念有很大差异。除了表现在西方杰出思想家不重视结婚生育之外,还可以从知识考古学上看出来。查阅《牛津英语词典OED》可以发现,family的拉丁文词根含义是“household”,是住在同一座房子里的意思。《美国传统词典》关于family的第一条含义是“The parents and their children”,毫无“传世”观念。


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把生育后代看作最高道德行为,“不生育”就等于“不孝”。此观念在西方思想家头脑中决然没有。我们仅以启蒙运动大思想家卢梭为例,在其代表作《社会契约论》中,他把family看作是最古老的society。“Family”一词在卢梭的思维中只有自然契约含义,毫无世代相承、传宗接代的意思。他认为,幼小的孩子只是为了存活下来才不得不依靠父亲照顾,一旦没有这种需要了,父子之间的连接就解体了,父子重归相互独立16


假如传统中国思想家读了卢梭这段话,定会觉得怪异、甚至荒唐,感觉作者是个冷血动物。可见,用中文的“家”翻译“family”是不太妥当的。我们现在所谓的“核心家庭”概念倒是与“family”的本义相近,但早已丧失了中国传统“家”的“传世”内涵了。


钱穆曾经在演讲中嘲笑“哲学家”“文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的称谓,认为只是“个人”而已,哪里称得上“学家”?并以孔子、墨子、孟子为例,说明战国时代的学问家与一大群弟子吃住生活在一起,学问代代相传,有师承、有家法,这才得以称“家”17。现在所谓的某某 “学家”基本上是个人职业,课堂教学生,课后不与学生吃住生活在一起、绝无学生终身相随。即使号称某某“流派”,学生仅重视“创新”,并无“师法”可守。亚里士多德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柏拉图死后,不见亚里士多德有哀戚表现。康德与黑格尔堪称近代两位哲学巨匠,然而不见他们死后有亲传弟子主持办理丧事。


孔子死后,群弟子在他的坟墓边居住三年,迄今在曲阜孔林还有“子贡庐墓处”,古迹可考。后来宋朝的朱熹、明朝的王阳明,死后都是一群学生办理丧事,并传承学问。相比之下,在近代西方思想史上,老师与弟子闹翻的例子举不胜举。著名的分道扬镳例子,如海德格尔与他的老师胡塞尔。


中国传统思想家喜欢讲“道义”,董仲舒的名言“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种“道义”的原始内涵就包含在婚姻家庭中。《诗经》第一首诗是“关雎”,明白显示婚姻家庭的道义所在。孔子说:诗,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中庸》又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甚至当弟子质疑孔子为什么不出仕从政时,孔子也引用《尚书》的话回答说:“‘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言外之意是,政治只是家庭道义的延伸而已。


可见,在中国传统思想家的心中,婚姻家庭伦理是政治的基石。理想的政治也要建立在夫妇、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伦理的基础上。“道义”关乎每个人独立自由地自行其道、并符合“义”的标准。“道义”是个体自由与责任问题,不是个体权利问题。子女孝顺不孝顺,父母慈爱不慈爱,不是法律可以干预的问题,大多数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再以中国人历代相传的尧舜禅让故事为例。尧之所以把帝位禅让给舜,第一个原因是舜在家庭里面能够做一个“孝子”,声名远播之后,得到尧的辅政大臣极力推荐。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以此观察舜的修身齐家品格,进而把帝位相让。尧舜故事代代传颂,直到两千年后的战国时代,孟子“言必称尧舜”。说明了中国传统思想家对婚姻家庭和生育文化的看重。与古希腊神话中奥林匹斯诸神好勇斗狠、乱伦偷情之类的传说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结语:堕胎权与道义


堕胎权和“控枪”问题是美国社会的两大难题,也是“法治”乌托邦社会中无法通过“法治”解决的悖论性问题。为什么在崇尚“独立”“自由”“平等”权的美国,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干预妇女的堕胎权?究竟孕妇的“人权”更重要还是胎儿的“生命权”更重要?“胎儿”是人吗?美国的最高法院应该通过立法,限制州地方立法干预妇女的“堕胎权”吗?这些问题不仅涉及联邦体制问题、法律问题、党派竞争问题或宗教问题,更深层次反映出西方思想文化传统的内在矛盾。


西方思想家的传统更倾向于把人看作是一个理性的、能思的主体,并以此作为人最本质的特征。在西方思想体系中,未把“生育”作为最重要的思考对象。随着近几百年“现代性”的演进,世俗化、现代国家、资本主义高歌猛进,个人主义携手笛卡尔式的理性主义自信,攻城略地、无往不胜。“权利”原则成为现代法治的核心原则。


然而,在堕胎权问题上,个人“权利”裂变了。孕妇和胎儿成为权利斗争的矛盾统一体,成为党派政治与意识形态竞争的焦点,而对什么是“人”的概念界定无法形成一致。孕妇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胎儿”什么时候可以称为一个享有“生命权”的“人”?孕妇和胎儿哪个人的“人权”更重要?从洛克以来确定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作为基本人权的西方政治文化传统,在这些问题上几乎无解。


华人社会之所以很少出现孕妇与胎儿的权利之争,原因在于儒家传统思想观念从古到今对“人”的定义具有一致性。简单而言,即是孟子所说“仁者,人也”。“仁”是一种交互主体心。若无孟子所提出的“四心”,就不能算作人。按照这种观念,可以称“孕妇”是“人”,有人权,“胎儿”不能称作“人”,谈不上“人权”。只存在孕妇和家庭的主体地位,并不存在为胎儿向母亲争取人权的问题。在华人儒家社会的观念中,胎儿并没有“人格”,尊重母亲的人格就足以了。虽然实际政策会尽力减少大月份引产,但主要出于孕妇健康着想,一般不从胎儿生命权角度考虑。


钱穆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有一次与日本某教授讨论中国文化对日本的影响,日本教授说,在日本人的风俗中,父母骂其子女时,常有“汝不算是人”这样的话18,这里潜藏的含义是,“人”不能简单地泛化为“生命”。“婴幼儿”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人文教化过程才能“成人”。可见,华人儒家社会与欧美社会根本差异在于对待“生命”的态度不同。前者认为生命不等于人,只有人文生命最重要,后者则把“人”等同于自然生物意义上的生命。


欧美文化中绝没有骂人“不是人”的习俗。根据洛克的传统,“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既然“胎儿”也是生命,那么堕胎就相当于谋杀,相当于孕妇侵犯了胎儿的基本人权。当《柳叶刀》的社论嘲笑美国最高法院的时候,特别提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文本中反复强调“堕胎等于谋杀”。赞同者和反对者除了选边站队,还有达成共识的可能吗?只能留待时间的检验了。


最后打一个补丁,堕胎权问题意味着现代国家中的生育政治化趋势。无论是计划生育还是托育服务,都需要放在人口政治经济学的框架下去理解,需专门论述。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加讨论,那是后话,笔者将另行撰文。


参考资料:

1.【美】Kermit L.Hall主编,林晓云等译:《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词典》,第1-3页,法律出版社2003年。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7:2,判定孕妇的堕胎权受到宪法保护,并承认各州也有权关注胎儿的生命。胎儿的生命权始于受孕三个月之后。

2.https://www.politico.com/news/2022/05/02/read-justice-alito-initial-abortion-opinion-overturn-roe-v-wade-pdf-00029504

3.https://www.chinanews.com.cn/gj/2022/05-04/9745855.shtml

4.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news/2022/may/supreme-court-roe-wade-alito-prolife-abortion-zh-hans.html

5.https://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22)00870-4/fulltext

6.https://new.qq.com/omn/20220515/20220515A02ZNL00.html

7.https://apnews.com/article/us-supreme-court-brett-kavanaugh-district-of-columbia-maryland-government-and-politics-179d18e7f933b3decbaddb542ceb0b29

8.https://www.cnn.com/2022/06/16/politics/supreme-court-security-bill-signed-biden/index.html

9.https://www.cnn.com/2022/05/13/us/abortion-rights-access-states-roe-v-wade/index.html

10.https://edition.cnn.com/2021/11/07/europe/poland-abortion-ban-march-intl/index.html

11.Anthony Kenny,《A NEW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vol.01,page5,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12.金观涛著:《消失的真实:现代社会的思想困境》,第30页,中信出版集团2022年3月。

13.汪安民 著:《身体、空间与后现代性》,第40-43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

14.【法】雷蒙·阿隆 著,吕一民、顾杭译:《知识分子的鸦片》,第273页,译林出版社2016年。

15.【法】迪迪埃·埃里蓬著:《米歇尔·福柯传》,第15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

16.【法】卢梭:《The Social Contract》,第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17.钱穆:《从中国历史来看中国民族性及中国文化》,第59页,九州出版社2011年。

18.钱穆:《历史与文化论丛》,第197页,九州出版社。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严肃的人口学八卦 (ID:renkou8gua),作者:周祝平(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