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发:《中国农村观察》2022年第5期,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 (ID:ruraleconomy),作者:马良灿  康宇兰,原文标题:《《中国农村观察》精华版|马良灿、康宇兰:是“空心化”还是“空巢化”?——当前中国村落社会存在形态及其演化过程辨识》,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基于对当前中国村落社会存在形态及其演化过程与发展困境的认识,一些学者形成了中国村落社会是“空心化”社会的论断。所谓“村落空心化”,是部分学者基于自身的价值立场和认知偏好,依据某种特殊类型的村落社会所呈现的部分经验事实而建构的一种片面化的描述性概念。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应对中国村落社会存在形态及其演化过程再反思、再提炼与再概括。“村落空巢化”,从某种程度上能呈现中国大多数村落社会的存在形态及其演化过程,是对当前中国村落社会所形成的系统化、形象化和合理化的认知观念。


从“村落空心化”到“村落空巢化”的认知转向,其间蕴含着对中国村落社会的存在形态及其演化过程的理解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一、“村落空心化”内涵及其对村落社会的认知偏差


从词源上说,“空心”是生命体走向衰亡的存在形态,而“空心化”强调生命体逐渐走向衰亡的过程。犹如老树空心意味着衰亡一样,社会生命体一旦空心,便会缺失精神和灵魂,暮气沉沉,将逐渐走向终结。


学者们在将“空心化”一词用于表征中国村落社会的演变过程而形成所谓“村落空心化”抑或“空心化村落”的认知观念时,其蕴含的一个前提假设是中国村落社会在迈向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在农村人口向外迁徙流动的过程中,将逐步走向衰败和死亡。


(一)“村落空心化”的认知演化逻辑


在对“村落空心化”问题的认知上,学术界经历了“村落空间空心化”→“人口空心化”→“村落整体形态空心化”的认知演化逻辑。尤其是村落整体形态空心化的认知判断,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村落衰亡与农民终结成为农村不可改变宿命的倾向。


首先,村落空间空心化的认知观念始于人文地理学研究。这些学者主要从地理空间层面关注乡村聚落空心化。


其次,一些学者从人口因素的层面来认知“村落空心化”问题,亦即人口结构意义上的空心化或农村人口加速外流所导致的“村落空心化”。村落人口空心化的实质是农村人口大规模外流导致村落逐渐衰亡的过程。


最后,一些学者从种综合性视角认知村落空心化问题,认为空心化是一个集空间、人口和社会于一体的村落整体衰败过程。随着农村人口尤其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聚集,广大农村地区出现青年人空、产业空、住房空、组织空的社会凋敝状态。在此背景下,村落的衰亡和农民的终结成为必然的社会发展趋势。


(二)“村落空心化”问题及其认知偏差


首先,“村落空心化”论者秉持的是一种线性现代化的思维模式,他们将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作为二元对立的两极,认为现代文明的发展将以牺牲乡土文明为代价,村落社会最终将被城市社会所取代。


在这种现代性逻辑主导之下,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之间相互排斥,城镇化的推进和城市的繁荣将带来村落社会的整体性衰落。城市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正是这种线性思维模式的集中体现。


在“村落空心化”论者看来,城镇化作为人类迈向现代文明的标志,意味着与传统决裂,意味着在各个层面同村落社会分道扬镳。最终,农村要么走向衰亡,要么被城市吞没。这样,城市崛起与村落消失、城市繁荣与村落衰败成为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其次,从人口流动层面看,“村落空心化”论者更关注农村人口的向外迁移与人口迁移所导致的村落终结。“村落空心化”论者认为农村人口迁移引发了农村人口数量减少,社会联结弱化,村落社会中承载村民日常生活交往的公共空间不断消解。最终,在多种因素的合力推动下,农村人口被倒逼外流,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村落社会面临解体并最终走向终结。


最后,从政策导向层面看,“村落空心化”论者秉持村落衰亡的观点,并坚持以村落终结为归宿的政策导向。在他们看来,村落的衰亡和农民的终结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和不可改变的时代潮流,是社会持续进步的结果。


如果村落社会和农民的终结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那么建设乡村、振兴乡村将成为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从这种观点出发,无论采取什么政策措施或战略举措,都阻止不了村落衰亡和农民终结的命运。


“村落空心化”作为一个描述性概念,更多地表现为一些学者对村落社会的学术想象,不能将其作为认知当前绝大多数村落社会的前置性假设和既定的结论。因此,需要对当前中国村落社会存在形态及其演化过程进行再认识。而对“村落空巢化”的阐释,表明了笔者试图超越“村落空心化”论调的某种尝试和努力。


二、“村落空巢化”及其观察维度


“村落空巢化”作为一个描述性概念,表征的是在农村人口大规模外流背景下中国一般化意义上的村落社会的存在形态和演变过程。它试图解释,在城镇化、市场化和现代化浪潮的洗礼中,中国村落社会尽管经历转型变迁,面临各种发展困境,但大部分村落本身并不会因此走向消亡,它们依然会在现代化进程中延续自身的社会生命,依然会继续为广大农民提供社会庇护。


这一概念同当前国家扎实推进的乡村建设行动和全面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吻合,是一个蕴含着丰富的学术想象力和社会政策内涵的本土化概念。从词源上说,“空巢”表述的是因人口流动而形成的一种家庭结构存在形态。“空巢”表征的是家庭结构的存在形态,“空巢化”强调的是家庭结构的演化过程。


从本源意义上说,农村青年群体离巢和中老年群体守巢都是相对的。农村青年群体中,既有周期性外出流动的,也有周期性回乡团聚与归巢的。此外,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返乡创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而伴随离巢后时间的推移,曾经的青年也步入中年,“倦鸟”开始逐步归巢。


空巢化现象始于家庭,但不止于家庭。由大量空巢化家庭所组成的社会,便是空巢化社会。“村落空巢化”在家庭层面表现为家庭生态系统发生根本性变化,在社会层面则呈现为村落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转型。


在家庭层面,空巢化导致家庭结构变动进而引发家庭代际伦理关系和成员角色及其功能的变化,隔代养育和空巢老人问题日益凸显。在社会层面,空巢化表现为村落社会结构发生变动,即逐步形成个人生计或职业与村庄社会生活在物理空间上脱嵌而在社会空间上紧密相连的社会结构形态。


“村落空巢化”概念背后蕴含着乡土社会与现代文明相成共生的前提假设。它不主张消灭村落文化传统与社会礼俗,更不主张用城市文明去改造和取代乡土文明,而是主张现代文明与乡土文明和谐共生。“村落空巢化”突出城乡互动与城乡“相成”而非“相克”的关系,主张城市的繁荣不应带来村落的衰败,农村不是城市的附庸,而是彼此平等的主体。


它表明,农村人口流动呈现周期性“离巢”与“归巢”、“外流”与“回流”等多重特征,在人口大规模外流背景下,村落社会非但不会走向终结,还会以新的方式和存在形态延续。


首先,从城乡关系层面看,“村落空巢化”表明城乡之间应当是一种相成共生的关系。为提升自身的物质生活水平,解决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困境,广大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群体选择离乡离土,到城市寻求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会。随着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农村地区的经济与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等都发生了复杂变动。


村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衰败现象,引发了人口的社会空间重组。但这既不意味着村落社会在人口大量外流的过程中真的变空心了,也不意味着村落社会必然走向衰亡。村落社会仍然是承载着离巢的游子乡愁的故土,是归巢的“倦鸟”和留守家乡的中老年群体安居乐业的家园。


其次,从经济与社会关系层面看,“村落空巢化”背景下的农民经济行为与社会生活呈现既相对分离又互相嵌合的特征。


这种分离与嵌合是在城乡二元结构和人多地少的现实困境作用下形成的,是农民群体为扩展生存机会、满足家庭生计需要而做出的主体性选择。在家庭消费需求提高、农业产出相对有限、农业生产的脆弱性较为突出、村落社会无法吸纳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多重矛盾和困境中,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机会,选择进城务工。


由此,农民经济行为与村落社会生活出现了相对分离。流入城市的农民尽管脱离了土地,离开了家乡,但城乡分治的制度屏障使其难以拥有流入地的户籍身份和享受城市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资源,难以获得流入地的体制性保护。


对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农民群体而言,城市是其获得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的发展空间,家乡则是其务工收入支出的主要场所,城市中的经济行为与村落中的社会生活、城市空间与村落空间既相对分离,又互相嵌合。外出务工的农民群体和家乡的亲人始终是相互支持的,彼此之间有着割不断的联系。


最后,流动性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性,而农村人口大量外流与周期性回流,则是当前“村落空巢化”的重要表现。就流动特征而言,农民的外出流动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这种周期性不仅表现为农民在城乡之间候鸟式的流动,而且表现为代际接力、倦鸟归巢与部分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返乡创业。


在农民周期性社会流动过程中,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的衰退,面对劳动力市场上激烈的竞争,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城市漂泊多年后难以安居乐业,成为城市中的“倦鸟”,而倦鸟归巢,返回故里成为这些外出务工者较为理想的选择。倦鸟归巢后,又将外出务工的接力棒交给下一代,形成所谓的新生代农民工。村落社会正是在这种代际更迭中得以存续。


同时,在广大农村地区,相当一部分人一直坚守故里,一直从事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些坚守故里的人,是村落社会的中坚力量。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和长期坚守,才使村落社会绵延生息。


除中年农民倦鸟归巢外,越来越多的青年农民也选择返乡创业。这些返乡青年就数量而言在外流人口中所占比例并不算高,但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村落社会发展的未来与希望。与中年农民倦鸟归巢相比,他们的回流表现出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


青年农民是村落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和重要社会基础。在大量外出务工农民倦鸟归巢、部分中年农民坚守农村、青年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或返乡创业后,“村落空巢化”问题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村落社会将充满复兴的希望和可能。


与“村落空心化”观点相比,“村落空巢化”的认知或许更能揭示和解释当前大多数村落社会的存在形态与演化过程,更能呈现村落社会的发展规律。而且,这种观点与国家倡导的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吻合。“村落空巢化”面临的发展困境,正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着力点。


“村落空巢化”预示着,在城镇化和市场化双重驱动下,通过加强总体规划、突出示范引领带动村落建设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乡土重建与村落振兴既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


三、“村落空巢化”背景下乡村振兴何以实现


在现代化进程中,对绝大多数处于空巢化状态的村落社区而言,其社会生命是可以继续延续的,不一定必然走向终结。当然,当前空巢化村落也面临很多发展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衰落。要解决这些空巢化村落的发展之困,需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首先,要实现村落振兴,需要从根本上破除“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结构和不平等的城乡关系,实现城乡从分治走向一体,从两策走向统一,并在城乡平等基础上真正实现两者和谐共生,最终形成一个相互依赖、互惠交融的城乡连续体。


新型城镇化是建构良性工农关系与城乡互动关系的过程,也是城乡关系从互斥到相容、从相克到相成、从不平等到平等、从分治到一体、从两策到统一的过程。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其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实现村落社会组织化。在急剧变迁的后乡土时代,如何建立相应的联结机制,将个体化的、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使村落社会以组织化的方式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这是乡村振兴过程中,在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层面需要应对的重要难题。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助于在村级组织内部、村集体与农民个体之间、社区与居民之间建构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通过利益联结实现村级组织的协调统一,在村落社会内部形成新型村落利益共同体。在利益联结驱动下,村落社会将实现一定程度的组织化。


最后,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夯实乡村振兴社会基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和在地化实践建立在社会治理有效的基础之上。要实现空巢化村落的有效治理,需要从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路径层面,沿着村落“由谁治理”“何以治理”“如何实现”的思路探索,最终形成良序善治的村落秩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和乡村建设行动的扎实推进提供有效保障。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 (ID:ruraleconomy),作者:马良灿  康宇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