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法治周末报(ID:fzzmb01),作者:马金顺,责任编辑:尹丽,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备受争议的槟榔广告,将不会再现。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要求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并将核查清理的情况于9月27日前报广电总局传媒司。
“禁得好!”“槟榔广告早就该被禁。”一时之间,网友为国家广电总局的禁令一片叫好,普遍认为这为槟榔制品及相关产业的监管开了个好头。
槟榔前不久出现在热搜榜上,是因为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发出公告:多名中国居民因携带槟榔入境被捕,提醒人们去土耳其切勿携带槟榔。由于槟榔里含有的槟榔碱能致幻,其在土耳其已被认定为毒品。
而就在土耳其法律将槟榔定义为毒品时,湖南拟立法将槟榔列为“地方特色产品”的消息传出。后者被网友质疑是将地方经济利益置于人民群众健康之上。
如今,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一锤定音”后,站在风口浪尖上的槟榔,将何去何从?
湖南、海南均欲立法将槟榔纳入“地方特色”
“槟榔加烟,法力无边。”
作为湖南人张鹏(化名),很小就听说过这句话。据张鹏介绍,在湖南,食用槟榔早已成为一种个人习惯,甚至是社交礼仪,“逢年过节,送槟榔就像送烟一样,不管你吃(抽)不吃(抽),已成为一种礼仪。”如今,“小超市柜台边,基本上都会摆满槟榔,这成为了长沙超市的特色” 。
槟榔是一种温湿热型阳性植物,世界上吃槟榔最多的国家集中在东南亚。在我国,喜食槟榔的人群多在湖南与海南。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湖南、海南等地来说,槟榔不仅是一种热带植作物,更是一个千亿产业,背后关乎百万直接就业人口。
因此,湖南、海南均欲立法将槟榔纳入“地方特色”。
前不久,有网友发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在其官网发布《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7号建议的答复》(简称《答复》)中表示,为确保槟榔产业的发展,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将着力推动相关立法,争取出台省政府规章,明确设立槟榔制品生产的省级行政许可,同时争取通过地方立法确定槟榔“地方特色产品”的定位。
此消息在网上广泛热议,有网友怼湖南“要钱不要命”。随后,该消息被删除。
网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槟榔列入一类致癌物清单。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舒适中心副主任韩波表示,槟榔本身并不是有毒的食品,但是长期咀嚼食用大大增加患癌的风险。
韩波从三个方面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了槟榔与癌的发生息息相关的原因。
首先是机械摩擦因素。槟榔含有大量的粗纤维,咀嚼槟榔的过程中,槟榔的粗纤维并不容易通过咀嚼化渣,导致咀嚼的全过程中粗纤维对口腔粘膜反复不断的机械刺激,造成口腔黏膜局部损伤。而高频度反复的机械刺激导致的慢性损伤会引起局部慢性炎症并有细胞增殖,最终导致口腔癌发生。这一致癌过程已反复验证,是致癌原因公认因素之一。
其次是化学刺激因素。在咀嚼的过程中,槟榔析出的多种化学物质的活性成分以及与唾液作用的产生的代谢产物。比如,产生的槟榔碱和亚硝酸胺等具有细胞毒性或强致癌性,导致癌症的发生。
再次是协同因素。如果咀嚼槟榔同时有吸烟习惯,两者之间互相协同,细胞毒性加强修复能力下降更容易导致致癌因素加强。
除了湖南,槟榔种植大省海南也早有为槟榔“正名”之意。
据《海南日报》2020年10月报道,面对槟榔加工企业面临生产许可证到期的问题,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黄正恩透露,2020年以来,海南省拟将槟榔作为地方特色产品进行立法保护。他说,海南正在建设自由贸易港,具有特区立法权,希望通过地方立法来解决槟榔“身份证”问题,争取2021年列入立法计划。
多次被国家相关机构点名
一边是地方“保护”,一边是行业“禁令”。
有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槟榔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质”后,槟榔及其制品也先后7次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等机构点名。
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刊登《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其中在“一类致癌物清单”中,不仅槟榔果赫然在列,含药草的槟榔嚼块和不含烟草的槟榔嚼块也在其中。
2019年1月3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提出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要加强对口腔健康的检查。
2020年8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也明确咀嚼槟榔是口腔癌的重要危险因素,要减少烟酒槟榔。
2021年2月3日,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中也明确,长期咀嚼槟榔可增加人群口腔癌风险,“我委未批准槟榔作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槟榔(果实)也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除上述点名外,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要求所有湖南槟榔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且必须在3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
而在广东,2021年3月,广州全市媒体、户外广告均已停止发布槟榔广告,广州还加强了槟榔广告的日常监测,从源头上管控槟榔广告的发布活动。
“国家相关机构虽多次对槟榔及其制品和广告进行限制,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约束成效似乎并不明显。这一点,从线上线下均可看出。”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坦言。
法治周末记者走访发现,本来只在我国湖南、海南等地风靡的槟榔,在北京、陕西等地,槟榔已经成为诸多零售小商店的标配,有些甚至摆在门口当招牌。
在陕西西安碑林区的一家便利店门口,槟榔专用货架上摆放了多款主流槟榔品牌,价格多为30元/包、50元/包。据店主介绍,以前5元、10元一包的产品很少卖了,现在都是这种大包装产品,并且卖得还挺好。
从线上来看,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近期热播的综艺节目《这!就是街舞》第四季因植入槟榔广告引发争议。热播剧《扫黑风暴》中,为了表现地方民警嚼槟榔提神的习惯,张艺兴饰演的林浩也有大量吃槟榔的镜头。
槟榔广告按下暂停键
在朱丹蓬看来,随着槟榔销售覆盖的范围从原来的湖南、海南、广东,向北方的河南、河北、陕西等多地蔓延,整个中国的槟榔产业规模应该已经超过千亿元,并且在不断扩大。
“槟榔行业近几年快速发展,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人口流动。另一个原因是槟榔产品利润空间大,吸引了大量企业和经销商进入,推动市场不断扩容。这也是其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朱丹蓬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
另外,在朱丹蓬看来,与槟榔千亿市场不相称的是目前国家对于槟榔行业规范仍处于空白状态。多年来,虽然各地发布过一些针对槟榔的限制性文件,但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未明确定性并禁止生产、销售、食用槟榔。而在美国,从1976年开始就严禁各州之间运输槟榔果,在加拿大、澳洲等国,槟榔产品直接被禁止销售。
“因为没有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业协会禁广令,难以管住槟榔企业的营销行为。从实际情况来看,槟榔广告并没有因为协会发文而销声匿迹,反而转移阵地,在青少年群体受众更广的短视频、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等网络视听平台遍地开花。”朱丹蓬说。
朱丹蓬认为,国家广电总局此次发布《通知》,非常有必要性,一方面凸显了国家对于消费者健康的关注度在日益提高,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国家对于整个行业的观察敏感度明显提升。《通知》的发布,必将为槟榔广告按下暂停键。
瞭望智库食品健康研究中心主任王先知对此表示赞同,《通知》的发布对国家规范槟榔行业的健康发展开了一个好头。国家广电总局“出手”,国内的槟榔产业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一个产值达数百上千亿的产业,要在短期内将其彻底抹掉是不现实的。目前广告法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但是针对槟榔却无相关规定。国家广电总局毕竟不是执法部门,鉴于槟榔危害性受到更多关注,亟需相关政府机构介入,制定全国范围的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规范这个千亿级特殊产业的发展。”王先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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