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649年,东方的崇祯皇帝在煤山的歪脖子树上吊六年之后,一位西方国王,英国的查理一世也在伦敦白厅前的广场上被斩下了头颅。
在崇祯皇帝的眼中,自己是被李自成的乱民闯军攻破了都城,祸乱了天下。在他的遗言中,“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其实并不把闯军当成可以沟通的对象。
他们是逆贼,是恶徒,是乱匪,唯独不是一个可以与之讨论政治得失的对话者。王朝的更替,是作乱,是衰亡,是覆灭,同样不是一个具有合法性的继承与调整。
这样的傲慢,在查理一世那里也有。
英国早就有国会,1625年他继位以后,扩充国库,横征暴敛,遭到国会的反对,于是在1629年查理一世解散了国会,继续巧立名目,垄断市场,给英格兰的经济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机。
1640年,为了继续扩大税源,查理一世不得不召开停止了11年的国会。想不到,国会并不买账,并且正式和自己的国王决裂。查理一世一怒之下,在1642年和1647年两次掀起内战,向国会宣战。
然而,这位国王堪称“人菜瘾大”的典型,两次内战皆被克伦威尔率领的国会军打得大败亏输,自己也成为了阶下囚。
但是,国会军方却感觉拿到了一个烫手的山芋。查理一世当然是一个残暴的君王,他发动的内战让英国减少了四分之一的人口。出于朴素的复仇观,一刀把他剁了当然也无可厚非。
不过这样一来,国会军方就失去了为英国人民反抗的正义性,真成了野心家的谋反作乱。所以,他们成立了一个特别法庭,推选出约翰·库克为副总检察长,控告国王犯下了叛国罪。
在古典政治时代,流行“朕即国家”的理念,一个国王怎么可能背叛自己的国家呢?所以,在连续三次开庭期间,查理一世拒绝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甚至也拒绝了杰出法学家马修·黑尔为自己辩护的请求。这导致特别法庭直接以暴政之罪作出了有罪判决,并宣布处以斩首之刑。
这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在合法的法庭上,没有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庭辩,让这一从古典政治到现代政治转型的关键事件,顿时少了许多的风采。没有对话,权力与义务的归属、分配、协调,就只能用暴力来进行,形成了一轮又一轮的内耗与流血。
所以,古典政治时代的权力更替是残酷的。1661年,查理一世的嫡长子查理二世复辟。这位活力四射,热爱享乐的国王在民众中有着“快活王”的美称。可他到底没有给国会党人任何辩护的机会,直接将约翰·库克相关一应人等碎尸,并将已死的克伦威尔开棺戮尸。
暴力以暴力更迭,没有对话,也就没有进步。
直到1689年,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斯一世被自己的女婿威廉三世从荷兰兵不血刃带兵进入伦敦之后,王位更迭,自知根基浅薄的威廉三世才真正愿意和国会对话,签署《权利法案》,定下国王与国会权力的边界,英国才开始了君主立宪的时代。
对话很重要,但是如何对话更加重要。
2
93年的时候,无意间打开电视,竟然是国际大专辩论赛的决赛,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决战狮城”的那场复旦与台大的经典之战。
那时年纪小,不知道后来会和复旦有那样多的缘分,也不知道当初站在辩论台上的几位同学将扬名于世。就是觉得辩论这事儿,看上去像吵架,但是总按照一定的规矩吵,要是不合规矩了,还是会被人抓住话柄反嘲回去。
辩论,观点不重要,毕竟是被分配的,而怎么论证观点更加重要。换句话说,这是程序正义胜过结果正义的一项游戏。
按照规矩论证观点,就像玩真人CS,打得再激烈,也有底线在,不伤人。倘若把镣铐解开,自由是自由了,可往往就升级成“你瞅啥?瞅你咋滴!”的对喷,最终决定的是力量,而不是道理,压倒胜过妥协,那就和历史上任何一次兵戎相见没什么区别了。
就像某位后来就职于央视的著名辩手曾讲过一个故事,他当了最佳辩手之后,以为依靠道理可以无往而不利,结果在回家的楼道里遇见了一个抹灰的师傅在干活,搞得满走廊都是烟尘。
他说:“师傅,您能轻点儿么?都没法走了!”
他本以为可以用清晰的逻辑和雄辩的论证说服师傅不要在楼道里抹灰,结果人家就是轻飘飘地回了一句“你爱走不走!”
这让他准备的一肚子辩词都没了用武之地。
大家不在一个频道上,不讲一样的规矩,就没法沟通起来!那就只能看谁本事大,显而易见,楼道里的师傅随时可以抹你一脸灰,只有一张嘴的秀才自然就抓了瞎。
这就是沟通的规矩的重要性。
3
但辩论毕竟是一种智力运动,而日常生活中往往一群人乌泱泱吵个不停,到最后不知所云的情况更为常见。
1860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26岁的联邦军工程兵亨利·马丁·罗伯特被派到华盛顿协防,正好遇上一次军民共建的会议。大家看罗伯特是西点军校毕业,名校生自带光环,就推举他当了会议的主持人。
然而,整个一场会议,这位罗伯特先生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表现得惨不忍睹,要不是大家彼此还留点儿体面,按照美国西部牛仔的性子,那不得直接拔枪决斗。
这场会议成了罗伯特一生的梦魇,要是别人,恐怕直接诅咒发誓,老子以后再开会当主持就是孙子!
可他毕竟是西点军校的高材生,觉得开会闹作一团,不能怪罪于人性就是一树的猢狲,而是没有形成良好的讨论规矩。所以,罗伯特致力于研究怎么开会,怎么开好,这一晃就是十几年。到了1876年,他出版了一部书,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并且用一生的时间不断修订,甚至在他去世后,也依然有后人和有志者继续修订,到现在已经出版了十一版,成为联合国大会和很多社会日常会议的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很复杂,有人缩减成十条,十二条或者十三条。但是有几项原则是公认的,比如寻找共识,对事不对人,不能质疑别人的动机,讨论不能跑题,发言各方必须平衡以及发言次数与时间有限。
在这一过程中,主持人的作用非常重要,他将裁决发言人的行为是否在程序上违规,从而将可能的跑题给拉回来。
中国古代的辩论曾在先秦诸子时代有所发展,达到了古典逻辑学的高峰,但是在其后的几千年里,往往重道不重术,也就是我站得正,你屁股歪,不管你怎么辩论,都是巧言令色,毫无价值,所以就演变成了谁更守正道,谁是逆臣贼子的言语攻讦上了。
就像王司徒 vs.诸葛亮,那王老儿论证清晰,逻辑明白,可人家卧龙根本不按照你的套路来,我才是大汉正统,你乃我从未见过之厚颜无耻之辈!于是,王老儿活该被气死。
中国式辩论讲究的是对自身道路的自信,浩然正气,以势压人,不屑寻章摘句,繁琐论证。
在大是大非面前,这样当然没问题,但是世上多的是小事。
小事用这套,那就变成村妇骂架,退退退,666,嗓门大者胜了呗。
4
当下,网络世界成了新的议事场。
你说没沟通吧,不是那么回事儿,毕竟在网络上只能言语对线,不可能像李自成或者克伦威尔那样抡刀子上;你说有沟通吧,这也不对,吵来吵去,都觉得自己是诸葛卧龙的化身,气势压人,只想战胜,而非共识;屁股决定观念,身份政治对人不对事。
说到底,很多网络论战,都还是三国乱世的老路子,上来先给你定一个“未见过之厚颜无耻之辈”的标签,那么你说什么都是错的,连呼吸都是这样。
就比如什么厌女症/厌男症,就包含着双重羞耻。首先是疾病羞耻,得了病的就是不好的人了么?其次是性别羞耻,属于某一性别,哪怕没有作恶,就是原罪么?
这样的乱贴标签,导致美国学者戈夫曼所谓的“污名化”盛行,一些原本是正常的词语,被转译得不忍直视,诸如田园女拳、国男之类。
没有什么为了公平,就不得不更进一步的事情;更一步,本来就不公平。
成为恶龙的少年,还是那个少年么?
再正义的口号,如果行以不义,那么就如梁启超在翻译《罗兰夫人传》的结尾所说“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几多之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不要视辩论的规矩,罗伯特的法则为迂腐,如果大家都由着性子来说,那么胜利的一定是抹灰的师傅,因为他真可以把灰抹在你的脸上。
5
刀郎的新歌《罗刹海市》里有一句“生儿维特根斯坦”。除了为歌词押韵外,维特根斯坦其实是一位德国的哲学家。他认为语言的边界就是思想的边界。人类以抽象的语言阐述世界,从而得以把握自己感知的一切。可是,语言也构成了思维的牢笼,我们无法逃脱旧有的思路。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最难打破的是观念的束缚。
所以,二十世纪以来的文学家、作曲家都在试图打破原有的语言习惯和旋律规格,去进行新的艺术尝试。
于是,我们读到了变成瓢虫的卡夫卡,住在交叉小径花园里的博尔赫斯,不以悦耳为主要目的的现代音乐,以及在蒲松龄的传说里谈维特根斯坦的刀郎。
如果让维特根斯坦选择的话,他不会喜欢厌女症、厌男症、小仙女、国男、小作文、凤凰男这样的表达。当这些概念说出来的时候,结论就已经在了,牢笼也已经树立在那里,沟通和辩论成了无意义的事情,不过是徒增烦恼而已。
太阳底下无甚新鲜事,正如西谚所云“人类在历史中获得的唯一教训是人类在历史中根本没有获得过任何教训。”
朱维铮老师也曾有本书叫做《走出中世纪》,可我们今天很多的思维,根本没有走出中世纪。
然而,沟通的规矩,辩论的法则,议事的规则,都不是法律法条,我们无法以守法执法的标准要求大家在上网的时候不要净是抒发情绪,而是就事论事,全面平衡。
这只能作为道德,无视者弃之如敝履,而珍重者则如康德一样:
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秦朔朋友圈 (ID:qspyq2015),作者:许静波(作者为苏州大学副教授,戏剧影视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