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不出意外会鞭炮声大作。
随着国家政策调整,河南包括郑州、洛阳等地都发布通知,对烟花进行“禁改限”,此前对烟花爆竹控制最严格的河南省,已经正式“妥协”。
1月18日,在微博上出现一个热搜:河南正式放松烟花爆竹的管理,今年春节将允许恢复烟花燃放,上千人排队办理“燃放许可证”,每人交600元人民币。媒体介入了解,发现这是一个“误传”。在郑州中牟,确实有人在排队办理许可证,但不是“燃放许可证”,而是经营许可证;不是针对普通居民,而是商贩。
燃放烟花爆竹,在河南闹的动静特别大。这是因为就在一年前,河南还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最坚决的省份。
2017年10月9日,河南省安委办通报,该省注销了最后三家烟花爆竹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从此,河南就不再生产烟花了。河南人要燃放烟花爆竹,就必须购买外省的产品,所以销售环节的管理就更加重要。这也能够理解,为何“办理销售许可”那么重要。
郑州、洛阳等城市,一度全面禁放。国内其他大城市,对烟花爆竹也是逐渐收紧,从“限制”到“禁止”,河南更进一步,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广到全省范围,包括农村。
去年,我回河南老家过年就发现一个现象:隔壁安徽省农村没有禁止燃放,而在河南燃放烟花爆竹则是“非法”,大量人力和车辆进行巡逻,在安徽、河南交界的路口把守,每一个过路的车辆都会被拦停,打开后备厢进行检查,携带烟花爆竹会被没收和罚款。
去年春节前后,河南发生两起有意思的新闻。元旦节跨年夜,在鹿邑县城人们大量聚集,年轻人燃放烟花爆竹并和执法人员发生冲突,最终多人被拘留。春节期间,因为南阳市全面禁燃,几万南阳人到隔壁的湖北襄樊华侨城观看烟花,成为襄樊文旅经济的一大亮点。
安徽和湖北,对烟花的控制都是张弛有度,这让“最严格”的河南省显得有点孤独。但是,即便在如此严格的情况下,我去年除夕在河南也并没有感觉到“美好的宁静”,除夕零点刚过,周围鞭炮声就像往年一样准时响起来,一束束“照明弹”射向高空。
很明显,“严格禁止燃放”的政策,在农村还是失败了。
乡亲们心中有数。尽管巡逻车可能过来,但如果每一家都燃放,又如何能够忙得过来?另外,人们也相信,执法人员也是人,甚至就是隔壁家的大侄子,他如何能够真的抓一个过年放鞭炮的邻居呢?
在严格政策之下,依然有人情和人味儿,其实是正常的社会。
我爸的做法很有代表性。他已经七十多岁了,但过年放鞭炮一直是他的乐趣之一。他喜欢过年,像小孩一样早早起床,敬神,在院子里点燃一串鞭炮——非常小的一挂鞭炮,大概10秒钟就燃放完了。他解释说,因为禁止燃放,不然的话一定买一挂长长的鞭炮。
“但是你这也算燃放了呀。”
“这一点不算。过年总要有一点响声。”他解释说。这就是普通中国人的理解,大体上遵守规定,但也对规定有自己的理解。
这就是习俗的力量,在“禁止”的时候,燃放似乎还多了一分快乐。当时,乡亲们都刚刚从新冠大流行中恢复,一部分还处在感染之中,不少人希望能够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博得一点生活的彩头,此时的禁止显得多少不近人情。
因此,我对今年河南的“禁改限”持欢迎态度。最根本的原因是,也没办法做到真正禁止,这就说明社会发展还没到“全面禁止燃放”的时候。
实际上,在最严“禁燃令”的时候,在农村那么多人依然能够买到烟花爆竹。他们花了更多钱到隔壁省去买,而在本省很明显也存在“地下市场”。有些人可以凭借“关系”,偷偷进货销售不被处罚,这就形成某种钱权交易。一个特别的现象是,基层派出所没收的烟花爆竹,可能也会以某种方式重新流入民间。
这就是市场规律。在社会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的情况下,一刀切地“严格禁止”,其实反而让流通失序,安全隐患只会增大。我甚至怀疑,一旦利润足够高,小鞭炮作坊死灰复燃也有可能,因为马克思早就说过,“一旦利润达到300%……”这才是真正的安全隐患。
相比之下,规范的生产和销售,会让公共安全得到更大保障。实际上,最近几年,在烟花爆竹的生产环节,中国取得很大进步。像湖南浏阳这样的地方,甚至抓住机会发展出了特色产业。不但工艺提高,安全性能也大大提升了。
随着河南“禁改限”的出台,烟花爆竹的燃放已经活跃,实际上,全省已经发生了好几起燃放烟花导致的人员受伤事件。小朋友不知道如何燃放,把鞭炮投入到下水道,掀翻井盖——他们缺的是安全知识。在“全面禁止”的时期,这些知识的流动也停止了。
到底该不该全面禁止烟花?人们已经争论了好多年。有时是环保派占上风,有时“习俗”派更让人同情。河南省的实践,某种程度上说明全面禁止并不可行。既然如此,“禁改限”就有一定合理性,值得观察一下效果。
政策像钟摆一样来回跳动,可能会引起一些困惑。但是,如果以10年为一个观察单位,其实会看到进步:不仅烟花爆竹变得更安全了,也有更多人选择不放烟花。
在一种更有吸引力的过年习俗出现之前,与其争论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燃放烟花,不如把重点放在如何更有序、科学、规范的燃放上,提升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知识。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风声OPINION(ID:ifengopinion),作者:张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