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格致论道讲坛(ID:SELFtalks),作者:马皑,原文标题:《40年,从街头到监狱、到传销窝点,我一直沿着这条“邪路”研究犯罪心理学 | 马皑》,题图来源:《犯罪心理》
大家好,我是马皑,很高兴今天来到“格致论道”。道可道,非常道。大家也都知道,有正道,则必然有邪道。恭喜各位都是走着正道的人,而我是沿着“邪道”在走的人。
经过六个月的学习,我才从原来仅有法学知识,开始接触到心理学。大家要知道,怎么看犯罪有变化,那么,在如何了解犯罪的方法上就更得有变化。
从师资培训班出来以后,我又到了北京市监狱,开始“二进宫”犯罪研究。一待就是四个月,每天和各种犯人打交道。这样每天的接触,有点颠覆我原来对他们那种“恨”的态度。
他们规规矩矩、唯唯诺诺,有许多长者还特别和善,特别能讲道理,也有不少人有着比较高的文凭和学历。所以这些犯罪人似乎也不完全像是我所想象的,或者公众所害怕的那个样子,他也许就像我们隔壁邻居一样简单。
犯罪心理学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在北京监狱做了几个月的调查以后,我对犯罪人的看法又产生了疑问,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能够做出那么多法律所不允许的、伤害别人的事情?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由于犯罪高发,我国就有了多学科、多角度去研究和探讨犯罪的社会需要,这成了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发生发展的大背景。
但是最初研究犯罪心理学的这些先辈们:罗大华、何为民、林秉贤、邵道生、方强等,他们大多数都是法学和教育学背景,真正有心理学背景的老师很少。
那么,用什么方法能真正了解一个人是什么类型,他会怎么想,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当时用的方法就是笨办法:一个一个工读学校地访、一个一个家庭地谈。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用访谈、写各种调查报告的方式。这解决了我国最初既缺少研究犯罪心理的人才、又缺少方法的紧迫形势。当然我们还翻译了不少国外的专著。
犯罪心理学有两个取向,我在自己主编的四本教科书里都提到过,一个叫“犯罪心理——学”,即以犯罪心理为对象,哲学、社会学、教育学、法学、心理学都可以用自己的理论方法去解释。
另外一个就是“犯罪——心理学”,以犯罪为对象,以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解释。
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的时候,我国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方法上主要就是第一种。假如你的认识论是哲学,那么方法就是以社会调查为主,结论中更多的就是内因说、外因说,它确实显得很单调。
现在的AI、大数据很火很牛吧,八十年代是犯罪心理学最高光时期、绝对牛,有着大量来自公检法司实践者的拥趸。为什么?因为它属于用新方法、新视角来看待一个事物,当时来自全中国的爱好者和各种学会的参与者有将近10万人。
到了九十年代,大量心理学专业的毕业生进入犯罪心理学领域,给我们带来了许许多多科学的范式,尤其在方法上。认识论决定方法论,你用什么方法来看待一个事物,你就要用你的方法去描述和解释它。
心理学给我们提供了更多的科学方法,更客观地去认识他们。比如过去访谈是主要方法,后来则又有了量表、问卷,以及各种各样的与脑电相关的实验方法。
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们对犯罪原因的认识已经从过去单纯的哲学、教育学的范式进入到心理学的范式。我们也看到了交友、学校、家庭这些因素的影响,其实也就是我们现在所提的原生家庭的因素,对一个人的犯罪行为有着十分深刻的影响。
与潜在罪犯的十年亲身接触
但“为什么罪犯们明知道这样做可能会被杀头,却还要去做?”的答案,在我看来仍然没有得到特别好的解释。所以在九十年代,我又作了一个决定——和那些还没进监狱,但是将来肯定要进去;现在还没掉脑袋,但是将来很可能要掉脑袋的人接触,了解他们。
于是,我用了10年的时间,用类似于亲历的田野调查的方式,和各种各样的社会底层违法、越轨和犯罪的人打交道,主要涉及的就是黄、赌、毒、邪,邪也就是传销、邪教和黑社会。
举几个例子,我在云南做戒毒研究时,和那些青少年打交道。我既和吸毒的人交朋友,也和贩毒的人交朋友,到什么程度呢?
大概过了有半个多月,我每天跟他们混在一块儿,请他们吃,请他们喝,甚至还能给他们做一些心理咨询,比如提供一些婚恋方面的建议。有一天,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孩拿着一个针管说:“大哥你人真好,我给你来一下吧,保证你爽。”他把他认为最珍贵的东西馈赠给我,我们的关系就已经到了这样一个程度。
那么做色情产业的调查,主要就是调查所谓的色情工作者。20年前有一个报纸曾经为我写过一个专访,那是我特别怕我太太看见的一个专访,因为它的题目叫《马皑十年“三陪”生活》。其实不是我“三陪”,而是我曾经对“三陪”的从业者进行过10年的追踪。
还有传销调查,我到今天仍然在关注传销。因为传销就是洗脑,他们为什么能够洗脑?在传销的相关调查中,我曾经在某省公安局的配合下,用一个假的身份进入到传销者的家里。虽然待的时间不长,只有两天,但是我能够亲历他们之间的关系,观察他们那种盲目的自信是从哪儿来,坚持的毅力是什么。
做了10年研究之后,我对其又有了新的认识,在我看来,他们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型。
绝大多数的犯罪人都跟你我一样,就是普通人。他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成为了一个罪犯。一说到犯罪,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变态、杀人,但是真正的绝大多数的犯罪就是一般的财产型犯罪。
另一类可能就相对恶劣了,比如说那些极端的犯罪,尤其是一些存在人格障碍的犯罪。这些人更具有攻击性,更缺少自我控制和共情的能力,因此他们在社会上比一般人更容易犯罪。
后来到00年代,我们共同的认识是,没有谁天生会犯罪,但是一定会有具有犯罪高风险的人,也就是他比其他人更有可能犯罪。
刑事司法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在司法中的应用
2000年以后,我重新回到讲台,主要讲的课程除了犯罪心理学,还有很多青少年关心的刑事司法心理学,专门研究犯罪心理学在司法当中的具体应用。
当时中国已经有许多我的同行,在测谎、犯罪心理分析和画像、人质危机谈判、审讯的心理学方法以及证人证言可靠性等方面有了广泛的研究,这些都属于刑事司法心理学的范畴。
而我最擅长的是两个:一个是犯罪心理分析和画像,一个就是审讯。不过我做得更多的还是审讯,也就是如何让这些犯罪嫌疑人能够自愿地、清晰地把他的犯罪经历告诉我们。而为了做好审讯,我也向大量的实战的干警们学习。
后来我发现,为什么许多系统的审讯心理学培训都由我来担当,是因为我从青春期开始就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我虽然是个大学老师,但是我同样也插过队,也当过铁路工人。正是由于有很多经验性的总结,所以当我掌握了心理学的方法以后,就更加游刃有余了。
2019年,有一名杀人碎尸的犯罪嫌疑人一直不开口。我在审他的时候,因为知道他稍微懂点医道,我就让他给我把脉。他刚开始有点害怕,不愿意给我把。说服他以后,他就给我把脉,他看着我我看着他,1分40秒,谁也不说话。
后来有的人问,那只分过尸的手搭在你的手上是什么感觉?我说我真没想那么多,我想的就是怎样去揭露他,让他受到法律的惩罚。
越轨社会学:更加广泛客观的视野
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地认识到,研究犯罪的社会现象也好,个人原因也好,一定不能仅有单一学科的知识。说白了,就是用任何单一学科,不管是哲学、教育学还是心理学,都没有办法清晰地解释“人”为什么会犯罪?
如果仅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看,其实没人愿意犯罪。每个人的犯罪都有具体的原因,都能够追根溯源到生物、社会、心理这三大因素交互作用的源头。
于是我又在想,当你把一只昆虫放在显微镜下的时候,能看得很清晰,最细微的毛发都可以分辨出来,也可以解剖它。但是你想过,它为什么长成这样吗,季节对它有影响吗,气候对它有影响吗,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对它长成这样有影响吗?
所以,我们不能仅研究个体和家庭。如果单纯地说,这个人的原生家庭出了问题,这个人的人格出了问题,这个人在生物学因素出了问题,这个人的共情能力出了问题……这样来解释犯罪人又太单薄了,因为大家都知道,犯罪是可能被杀头的。我们必须用更加客观和广泛的视野来看待犯罪。
这样,我们又开始研究更宏观的、更贴近每个人的人生和生活的课题,也就是越轨社会学。研究越轨社会学的目的,是要把我们这代人,以及下代人放在不同的、大的社会背景下去了解和观察。
因为如果想用单一的学科讲明白一件事确实太难了,而现在有了越轨社会学这个工具,就能够给我们提供多学科的视角。
我在中国政法大学最受同学们欢迎的课,就是2004年开讲的越轨社会学。因为这门课能够从社会学、哲学、心理学以及生物学甚至经济学的角度来共同看待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
大家想一想,你们今天越轨了吗?没有人不越轨。
我们从小到大就生活在轨的约束当中,有各种各样的轨对我们做着各种各样的要求,破坏、偏离是越轨,超越也是越轨,但每一次超越都可能会带来社会的进步。
因此,我们在看待包括犯罪在内的各种越轨行为的时候,不能单纯地局限于自己的价值观和方法,而是应该更加客观、更加具有科学性地研究越轨社会学,要能够看到人类的倒退和进步都和越轨有着必然的联系。
它能让我们更好地去认识犯罪人,认识犯罪这个社会现象,去解释不同时代的人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犯罪原因。
最后我想说的是,认识真实的犯罪是科学的使命,减少和控制犯罪则是人文的追求。祝愿大家能够走格致大道。
谢谢大家!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格致论道讲坛(ID:SELFtalks),作者:马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