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七月,在美国亚利桑那州的怀特里弗镇,年仅二十二岁的哥伦比亚大学学生亨丽埃塔·施梅勒被奸杀。作为人类学学生,当时她正在印第安保留地调查阿帕奇部落的文化。案发当晚,施梅勒坐上一个印第安青年的马背,希望记录一场仪式舞蹈。这个名叫高尔尼·西摩尔的凶手把她的尸体丢进峡谷,这次事件不但影响了印第安人与白人的关系,而且让施梅勒所在的哥大人类学系成为司法传讯的一部分。
为了撇清责任,以露丝·本尼迪克特为代表的哥大教员反复强调施梅勒是莽撞的新手,没有按导师要求把报道人的范围局限在女性,而且在访谈过程中过于轻率地询问与性有关的话题。他们指出施梅勒没有意识到一个单身女子坐上陌生人的马背在印第安文化里有同意委身的意味,如果能够像这门学科要求的那样理解一个文化行为背后的逻辑和弦外之音,那么她就能避免这场悲剧。
半个世纪后,施梅勒家族强调,除了谋杀者本人及亲友断言与异性共骑一马有性暗示外,没有任何民族志证据能证明这一点。二〇一七年,施梅勒的外甥吉尔·施梅勒出版了《亨丽埃塔与那场将人类学送上审判席的谋杀案》,试图以圈外人的身份还原这场事件。以普林斯顿大学的林玉屏为代表的新一代学人在同年爆发的反性骚扰运动中呼吁洗刷施梅勒身上的污名,她和其他几位女性学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女性研究者在田野中面临更多的风险。
林玉屏强调,本尼迪克特等哥大教员对施梅勒的污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战”过后,哥大人类学在弗朗兹·博厄斯的领导下培养出一大批女性学者,本尼迪克特是其中的翘楚,她和玛格丽特·米德、艾拉·德洛里亚、格拉迪斯·雷夏德在“二战”前后成为美国人类学的中坚力量。本尼迪克特在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都因为性别问题遭到不公,后来的仰慕者在标榜她的女性主义立场和酷儿身份的同时也赞扬她抬高了女性人类学的地位。
但是这样一位有性别意识的抗争者为什么要罔顾另一位女性在田野中遭受的暴力?她需要如何说服自己才能从院系立场来否认施梅勒的努力?是否从这个年轻人身上看到其他执着于学术的女性同侪的影子?这些问题关乎新崛起的女性在当时由男性主导的学院政治和社会文化中的处境。
一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变化是大量女性开始进入工厂、商店、邮局和办公室工作,或是在律所、政府、银行、公共事业部门和大学等传统上由男性垄断的行业崭露头角。家庭不再像过去那样成为定义女性的唯一领域,女性也需要一套新的哲学来在她们广泛存在的差异之上建构出某种集体意识。一些团体开始用“feminism”(女性主义)这个新出现的词来表达对性别平等的诉求。与十九世纪的妇女平权运动关注选举权不同,这个新出现的女性主义思潮强调女性在经济和事业上的独立。
本尼迪克特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成长于全是女性的家庭,她的爸爸在她未满两岁时就去世了,她相信自己的世界从那时起被分成两半,一半是极为唯美地躺在棺材里的父亲的世界,一半是在人世痛哭的母亲的世界。本尼迪克特的妈妈总是带她到波士顿美术馆参观,因为那里有一张很像她父亲的埃尔·格列柯的画。本尼迪克特讨厌妈妈一直未能走出丧偶的阴影,也从妈妈身上看到一个女性所必须面对的命运。她怀疑一个女人能否仅凭自己就获得完满的生活,这种焦虑感让她在青年时代的大部分时间都陷入抑郁。
在绝望中,她发明出一套遁入想象的方法,在想象的世界里不但有她的父亲,还有与父亲绑定在一起的美好而富有诗意的东西,特别是一些曾鼓舞她的女性。她的大学是最早授予女性本科学位的文理学院,其中有不少女性教员一直保持单身,为年轻的学生提供了模板。在游学欧洲时,本尼迪克特日渐喜欢十八世纪的英国女权主义思想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著作。
在后来的婚姻里,当她想在家务之外写一本书来介绍那些勇于冒险却困于性别的杰出女性时,她毫不犹豫地把沃斯通克拉夫特放在第一位,这部未刊稿以这样的方式描述偶像:“在英国人物展上挂着一张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肖像,她在画完这张画后几个月就死了。我第一次看到这张画时还是孩子,当时的我完全震慑于迎面撞到的可怕的朝气。我太想知道其他女性如何拯救她们的灵魂,画框中的女人完全抓住了我:用她那赤褐色的头发,坚定而略带忧伤的浅棕色的眼睛,高昂的头颅。她一定已经拯救了她的灵魂,我可以从她那毫无畏惧的目光中看到这一点。”
没有出版商愿意出版她的书,她越是书写勇敢的女性,就越是觉得自己搁浅在牢笼。她尝试教书,尝试做社工,但是这都不是她想要的工作。她的丈夫觉得她在每一样事上都浅尝辄止,却不理解这是一个女性苦苦探索自身位置的明证。像大多数婚姻一样,最终压垮这段婚姻的是孩子,本尼迪克特没有办法生育,在多年的虚耗后,她决定走出围城。
一九一九年,三十二岁的本尼迪克特回到学校,刚好遇到艾尔西·帕森斯到她的学校讲学。帕森斯是二十年代哥大人类学系的传奇人物,她本人出生在豪门,丈夫是美国著名的政治家,自己纯粹是因为兴趣才在人类学系接受一份非正式的工作。帕森斯经常利用自己的私人财富支持有兴趣的哥大师生到印第安地区调查。在这段时间,本尼迪克特还结识了另一位哥大教员亚历山大·戈登威泽,而且深受后者的赏识。在戈登威泽的推荐下,三十三岁的本尼迪克特进入哥大成为博厄斯的学生,只用了三个学期就拿到博士学位。
博厄斯很支持女人投身学术,他说过他最好的学生全都是女性。毕业后的本尼迪克特在伯纳德学院给兼职的博厄斯做助教。一九二三年,伯纳德学院希望设立正式的人类学职位,博厄斯把这个机会留给年龄更大的雷夏德,因为他觉得后者作为单身女性更需要工作——他一直认为本尼迪克特有丈夫做后盾。一九二五到一九二八年,本尼迪克特在纽约的几所学校兼职,而且在没有薪水的情况下为哥大人类学系免费工作了三年,直到离婚后才引起博厄斯的重视。一九三一年,哥大人类学系聘本尼迪克特为助理教授,那时的她已经凭借自己的印第安研究成为很多人心目中未来人类学的领军人物,用助理教授聘最好的人类学家是对其莫大的侮辱。
博厄斯的老去让管理院系的事务落在本尼迪克特的肩上。接下来的十七年,她指导并修改了几十个学生的博论,用自己的钱帮他们调查,协助他们寻找发表的机会。很多女性在本尼迪克特的帮助下获得成功,其中有不少来自第三世界,比如以研究中国人面子闻名的胡先缙。除了胡先缙等少数人,跟随本尼迪克特学习的女生大多是丁克或单身,她们不像上一代那样需要纠结家庭和事业的平衡。
曾经在哥大学习的西敏司说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人类学系曾因女博士的闪耀出现某种性别的紧张,这甚至影响到一部分人对本尼迪克特的评价。但是在大多数院校尚未开设人类学且经济凋敝的情况下,本尼迪克特总是延续博厄斯时代把教职优先留给男性的做法,因为他们在那个时代往往承担着养家的责任。
这些背景都有助于我们理解施梅勒事件和本尼迪克特在这次事件中的选择。在她生活的年代,她只能尽可能地推动新一代的学术女性有实现自我的机会。但是当这样的机会走向失控时,她以十分明确的态度表明,学院政治只能以冰冷的男性方式呈现。
二
施梅勒的悲剧可以追溯到本尼迪克特的一个决定。那年夏天,本尼迪克特为自己在新墨西哥州的调查挑选了六个学生,为了安慰未入选的施梅勒,她答应从院系拨一笔钱给她去调查。在博厄斯的建议下,施梅勒选取了相对有挑战的阿帕奇部落做对象。
本尼迪克特全程参与了筹备,除了写信给有经验的学者,她还把自己熟悉的芝加哥大学的语言人类学家爱德华·萨丕尔介绍给施梅勒,因为他是阿帕奇语的专家。在出发前,本尼迪克特和米德一起分析了田野中有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帮助施梅勒模拟了访谈。所有这些都让施梅勒的父亲相信,自己的女儿不是在进行个人研究,哥大人类学对她的死负有“疏忽失职”的责任。
校方的辩解是他们派遣过九十一名女生到印第安保留地调查,没有一次发生意外,施梅勒的问题不在于哥大的培养制度有任何问题。她的问题在于其过于急切地想要离开白人管控区的范围来深入调查,没有像管理局建议的那样从当地女性中雇用翻译,也没有像本尼迪克特告诫的那样多接触女性,少接触男性。从施梅勒的信件来看,她无非是想要完成第一流的研究,她觉得政府安排的住所把她与真正的印第安文化隔开,她接触男性也是因为他们在田野中比女性更容易接触。
对人类学这样一门以研究社区整体为目标的学问,在研究过程中转向其他内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施梅勒完全没必要像校方宣称的那样把自己的研究题目局限在“阿帕奇部落的女性”。实际上,如果没有凶案的发生,所有这些“行事莽撞”的证据都可能被用来证明这是个极为热爱人类学的优秀的学生,从而被当作某种积极进取的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如何给凶手量刑成为裁断的焦点,人类学在这个问题上再次表现出符合学科特点的一面。有不少人类学家认为司法部门不应用自己的文化标准去判定印第安人这个被压迫的民族,既然施梅勒与杀人犯共乘一马,那么就应该在印第安文化的脉络下理解这个事实。一些材料声称本尼迪克特告诫联邦探员“不要以美国通行的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来评判这件事……施梅勒在接触印第安人的过程中的无意识的行为……很可能引发误会”。
在施梅勒外甥的书中,他引用了一封博厄斯写给美国司法部门的信:“我实在忍不住去想是什么样的情况驱使一个有家室、有大好前途的印第安年轻人犯下这样恶劣的谋杀罪?我诚心希望并祈祷他能得到司法上的宽大处理,我认为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我们要考虑……印第安文化处于被美国文化包裹的弱势境地。”
实际上,就连阿帕奇部落的一些上层都觉得人类学过于天真,他们相信施梅勒只是太过相信书本上的内容,无条件地把印第安人看作受压迫的高贵种族,所以当有人提醒她注意安全时,她觉得有必要以信任和良善来纠正官方意识形态对印第安人的污名。人类学或许真的有某种刻板印象,因为相比于相信一个印第安人有可能是罪犯,他们似乎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学生有不为人知的放荡的一面。
阿帕奇人指责施梅勒在田野中用富有挑逗性的问题勾引他们的男人,审判长希望本尼迪克特出庭做施梅勒的品德证人,但是被拒绝,因为证明一个白人的品德就是为定罪一个印第安人服务,本尼迪克特担心这会导致印第安部落的仇视,从而让她最重视的印第安研究陷入不确定性。
代替她出庭的露丝·安德希尔承认,哥大内部的担心是施梅勒或许真的有不符合伦理的举动。由于哥大方面的沉默,西摩尔一直宣称自己是受到暗示才与施梅勒发生关系,而且受到后者的逼婚和攻击,最终在自卫过程中杀害了她。在逃过绞刑后,西摩尔在一九五七年被保释出狱,但是很快因骚扰一名十岁女童被再次羁押。
三
本尼迪克特毫无疑问是一个女性主义者,但是她生活在女性主义刚崛起的年代。按照美国史学家杰克逊·利尔斯的看法,当时的美国在都市文化和大众市场的崛起下经历了清教的解体,由此带来的文化危机让整个社会面临空前的失重感。当时的美国社会依然像清教时期强调对工作的投入,但是勤奋工作已经不再具有韦伯所说的救赎意义。
在世俗化的趋势下,人的目标转变为对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是本尼迪克特如此在乎工作的原因。同时代的女性主义者在经济独立之外非常强调身体的解放,因为对死水微澜的打破同样能够为失重的个体提供更强烈的生命体验和生活亟需的真切感。不管施梅勒有没有询问与性有关的话题,很多女性人类学家在当时都面临私生活的指控,米德等同时代的人类学者把目光投向原始人的性并不是偶然。
一九二八年,萨丕尔发表了《对美国性问题的观察》,他在文中把美国的性自由问题关联到米德的萨摩亚研究。萨丕尔指出,所谓萨摩亚人能自由地追求性只是学者的虚构,原始人的性就算比清教更开放,也不能说明人类社会有无约束的性存在。萨丕尔认为,原始社会广泛存在的殉情故事说明即使在最朴素的阶段,人类社会也十分强调灵和肉的统一,女性主义以满足身体需要为目标的性不应该被投射到土著人身上。
萨丕尔眼中的性是社会和文化的产物,它是社会成员在生理需求与支持或限制这些需求的文化形式之间做出的协调。在他看来,让性冲动屈从于文化固然是对自由的让渡,但是相比于性解放运动把人剥离于规范,符合社会要求的性至少不会造成失序与迷茫。萨丕尔相信同性恋这种“非自然”的爱在美国社会愈演愈烈,在本质上是因为女性主义鼓吹性和爱的分离。与欧洲社会接纳更多元的性不同,美国境内不断攀升的离婚率说明这个受清教信仰影响的国家仍然视滥交为罪恶,社会和文化传统对社会成员一直有规范作用。
这篇文章惹恼了本尼迪克特,她不能接受萨丕尔对同性恋的嘲讽和评论。离异后的本尼迪克特一直与女性生活在一起,她和米德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保持秘密的爱恋关系。本尼迪克特相信萨丕尔的文章是在影射她“非自然”的性取向,但是这篇文章也确实暴露了她生命中的矛盾:一方面,就像施梅勒事件证明的,在《文化类型》等很多作品里,本尼迪克特反复把个人的心理和人格归结到文化;但是在另一方面,她作为女性主义者又需要淡化文化的塑造作用,这样才能肯定一个女性在职业和性取向上的自由。
本尼迪克特的摇摆揭露了与她同时代的女性学者依然要在不确定的现实中纠结什么是自由。在没有获得教职时,她曾用诗歌来记录这些担忧。那时的她喜欢与萨丕尔分享她的作品。人类学家理查德·汉德勒在比较两人的诗作后指出,如果说萨丕尔的诗是尝试在枯燥的学术生涯外探索生活的多彩之处,本尼迪克特的诗则更像是倾诉——她展示了一个女性需要怎样的自我剖析和否定才能做到“价值实现”这个男性拥有的特权。
二人诗歌中一个很明显的区别是萨丕尔总是能游刃有余地藏在幕后,从旁观者的角度展开对内容的叙述;但是本尼迪克特则痛苦地展示自己,甚至不惜暴露自己在婚姻和性关系上的挫折。这些区别有助于理解萨丕尔的文章为什么会激起本尼迪克特的不满:美国社会的性自由对萨丕尔而言只是面对和包容不同的态度,但是对本尼迪克特来说,它是一个关乎“我是谁”的问题。
这些区别推动两人的理论走向不同的方向。萨丕尔强调文化对个体的塑造,但是他的理论给个体自由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他呼吁建立一种能激发个体创造力的文化,要建立这样的文化,他认为必须依靠艺术精英而不是循规蹈矩的平民,像自信的男性一样,他相信文化的未来取决于少数人的创造。
与此相反的是,本尼迪克特认可文化与个体的辩证关系,但是她更看重文化类型与人格类型的对应。在她看来,人总是在文化的要求下发展某些特征并淡化其他特征,从而形成与文化相称的人格;那些无法适应的个体没有能力去改变文化,他们只能沦为社会异端。本尼迪克特在意的是如何对待异类,她的理论有一种女性的慈悲和包容,引导读者去体会人的不易。她没有把逃离困境的希望归结到创造力或自由,而是呼吁人们去意识到所谓“另类”只是碰巧没有出生在自己适合的土壤。
在她的书里,她强调印第安人没有规定一个正常的男人和女人应具有何种气质,兼具男性和女性气质的“双灵人”不但被认为是神的恩赐,而且被认为是触觉更敏锐、更适合成为战士和祭司的人选。或许是因为期待一个能包容她性取向的地方,本尼迪克特在自己的理论里选择用文化来覆盖人的自由。
所有这些都有助于我们理解这次事件中的矛盾。虽然致力于提携女性,但是本尼迪克特在这次事件中否定了一个女性的努力。她和米德用了很长时间才找到教职,她们担心施梅勒事件的持续发酵会影响女学者的前途。这样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拥有权力和地位的男性学者在当时普遍不支持女性去田野,博厄斯和萨丕尔就认为米德完全没有必要去萨摩亚岛调查。
由于这些经历,米德在七月的一封信里把施梅勒说成“傻子”,觉得她让其他女性面临“多年不能进行田野”的风险。淡化一个女性的死,在这种情况下成为必要的取舍。不管怎样这都是一个巨大的矛盾:在本尼迪克特和米德以冰冷的男性手腕平息舆论时,一个被想象出来的属于全体女性的愿景成为在当下否定另一个女性的借口。
第二个矛盾更富私密性。在这次事件的很多通信中,本尼迪克特都表现出极具外交辞令的一面,只是给予死者以得体的同情。但是在最新解密的信件中,林玉屏发现她在一个月后向米德吐露,她从施梅勒身上看到了米德的影子。
一九二二年,第一次与本尼迪克特相遇的米德也是她的学生,她从眼前这个三十五岁的已婚者身上看到对人类学的自信和笃定,班上的很多人觉得本尼迪克特是个说话都会脸红的书虫,但是米德从她身上发现了某种“隐秘的美”。在这之前,米德曾经爱慕过自己的高中老师和学姐,而且不像其他人那样觉得这是需要回避和抑制的情感。像后来的施梅勒一样,她也曾毅然决然地不顾师长的反对,只身完成令她成名的萨摩亚研究。
后来的学者认为,施梅勒实际上把米德当偶像,她在田野中询问与性有关的话题也只是想模仿自己的偶像。但是米德在给本尼迪克特的回信中断然否认自己与施梅勒有任何相似,她说自己从来没有勾引过萨摩亚人,“也从没想过你会把我和施梅勒关联在一起”。在那一刻,本尼迪克特和米德原本可以把她们拥有的欣赏和信任分享给另一个人,但是她们背叛了她,埋葬了这种可能。
(《亨丽埃塔与那场将人类学送上审判席的谋杀案》,[美]吉尔·施梅勒著,黄若婷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二〇二三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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