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一直在想,如果时光倒流,她会飞回去先给买房的自己一个大耳刮子,再给不懂法律还要出租的自己一个更大的耳刮子。

每个职业都有职业病,我在加拿大的中文报社工作,职业病就是“总盼着出点事儿”。因为每条稿子都有点击量要求,小小的办公室里,编辑和记者的日常对话总是类似:

“狮门大桥出车祸了吗?才三车连撞吗?太少了呀。”

“列治文的房子里有华人开地下赌场?被查封啦?还有裸女,太好了!”

多数时候都天下太平,没车祸也没赌场被查抄,没有火灾也没有餐厅打架斗殴。我和同事们就只能叹着气出门去找“事”。有人去了警察局,有人去了法庭坐等开庭,我就去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打卡——这个地方,华人习惯叫它“租务法庭”,坐落在一栋办公楼的4楼。

在这里,只要看到愁眉苦脸、手上拿着文件等排号的华人,基本是房东无疑了——在加拿大遇上租房纠纷,房东申请听证会要等待漫长的时间。在此期间,租客生活不受任何影响,所以他们很少愁眉苦脸,甚至不用屈尊到租务法庭来。

2019年2月的一天,我在租务法庭里抓到了申请听证会的张姐。

通常,房东会手里攥着租房合同,先到柜台拿一个排号,再去和值班的人员问:到底该填哪张表来申请听证会,这个表怎么填?张姐手里则是紧紧攥着个手机,对着工作人员一开口,就是一句战战兢兢的“My English is poor”,于是我立刻冲上去,给她当上了志愿翻译。

原来,张姐是一个在温哥华购置了房产的陪读妈妈,之前被政府出台的“空置税”逼急了,招来一个西人无赖租客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还没签合同。

就这样,我跟踪采访了张姐一年半,完整地见证了在加拿大“撵租客”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在温哥华的生活成本里,最贵的是房子。有房的房贷贵,没房的租房贵,这是家庭开支的绝对大头。因为前些年在加拿大好办购房贷款,从中国来的大多数陪读妈妈几乎人人都有一套房。张姐也是,一来到温哥华,就动了买房的念头,一买,就买了个独立屋。她的独立屋还带着一个“Legal Suite”,即有单独的厨房厕所和出入门的套房——这在当地,是可以合法出租的。

在高物价的温哥华,张姐买菜时总是在各超市比价,有0.66刀/磅的白萝卜,就绝不买0.99刀/磅的(这里的刀指加拿大元)。在她精打细算下,母女两人三餐丰盛,月生活费还能控制在千元以下。只要没有什么意外支出,张姐的女儿就能顺利读完大学。

可到了2018年底,一张寄来的税单把张姐砸晕了:为了抑制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来温哥华炒房,当地政府出台了“Speculation and Vacancy Tax”(投机与空置税),规定:如果有加拿大身份的房东,可以免除名下一套主要住房的税务。而如果房主没有获得加拿大身份(比如持旅游签和学签),那么就算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面,也要交空置税。而且,税率逐年递增,2018年得交房价的0.5%,2019年就要收房价的2%。

“出租房子”便成为那段时间温哥华华人社区的主旋律,有加拿大身份的成功华人家庭,通常家里都有两三套房子,只是比没有身份的陪读妈妈群体少交一点税,张姐的邻居于工买了3套房子,有2套房子被空置税刮了一刀,只能恨恨地抛出金句:“政府都是一样的坏,就是坏法不一样!”

而那些只有一套房的没有身份的陪读妈妈为了避税,只能急着找租客出租,自己把房子出租了,再带着孩子去租别人的房子住。

温哥华的一个独立屋,评估价起码上百万。张姐这栋房,2018年就被收走了5千刀的税,而要到了2019年,就得交2万刀——这房子简直成了钞票粉碎机,这得买多少年便宜的萝卜才能省出来这笔税?两万刀,顶母女俩全年的生活费了!

张姐在认真学习中文报纸及中文公众号(其中也包括我工作的那家报纸)后惊喜地发现:想避掉这笔税,只要房子有“部分出租”就可以——也就是说,只要她把楼下的套房每年出租给加拿大人6个月,就能免掉全年的税。

没有请租房中介,也不懂租赁合同怎么写,张姐就在社区中心里听邻居八卦了一番。一位华人邻居情真意切地给张姐建议:“你出租房子,千万莫要签合同,就收现金!过去我出租房子,签了个租赁合同,结果想提前收房的时候,房客弄死都不走,拖了半年才算把人请出去,把我郁闷死了——在加拿大啊,只要签了合同,法律就保护房客,房东就倒霉!你就不签合同,一个月一个月地租,到时候你要让房客走,提前一个月说就行!”

张姐对这个建议深以为然,开始发租房广告了。

广告在本地人的网站上一发,第二天就有一个租客找上门来,是一个在附近上班的建筑工人。这是个人高马大的西人,穿着一身灰扑扑的工装,用口音很重又语速很慢的英语对张姐说,自己的工作是季节工,所以只想租3个月房子,如果工作延期,到时候再租。

张姐比划说:“我们要签一张‘纸’吗?”那时候,张姐还不会说Contract或者Agreement(合同)呢。

西人马上回答:“我没读过书,读到字就头痛,我给你现金好了。”这话真说张姐心里去了——怎么就这么巧呢,张姐不想签合同,想收现金,偏偏房客也“不签合同”,要“交现金”。

于是,张姐独立屋的那个套房,在2019年1月就以一个月1千刀租出去了。她在微信群里一说,其他的妈妈都羡慕坏了——等这房客走了,只要再把套房出租3个月,赚了6千刀租金,抵免了2万刀税款,还能继续住自己的房子,实在划算。



等那个西人租客住了一段时间后,张姐在一次教会团契聚会时,有一名会计师听说她没有跟租客签合同,大吃一惊:“你必须和租客签合同呀,没有合同,你的空置税怎么免?政府喊你提供6个月的房租合同怎么办?你还收现金、还不给房客开收据?你不怕租客告你去?!”会计师的话,一下让张姐没了主意,心里七上八下,她一回家就赶紧去找租客补签合同,还买了一本收据,想补给租客一张过去租金的收据。合同倒不用自己起草,政府提供了统一的格式文本,在网站上下载打印了,让女儿按照之前自己和租客的约定填好,张姐就去找房客签字了。

没想到,等张姐磕磕绊绊说清楚了要签合同的诉求后,西人租客立即翻脸了,他对着张姐说了一段话,又急又快,张姐听都听不懂,只听到“force(强迫)”这个词。

张姐耳朵被吼得嗡嗡响,赶紧找翻译软件翻译,然后把手机拿给房客看,打出一句:“合同能够更好保护我们的权益啊,卑诗省规定,超过30天的租赁都是要签合同的。”

没想到,西人租客看完这句,直着脖子一字一句地吼道:“我告诉你,你没有这个权利强迫我签合同!我就是不签合同!你们中国人太过分了,your Chinese buying our house, 把我们弄得没地方住!”

“你让我签合同,不就是想免空置税吗?凭什么?我就是不签!不签!”张姐说,这个自称没读过书的租客,肯定是读报的,他当时吼出“Speculation and Vacancy Tax”时,可不是一般地顺溜。

张姐用语音翻译软件“看懂”这段话的时候,心里翻腾着:“你自己没房子租房子住,和我是中国人有什么关系?你自己买不起房子怪中国人吗?”张姐想起女儿曾提及在报纸上看到些“低收入阶层深觉社会不公,怨恨中国人抬高了房价”,她当时只当是媒体无病呻吟,没想到,竟然真的有本地人这么恨中国来的富人。



| 当年张姐女儿看到的报纸报道。(作者供图)

张姐打出一句:“你如果不签合同,我就只有请你搬家了。”

“你敢驱逐我?You against the law! 我要到租务法庭告你!告死你!”租客瞪着眼睛,用低沉的英语甩出一句,“You will lose money, lose a lot of money! You made a big mistake! ”张姐成天买菜煮饭接送女儿,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么多像什么“eviction(驱逐)”这样复杂的单词。当看到租客这般愤怒、充满攻击性的身体语言,她只知道,麻烦大了。



第二天,张姐查到租务法庭的电话,请于工的太太当翻译——既然租客要告到租务法庭,总要先知道租务法庭的条款是啥,到底为啥不能让房客签合同。“他搬进来的时候没有签合同,现在我可以要求他签合同吗?”

“你不能强迫房客签合同,房东强迫房客签合同是违法的,口头合同同样是合同,同样生效。”

“可是,卑诗省规定30天以上的租赁都要签书面合同啊……”

租务法庭无限复读:“房东不能强迫房客签合同。”

“那我们约好的3个月结束租赁,这个口头合同被法律支持吗?到时候他不搬出去怎么办?”

租务法庭回答:“口头合同被视作没有结束期限的合同。”

这句话,让两个中国女人如遭雷劈,面面相觑。

张姐差不多要一口血吐出来了——如果这个凶悍的西人租客从此一直住在套房里面,没有合同,不能免空置税,而且还有权住着不走,那自己和女儿要怎么生活啊?难道,只要这租客交租金,可以一直子传孙、孙传子,卖了房子都破不了这个租赁?

无奈,接下来的一个月,张姐只能继续与租客沟通“签合同”。租客每天早上就出门,晚上7点才回来,好不容易说上话,租客的气焰还是很嚣张,只要张姐一说到合同,他就拍桌子打凳子地大怒:“合同是不签的,中国人不要想逃避空置税,如果你要强迫我搬走,那你要补偿我一个月租金!”

张姐胆怯地提醒他:“当初说好的,只租3个月,你自己也同意的。”

“谁说我同意的?”

张姐心中叹气:完了完了,这租客简直是租务法庭的蛔虫,他难道窃听到租务法庭的回复了?

好在张姐的英文水平实在是着急,于是租客吼完了,发了一条短信过来,帮助她理解自己吼叫的内容:“I have lawful right profit one month free. If you offer me one month free, I will leave at 12 April.(我要有一个月免费住,如果你让我免费住一个月,我4月12号搬出去)”

张姐在自己家里坐不住了,一想到有个凶悍的、不讲理的租客在楼下,她连走路都落脚不敢太重。她成天上网浏览,整理出来了个“温哥华中文律师电话清单”和“法律援助机构清单”,每天给律师事务所打电话。不过她很快发现,所有的法律援助都是给房客维权的,房东只能自己花钱请律师。



| 卑诗省给租客提供援助的部分机构(作者供图)

|  这是给房东提供援助的机构,请自行对比数量及质量。(作者供图)

打了几天电话,钻研了一番法律之后,张姐闹清楚了——在卑诗省,驱逐租客的流程异常复杂:房东要想跟房客解除租房合同,要先去申请听证会,然后在听证会上陈述。如果法官(作者注:其实是Arbitrator,仲裁员,张姐当时搞错了)认可房东的理由,会发一张Order of Possession(占有令),房东才能有权利进入自己的房子。而拿到这个占有令,也不意味着房东就可以大摇大摆地自己进屋了,还得亲自去Supreme Court(高等法院)换成一个Writ of Possession(法庭令),调来法警把房客“请”出去。

看到这一堆英文书写的流程序,张姐就是个大写的懵,心里不住地后悔:如果有合同就好了!那样,花1500刀就可以请房产经纪上租务法庭,到时房产经纪可以拿一张租务法庭命令房客搬出去的占有令,一张租务法庭命令租客还拖欠的租金的还钱令,不用自己跑腿,问题就解决了。

可张姐没有租房合同,这官司也就没有人敢接,每个咨询过的律师都只送她一句“Good luck”,让她欲哭无泪。她都恨不得时光倒流,当初不要招这个倒霉的租客——不,最好当年就不买这个倒霉的房子!什么外国的房子是永久产权、可以传给后代,都是骗人的——这里一栋栋的房子就是一把把肥嫩的韭菜,政府缺钱花了随时就能割一把,若是政府觉得该解救房客了,就可以用收税的方式逼着房主出租。

就算现在把房子马上卖了,到手的钱也要扣完了空置税,她才能走出加拿大。



张姐终于找到了一个给她支招的、能说中文律师。这个律师的事务所又破又旧,如果在国内,张姐根本就不会进去。律师从一堆堆文件和卷宗里清理出个地方,让张姐先坐。等看了张姐的手机短信记录,说:“他既然要一个月租金免费,这也是口头合同的一部分。他这是一个要约(Offer),你就承诺他一个月免费(Acceptance)。这样,你们就形成了一个新的口头合同,这个新的口头合同是有证据的,他如果享受了一个月的免费又不走的话,我们就可以上租务法庭打官司了。”

律师撕张便签纸也写下了一句话:“I offer you one month free on condition you move out at 12 April 2019.”然后让张姐将这句话回短信给租客。

张姐的短信一回,世界安静了。租客3月没有给租金,日常出入也不再一副怒发冲冠的样子,房东房客相安无事了。整个3月份,张姐日日祷告,希望租客良心发现,自己找房子搬走。越是接近4月12号,祷告越是恳切,但无论怎么虔诚祈祷,甚至是教会里中国兄弟姐妹代祷,那个租客都毫无搬走的迹象。

张姐想,如果自己有租客这么膀大腰圆,真想冲进套间,把他的行李扔出去,把锁换掉,“难道我买的房子我还不能做主了吗?”

可还真不能。女儿告诉张姐:“为啥我们要申请占有令”?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出租房子,就是把整个房子的居住权给了租客,房东就再也不能进房子去了。如果要驱逐租客,那就要先通过法律来解除给租客的居住权,由法庭来宣布房东有占有物业的权利。“现在套房的占有权是他的,如果我们把他东西扔出去,他会报警的”。

张姐从来不让女儿去和租客打交道当翻译,她就像老母鸡扑腾着翅膀一样,英语再烂也要冲在前面,把女儿护在背后。

可张姐到4月时再提搬家的事,西人租客又重回了暴怒模式:“你凭什么要我搬家?市政府正在修改法律,房东要装修、要收回自住,都要给(租客)3个月时间——我要享受3个月的免费!”

听到租客威胁如此与时俱进,张姐叫苦不迭:给了1个月的免费,住完了还要3个月的免费,那给了3个月的免费,到时岂不是要3年免费?

和平解决、不惹官司的梦想破灭了。

好在,在律师事务所进进出出的3月,在深夜提心吊胆祷告之后,她已经用谷歌翻译看完了卑诗省租务法,还下载了无数案例。现在她至少知道,应该填一张表,先以房东身份发出10 day notice(10天通知),告知租客“你欠租,所以得在10天内搬走”;发完Notice,租客如果继续不交房租、不搬走,她就可以向租务法庭申请Hearing(听证会)了。

张姐到租务法庭交了申请听证会的费用,一查日期,到7月份才有听证会可以排给她——这就是为什么西人无赖租客如此有恃无恐了:“我住着你的房子、用着你的水电气,等着你去申请听证会。”

法庭工作人员告诉张姐,这个听证会的通知书要房东自己送达给租客,还要把证据保留好,否则的话,听证会是开不成的。

忍着气给租客送去了听证会的通知书和一堆告知租客接下来司法程序要怎么走的文件之后,张姐收到了租客趾高气扬的短信:“我早就告诉你,我要3个月的免费居住,现在7月份才有听证会,我在7月份之前都不必搬走。我会在听证会上challenging you(死磕你),你不会赢的!你没有办法让我搬家的!”

在教会团契中,一个邻居也在为撵租客头痛得要命——他家的西人房客离婚之后,老婆孩子都搬走了,他就天天酗酒,又吵又闹,还在屋里搞得叮铃哐啷的,房东也没法进房子去看看他到底在干啥。

邻居的处境比张姐强一点点,好歹还有张合同在手。但邻居打算走“找人”的渠道,分享给张姐一个自己亲戚的“励志故事”:

他的妹妹一家,妹夫是律师,妹妹做家庭妇女。他们的房子租给了一个西人租客,到期了就是不肯搬走,一拖就是3个月,眼看就要在房子里过圣诞节了。

妹夫要用法律解决问题,左一张Notice(通知)、右一张Application(申请书副本)地寄给房客,可一毛钱的用都没有。房客还把暖气开得大些、电灯开得亮些,让他们更心痛。

妹妹干脆找来几个街头小混混,说,给你们一人20刀,把这个房子的玻璃统统砸了,我是房主,我不报警。

小混混们欣然接受,等租客出门,哐哐哐,把房子所有的玻璃都砸烂了,西北风往里面呼呼地灌。租客一看,房子冷得没法住人了,就收拾起包包默默地搬走了。

据说,律师妹夫从此对法律的信仰都动摇了。

这个故事听起来很精彩,但是对张姐不适用——现在是温哥华是温暖的春天啊,何况,如果张姐胆敢砸了套房的窗子,那租客保不齐会跑上来把张姐家砸个稀巴烂。



张姐还是只能选择相信法律。她挑灯夜读的那厚厚一叠租务法庭的案例,一个个跳出来给她主意。一个租客,给房东发骚扰短信,打骚扰电话,还辩称自己和房东在谈恋爱,被法官判决“立即搬出”,法官说:“就算是谈恋爱,也不能这样骚扰人。”

一个租赁公司的租客,对租赁公司的经理又打又骂,人家给他看文件,他一巴掌打到经理背上,最后,租务法庭决定加急审理,把租客轰出去;

一个租客,用花园里的浇水的水管喷房东和其他租客,加急审理,轰出去;

一个租客,自己蹲在花园里修一辆没牌照的汽车,租赁经纪来了,劝他不要在这儿修车,说不安全,他就骂租赁经纪是“H.A.”,最后,法官直接判决,这构成侮辱,轰出去。

张姐莫名其妙地查了半天“H.A.”是啥,后来问了个西人邻居才知道,是一个名为“地狱天使(HELLS ANGELS)”的加拿大摩托车黑帮。

读着读着,张姐似乎理解了卑诗省租务法的脑回路:

租客欠房东租金,是无所谓的、不紧急的。虽然房东受到损失,但谁叫你不是弱势群体呢?不能把租客撵到街上去,不能断水断电,不用加急审理,因为人比钱贵重、人比房子贵重;

但是房东和租客,在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是等价的,如果租客作到了危害房东生命安全的份儿上,那直接撵出去没商量,加急审理,从快从严!



虽说租务法偏向租客,但是房东真的被租客侵犯了人身权利的时候,租务法也是不手软的。找到这个“从重从快”的条文时,张姐的眼泪要掉下来了。

她这两个月其实被租客骂得狗血淋头,每次一谈到合同,租客一句一个“your Chinese”“rolling down to China”。而且还动不动说:“You are tourist, I am a citizen of Canada. When we stand on court, you will be forced to roll back your country! (我是加拿大公民你是游客,我们一上法庭你就滚回中国去了)”

既然“H.A. ”都算是侮辱,那这房客骂张姐的话,足以构成“verbally abusive(恶意中伤)”——房东在自己的房子里被租客种族歧视,这就是侵犯房东的人格尊严,涉及妨碍房东的人身安全。

问题是,怎么取证呢?

张姐请来了一个德高望重的西人邻居老大爷,用翻译软件给他讲清楚了来龙去脉。邻居老大爷拍案而起:“I will be your witness! (我给你当证人)”

于是,张姐约租客再谈一次“到底什么时候搬出去”,告诉房客:“这一次我要带上我的翻译,我的邻居。”

租客撇着嘴,问邻居老大爷:“难道你会说中文啊?”

邻居老大爷回答:“No, but I understood her needs. (我不会中文,但是我理解她的需要)”

于是,租客就完全无视这个老人了。他又一次指责中国人买了温哥华的房子,炒高了房价,撵走了本地人,越说越激动:“Here is not Richmond! Why your Chinese came here to evicting the local people? (这里不是列治文,为啥你们中国人来买了我们的房子还要赶走本地人?) ”

老爷爷掏出手机,对租客说:“I will record you. (我要给你录像了)”

租客大概也是血涌上头,对着镜头撇嘴说了一句:“up to you. (随便你)”

这句话非常关键,因为在加拿大的法庭上,视频或者录音证据如果偷偷录的,都是无效的。既然租客放话,老大爷就坐在旁边继续录。大概早就习惯了几个月来张姐的弱势表现,租客继续拍桌子打板凳,痛骂中国人为富不仁,说到激昂处,还滑出来好几个Fxxk You,最后骂到高潮,一摔门,走了。

约谈后的第二天,张姐直奔租务法庭,出示邻居老大爷的录像,要求改变庭审日期,紧急审理。她用谷歌翻译着放语音:“我在我的家里,被羞辱被威胁,我感到很不安全,我都要抑郁症了,我想自杀,我非常想自杀!”

租务法庭的人员虽然见多识广,但显然没见过这么能作的租客,于是立马“Urgent cause(加急审理)”。一个好心的法官还追了出来,塞给张姐一张Support service (类似于心理疏导中心)的热线电话,告诉她:“千万别自杀呀,用你的母语,找他们聊聊,他们会开解你的。”



接下来,张姐就开始了挑灯夜战,做上法庭准备工作,比小朋友写作业还认真。因为在加拿大,可不是租客欠了房租,房东就一定能拿到占有令的。如果租客经济困难,法官可能就会酌情给出宽展时间;如果租客指出房子有缺陷,住在这儿影响了自己的身体健康,那房东还要花钱整改——而欠的房租呢,没了!

所以开庭的机会,仅此一次,不能说服法官支持驱逐租客,张姐真的生活不下去了。

最关键的证据,是租客的手机短信截屏,撒泼的骂人的,承诺一个月房租免费就搬走的,喊中国人滚的,统统截图,都是呈堂证供。

但是,怎么才能让法官开庭之前就看到这些证据、让法官明白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呢?租务法庭的表格上那么一点点位置,装不下张姐洋洋洒洒几千字陈述(用谷歌翻译写的)和几十张手机短信截图。

好在,张姐发现,租务法庭有个入口是可以提前在线上传证据的。只是同时要给租客也送一份复印件。尽管不知道法庭对证据的定义是什么,张姐还是灵机一动,将自己的几千字陈述取了个“Evidence Package(证据包)”的名字,跟手机短信截屏一并上传,然后打印出来,一并送达租客。

租客拆开一看,一大堆打印文件,图文并茂的,还有一大堆法条,便在楼下吼叫:“Who made this computer work for you? ”

那一晚,租客像困兽一样地在楼下暴走到深夜,就像圣经里的有着巨力的参孙一样,一边咆哮一边锤墙,张姐真担心房子要垮了。


盼啊盼啊,终于熬到了听证会日期。

租客出庭时,说话礼貌多了,完全看不出跟之前在张姐面前咆哮的是同一个人。法官把证据一个一个地过,凡是问到租客“这证据是不是真实的?”租客都说:“不真实,这是撒谎。”轮到录像证据时,租客一口咬定:“录像是撒谎,是剪辑过的,不是真实的,我不同意录像作为证据!”

到最后的陈述时,张姐在于工太太的帮助下,正准备要磕磕巴巴地把自己写下的陈述再念一遍,法官却打断了她:“我们现在时间不多了,我要把时间留给租客,让他讲清楚他的理由。”

于工太太脸刷地就白了:“糟了,这是败诉了不是?难道是我翻译得不够好?让法官不想听了?”

于是,那个西人租客独占发言权,激烈地、颠三倒四、翻来覆去地说:为什么我是劳动者我没有房子?为什么加拿大的房子要被外国人住着?为什么我辛苦地工作,但是我没有房子?我希望法官给我3个月的宽限,我要3个月才能搬出去……

法官耐心等租客说到毫无新意了,才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出了法院,张姐胸有成竹地安慰于工太太:“我胜诉定了——一个律师朋友告诉我,凡是法官让一方当事人说个够的,那都是打算要判他败诉的,让他把理由说完,免得他拿出个新理由去上诉。”



果然,两天后,一张占有令发到张姐手上。法官写道:租客败诉,租客的言论涉嫌种族歧视,房东有权向人权法庭起诉。租客必须在3天内搬出,并且承担所有的费用。

张姐热泪盈眶。原来,租客成天放言的“你是游客我是公民,所以我会赢”是吓唬人的,在法庭上只管道理,哪里管身份?从始至终,法官也没有问张姐“是不是游客”。

一张占有令也发到租客手上,他只说“我不信这是真的”,仍然拒绝搬家——他的信用反正已经破成了片片儿,也无所谓啥记录了,多住一天算一天。

张姐过去的英语只够买菜用,等到占有令到手,她就自己开车去了高等法院换了法庭令,然后拿着法庭令就去请法警。法警部门也拿出张表来让张姐填:租客是不是吸毒?租客有没有藏枪?租客是否有暴力倾向?

张姐一行行地填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认识这些表格上的字了,填表时都没点翻译软件。她语速缓慢地告诉法警:“他很狂暴,他会用暴力威胁,但是他并没有实际使用暴力。”

法警让张姐留下套间钥匙,再交1100刀执行费:“如果他换了锁,我们就撬锁;如果他攻击人,我们就武力制服他;如果冲突中他受伤了,我们会给他叫救护车;如果他精神有问题,我们会把他送精神病院的——执行费要是产生额外的,我们会再要求你补交。”

第三天早上6点,张姐看到法警的车来了,从车上下来5个膀大腰圆的法警,好像要拍警匪片一样。

他们直接拿着钥匙开了门。张姐提心吊胆地等着租客和法警胡搅蛮缠——万一爆发冲突,那她补交的执行费恐怕要翻几番。

可楼下鸦雀无声。

15分钟之后,门开了,租客老老实实拉着自己的拉杆箱走了,从此张姐再也没见到他。

法警来敲门说:“您现在可以回家了。”

没想到,这旷日持久的战斗,15分钟就结束了。

5个法警把租客没带走的物品打包放在路边,意思是:要拿就来拿,不拿就丢了。

张姐下楼,进门,感觉恍若隔世。

附骨之疽一去,张姐感觉天地大宽。法警们来的时候,租客直接被堵在了床上,套房里乱得让人皱眉。桌子上黏着番茄酱,厨房里到处是食物的残渣,地上都是废纸,镜子都快花得照不见人了。那个租客在这里过着潦倒的日子,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

张姐边收拾边看文件,有张废纸,是租客申请一个部门帮他找工作,还有一张废纸,是一个机构在疏导租客心理——原来他是失业了,才赖着坚决不走。

加拿大政府就是这么圣母,贴着钱帮着这些租客,没有工作,没有房子,越穷越是有道理。而房东要驱逐租客,每分钱都要自己出。这场官司,耗时45天,耗资1550刀,加上之前说好免费的一个月房租,张姐损失共计4000刀。



去年,我把张姐的故事写出来发表在中文媒体后,一下就炸开了,不仅完成了我当月的KPI,还顺便拉升了第二个月的KPI。华人的朋友圈里,租赁中介转,房东转,吃过亏的人都在转。不过遗憾的是,大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人的房子还是只能租给中国人,租给老外哭都哭不出来。”还有读者打进电话:“提醒这个陪读妈妈要注意安全哦,万一这个租客潜回来搞破坏!”

张姐那个相信“砸烂玻璃租客就会滚蛋”的邻居,请来一批“帮派人士”,每天在自己的房子外面敲锣打鼓,用尽各种骚扰办法,终于也逼迁了租客。张姐恭喜他的时候,他一脸痛苦:“姐,你该去看下我的房子,每个门上都是洞,每个墙上都是眼,厕所厨房下水道烟道都被堵了。这些天,我请的人在外面闹,房客就在屋头用电钻到处钻。现在好了,我要重新装修,5万多刀!”

这个邻居也没法走法律程序告那个酗酒租客了,因为请帮派人士干的事,恐怕抖出来也是黑料一大堆。

张姐庆幸自己信靠了法律,但在加拿大,一个租客可以作的妖,是房东永远也想不出来的。

6月的一个晚上,张姐在外面突然接到邻居电话。西人邻居压低声音说:“我已经报警了,你的坏房客回来了!他在街上边走边咆哮,对着你的房子吼:‘我今天晚上就要把中国人的房子烧了,大家都没有房子住!’”

张姐吓得赶紧奔向警察局。接待人员告诉张姐,已经派了警察已经去了她家,于是张姐又赶紧往家奔。

半条街的邻居都站在草坪上,七嘴八舌地围着警察说:“我们这个社区这么平静美丽,怎么会有这种事?这个人必须要逮捕啊!”那个打电话报警的西人邻居大声说:“我们的安全被威胁了,我们晚上都不敢睡觉!”

两个西人警察极力解释:“我们会去控制这个人,请大家放心,我们今晚会加强巡逻。”

张姐心里不由得火大:这个租客白住了好几个月房子,自己也没有像法官建议的那样让他赔钱、去人权法庭告他,结果他还要威胁要烧房子?!哪儿来的这么大的恨呢?今天警察控制了他,明天他还是要来的啊,这房子还能住吗?

张姐冲到警察面前,操着自己原创口音的英语,说:“我要有一张Restraining Order(禁制令)!”

警察听到“禁制令”这个词,脸色一下从“安慰市民”变成了“严肃对话”:“我并没有颁发禁制令的权限,你需要向‘太平绅士’申请禁制令。”

(编者注:太平绅士,Justice of the Peace,简称JP,也译作治安法官,是一种源于英国、由政府委任民间人士担任维持社区安宁、防止非法刑罚及处理一些较简单的法律程序的职衔。)

张姐挑灯夜学法律时,不知道多少次看过这个流程(虽然是靠谷歌翻译看的),她更严肃地指出:“禁制令警察可以发,太平绅士也可以发。如果你不发给我,那么你要给我一个书面的拒绝书,你要书面说明你不发这个禁令的理由。”

警察脸色一凝,没再说话。

张姐指着草坪上三三两两、交头接耳的邻居说:“我们不敢回家,我们不敢睡觉,禁制令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你不想发禁制令,我知道你是担心到时无人作证来支持你,我保证,任何时候我都会出庭为你作证。我的邻居,也会为我作证。”

张姐讲得情真意切,心想,如果警察再拒绝,她就从屋里搬出一张高凳子,站上去给邻居们来个演讲。撒泼打滚搞上访,人被逼急了,也无师自通啊。

警察回答:等等,我去请示我的上级。然后回到车上打电话去了。

张姐站在草坪上低头打着演讲的腹稿——真没脸见邻居,都是自己脑抽想占便宜弄这么个租客过来,害得一条街都没法安静。“待会我是该号召邻居给CBC打电话,还是该找News 1130呢?加拿大有没有市长热线呢?”

她甚至设想,如果警察掉头就走,那自己就带着娃跑到警察局去打地铺,反正警察局是得通宵开门的,万一房子烧起来了,警察局里通知消防队,肯定也及时些。

不知等了多久,那个警察回来了,告诉张姐:“女士,这个人会被逮捕,他可能被控罪。在控罪期间,如果他被假释,你会得到一张禁制令,禁止他靠近你的房子250米之内。他在任何时候看到你,看到你的家人,都要马上远离。违背这个禁制令,就是新的犯罪。”

警察又大声给邻居们宣读了一次口头禁令,张姐基本没有听懂,就听明白了一个“250米”——250米,那这条街安全了啊!

又过了很久很久,张姐才明白,原来在加拿大,威胁本身就是犯罪。那个租客胆敢说“要烧房子”,那就是涉嫌刑法中的“威胁罪”了。

邻居们渐渐散去,街区恢复了宁静。



又过了大约一个月,一个Victim Service(受害者服务)的工作人员给张姐打电话过来,云山雾罩说了半天,这个法那个法,张姐完全听不懂。她只好对着电话说:“我是中国人,能不能来个中国人给我说话?”于是,电话那头真的换了中国人。一个温柔的女生给她解释:“张女士,您是犯罪行为的受害人,我们需要给您经济补偿。”

总之就是,张姐需要填一个表,把自己受到了哪些经济损失给填好,送过去。

张姐不信:为啥一个人犯罪,要这个组织来赔偿呢,不会是莆田系骗子吧?张姐果断挂了电话。

没想到,这个温柔的女生不屈不饶,起码给张姐打了3个月的电话,期间,一封封的信件像雪片一样飞来。张姐将信将疑地了解到:加拿大有个Crime Victim Assistance Act(犯罪受害者援助法),里面规定,如果有犯罪行为,受害者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张姐还是不解:这个是什么逻辑,是那个租客威胁说要烧房子,也不是政府威胁说要烧房子呀?

温柔女生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翻来覆去地说:“加拿大的法律就是这个规定,请您务必要填表。”

张姐拿着表,却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损失,只好问:“换锁算吗?”

“算啊。”

听着张姐在电话这边搜索枯肠,温柔女生启发说:“您遇到这件事,心理有没有受到创伤?”

张姐不知道算不算创伤,她只是一直在想,如果时光倒流,她会飞回去先给买房的自己一个大耳刮子,再给不懂法律还要出租的自己一个更大的耳刮子。她最后悔的是,这些年就只会说个“How much”,从来没有认真学过英语。人坐在家里,被空置税从天而降刮去几千刀,又被空置税逼着去出租房子,直接跌进了租务法的坑。她一直蜷缩在说中文的舒适圈里,以为老实就能保平安,这就像三岁小孩子拿着黄金过闹市,全靠运气。就像竹筒倒豆子,张姐把这些翻来覆去想的话,一起告诉了温柔女生,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温柔女生一锤定音:“那您就是需要心理咨询援助。受害人不该责怪自己。犯罪行为是不会选择受害人的。我来填表,您抄。”


又过了很久,上周,张姐告诉我:“我收到国家赔偿啦,喊我把换锁的费用拿去报账,还有,给我24个小时的心理咨询,24个小时的法律服务。我找心理咨询师一问,原来这心理咨询至少250刀一小时!心理咨询师说我不用付一分钱,只要把档案号给她,她自己就去找国家拿钱。”

我问:“那你去心理咨询吗?”

张姐回答:“我不去,我现在要抓紧时间学英语。总有一天,我要站在法庭上,当控方证人,我要告诉这个租客:中国人不会滚回去,中国人只会让犯罪的人滚到监狱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