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读数一帜 (ID:dushuyizhi007),作者:张欣培 王颖,编辑:杨秀红,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当地时间12月15日上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发布公告,宣布历史上首次成功对中概股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底稿审查。
PCAOB称,确认2022年度可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和调查,撤销2021年对相关事务所作出的认定。
随后,中国证监会公开表示,中国一贯主张通过监管合作机制解决跨境上市审计监管问题。“实践证明只要双方秉持相互尊重、专业务实的合作精神,一定能够找到一条符合各自法律和监管要求的可行合作路径。”证监会表示。
市场普遍认为,这标志着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对中国企业在美上市释放出积极信号。
不过,POCAB主席Erica Y. Williams表示,这次的审查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该机构已经在准备2023年初及以后进行定期检查与持续调查的计划。
中美监管合作新进展
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PCAOB签署了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将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活动纳入双边监管合作框架下开展。随后美国证监会开始入港启动检查。
12月15日,Erica Y. Williams介绍,从9月至11月九周的时间内,超过30名工作人员在中国香港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审查了数千页的文件,进行了访谈和作证。
PCAOB选择了两家公司进行检查,中国大陆的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和中国香港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总共检查了两家公司之间的八项合作。检查中,中国与相关公司都没有对选择产生任何意见或影响,他们是在协议签署后才收到通知。
Erica Y. Williams表示,PCAOB获得了实现完全准入所需的三个标准中的每一个。这三个标准,一是PCAOB行使全权酌情权选择其检查和调查的公司、审计业务和潜在的违规行为,而无需与中国政府协商,也无需征求中国政府的意见;二是PCAOB检查员和调查员能够查看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并根据需要保留信息;第三,PCAOB可以直接与检查或调查的审计相关的所有人员进行面谈并获取证词。
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也表示,中美合作协议签署以来,双方监管机构严格执行各自法律法规和协议的有关约定,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检查和调查活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合作过程中,双方就检查和调查活动计划作了充分沟通协调,美方通过中方监管部门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中方遵守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对检查和调查所涉底稿文件中含有的个人信息等特定数据进行了专门处理,在双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满足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保护的要求。”中国证监会表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加里·根斯勒在随后的声明中感谢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的同行在过去16个月中开展的富有成效的对话。不过,他也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仍然对有关持续检查和调查、审计质量和中国发行人披露的关键问题保持警惕。
加里·根斯勒称,首先,中国需要确保PCAOB在2023年及以后继续拥有充分的检查和调查权。每年,PCAOB将决定它是否可以全面检查和调查中国和中国香港等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
其次,这一决定只涉及PCAOB与审计公司进行检查和调查的能力,而不是审计的质量。PCAOB检查员发现了中国和中国香港审计公司的许多缺陷,PCAOB正在指示审计公司改进其质量控制流程,并纠正其他问题。PCAOB计划在2023年上半年发布检查报告,详细说明他们对这些审计公司的检查结果。
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必须就其面临的更高运营和法律风险提供具体和突出的信息。
释放赴美上市积极信号
对于PCAOB宣布通过投票确认“能够审查中概股(底稿)”这一事实,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标志着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对中国企业在美上市释放出积极信号。
不过,也有投行人士认为,这次是初步审查,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审查,“这并不只是技术问题,不必乐观,也不必太悲观。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事实上,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是双方十几年来不断博弈的结果。
2020年5月,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先后一致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于当年12月由特朗普签署生效。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要求,连续三年不能满足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公司,其证券禁止在美交易。该法案成为了本轮中概股危机的导火索。
2021年12月,SEC公布落实《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监管细则最终修正案定稿,相关规定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2022年3月初,美国证监会公布了中概股企业的首批“预摘牌名单”,包括百济神州、百胜中国、再鼎药业、盛美半导体、和黄医药。随后,这份名单不断拉长,至今已有173家中概股公司被列入。“摘牌”倒计时开启。在退市压力下,中概股股价节节败退。
彼时,中国证监会回应称,“我们尊重境外监管机构为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加强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但坚决反对一些势力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错误做法。”
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与PCAOB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主要包括三方面重点内容:
一是确立对等原则。协议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中美双方均可依据法定职责,对另一方辖区内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被请求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力提供充分协助。
二是明确合作范围。合作协议范围包括协助对方开展对相关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其中,中方提供协助的范围也涉及部分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且审计底稿存放在内地的香港事务所。
三是明确协作方式。双方将提前就检查和调查活动计划进行沟通协调,美方需通过中方监管部门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如果PCAOB未来对中概股底稿的进一步审查与本次一致,可以进行全面而彻底的检查或调查,则双方合作前景是乐观的。”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冠对《财经》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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