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读数一帜 (ID:dushuyizhi007),作者:温世君,编辑:王立峰,原文标题:《欧洲的“雷曼时刻”防线:欧盟1+3金融稳定监管体系观察》,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10月,欧洲成为金融业的­焦点。


由于投资银行端的风险暴露,以及被拖累的业绩,老牌机构瑞士信贷信用违约掉期(CDS)达到历史新高,股价触及历史新低3.64美元,市净率一度接近0.18。德意志银行也面临着类似的形势,按照10月10日7.75美元的收盘价格计算,其市净率也只有0.22。


叠加俄乌冲突的阴云,这引发了市场对触发类似2008年金融危机的“雷曼时刻”的担忧。


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过度的担忧正是市场有效性的重要保证。但如果审视瑞信和德银的基本面,确实不应该悲观——


瑞信有着稳健的商业银行和财富管理营收和利润,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管理规模也达1.45万亿瑞郎(约10.4万亿元人民币)


德银在2019年推动了以压缩成本提升利润为核心的业务重组,关闭全球的股票交易业务,缩减投资银行,并聚焦公司银行、私人银行、固定收益等“赚钱”的业务之上。到2022年二季度,德银已经连续第十个季度盈利。


当然,要消除大家对“雷曼时刻”的担心,这两家机构需要的,是去补充一些金融行业最有价值的资产——声誉。10月7日,瑞信宣布回购30.3亿美元的债务,核心目的就在于此。


市场信心的重建是个系统工程,甚至是需要国与国之间协同合作的政治经济工程,并非一家或几家机构所能掌控。况且,有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教训,欧洲也已经与当年不同。这里重点看看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欧洲,整个欧洲层面维护金融稳定的监管体系。


一、拉罗西耶尔报告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何塞·曼努埃尔·巴罗佐(José Manuel Barroso)组建了由雅克·德·拉罗西耶尔(Jacques de Larosière)担任主席的“欧洲金融监管高级工作小组”。这个小组的核心工作,就是研究如何加强整个欧洲的统一金融监管,重建市场和民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拉罗西耶尔成长于法国的公务员体系,之前的履历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法国央行行长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位于英国伦敦)行长。对于这项新的工作,他的核心观点是,金融监管不应只是针对个别公司的监督,更重要的是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2009年2月25日,工作小组完成并提交了一份工作报告,就是成为今天欧盟金融监管架构基础的 “拉罗西耶尔报告”( De Larosière Report)。报告建议设立一家欧盟级别的机构,负责监管欧洲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2010年11月,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欧盟1092/2010法案(Regulation (EU) No 1092/2010),采纳了拉罗西耶尔报告的建议,推动“欧盟对金融体系的宏观审慎监管”,“将国家一级和欧盟一级的金融监管者聚集在一起,成为网络”。这个体系被称为“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uropean System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简称ESFS)


至此,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终于就建立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达成共识,并付诸行动。


二、欧盟1+3金融稳定监管体系


那么,维护金融稳定为核心的“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SFS)具体是如何构成的呢?


核心机构是“1+3”。


2010年12月,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uropean Systemic Risk Board,简称ESRB)成立,总部设在法兰克福,主要负责欧盟金融系统的宏观监管、风险识别和预警,促成欧盟形成更单一金融市场。这是统一监管的“1”。


欧洲央行行长和副行长,以及欧盟各国中央银行行长,均为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具有表决权的理事会成员。时任欧洲央行行长的让-克劳德·特里谢(Jean-Claude Trichet,同样是法国背景,曾任法国财政部长、欧洲货币委员会主席、法兰西银行行长)兼任委员会主席。此后,这个主席的职位也一直由欧洲央行行长兼任。


2011年1月,依据紧随欧盟1092/2010法案其后的三个欧盟法案(1093/2010、1094/2010、1095/2010),“3”家分业监管机构成立,负责相关领域偏微观的监管:


分别是位于伦敦的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简称EBA),位于法兰克福的欧洲保险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uropean Insurance and Occupational Pensions Authority,简称EIOPA),位于巴黎的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简称ESMA)。这三家机构的主席,均为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具有表决权的理事会成员。


图:欧盟1+3金融稳定监管体系核心组成机构 来源:作者制图
图:欧盟1+3金融稳定监管体系核心组成机构 来源:作者制图


为了消除分业监管可能带来的交叉、步调不统一,甚至监管的冲突,上述三家分业监管还共同成立了欧洲监管机构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f the European Supervisory Authorities,简称Joint Committee,即“联合委员会”),协同三家分业监管机构,保证监管的一致性。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作为宏观统一监管主体,也会参与到联合委员会工作中。当然,本身欧盟各成员国自身的监管机构,也天然成为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SFS)的组成部分。


这个体系后续有两次重要节点:


第一次是在英国决定“脱欧”之后,2017年,除英国外的27个欧盟成员国代表就原位于伦敦欧洲银行管理局搬迁地点进行了数轮投票。最终,巴黎战胜法兰克福、都柏林等城市,成为欧洲银行管理局新址。


2019年,欧洲银行管理局总部迁至巴黎拉德芳斯商务区。至此,“1+3“体系的四家机构,两家设在德国、两家设在法国。


第二次是2019年12月,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对1092/2010法案进行了修订,即欧盟2019/2176法案(Regulation (EU) 2019/2176)。修订主要是在执行、运转等细节层面的补充和完善,匹配2010年法案之后基于欧洲银行业联盟(Banking Union)建立的一些金融稳定体系和工具。


图:欧盟2019/2176法案 来源:europa.eu
图:欧盟2019/2176法案 来源:europa.eu


值得一提的是,在修订后的2019/2176法案中,给出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非常严谨的定义:就是“金融体系中断的风险”,“可能对欧盟或成员国的实体经济以及内部市场的运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简言之,防范系统性风险,就是防范金融体系的“中断”,就是让体系具有稳定的、不中断流动性。这在今天或者未来,在欧洲,或者世界上很多地方,依然适用。


三、统一监管以何成为“雷曼时刻”的防线


今天,金融危机的担忧再起,那么欧洲在2008年之后建立的这套金融稳定监管体系,到底是在如何发挥作用的呢?


复盘2008年的危机,欧元区各国主权债务危机、银行危机、实体经济间形成了恶性循环负反馈系统:


首先是欧洲银行大量交叉持有各国国债;进而,国家主权债务出现危机,持有国债的银行风险暴露;然后,各国政府出手救市,向银行输血,这必然加大各国主权财务负担,从而又加剧了各国主权债务违约风险。欧洲银行业与主权债务进入一个死循环。


于此同时,银行业危机的加剧,也导致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进而导致经济增长乏力,这又进一步降低了银行贷款安全和资产质量。银行风险进一步暴露,政府需要更多的资金帮助银行渡过难关,这又从另一个层面,加剧了政府主权债务危机。这又是一个死循环。


因此,欧洲建立“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SFS)或者“1+3”机制的核心诉求,就是希望建立一个对风险统一预警、统一处置的机制,实现金融、货币政策的统一传导。避免各国政府各自为战,导致一国风险蔓延至他国,防范利用不同国家不同市场和监管环境,跨境套利,发“欧难财”的现象。


因此,可以看到,在2019年的修订案中(即2019/2176法案)再次强调了“在充分尊重成员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同时”,进一部肯定了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宏观审慎监督职责。因为欧盟设立了上述“1+3”监管机构,本就是希望建立超越欧盟成员国监管机构的权力。


正如欧洲议会对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SFS)的评价:“全球金融危机表明,欧盟早危机前的金融监管架构过于强调对个别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宏观审慎方面的重视太少。”因此,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SFS)是“结合了微观和宏观的审慎监管系统”。


“微观审慎监管的目的是减少单个金融机构倒闭的可能性,并限制影响”;“宏观审慎监管关注整个金融体系面临共同风险,保护整体经济免受重大损失”。


由于欧盟相对松散的构架和成员国之间利益差异,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SFS)及系统内的“1+3”机构,也在一直在不断探索其监管路径。


但毫无疑问,即便有战争、通胀、衰退等多重风险因素叠加,今天欧洲的金融体系至少已经建立一套法理完备、机构健全并且已经运作十多年的统一金融稳定监管体系。


可以说,欧洲一直在建立一道共同防线,今天的情况不能和2008年前同日而语。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读数一帜 (ID:dushuyizhi007),作者:温世君,编辑:王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