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女儿多次问他:“爸爸,我能好吗?”他知道女儿想去上学,女儿还有很多愿望,但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数不清的跑医院经历
2017年,才志勇的女儿13岁,正在上初一。一天女儿右侧脸肿起来了,他没在意,以为是牙肿了,可打了一个星期消炎针也没见好转,疼痛也没有止息。
才志勇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后来他们去了当地的附属医院,拍片子后医生告诉他是骨肉瘤,情况不太好,位置长得特殊,建议他们去北京看看。
此后他带着女儿才某琪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地多次奔波,“患病位置在脸上,医生把才某琪右下颌骨切除,在腿上取的骨头贴到脸上,两年后病情复发到眼眶位置,又切除了骨头和肉,在腿上取了肉填充进去”,才志勇告诉正观新闻记者,骨肉瘤如果不及时切除控制就会扩散,目前女儿已经经历了多次切除手术,正在进行药物控制。
“手术做了三次,化疗做了10次,放疗做了24次”,提起女儿这些年的经历,才志勇忍不住地心疼,“化疗很疼,刚开始都疼哭了,头发都掉完了”。
为了治病,才志勇已经数不清带着女儿跑了多少趟医院,但他知道女儿才17岁,她还想好好活着。
因没钱治病被嫌弃
可治病需要钱。才志勇今年41岁,女儿患病前他在北京送桶装水,包吃住,一个月3500元,还做过几天保安。
女儿患病后他就把工作辞了,回老家专心陪女儿看病,“我妈妈今年66岁了,进医院也找不到路”。四年间,治病总共花费了40万左右,现在还欠别人11万。
才志勇有个外号叫“床单哥”,之前为了凑手术费他就卖起了床上用品,被媒体报道后他就有了这个称号。“当时很多好心人捐款”,可比起巨额治疗费用,捐的钱远远不够。
才志勇说,面对镜头,村子里有人说要帮自己筹钱,但离开了镜头之后那个人就不再管了。后来为了带女儿治病,床单也不卖了,“没有时间”。
才志勇说,因为没钱,他遭受过很多歧视。因为不顾护士极力推荐选择了价格低的针,被埋怨“没钱来这儿治什么病”,之后护士故意把本应扎在女儿胳膊上方的输液针扎在了胳膊下方,“这样胳膊不好回弯“;因为自己没有购买正规医院的医生推荐的价格昂贵的药,从而被拉黑。
“活着太累了”
对于女儿,才志勇一直都怀有歉意,17年前,因为一些问题他和妻子选择离婚,没能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女儿患病后,他的歉意也越来越深。
才志勇知道女儿有很多愿望,治好病回学校上学、开个点心店…… 可对于女儿的愿望,才志勇无法回答。
才志勇说,女儿之前的成绩还挺好的,他也想让女儿继续回去读书,可如今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女儿说,“只能说如果有一天她的病治好的话,她想做什么我尽力满足吧”。
提及此才志勇只能叹了口气,“但是有治好的病例”,才志勇说女儿患病后他加了很多这样的病友群,里面有一个人患病8年后治好了,这是他的希望。
治病四年,做的各种片子能够装满两个拉杆箱,才志勇始终没想过放弃。
为了治病,女儿的右侧眼睛闭不上了,脸部已经变形,身上的针眼更是数不清,腿上的刀口从上到下很长。
才志勇说,化疗一个疗程3万,放疗也差不多,但是目前他已经无力支付,只能靠药物控制,要想完全治好,还需要30万。可30万从哪里来呢?他不知道。
“家里面只剩下一座老房子了,也快保不住了,还要还债。”
受病情之困的不止才志勇,还有他的女儿才某琪。才志勇说,刚开始两年还好,但最近一年他能明显感受到女儿的无助和压力,“她经常会偷偷哭,跟我说活着好累啊”。
活着好累,但还要活下去,才志勇说,虽然女儿因为生病受尽苦头,可她还是会极力安慰父亲和奶奶“你们不能生病,都生病在我身上”。(正观记者 韩玉)
延伸阅读:
丈夫为离家20年妻子治病倾尽家财还盗窃!上海检察官作了一个决定…
卡车司机宗某在上海某物流公司上班,
50出头的他,
平时生活非常节约,
其他时间
都睡在卡车上小小的驾驶室里。
(网络配图)
宗某上有87岁的老母亲,
下有25岁多重残疾、
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女儿
家庭的重担让宗某的生活困顿不堪。
所幸的是,他的驾驶技术不错,
每个月能赚6000多元,
基本能维持母亲和女儿的日常开销。
看到这坊友们可能就有疑问了?
宗某的妻子,也就是孩子的母亲呢?
原来,宗某的女儿年幼时因病致残,
妻子照顾了女儿一段时间后,
觉得生活无望,
便在女儿5岁那年一走了之......
这一走就是20年。
期间她没有尽到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责任,
一家老小全靠宗某一个人支撑。
然而让宗某没想到的是,
突然有一天,妻子回来了……
原来,妻子得了癌症,需要一大笔费用治病,这才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和这个曾经的家。有情有义的宗某二话不说,拿出自己所有存款,又四处向亲朋好友借了10几万元,给自己的妻子治病。
(网络配图)
但是情义归情义,宗某竟然做出了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网络配图)
“2020年12月,宗某多次至奉贤区某超市,趁四周无人之际,盗窃超市内的牙刷、牙膏、沐浴露、洗发水等日常用品,并转卖给路人牟利。
超市老板在盘点货物时,发现超市内物品被盗,通过检查超市内的监控,发现每次都是同一个人来超市内盗窃,此人每次都穿的是一模一样的衣服,这个人就是宗某。
据宗某供述,他只有这一件衣服,每次盗窃时就把偷来的东西藏在衣服里带出超市。
犯罪嫌疑人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
承办检察官在多次走访宗某身边同事以及租房时的房东后发现,在工作作风、为人处世上,大家对宗某一致好评。
考虑到宗某四次进入超市盗窃财物总金额不满2000元,犯罪情节较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其为初犯,并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年2月26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拟决定对宗某相对不起诉。
2021年3月2日,奉贤检察院出具社会调查委托函,对宗某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在社区内的一贯表现、社区矫正条件、居住地村委会的意见等进行社会调查。
2021年4月1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举行了关于这起案件的听证会。宗某在听证会的现场悔不当初。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人民监督员认为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盗窃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调查的材料相当充实,最终支持对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5月10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对宗某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的决定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也愿宗某吸取教训
再困难也不能触及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