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是否是“农夫与蛇”的关系。
在很多中国读者的想象中,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在二战时期“好心收留”了在欧洲被迫害,无家可归的犹太人,结果犹太人在战后“鸠占鹊巢”,非要在原本属于阿拉伯人的领土上建国。这其实是一个因为对中东史无知造成的谬误。与地处东亚一隅,历史上虽然历经改朝换代、但能始终保持主体民族意识不变,所以特别强调“自古以来”这个概念的我们很不一样。巴勒斯坦这片土地,因为处于“世界之脐”的位置,历史上就被文化和民族迥异的各个民族所反复争夺。若说“自古以来”,很多民族都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自称自古以来,又没有民族可以完全在这片土地上自称自古以来。
甚至连“巴勒斯坦”这个名字,其实也在同时嘲笑以色列和阿拉伯人对这片土地的宣称所有权——在古希腊语中,巴勒斯坦的意思就是“腓尼基人的土地”,腓尼基人是世界已知的最早航海民族,也是教会整个地中海世界学用拼音字母的古老民族。但这个民族现在哪儿去了?
高情商的说,这个民族“汇入了历史的长河中”,低情商的说,就是这个民族被后来民族杀光或同化掉了。
而给这片土地最终定下这个名字的罗马人,是在公元8世纪的“阿拉伯大征服”运动中失去这片土地的。与其他任何一场古代游牧民族征服一样,8世纪的阿拉伯大征服也并非那么温良恭俭让。我看过一则材料,说阿拉伯帝国在征服萨珊波斯之后,征服者砍下了其国王的头颅,并在血泊中强奸了他的王后,萨珊波斯的最后一位王子卑路斯率部逃到了长安,他的后代就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当中。
要照着这个逻辑,我们今天是否也可以去声索中东某些地区的主权呢?这当然是一个过于脑洞大开的联想。
讲这些事情,仅仅想告诉大家,阿拉伯民族从一个阿拉伯半岛的边缘小族,成长为今天中东占地最为辽阔的最主要民族,他们的征服史也伴随着血与火,他们的领土也不是充话费送的,而是经过了非常残酷的铁与血的征服。
当然你如果把这话说给一些阿拉伯朋友听,他们可能会怒,因为他们会觉得这些土地都是安拉应许并赐予他们的土地,所进行的征服都是伟大的圣战……
但别人若再对他们进行同样的事情,那不一样,那就是“邪恶的侵略”了。
你看,宗教主义叙事别扭就别扭在这里,它天生就是双标且彼此不能共容的。
于是就有了现代意义上对十字军东征一事“政治正确”的描述——一场对阿拉伯世界的无耻侵略。
其实在中世纪欧洲世界的叙述中,他们把十字军东征称为“光复”(Reconquista)。因为在阿拉伯大征服之前,巴勒斯坦地区是属于罗马帝国的,而罗马帝国是以基督教为国教的。现在基督徒再仿照伊斯兰教徒当年的行为,对圣地发动圣战,收复他们之前的领土,这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么?
若按照“圣战有理”的理论,你也说不出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圣战你打得,凭什么别人就打不得?
只不过近代基督教世界相比伊斯兰教世界更早世俗化,欧美主流社会不再纠结这个事了,所以十字军东征的定性,就依从依然在乎宗教叙事的中东国家的立场被定性为了一场“邪恶入侵”。
众所周知,最终帮助伊斯兰世界赶走十字军的,是著名穆斯林英雄萨拉丁。
萨拉丁在巴勒斯坦这片土地上完成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壮举——他接受“伊贝林的贝里昂”投降之后没有对耶路撒冷展开屠城,而是将城中大部分的基督徒当做人质或者奴隶,索要赎金或者卖钱。这在今天看来也比较野蛮,但在那个念头,相比耶路撒冷之前历次遭遇的血腥征服来说,这已经算相当文明的了。所以萨拉丁确实是个英雄。
在近代阿拉伯民族主义兴起之后,萨拉丁因为光复圣城的实际被从纳赛尔到萨达姆的很多阿拉伯国家领导人奉为“民族英雄”,但颇为讽刺的是,萨拉丁其实不是阿拉伯人,人家是中东四大民族中的另一支库尔德人。
而萨拉丁的库尔德同胞在千年之后还被他的“崇拜者”萨达姆进行了蓄意的种族屠杀。这难道不很讽刺吗?
但我还是建议你,不要跟一个阿拉伯人去争萨拉丁的民族成分问题。
为什么阿拉伯人喜欢将库尔德人萨拉丁奉为他们的民族英雄?我不知你想通过这个关节没有。因为萨拉丁到底属于哪个民族,这对阿拉伯民族对巴勒斯坦和圣城耶路撒冷的主权声索是十分关键的。
你算一下就知道其中的利害了——
如果把萨拉丁和其后的马穆鲁克王朝(马穆鲁克是“奴隶”的意思,指阿拉伯帝国时期曾经被奴役的突厥人、希腊人、斯拉夫人后裔)算在阿拉伯人的有效统治范围内,那么阿拉伯人对这片土地的统治能多四百年,且一直持续到土耳其人征服该地(1517年)之前。
可是,如果不这样算,那么阿拉伯人在十一世纪末十字军东征时就已经失去了巴勒斯坦。从七世纪征服到十一世纪失去,中间也就占了四来百年的时间,且也是千年以前的。这个法理声索权跟犹太人那个“此地两千年前我们曾统治过”,也就是个五十步笑百步的关系。
而不管怎么说,1517年以后,占据耶路撒冷和整个巴勒斯坦的,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土耳其帝国虽然接受了伊斯兰教信仰,但从民族上论,他们是突厥人,阿拉伯人将他们被统治的这段时间称之为“突厥桎梏”。
你感受一下这个词的感觉,是的,阿拉伯人在近代这400年的时间内,与流亡的犹太人一样,其实也是被统治民族。
不理解这段历史,你也就无法理解为什么阿拉伯民族解放运动会在近代爆发那么大的力量——跟犹太人一样,他们也是一个自己没做主久了的民族。
总之,在一战以前,包括巴勒斯坦在内的广大中东领土,都是属于突厥人建立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
一战中,英国派遣阿拉伯的劳伦斯,支援中东掀起了“阿拉伯民族大起义”,赶走了土耳其人。
但面对战后权力真空,当时处于部落阶段的阿拉伯各方势力无法有效的达成一致和妥协。最终奥斯曼帝国在中东的领土,在战后被英法等国所“托管”——当然你可以说,这是英法帝国主义无耻的窃取了起义胜利果实。但现实就是,直到二战结束前,在这片土地上说了算就是英国在当地的“托管”政府,而既不是当地土著的阿拉伯人、也不是在当地也有土著之后又逐渐增加的犹太人。
正好犹太人在那个时候掀起了复归运动,耶路撒冷地区本来就有一批犹太人,他们又接引更多的犹太同胞“复归”。
请注意这个过程当中阿拉伯人并没有表现出多少“好心收留”,首先因为他们说了也不算,其次是因为从欧洲来的犹太人相对都比较有钱且有知识,到了巴勒斯坦地区以后买房买地、很多还成了当地的中上层,让这片本就狭小的土地更加拥挤了。所以双方当时就龃龉不断。
与传说中的“好心收留”相反,阿拉伯人曾施压给英国殖民政府,要求英国殖民政府不要再接受外来的犹太移民。
为此巴勒斯坦当地阿拉伯人还在1936年就曾发动“大起义”,攻击当地英国殖民政府、焚毁犹太人的住所、屠杀他们的民众,场面特别类似上世纪下半叶东南亚一些国家排华时的所作所为。
当然犹太人没有我们中华民族那么温良恭俭让,在受到攻击之后立刻开始组织反击,由此才诞生了被今天很多简中互联网大V津津乐道的一众犹太恐怖主义团体。但你凭良心说,这些团体,他们的成立和报复平白无故吗?到底是谁先动的手?
在当地阿拉伯人的不断施压下,1939年5月,英国发表了关于巴勒斯坦地区问题的白皮书,全盘接受了的阿拉伯人大部分要求。当时的欧洲正在成为几百万犹太人的坟墓,但英国竟然在这个时候规定,未来5年,到巴勒斯坦的犹太移民数量不能超过7.5万人,超过这一数字必须经过阿拉伯人的同意。这份白皮书还规定许多地方的土地不能卖给犹太人,并承诺10年后在巴勒斯坦成立一个以阿拉伯人为主体的独立国家。
所以在二战爆发时就发生过这样的事,载满犹太移民的船本来已经到海法了,英国殖民政府在当地巴勒斯坦人的压力下又硬逼着船再重新开回了欧洲,非让犹太人重新投入希特勒的那个魔窟……
为这类王八蛋事儿,英国当时没少受到谴责。
所以至少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并不存在谁“好心收留”谁的问题。截止到二战结束前,这俩民族都是苦逼的被统治民族,这个故事里没有“好心的农夫”或“忘恩负义的毒蛇”,我只看到了两个民族,一个实在走投无路,为了躲避屠杀想要回到他们最原初的家园。另一个为了自身的宗教信仰和切身利益,死把着门不让进,虽然他还没有获得这个屋子的产权。
你说这两个民族孰是孰非?
我说,都对,都可以理解。但这里只有仇恨,没有恩义。
二战结束之后,为了调解已经非常尖锐的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矛盾,联合国本来出了个方案,说要不然你们大路朝天、各走半边,都消停点好了。
这就是著名的联合国第181号决议,让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在巴勒斯坦分别建国。
但请注意,对当时这个地图,是当地的阿拉伯人先对方案不满意。
问:凭什么啊,英国人当年说好了,他们走之后要把治权彻底交给我们,况且我继承英国殖民政府的遗产,正兵强马壮。咱俩凭本事开练!谁抢到地盘算谁的!犹太人都滚出去!
于是在1948年5月15日,在英国结束对中东委任统治,以色列宣布建国的第二天,埃及、外约旦、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外加巴勒斯坦本地阿拉伯人,绑在一块组成“阿拉伯联军”对以色列宣战,当时的外约旦国王阿卜杜拉更是豪气万丈的宣称“犹太国作为一个非法国家必须在地图上被抹去”,而他则打算强先于埃及军队占领耶路撒冷,让约旦控制这片土地,成为统御中东的“耶路撒冷之王”。
所以至少在第一次中东战争时,人家阿拉伯人的态度是非常明显的——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屁的联合国文件,天下土地,谁打下来就是谁的!
那你让以色列人能咋说?人家只能说:好吧,你要战便作战,听你的,谁打下来算谁的!
对此,后来当上以色列总理的梅厄夫人有句话总结的特别经典“如果他们(阿拉伯联军)放下武器,将会迎来和平,如果我们放下武器,将不会再有以色列。”
结果第一次中东战争“练”到最后,阿拉伯五国联军绑在一块没打过一个新生的以色列,联合国划给以色列的土地他们没占到,反倒被以色列倒吃进去一口。
(注:这里不要怪老美帮着以色列,阿拉伯联军背后当时也有英国的支持,联军的很多中层军官甚至都依然是殖民时代的英国人,双方背后都有帝国主义势力。)
你自己要打,你又打不赢,你这能让全世界咋说呢?愿赌服输懂不懂啊!
联合国给你划个边界,你非说这边界划得不好,非要用你的弯刀重划边疆——结果跟人家比划了半天,愣没比划过人家,然后躺地上哭鸡鸟嚎的不算完,反咬对方一口“不遵守联合国协议”……
咱不说别的,就作为旁观的第三者评评这个理,世界上真有这种“好心的农夫”么?
是谁不愿“土地换和平”
于是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有人问,就算阿拉伯人当初做的过了点吧。以色列真想要和平,为什么不能“退一步海阔天空”,你如今兵强马壮,就宽宏大量一点,把吞进去的土地让出来,拿土地换和平,不就的了吗?
首先咱们得承认,犹太这个民族,确实不像我泱泱中华一样,是什么宽宏大量的民族,这确实是个非常精明而小气的民族。
犹太人的小气,在欧洲那是出了名的。对自己的利益斤斤计较,这本就是犹太人刻在其民族基因里根性,要不然犹太人也不可能在传统欧洲历史上混那么个守财奴、高利贷放贷者的形象,让希特勒这种人有了可乘之机。
在以色列,确实有大量的右翼民族主义者就是觉得:土地换和平?凭什么啊。历次中东战争又不是我挑起的,每次都是你们先要打,打完了以后,我用战士和遇袭平民鲜血换来了那么点领土,凭什么再送回给你呢?我看上去有那么贱吗?
比如以色列前总理沙龙,这老先生历经五次中东战争,见证了包括他哥在内的无数战友战死沙场,你让他怎么不计较?
但是公道的讲,在历次中东战争打过之后。以色列人还真的不止一次尝试过土地换和平。
比如与埃及和谈,以色列让出了他们曾占领的整个西奈半岛,领土几乎是整个以色列的三倍。
你今天倒满世界打听打听,有哪个国家愿意在军事力量占据优势的情况下,拿自己本土三倍的占领区去换个和平。你就知道当年以色列的决心有多么大。
但让了土地,必须换来相应的承诺才行。比如以色列把西奈还给了埃及,埃及就再没与以开战,这个买卖做的就公平,能长久。
所以哪怕是对巴勒斯坦,以色列也尝试过土地换和平。
很多人都忘了,今天巴勒斯坦实际控制区,无论是加沙还是约旦河西岸,都是以色列在1963年的第三次中东战争之后已经占领、并彻底控制的区域。
1993年《奥斯陆协议》签署后,以色列依照协议放弃了对这两片区域的控制,允许巴勒斯坦人在该地区自治、独立、建国。
很显然,以色列是想复制他们当年与埃及达成“土地换和平”的模式,我给你土地,你给我和平,大家消消停停的凑合过算了。
可是拉宾代表以色列作出的这种退让最初换来的是什么呢?《奥斯陆协议》前脚一签完,巴解组织中的哈马斯立刻宣布不接受该协议,重申他们的诉求是“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应该在地图上被抹去。”
这导致加沙与约旦河西岸在回归巴解组织治下之后,立刻成为就近发动对以色列境内平民目标的恐袭策源地。拉宾的让步最终非但没有换来和平,反而给他的国民带来了更近、更迫在眉睫的威胁,并最终被右翼民族主义分子所杀害。你让后来的以色列执政者再怎么去和巴勒斯坦谈“土地换和平”呢?
我给你土地,你却不给我和平,反而得到更高价码,和更多的仇恨,最终你还要把我“彻底从地图上抹去”才能罢休……
别说精明的犹太人了,这笔买卖,你倒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有谁会愿意做吗?
死结究竟在哪里
于是这就又涉及到第三个问题了,今天的“巴以冲突”不同于当年的“阿以冲突”,最大的死结在哪里?
在于时至今日,巴解组织其实依然是一个“不可谈判对象”。
请注意,我这里说的“不可谈判对象”,不是在指责阿拉法特或阿巴斯等巴解组织领导人对外言而无信,而是就算他们想言而有信、也对内说了不算。
巴解组织并不是一个政令统一的严密政府或党派,而是一个松散的联盟。阿拉法特和阿巴斯所领导的法塔赫在这个联盟中只拥有盟主的地位,而这个盟主地位甚至还不如《水浒传》的宋江权威大——宋江一说咱“全伙受招安”,跟朝廷和了吧,底下好汉都表示“愿听大哥吩咐”,基本没人造反。可是法塔赫在巴解组织中连这个权威都没有,一旦它表现温和,想代表整个联盟与以色列达成让步,一定会有比它更激进如哈马斯这样的组织,跳出来指责法塔赫“背叛革命”,进而取而代之。这样和谈的事情也就被搅黄了。
至于为什么巴解组织内部永远是激进主义正确,这其实是一个“广场悖论”的问题——对于整个阿拉伯民族来说,巴勒斯坦这个地方是整个中东的中心广场,在这个广场上闹累了、或者观点不那么激进的人,会自行“用脚投票”退场离开。但总会有新的、更加激进的人新加入到这个阵列中。长此以往,这个抗议队伍会永远保持激进的情绪。甚至做出越发过火的行动。
现在的巴解组织,其实就陷入到了这个怪圈中——法塔赫作为一个“闹累了”的老组织,肯定明白与以色列开出的“土地换和平”是唯一的可行之道。可是一旦它要实践这一点,它对巴解的领导权就会衰弱,甚至被哈马斯所夺取。最终巴解是“铁打的组织,流水的派别”,真正掌握领导权的,永远是一个不接受妥协、要打要闹的极端派。
甚至哈马斯这样的派别,还会像这次一样,刻意制造紧张局势来阻碍巴解组织自身的正常化。这种情况下,你让以色列拿土地换和平,请问怎么谈,和谁去谈?
妥协、谈判、“土地换和平”这些想法实现的前提,首先是谈判双方都必须是“可谈判对象”,就像六十年代的埃以双方一样,彼此达成共识之后可以执行,互信才能够达成。而巴以和谈目前所处的阶段,在这个基础之前。
最后我们再来说一个很多人最容易犯的错误。
有人说:我不管那么多!反正以色列是美国的铁杆,就冲这一点,我们也只能支持哈马斯,不管他们做了什么……
再说一遍,这是一种非常幼稚、违反外交常识的民间粗陋见解,它体现了基础教育所应普及的逻辑素养在我国某些受众那里的失败。因为一个最简单的逻辑推理就可以看出这种思维的错漏——
且不说国家目前对中美关系的定调还是“不破底”,就算我们真要和美国“必有一战”,若秉承“谁和美国关系好,我们就支持其对手”的策略,最终将造成的结果是什么?
结果就是美国将凭借其尚存的国际秩序主导地位,获得优先的“盟友选择权”。也就是国际上这些国家,美国会先扒拉一遍挑选盟友,把那些靠谱的、有实力、有道义优势的国家都先挑走,笼络进自己的阵营,然后再让你从它挑剩下的那一堆国家里去挑。
那样的话,我们将陷入“在垃圾堆里捡朋友”的尴尬当中,挑出来的朋友非但不能在关键时刻拉我们一把,反要在经济和道义上都拖我们的后腿。最终搞一堆“不良国际资产”砸在手里,真的对抗搞起来,对咱没好处不说,光给咱掉链子,请问我们图啥?
这就是一战前德国和冷战时的苏联都曾经陷入的外交陷阱,作为坚持和平崛起道路的中国,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再陷进去的。
“宁吃好杏一个,不要烂梨一筐。”中美之间,即便存在外交上的“大博弈”,也应当是双方对“优质国家”、“优质盟友”展开的争夺。这样我们即便不能将这些国家拉入自己一边,也可以争取他们在对华问题上保持尽可能的中立,为自身争取更多的有利地位。
幸运的是,我国目前的外交策略正是走的这条道路,所以我们坚持中立的外交策略。这是因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恩怨是非虽然难以论说,但有一点至少是肯定的——以色列至少是一个有现代国家架构、有相当国际影响力、可以进行合作或博弈的对象。法塔赫所领导的巴解组织,如果能成功完成统合与转型,也可以成为合作和谈判的对象。
所以我国的外交政策在这两方之间寻求谨慎的平衡、并促和,这是绝对正确的。
但反观哈马斯,甭管它所喜欢炫耀的屠杀以色列平民的“战功”有多么“威名赫赫”,都改变不了这是一个今天拿了你的援助、明天就有可能朝你打火箭弹的极端组织。这样的组织不仅对以色列,对全世界所有想要有个好的国家来说,都是“不可谈判对象”,你现在为它加油助威,它将来得了势,能念你的好么?
拿搅屎棍,不要总拎着有屎的那一头。
交朋友,不能从别人挑剩下的垃圾堆里去找。
这个道理,我们的国家当然是明白的。可悲的只是我们总有一帮“野生国际大师”,他们读书不多、脾气不少、本事不大、口气不小,他们在指点江山挥斥方遒时,总是不仅忘了基本的人性、也忘了最起码的外交常识。
你们清醒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