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半熟财经 (ID:Banshu-Caijing),作者:王雨娟、李莹、顾翎羽、宋佳旻,编辑:余乐,原文标题:《郑渊洁回应与“德国舒克”之争:他可以叫“薛克”》,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童话作家郑渊洁于4月18日晚发布告别书,以不再发表新作表示对“侵权”的态度。他说自己已经写出的作品将“永远不再发表,因为发表了将面对商标侵权而难以维权成功”。
郑渊洁在“告别书”中称,导致自己做出决定的是2023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次裁决。在该案中,郑渊洁要求判决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使用的“舒克”商标无效,但未获支持。
他还表示,自己败诉的原因是该苏州公司有“德国血统”——其“舒克”商标来自于合作伙伴德国舒克集团公司及其在上海的子公司。
“在强大的德国面前,在强大的德国在华企业‘舒克(上海)管道设备服务有限公司’面前,在由于拥有‘德国血统’而强大的‘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面前,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郑渊洁在“告别书”中写道。他还表示将修改《舒克贝塔传》,让舒克和皮皮鲁不再去德国。
我们尝试联系了上述两家公司。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不清楚相关情况。上海舒克(上海)管道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则在接通后挂断了电话。
“告别书”在网上发表三小时后,郑渊洁在电话中向我们确认自己将不再发表新作:“如果不能保证自己的作品不受侵犯的话,作家应该有个立场。” 对于读者的遗憾,郑渊洁表示:“我很痛苦,也无能为力,也很愤怒,但看不到希望。”
这已经不是郑渊洁第一次公开表示对维权结果的不满。2021年12月,郑渊洁以“拿出全部精力进行商标维权”为由,停止出版刊载其个人作品的刊物《童话大王》。他在“告别书”中说,自己从2002年开始维权,至今维权成功了37个,还有673个侵权商标维权没有成功。平均每个需要6年时间。最长的一个“舒克”内衣商标用了19年,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才成功。
郑渊洁在电话中说,“舒克”内衣商标也是他21年来唯一要求民事赔偿的案子。法院判决赔偿22万,扣除律师费后,郑渊洁将其全部捐给了中华慈善总会。
但是,对于此次“告别书”事件的导火索——郑渊洁诉“德国舒克”一案,几位商标领域的律师均对我们表示,郑渊洁一方的诉求确实很难得到裁决机构的支持。
一、“德国舒克”是否侵权?
裁判文书显示,在“德国舒克”一案中,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的“舒克”商标来自于其合作方——德国舒克集团公司(Franz Schuck GmbH)。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创立于1972年,主业为生产并销售管道设备。公司名称中的“Schuck”来自于创始人的姓氏。
新华社《德语译名姓名手册》显示,“Schuck”的标准中文译名确为“舒克”。
但是,郑渊洁方认为,将德文翻译成中文有多种选择。2008年舒克集团产品进入中国时,《舒克与贝塔》已经产生影响,“理应对郑渊洁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舒克’知晓并避让。”郑渊洁方还认为,“被申请人刻意注册‘舒克’,难谓善意,有明显搭车意图。”
郑渊洁在电话中对我们举例称,北大曾邀请一位德国文学评论家,德文名称和该公司一样,但翻译时处理为“薛克”。“翻译成舒克的话,所有人都会认为他是儿童文学评论家。”郑渊洁说。
《舒克贝塔传》是郑渊洁的代表作之一,创作于1982年,1992年初次注册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信息显示,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舒克”注册了第3类、第41类商标,以“贝塔”注册了第41类商标,以“舒克贝塔”注册了几乎包括各大类在内的共计98个商标,以“舒克和贝塔”注册了5类商标。
“但是没有用,你得把所有门类都注册一遍。”郑渊洁在电话中说。“比如我注册的舒克是黑颜色的字,别人用红色又可以注册了”。郑渊洁表示自己当年算过,要把所有门类的商标全部注册下来,需要花费16万,且10年后就会过期。
万慧达知识产权首席合伙人、前国际商标协会(INTA)董事会成员白刚告诉我们,郑渊洁在此案中的诉求未获支持,原因之一是“舒克”这个名字不具有唯一性,很难与郑渊洁的作品建立起唯一的对应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于“角色名称”的保护进行了明确:“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如果某个文学作品人物,知名度特别大,显著性特别强,比如‘哈利波特’,只要别人使用,恶意就相对比较明显。”白刚说。但“舒克”这种常见的外国人名,并非郑渊洁独创,因而不具唯一性。白刚认为其与文学作品的关联性很难去举证,因而难以说明他人将其申请为商标具有恶意。
白刚称,商标维权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证明他人申请注册商标出于恶意的,也得有证据支持。”但考虑到现实中商标的使用范围、商品分类,证明他人企图利用角色名字“搭便车”,作者的举证责任确实比较重。此次“德国舒克”所注册的商标使用范围是调压阀等工业产品,与卡通角色关联性不大,“用了也占不到角色名的便宜”。
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淑娟律师也认为,郑渊洁的维权诉求不被支持有一定合理性。她告诉我们,根据《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第2481页,英、匈、德、葡语中的“Schuck”均应翻译为“舒克”。因此,虽然郑渊洁作品中的角色“舒克”有一定的知名度,但“舒克”作为外国人常用的名字也是客观事实。他人使用“舒克”并不能当然认定其有攀附角色“舒克”知名度的意图。
李淑娟同时指出,“舒克”商标用在管道设备上,并不易导致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二、“皮皮鲁”“鲁西西”受保护可能性更大
同样是郑渊洁笔下的角色,白刚认为,“皮皮鲁”“鲁西西”被判侵权的可能性会更高一些。“这是比较少见的名字,专有性更强。”同理,“舒克贝塔”二者连起来注册,也可增强唯一性。以“舒克贝塔”来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家,就带有明显的恶意,这种维权起来会相对容易。
李淑娟也认为,“皮皮鲁”“鲁西西”这两个名字为郑渊洁独创,和作品的联系更强, 且已具有较高知名度,此时他人使用“皮皮鲁”“鲁西西”作为商标,其攀附的主观意图比较容易判断。
“司法实践中已经对‘功夫熊猫’“哈利波特”等知名的角色名称给予了保护,但是这种保护要慎重把握‘度’,既要防止不正当占用他人的经营成果,也要避免损害社会公众对社会公共文化资源的正当使用。”李淑娟说。
郑渊洁在告别书中提到,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被恶意注册了700多个侵权商标,维权只成功了37个。但在白刚看来,“‘侵权’与否有待行政、司法程序的最终认定,作者自己单方面认为是侵权没有实质意义。”
对于郑渊洁在“告别书”中所抱怨的官司耗时太长的问题,白刚表示,他经常遇到打到十几年的案子,这是很正常的。“法律要给双方当事人足够的机会。”
他介绍说,法律为当事人权利救济设定了一定程序,有商标局的审查、评审程序,后续有法院的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程序,甚至可以寻求检察院抗诉程序的救济,这是当事人需要面对的正当程序。
在“告别书”中,郑渊洁还指控“商标代理机构见利忘义、商标审核人员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自由裁量权过大甚至可能存在寻租空间。”他在电话中对我们说:“在知识产权类案件中,同一个案子可能存在不同的判决,自由裁量权很大。”
对此,李淑娟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她认为,商标代理机构为公司进行商标布局是正常的行为,只有大量囤积商标、恶意注册、注而不用,或者注册了明知是知名作品或角色的名称,且商标注册在作品衍生品相对紧密的类别下,才可能推断其商标代理机构行为存在不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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