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正观新闻记者从5年5诉离婚当事人代理律师曹远泽处获悉,5年5诉离婚一案二审判决近日下达,判决书显示,宁顺花需将彩礼66000元、红包款19000元,共计85000元返还给陈定华。据正观新闻此前报道,4月30日,5年5诉离婚当事人宁顺花收到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此前5年,她4次起诉离婚,均以失败告终。

  5月19日,男方陈定华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错误判决,依法改判原、被告不予离婚。如判决离婚,则必须同时判决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欠款38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返还彩礼、红包款99266元,总计979266元。

  二审判决女方归还彩礼 女方:要求归还红包不可思议

  7月30日,二审判决下达,判决书显示,宁顺花需将彩礼66000元、红包款19000元,共计85000元返还给陈定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定华给宁顺花及其亲属的红包,是基于希望与宁顺花建立和维系夫妻关系而给予的款项,具有彩礼性质。鉴于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陈定华给付的彩礼金额较大,且宁顺花未举证证明陈定华给付的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判决归还彩礼及红包。

  此外,二审判决对陈定华要求宁顺花返还38万元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并认定房屋及汽车为陈定华个人财产,将不再进行分割。同时,法院还认为宁顺花要求陈定华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证据不足,且未提出具体金额,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8月3日下午,宁顺花向正观新闻记者表示,她认为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决不公,“判决书说我一审放弃分割共同财产,我当时虽然提到如果男方不再胡搅蛮缠,可以考虑不分割房产,但是一审判决书后男方一直威胁我,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安宁,故我要求衡阳中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我早已准备把分割到的财产捐赠给社会上受到同样遭遇的女性作为生活补助和维权经费。陈定华名下的保时捷卡宴轿车购买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衡阳中院竟然认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明显违法”,更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法院要求她归还陈定华彩礼,“我和他结婚这么久,共同生活这么长时间,他对我多次实施家暴,法院不仅不支持男方赔偿我精神损失,反而要求我退还全部彩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给亲朋好友打的红包,竟然也要我返还,这简直不可思议。”

  男方:就是要鱼死网破 律师:判决返还彩礼与《民法典》不符

  8月3日下午,正观新闻记者拨通了陈定华电话,对方接起电话后先询问了记者宁顺花的态度,并表示,宁顺花的态度将影响他下一步的行动。陈定华说,自己已经一无所有,接下来将在宁顺花居住的小区张贴发放宁顺花与其他男子开房的照片,“她非要跟我离婚,我还要上诉要回38万,我就是要鱼死网破,让她在全国出名。”

  宁顺花代理律师曹远泽表示,法院判决返还彩礼与《民法典》不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只有三种情形才应当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本案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正观新闻记者 李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