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国家人文历史(ID:gjrwls),作者:北辰,编辑:詹茜卉,校对:秋沙,原文标题:《除了“大虫”“山神爷”,你还能说出几个老虎的名字?》,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200万年前,地球正处于以草原主导的冰河时期。此时,广袤的东亚大地上,出现了一批极高调的动物——直接把“王”写在大脑门儿上的大老虎。
它们傲视群雄,它们充满自信。可谁能想到,擅长丛林作战的老虎们一出场,就被生在了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放眼望去,周围全是生猛劲敌。
属实是大意了!为了活下去,老虎在长达100万年的时间里与锯齿虎、恐猫、鬣狗、洞狮等物种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殊死搏斗,一步步熬死了这些竞争对手,终于迎来了森林大扩张时期,走进了丛林猛兽的王者时代。
可就在老虎们历经波折、即将问鼎生物链之首的关键时刻,一个巨大的变数横空出世——“出道即巅峰”的人类出现了!
就这样,在整个奋斗历程中多少有点悲情的“百兽之王”,开始了与人类文明相伴左右的新旅程。因为虎起源于黄河流域,所以虎对千百代中国人影响至深。自古以来,人们对虎既畏惧又崇拜、既敌视又喜爱。
在百万年演化过程中出落得那样威武、那样漂亮的虎,在中国人的历史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灿烂印记,其众多名号便是佐证,也是管窥这些灿烂印记的一个巧妙视角。
不敢相信,威风的啸风子、山神爷是虎,宛若温润君子的白额侯、封使君也是虎,听起来武力值不咋高的大虫、戾虫还是虎。不仅如此,老虎和老子还同名同姓,难道老虎跟着老子姓老?
这虎与人的种种羁绊,且看下文一一道来。
武力值不低的“大虫”
老虎的“大虫”名号,最有名的出处就是《水浒传》:
“那一阵风过处,只听得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武松见了,叫声:‘阿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那条哨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个大虫又饥又渴,把两只爪在地下略按一按,和身望上一扑,从半空里撺将下来。”(《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为什么景阳冈上武松打虎被传为歌颂勇士的佳话?因为这个“忽闻一声霹雳响,山腰飞出兽中王”的大虫,实在是个可敬的对手,人们对虎又敬又惧的情感,于此处交杂而生。可如此令人胆寒的猛兽,又因何被称大虫呢?
在古人眼里,啥动物都是虫,人也是虫。虫有五类:禽为羽虫,兽为毛虫,鱼为鳞虫,龟为介虫,其他那些啥壳也没有的动物则为倮虫。《大戴礼·曾子天圆》有载:“毛虫之精者曰麟,羽虫之精者曰凤,介虫之精者曰龟;鳞虫之精者曰龙,裸虫之精者曰圣人。”老虎其实是毛虫。为了突出它“百兽之王”的地位,人们加了一个“大”字,是为尊长、首领之意。
有人认为,老虎被称大虫是自唐代开始的。唐高祖李渊的祖先叫李虎,为避祖先名讳,从唐朝开国起,老虎便被称作大虫。但是,这种说法被历史文献提供的证据推翻了。在晋代干宝所著的《搜神记》中,有这样一段话:
“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有犯罪者投与虎,不噬,乃宥之。故山名‘大虫’,亦名‘大灵’。”(《搜神记·卷二》)
据此,似乎将虎称作“大虫”,并非唐代避讳,而是基于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的惯称。这个称呼在唐宋时期较为流行,吐蕃还曾有一个名为“大虫皮”的勋官制度。
松赞干布统一吐蕃之后,开始着手建立吐蕃社会的管理体制与法律条文,其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所谓六标志是:宣布命令的标志是印匣;……勇者的标志是虎皮袍;贤者的标志是告身。”这便是公元7世纪前期,唐武德、贞观年间,吐蕃大虫皮制度设立的证据。
大虫皮制度,其一是为立战功者奖赏虎皮,根据战功大小,虎皮饰品规格高低有别,最优质的是虎皮袍,虎皮裙、虎皮褂则品级较低;其二是为官员授予称号,“大虫皮”是一种吐蕃的官名;其三是为士兵授予称号,“虎”便是吐蕃军中诸多特定称号中的一种。
这种制度直接反映了吐蕃民族的虎崇拜,有战功的吐蕃贵人死后,其墓旁的房屋上也会被绘以白虎,意为“死以旌勇”。赞普牙帐还会以虎豹形象作为装饰,“以黄金饰蛟螭虎豹”。
有趣的是,与虎相关的不仅有威猛的事物,还有很日常的东西,比如茶叶。北宋时期,茶的绰号叫“草大虫”。好好的茶叶,清新淡雅,为啥叫这么个名字呢?一是因为北宋的茶法对园户和茶商十分苛酷,可谓“苛政猛于虎”;二是在政权孱弱而经济畸形繁荣的北宋,茶成为一种席卷各类人士的社会风尚,甚至有人因过度嗜茶而家破人亡。
乍听以为人名的“李父”“李耳”
这种对虎又敬又惧的“崇虎”情结,贯穿在大部分别称中,“大虫”算一个典型,“李耳”则又算一个。
汉代扬雄《方言》有云:“虎,陈魏宋楚之间或谓之李父,江淮南楚之间谓之李耳。”这“李父”和“李耳”听起来,不像动物的称呼,倒像人名。其实,“李父”和“李耳”均非汉语词,它们来源于土家语。
远古伏羲部落以虎为图腾,而彝族、白族、藏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都是伏羲虎部落的遗裔,土家语中的“李”为老虎,“李父”为公老虎,“李耳”为母老虎。
在土家族的文化体系中,白虎作为图腾崇拜,被尊为“白帝天王”。据民间传说,是白虎星君下凡后与土家姑娘成亲,才繁育出土家族后代。湘西土家族最敬重的八部大神,也被认为是喝着虎奶长大的,与虎有血缘关系。
现实生活中,土家族的子孙们会以跳摆手舞、在摆手堂中供奉虎皮等方式来表达虎崇拜。跳舞前,会有一只由人装扮的老虎偷偷潜入摆手堂,然后男女老幼便会围着这只“大老虎”热情起舞。舞毕,“大老虎”再偷偷离开。而所谓“老虎精”,则是湘西土家族人对精明强干之人的赞誉。
这种文化体系的核心,其实是对白虎所代表的勇猛、力量和胜利之魂的向往和崇拜,虎之猛也是土家人“敬白虎”与“赶白虎”爱恨并存的原因所在。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则对“李耳”略有不同见解,认为“‘李耳’当作‘狸儿’”。“狸”俗称野猫,猫虎同科,形状相似,至今南方部分地区仍有人将老虎唤作“老猫”。
“白额侯”“山神爷”和“封使君”
“崇虎”之情的另一种表达,是将老虎写进神话,“白额侯”便是其产物。
作为唐代小说中较为常见的情节模式,“鬼神夜话”孵化出很多为后世文学所用的素材。《宣室志·张铤》中,“巴西侯、六雄将军、白额侯、沧浪君、五豹将军、钜鹿侯、玄丘校尉”,外加一个“卜者洞玄先生”,八位老仙,法力无边,围坐一桌,举杯畅谈。可就在天蒙蒙亮时,一见天光,他们立即变成了巨猿、巨熊、老虎、文豹、巨鹿、狐狸、乌龟“八大怪”。
之所以将老虎称为“白额侯”,是因为老虎的额头上长有一撮白毛,王维的《老将行》一诗中即有“射杀山中白额虎,肯数邺下黄须儿”之句。
而“山神爷”和“山君”“山大王”“兽君”是同类别称,亦来自人们对老虎的崇拜。赫哲族将虎尊为“山神爷”,奉为神灵。早年,赫哲人碰到老虎时,不会进行猎杀,甚至连老虎咬伤的动物都不会碰,他们会朝着老虎远去的身影说:“这只野兽是属于你的!”
赫哲族中的阿克坚氏还自认为是老虎的后代,将虎视为自己的祖先,若是别的氏族不小心打死了老虎,便要专程去阿克坚氏族居住的村子谢罪,一边向老虎赔罪,一边交出供品。
旧时,东北人上山挖人参时,出于对自然的敬畏,也将老虎称为“山神爷”。
与“白额侯”和“山神爷”不同,老虎“封使君”这一别称,少了点敬意,多了些恐惧。使君是官名,为郡守;封则是姓氏。汉代曾流传着“无作封使君,生不治民死食民”的民谣,至南北朝时期,民谣演化成一个情节完整的故事。
相传,封使君本名为封邵,任汉代宣城郡守。一日,封邵离奇得人间蒸发了,宣城内凭空出现一只老虎。这老虎吃人,路上见谁吃谁,百姓吓得闭门不出。一般来说,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一个仿佛长了腿的流言开始在宣城“走街串巷”——老虎是封邵变的,它还记得自己前世是人,所以喊他“封使君”,它就会放下兽性,掉头而去了。于是,老虎又多了一个流传后世的名号。
后来,清代还有文学家借这个“吃人”的故事,讽刺贪官污吏不顾老百姓死活的残暴行径。
最护犊子的“於菟”
关于这个称呼,虽然也出自崇虎之情,但比前面的一众由来都要温柔,属于在很直白地表露对虎的爱意。
春秋时期,楚国有一个名人,叫令尹子文,他的父亲斗伯比是楚君若敖的儿子。斗伯比年少时,随其母勋夫人生活在勋国,后与勋国女子私通,生下一个孩子。勋夫人想来想去,觉得实在难留这个有伤风化的私生子,将小婴儿遗弃在大名鼎鼎的云梦泽里。
自从和孩子分开,斗伯比时不时地会担心孩子,不知道他是被好心人抱去了,还是苦命地葬身在荒郊野外?一想到这里,斗伯比就心里一颤。一天,恰逢外出打猎,斗伯比来到了云梦泽,然后,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一头母虎伏在前方不远的路旁,其身边躺着一个小孩。斗伯比犹疑地走上前去,发现这个孩子竟是他的亲儿子,还被母虎给“收养”了!此时,母虎正在给孩子喂奶。
这般景象让斗伯比内心震动,他决定把自己的孩子接回去,并取名“斗谷於菟”。
《左传》有对这个名字有解释。在楚国语言中,“谷”就是“乳”,“於菟”则是“虎”,这个名字说的正是老虎给孩子哺乳之奇闻。“於菟”在古代楚语中的读音近似为/qa: da:/或/qa: la/,与外地和东南亚语言中“虎”的发音相似。
关于“於菟”,鲁迅曾诗云: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知否林中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
结尾两句,正是借猛虎怜爱小老虎的比喻,形象生动地揭示出深爱下一代的思想内涵。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文章确实要结束了,但虎的名号还多着呢!在地球上生活了200多万年的丛林之王,既然与人类相遇,当然会擦出怎么也熄灭不了的火花。人们爱虎、惧虎、敬虎,将虎图腾与龙图腾共同作为民族象征,自然也出于各种理由给虎取了一箩筐的名字。
除了前面提到的那些,还有斑子、啸风子、老犸子、务相、彪……甚至今天的“小脑斧”,也统统是虎的别称。
虎年话虎,却怎么也话不尽。就像我们的历史那样,拥抱着万物生灵,源远流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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