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丹东的贾女士告诉记者,其9岁的女儿妞妞在今年7月6日被邻居家未满14岁的男孩林某某砍伤。8月底,贾女士被警方告知,由于案发时男孩未满14周岁,不构成刑事犯罪,刑事立案被撤销,由贾女士一方自行民事诉讼。由于经济问题和想追究男孩刑事责任,贾女士及其家属至今没有对该男孩及家属进行起诉。伤情鉴定显示,妞妞达到轻伤一级,目前妞妞已出院回家休养,但不愿意出门和害怕见陌生人,无法正常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