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来自菲律宾农村的章鱼烧小贩终究没能在区块链上找到摆脱贫困的出路。

作为全世界最成功的区块链游戏,Axie Infinity的热度在菲律宾甚至一度超过国内的王者荣耀,路边大爷大妈都在玩游戏,一天玩好几个小时,沉迷于打金而不能自拔。



比起王者农药,Axie Infinity的可玩性只能说是零,但“play to earn”的钞能力却是菲律宾穷人手中宝贵的救命稻草。



阿默森是去年开始加入Axie Infinity的,他听朋友说玩Axie infinity可以每月赚600美元,远超过卖章鱼烧80美元的收入,毅然决然加入其中。


母亲中风了,阿默森很缺钱,电费水费生活费开销沉重,他只能在下班后疯狂玩游戏补贴家用。

2020年疫情爆发后,菲律宾的穷人在封锁中开始玩这款并不怎么好玩的游戏维持生计,最火的时候,全球月活超过270万,四成来自菲律宾,让Axie Infinity官方拿到了1.5亿美元的投资。

当时Axie Infinity官方还为此出了一个记录片《play to earn》来宣传区块链游戏对于拯救疫情中菲律宾贫困问题的重要意义。



可到头来,由于区块链货币市场的暴跌,打金的收入跌穿了最低工资,母亲病情恶化,白天做章鱼烧累到抽筋,晚上Axie玩到想吐的阿默森压力越来越大,然后是无聊与崩溃,最终和大多数菲律宾玩家一样退出了Axie Infinity,结束了十四个月的Web3.0奇幻漂流。

今天想跟各位聊一波Web3.0,为什么想聊这个呢,主要是最近我朋友当中被坑的人实在太多了,有一些甚至被坑得倾家荡产,所以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观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自称是下一代互联网的概念其实很多,而现在世面上最流行的Web3.0概念是由以太坊的联合创始人Gavin Wood在2014年提出的,是一种运行在区块链技术上的去中心化互联网,我们这次讲的也是这个版本。

那既然要讲3.0,就要简单过一下1.0和2.0。

所谓Web1.0就是第一代的网站,在ARPA刚提出互联网的时候,它只是用来传文件的工具,并没有网站这个概念。

后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Tim Berners-Lee等一众前辈陆续提出了一系列的构成互联网的基础技术。




比如Http超文本链接,也就是你的网站可以按一个按钮链到别的网站和别的资源;比如TCP/IP协议,也就是你发的东西全网的电脑编解码系统是一样的,大家都能看懂;再比如网址域名系统,也就是每个网站有一个独立的门牌号,来保证你输入一个对应的网址确实就能找到对应的网站,然后就有了浏览器,网景、IE、火狐、Chrome,当然这些现在听起来都像是废话。

但是,往往越是废话的东西就越基础越关键。

这一代的互联网标志性的产品有当年的新浪、搜狐、网易、雅虎,一般都是一堆编辑搞出内容放网上,普通用户只能看,也就是只读互联网。




到了2004年,以Facebook的创立为标志,互联网进入了Web2.0时代。

随着网速变快,可以上网的终端变多,并且用户的参与热情提升,一些互联网公司开始采取一种运营思路,也就是以用户发的内容为核心去提供服务。

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关键的技术,比如JavaScript,XML,让网页的交互和数据存储都变得更加灵活,比如Ajax,让网页上新出现的内容不用刷新就可以显示,也就是你发了一篇文章,你不用一直在那儿按command-R或者F5就能看到观众的留言点赞在持续刷新。

Web2.0时代的产品当然就是现在最火的那些产品啦,抖音,微信,淘宝,小红书,用户既可以看又可以写,也就是可读可写互联网。




Web2.0看起来没有搞出像Web1.0那么多基础的技术,但是它跟2011年左右出现的移动互联网一结合,一个打通了信息上行下达的渠道,一个打通了人们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的渠道,完成了互联网对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全覆盖。

现在我们几乎是一睁开眼睛就上网一直上到闭眼睡觉,这种模式完全重构了我们的社会,是我们大部分人有生以来经历过的最大的技术革命。





但是它也带来了很多问题。

正如马云在创立阿里巴巴时立下的宏愿,要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而我们实际的体会是,随着Web2.0的发展,做生意确实变得容易了,然后它又变难了。

在Web2.0发展初期确实感觉到生活中的那些信息堵点被打通了,你不用租一个很贵的店面就可以做买卖了,但是过了几年,平台垄断的问题开始浮现,网店的买流量成本比之线下店面有过之而无不及。






类似的现象出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在打车比以前更贵了,外卖变得又贵又难吃,甚至互联网还在反过来塑造我们的生活,用大数据算法把我们困在一个个信息茧房之中。互联网大厂一个个赚得盆满钵满,而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于是就有人提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互联网大厂掌握了所有人的数据,并把它完全用于实现自身的垄断利益。为了打破这种垄断,把更多的利益分享给普通人,我们要用区块链技术把数据的所有权拿回来,把我们现在所有的互联网产品都做一个区块链版本,也就是可读可写可拥有!




就比如把淘宝微信抖音都做一个去中心化的版本,也就是DAPP,数据归用户所有,还可以跨平台交易。


再比如区块链游戏,也就是链游Gamefi,里面所有的装备道具服装人物都可以跨游戏跨平台。




甚至现在的公司组织都可以出一个区块链版本,叫做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消除在一般组织里领导和下属的关系,持有社区治理代币的成员可以根据智能合约发起提案和投票,并按照最终的执行结果获得相应数量的代币作为报酬,真正管理组织的是写在DAO组织合约内的代码。

当然啦,这一切都纯属放屁。

Web3.0这个概念一出来就引发了很多人的狂欢,同时也有大量的批评,很多批评的人都认为这玩意儿就是在割韭菜,是骗局,发明这玩意儿的人是坏人。




这种理解还是太超前了,你说咱们用牛粪作燃料的火箭,用来执行登月任务符不符合印度教教义?符合,但这个问题就没有讨论的意义,因为它飞不过去。

同样的道理,web3.0本身必须首先得是是成立的,才有资格进入到价值观讨论的范围。

问题是它根本就不成立。




鉴于现在所有的所谓Web3.0项目都离不开发币,我觉得还是要细说一下这个发币的技术原理。


我们之前发过一期内容详细讲过区块链的技术原理,简单来说它就是一个基于密码学的记录工具。




就拿比特币来说吧,比特币就是个公开的账本,每一千条记账形成一个区块,然后连起来形成区块链,前一个区块的数据会通过一个所谓哈希运算,形成一个256位的二进制数,放在下一个区块的头部,因为这个哈希运算的结果是完全无迹可寻的,一个G文件你去改一个字符就会导致生成的256位二进制数完全不一样,如此一来就可以保证前一个区块的数据不会记错也不会被篡改。

利用一系列类似的密码机制,区块链可以做到一种保证不会出错的记录,它可以脱离任何人的管理自动运行,并且可以去中心化。(这块想详细了解可以去看下我们7月1号发的那个视频。)

你说这个技术强吧,它是很强。关键是它的这种不会出错无法篡改的记录,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信用,而是依赖密码学,一种自然规律,也就是说它的信用等级要比任何公司、国家这种人类组织都要高。




但你要说它弱吧,它也真的很弱,因为说一千道一万,再怎么去中心化、自动化、无法篡改,它也就是个记录呀。

打个比方说,我花一千万买你的房子,咱俩签个合同一个月后付款。但是现在楼市不好,一个月后房价跌成800万了我不想买了,那根据合同我是不是要么硬着头皮买,要么付违约金。




我为什么要付出这样的损失?是因为这个合同文本无法篡改吗?不是吧,是因为有国家公检法吧,是因为我赖账会被限制消费,会被强制执行,乃至要蹲监狱对吧。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区块链技术能做到的是,说白了就是我们这个合同的文本,被上了个魔法,它改不了,就是这么个能力。

我跟很多被web3.0被ICO骗的朋友交流过这个问题,其实最开始大家都觉得这个东西可能就是割韭菜,但是奈何它给的太多了,看到虚拟币在那儿蹭蹭往上涨,再被人一忽悠就忍不住入场了,入场之后才一个星期就翻了两番,哇这怎么把持得住?然后就是熟悉的团队跑路币值清零的剧情。




问题就在于,他们没有理解区块链这个技术的作用范围,没有理解像比特币这样成功的区块链项目和那些空气项目的本质不同。

为什么比特币是可以成立的,说白了它啥都有了,就差一个账本了。

自1971年美元违约,跟黄金脱钩以来,美元的购买力以平均每年9%的速度贬值,连带着所有以国家主权信用发行的货币都在贬值,于是理所当然的全世界的投资者都在寻找对抗这种贬值的方法。其中一种显而易见的方法当然就是由哈耶克所提出的,干脆放开发行货币的权限,让不是国家的实体也可以发货币。




比如说翟东升老师发行一个翟币,然后他对外保证,这个翟币绝对不超发,绝对不贬值,好不好?好!但问题是,翟老师他就是的人嘛,他的信用怎么比得过中美这种大国呢?


而中本聪2008年提出的这套区块链记账方法恰恰就解决了这个信用不足的问题。比特币总共只有2100万个,这是写在代码里的,没有人可以改,你想超发也超发不了。

所以我们可以高度抽象地看一下区块链这个技术的作用范围。

这个世界的事物有三种存在的形式,第一种是它客观上存在,比如你的车,你的房,很显然区块链没有直接作用于此类东西的能力,就像刚才所说,你记录得再好,没有公检法,毛用没有。

第二种存在是你自己觉得它存在,或者说存在于你自己大脑中的想法,比如你有一个虚构的梦中情人,很显然它只属于你自己,谁也动不了它,区块链当然也不行。






第三种存在,是客观上没有这么一个东西,但是你觉得它存在,我也觉得它存在,这种东西我们可以叫它共识,比如钱就是一种共识,因为从客观上来说,钱不过一个数字或者一张纸,价值基本为0。

但大家都认可一百块钱可以去超市买一大堆吃的喝的,这些实实在在有用的东西,这就是一种共识。

像这样的共识非常多,类似国家中国、美国,球队、曼联勇士,信仰、意识形态、宗教,都是这样的东西,区块链可以作用于的共识,记录我们基于共识的一些结论。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它必须是可交易的。




就比如为什么比特币可以成立,因为钱本身就是一种可交易的共识,在此之上还有一层投资圈需要抗通胀的共识,通过区块链的代码得以体现。

为什么一些别的区块链货币也可以成立,因为比特币一个货币显然不能完全满足抗通胀这个需求,并且它有很多缺点比如能耗极高效率极低,于是乎你可以去找一些角度,解决一些比特币的问题,然后如果能有办法挤到一个从交易量,市值上来说比较靠前的位置,当然也有被市场接受的可能性。

比如以太坊通过引入所谓智能合约达成了这一目的,世界上最大的虚拟币交易市场币安,也通过自己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优势,把两种自己发的币顶到了市值前几的位置。

为什么NFT数字艺术品交易可以成立,也是同样的原因,艺术品有什么实际的作用吗?没有啊。它的收藏价值就是一种可交易的共识啊。




那接下来,让我们看一波现在的所谓Web3.0项目,它们也是在找各种由头发行区块链货币。

比如最流行的DAPP之一,Stepn,是一个建在区块链上的运动社交App,简单来说你可以买一个虚拟的跑鞋,然后通过跑步走路等等活动,去养这个跑鞋,玩到一定的阶段你就能获得它所发行的虚拟币,叫做GMT(Green Metaverse Token),很显然,这个token代表了一种你为绿色低碳事业所做的贡献。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绿色低碳事业做贡献,是不是一种共识呢?在一定范围内,它的确是,全世界信这个事儿的人确实很多,而且随着气候变化的影响极端天气逐渐显现,我相信在可预见的将来会越来越多。

但问题是,这个共识它能交易吗?

这就有点类似奥运会的金牌,大家可以去Ebay上搜一下,其实买一块奥运会的金牌,也就是几千美元就能拿下。

有人说不对啊,难道一块奥运会的金牌只值几千美元吗。当然不是啦,你如果能在奥运会上拿到金牌,代表了你在某一个领域征服了世界,并且它还也是一种国家实力的体现,这是莫大的荣誉,你说它值一千万甚至一个亿,我觉得都不为过。




但是你把它卖给了我,我难道也征服了世界嘛?我不记得有这样的事啊。于是它就只值几千美元了呀。

这就是bug所在,虽然我们这个人类社会上共识很多,但是绝大多数的共识,也是绝大多数所谓Web3.0项目用来发币的那个由头,它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交易的东西,你为绿色低碳做了贡献,我觉得挺好,但是你卖给我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再来看一下链游,它的发币模式行不行呢?

就以那个在菲律宾特别流行的Axie Infinity为例,它是一个养宠物对战的游戏,就是类似,去把,皮卡丘,十万伏特。它的虚拟币就是可以买这个宠物,这个宠物本身也是会形成一个哈希值上区块链的,如果你养的这个宠物比较强的话它就会比较值钱。






类似这样的东西肯定是不行的。

首先这个游戏它就是个垃圾游戏,根本就没有可玩性,里面的所谓玩家大部分都是冲着打金赚钱去的。一个不好玩,没有人气的游戏,它里面宠物装备这些怎么可能会值钱呢??

那我们退一万步说,就假设它是一个好玩的,有人气的,有生命力的游戏,事实上现在还没有哪怕一款链游符合这个标准,我们就假设它符合这个标准。

那可以类比魔兽世界,发行到现在快二十年人气依旧不低,在网游界无出其右。在魔兽世界1.0时期,打当时的四十人团队副本黑翼之巢的大Boss,黑龙王子奈法利安有很小的概率会出一把叫做阿什坎迪兄弟会之剑的双手剑。






在当时是对武器战,惩戒骑和猎人来说最极品的双手剑,而且造型非常犀利,背上它在奥格拍卖行楼顶一站,一股王霸之气扑面而来,当时经常有人为了抢这把剑吵得天昏地暗,甚至为了它直接把公会搞解散了的都有,所为兄弟会之剑一出,从此再无兄弟。

这么牛逼的一把武器,如果直接交易的话,卖个一万人民币不成问题吧?

那我请问,到了燃烧的远征版本,到了巫妖王之怒版本,到了大灾变版本,到了德拉诺之王版本,它还能卖一万人民币吗?






这就是基于游戏道具去发币的Bug所在,因为游戏道具对于我们的价值并不主要来自一种虚构的共识,而是来自于它的强度,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东西,而随着游戏一版一版的推出DLC,道具的强度必然会膨胀,光凭它的收藏价值发一个NFT,根本就不值这个钱。

如果要基于游戏去发行一个区块链货币,首先它得是一个人气爆棚的游戏,最好得是传说中可以永远玩下去的无限游戏,这样可以确保游戏里的道具有价值这个共识的存在,在这个基础上你还得设置一些机制,想办法让这个价值体现为一种收藏价值而不是实用价值,比如在某个社交属性极强的游戏里面的稀有皮肤,目前没有任何一款链游符合这个标准。

而所谓的去中心化自组织DAO,就更是扯淡中的扯淡了。




你说你要通过发一个币,让一个组织的成员都来持有这个币,来作为对于他们工作的回报,这样就不用成立公司,就不用有什么上下级关系、办公室政治、资本剥削了。

那除非你们这个组织干的事情就是发币本身,你们一起想办法把币炒起来然后卖币跑路,不然的话,你就得回答一个问题,因为公司干的事情,它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是我们刚才说的第一种存在,这个东西的价值怎么反应到你发的币上呢?






比如我们一百个人约定,我来牵头开个养猪场养一百头猪,然后每人拿一个币,代表一头猪的价值。好,那如果我自己去把猪卖了把钱拿了,你们拿着这个币能怎么问我要这头猪呢?难道猪会因为你有这个币而自动飞去你们家嘛?这个币跟猪的对应是怎么实现的呢?实现不了啊。


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有,简而言之就是,目前这些Web3.0项目发币,就是在扯淡。

如果以下这些机构发币的话,倒是可以关注一下,米哈游发币我觉得可以关注,任天堂如果拿出宠物小精灵这种级别的IP出来发币也可以关注下,因为至少可以保证游戏是会火的,美联储或者人行这种大国的央行如果决心把它的货币区块链化的话,我觉得是可以的,这个共识是可交易的。

还有就是,如果罗马教廷发赎罪币的话,我觉得也可以关注一下,这就是一种虚构的共识嘛,毕竟没有听说哪个人从地狱跑回来起诉罗马教廷的。

除此之外,一定要擦亮你的眼睛。






归根结底,虽然说我们这个社会共识无处不在,但是可交易的共识非常的少,这就大大限制了区块链这个记录工具的作用范围。

当然啦,我们看一条技术路线会不会最终改变世界,不能肤浅地只看它眼前的应用,也要有诗和远方。




那如果我们脱离眼下找由头发币这个事,风宜长物放眼量,基于区块链去中心化的Web3.0是否会在一个更大的期限内改变我们的世界呢?

很遗憾,改变不了。

这里借用一个吴军老师的观点,一项科技,要对我们的世界造成颠覆性的影响,它必然需要大大提升我们对于能量或者信息的利用效率。

为什么蒸汽机改变了世界,因为它能把化石能源转化为动力,其输出等级大大高于原本的人力畜力。

为什么珍妮纺纱机改变了世界,因为它使得纺织工的一个大脑控制一双手可以同时操作8个、16个,甚至到后面100多个纱锭,提升了信息的利用效率。




为什么化肥的发明改变了世界,因为它大大提升了我们把太阳能转化为能吃的有机能量的效率,最终使大部分人类摆脱了饥饿。

为什么光伏又贵又不好用,但是我们认为它有搞头,也是因为它能大大提升太阳能的利用效率,太阳对于地球的辐射功率是目前整个人类社会功率的8000倍,只要我们能把其中5%利用起来,就会为人类提供相当于现在几百倍的廉价能源。






为什么可控核聚变搞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成功,但还在坚持搞,因为它是目前我们能触及到的能量密度最高的能源形式,不仅可以为地球供能,还可以用在太空飞船上,届时人类所能掌控的物质和能量将不再限于地球,而是会拓展到整个太阳系,这就是飞跃了。

为什么元宇宙也就是沉浸式互联网有搞头,因为它可以用信息技术完全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我们在吃饱穿暖之后必然就会追求社会地位,会追求自我实现,但问题是不是所有人都有天赋,都能在社会上卷赢啊。




能不能让躺平的人也能感觉自己是社会精英,是明星艺术家,是所向披靡的运动员,是战无不胜的战士,从而到达精神充实的状态呢?那就得靠元宇宙。

而Web3.0的问题就在于,区块链用在互联网领域,效率没有变高反倒是变低的。

比特币每秒钟只能进行7笔交易,还需要过一个小时才能得到确认,2021年比特币挖矿用掉的电力超过泰国的电力消耗,每一笔交易写入区块需要消耗2140KWh,相当于一个美国家庭73天的用电量。

关注币圈的朋友肯定都知道,上个月以太坊进行了一波升级,主要的目标就是提升效率,从以太坊1.0每秒大概只能处理20笔交易,升级后这个数量能达到2000以上,但还是没法跟阿里巴巴双十一每秒几十万笔相提并论。在这个过程中,以太坊把记账机制从原本的工作量证明(PoW)——也就是“挖矿”——改为更高效的股权证明(PoS)。






所谓工作量证明就是大家拼算力比谁先算出某个随机数,谁就有资格参与区块链记账获得报酬,而股权证明顾名思义就是你得拿你原本的某个币作为质押来获得记账分钱的权限,押的币越多分到的也越多。那大家也能看出来,这不又变回中心化了吗?

这就是所谓的区块链不可能三角,也就是一个区块链平台是无法兼顾去中心化、安全和效率的。

在移动互联网web2.0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当下,一个效率明显更低的所谓Web3.0要如何取而代之呢?你在跟我闹。

那有没有可能区块链能突破目前的限制,找到更大的舞台呢,是有的,但是不在于互联网。

作为一种高效的记录工具,我认为区块链真正的作用在于对接法律,我们刚才说区块链只能直接作用于虚构的共识,这大大限制了它的能力,但一旦打通法律,它就可以通过法律作用于客观的存在,就可以用于合同,用于版权保护,用于反腐败,成为现有的法律,合同,产权体系的一种强化,一种在虚拟世界的衍生。

当然这个东西的影响和风险都非常大,需要以我们的政府为主体,联合企业,社会去谨慎地推动它,我们下次有机会再展开聊吧。






最后的最后,还是要多说一句,这是一个新科技层出不穷的时代,了解新科技,尝试把握其中的机会当然是我们每个人的必修课。但是当我们要做出类似投资、跳槽之类的人生重大决定的时候,必须要真的理解一项科技才可以,不然的话还是要保守一些,宁可错过不要犯错,真的太容易嗝儿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