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上午9点左右,北京三里河东路8号,一个新的“专门得罪人”的机构——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立。



另一“得罪人”的机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里河办公区也在这栋楼上。

这里有个细节,可能很多人都没注意到,在此之前,反垄断工作是由国务院设立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负责。在此之后,国务院设立的国家反垄断局“独立”成局。

翻译一下,国家更加注重反垄断了,给了执行机构更高的职权。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上任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已经“帮着”点了几把火。

2021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出了开年第一个大单,对先声药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做出1.007亿元的重罚。

与此同时,山东、四川、重庆等省级市场监管局,针对多家水泥企业联合垄断行为也做出惩处。

最引人注目的当属阿里巴巴和美团的案子。

2021年4月10日,因“二选一”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做出182.28亿元的“天价”罚款。

 



2021年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责令美团停止“阿里行为”,并罚款34.42亿元。

这几个大动作,让同年11月18日成立的国家反垄断局,显得不怒自威。

2天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其中涉及腾讯系的为13起、阿里系12起、百度系4起,美团系、京东系、滴滴系、苏宁系各涉及2起,字节系、微博系各涉及1起。

坊间,甚至把2021年称为“反垄断元年”。

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2008年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网友们对过去的执行结果一直不太满意。

尤其是对于阿里、腾讯、百度、京东、滴滴等这些巨头,好像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尽管对于巨头的诉讼时有发生,结果,要么不立案,要么立案也没结果。

 

比如,那场著名的“3Q大战”。

 

2010年11月3日,腾讯在全国QQ用户电脑右下角发出一个“二选一”的弹窗,要么卸载360,要么就无法使用QQ。

 



2年后,360以腾讯滥用其在即时通信市场的支配地位,发起反垄断诉讼。

 

结果,最高人民法院终审,以QQ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360的上诉。

 

尽管业界普遍认为,“如果腾讯在其即时通信产品上都没有支配(垄断)地位,其他企业就更不可能有了。”而判决结果显示,腾讯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再比如,2016年8月1日,滴滴合并优步中国。合并后,滴滴拿下国内专车约9成市场。

 

8月,新华社在微信做了一个调查:你认为滴滴合并优步,是否涉嫌垄断?

 

短短几个小时,1300名网友投票。其中,8成网友认为,已经形成事实垄断。

 

9月,商务部根据《反垄断法》等法案对滴滴合并案进行调查。

 



调查进行了2年,也没有看到结果。

 

再者就是,2017年11月28日,京东以阿里滥用在中国大陆B2C网上零售平台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商家实施“二选一”,向北京高院提起诉讼。

 

关于北京高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就争议了2年。是否构成垄断,一直悬而不决。

 

根据《南方周末》统计,反垄断法实施后的10年期间,仅有17件与互联网平台相关的案例,大部分是收购案。有明确处罚的仅微软与百视通设立合营企业一案,双方仅各自罚了20万元。腾讯、阿里等互联网大厂,无一受罚。

 

而论起收购,腾讯、阿里,不遑多让。反垄断法落地的12年间,腾讯并购了760多家企业,阿里并购了540多家。

 

2018年,又发生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这一年,原本分散在商务部、发改委、工商局三个部委的反垄断执法部门,集中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反垄断局。人员也缩减到45人。

 

同期对比美国的反垄断部门,有2000多人,欧盟也是2000多人。

 



这么大的中国,人手够吗?

 

也正是反垄断局人手缩编的这一年,腾讯、阿里也创下年度并购高峰。这一年,腾讯并购了151家企业,阿里并购了121家。

 

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互联网大厂也正在吸纳体制内的反垄断人才。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曾公开表示,至少有三名原商务部反垄断局官员离职后,供职于腾讯、阿里。

 

长期以来,这些互联网大厂似乎一直行走于“法外之地”。

 

为何2021年法刀突然落下?并且,一出手就是创纪录的巨额罚款。

要知道,在特朗普一轮接一轮加长实体清单的过程中,腾讯、阿里等巨头始终没有被制裁。

 



即使是拜登上台后,再度加长实体清单,还是没有上述互联网巨头。

 

对于这些大厂,美国没有挥舞大棒攻击,我们为什么突然加强了“自查”?

 

如今,关于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如火如荼进行了一年多。对于互联网大厂的影响,的确很显著。

正如不少财经媒体的分析,阿里市值从6.7万亿港币高位跌到约1.8万亿港币,腾讯从7.3万亿港币跌到约2.8万亿港币,快手、拼多多等企业,相对于高位,也都跌去一多半。

一些财经媒体还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原来苹果市值是中国5家头部互联网公司市值总和,现在,是全部互联网公司总和了……

虽然市值不等于营收和利润,但巨头们的确被敲打了。不过,还是有不少人对实际结果产生了质疑:

点外卖、打网约车比以前更便宜了吗?

“二选一”、“砍一刀”问题有解了吗?

大数据“杀熟”比以前少了吗?

站在用户角度来说,也的确发生了一些改变。

比如,2022年6月14日,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第一条直接导向天猫旗舰店的朋友圈信息流广告上线了。



 

这会给人一种感觉,此前水火不容的竞争对手,终于和解了。

 

事实,或许并没有这么简单。

进入到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公布了1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的处罚决定,并作出50万元顶格处罚。其中,再次涉及阿里系、腾讯系等老面孔。

8月初,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也开始正式施行了。和上一版《反垄断法》不同的是,写入了更多有关数字经济领域的条款。

  

也就是说,不管风吹浪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工作还在稳步推进。

想必有不少人会有疑惑,怎么还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新成立的国家反垄断局,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动作,对于我们普通人又会带来什么影响?

俗话说,大事开小会,小事开大会。并非所有的动作都会摆在明面上“动刀动枪”。

比如,前几天,股市被一条传言闹得“鸡飞狗跳”,大意是,腾讯要卖美团股权了。一时间,美团股价直线跳水,半小时就蒸发了1000亿。

 

对此,一些股民猜测,腾讯是不是掌握了什么内部财务消息,要提前找接盘侠。

 

了解互联网动态的网友都知道,作为中国最爱投资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腾讯一直以“广撒网,多敛鱼”而著称,即使在2021年,他们每1.3天就会投1家公司,堪称互联网界的“投行”。

 

靠着这种“不怕过错就怕错过”的投资方式,腾讯压中了许多优质公司,比如美团、拼多多、B站、蔚来、58同城、快手这些互联网巨头,背后腾讯都是大股东或二股东。

这些“腾讯系”公司之间也互相持股,从而扩大优势,互相照应。





 

美团,可是万资瞩目的香饽饽,怎么会轻易割舍呢?

事实上,腾讯正在割舍的不只是美团。

今年6月,腾讯连续两日出售新东方在线7460万股,对新东方在线的持股比例从9.04%降至1.58%。

 

不久前,腾讯又减持了华谊兄弟的股权。

做出割舍的,也不只是美团。

同样是今年7月26日,阿里公布的新一届阿里合伙人名单中,原本在列的多位蚂蚁高管“消失”了。

 

同时,阿里还与蚂蚁终止了为时8年《数据共享协议》。

巨头中更年轻的字节跳动,也更为爽快,2022年1月底,干脆直接解散了旗下的战略投资部。

从2012年创业至2020年底,8年间,字节跳动战略投资团队投资105个项目。同样时间内,美团投资了53个,滴滴投资了40个,快手投资了29个。

可见字节的诚意。



在此,就需要提一下国家反垄断局的“三司”:竞争政策协调司、反垄断执法一司、反垄断执法二司。

其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的反垄断执法一司;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的反垄断执法二司;看起来没有什么特殊,和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职权差不多。

最为特殊的当属竞争政策协调司,正如广东省反垄断执法合作基地、暨南大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宗杰所说:

“竞争政策协调司的成立非常重要,这样就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总体规划国家竞争政策发展、竞争执法协调、国际竞争法合作等,能够使国家竞争政策和竞争执法更为符合国家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

换句话说,这个司,弹性空间很大,重在“协调”。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家反垄断局成立之后,很快就看到一系列“和谐”画面。

 比如,2021年12月23日,腾讯宣布,将以中期派息方式,把所持有约4.6亿股京东股权发放给股东。派息后,腾讯对京东持股比例将由17%降至2.3%,不再为第一大股东,同时腾讯总裁刘炽平将卸任京东董事。 

比如阿里被罚之后几个月就宣布,其文娱集团从优酷信息技术股东中退出。 要知道,优酷曾是阿里文娱“全村的希望”,是文化娱乐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当年为了把它圈到自己的阵营里,阿里在竞价环节整整多付出了20%的溢价。 再比如上文提到的腾旭、阿里、字节等巨头一系列“割舍”。

 不仅是大厂,“反垄断元年”之后,中小厂也同样会成为“喝茶”的对象。 2021年4月14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这样一份“特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处决书篇幅长达上万字,里面除了法律文书式表述外,还出现了大量统计,甚至是计算公式,酷似一篇学术论文,而这些只为了证明一件事。

上海英文外卖平台食派士存在“二选一”垄断行为。  当时许多人感到不解——说美团、饿了么这些平台存在垄断还情有可原,但这对于一家连名字都没听过的外卖公司,为什么也要如此“大动干戈”呢?

这就涉及到反垄断领域最具有争议的一点,界定相关市场。

啥意思呢?

比如微软,在PC操作系统领域上看,它的确存在垄断行为,但如果在手机操作系统市场,和IOS和Android比起来,就跟垄断沾不着边儿了。

再比如当年轰动全国的的3Q大战,腾讯认为很多邮箱比如Gmail和163都带有即时通讯功能,微博同样可以在线私信。因此电子邮件、微博与QQ就应该同属一类产品,互相是竞争关系。

当时360的律师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来反驳:

“人平常渴了喝矿泉水解渴,在沙漠里人渴极了,可以喝啤酒解渴,甚至可能喝马尿解渴,但不能说啤酒和矿泉水、马尿能够相互替代。”

尽管这个形容十分巧妙,不过最终他们还是由于证据不足,加上国内对于反垄断判罚的经验也不够,输掉了这场诉讼。

所以吸取了前车之鉴,到如今这轮反垄断中,国家对于相关市场的界定,尤为谨慎。

相关机构运用了大量的统计、分析和调查,最终得出——虽然食派士是一家小公司,但“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市场”,依然可以构成一个相关市场。



在确定这个前提后,法院进一步分析得出,食派士不仅持有90%的市占率,还与商家签署过排他性合同——也就是只能入驻自己家,如果和其他家有合作的商家会被惩罚。

因此,判定食派士确实违反了反垄断法。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市场定位够精准,不仅是互联网巨头,本地的中小公司也在反垄断执法的范围之内。

反大公司大家能理解,这种细分市场的“小公司”为什么也要反呢?

其实,国内这波反垄断,对事不对人。真正反的是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企业。

比如前文提到的山东、四川等省份的几家水泥公司,结成同盟强行抬价,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食派士其实就是缩小版的阿里、美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

所有反的对象中,最核心的就是互联网平台。

和实体不同,互联网平台,天然具备“失控”的潜质。



和养猪相比,目前国内最大的养殖企业,猪肉市场占比只有20%,还存在巨大的成长空间。

但是养猪很难构成垄断,企业要想通过猪肉提升市占比,就需要真金白银多养猪、多买饲料、多提升规模化自动化。也就是说企业的市场规模和付出成本一直成正比。

而当某猪企市场占比构成垄断,肆意抬高价格,消费者转头就会买别家更便宜的猪。

然而,互联网平台,天然具备“赢家通吃”的属性。比如说微信、拼多多、淘宝等,一旦形成规模优势,用户不会跳转到别家。

可以把互联网平台理解为城市之间的“高速公路”。 最开始,这些公路修得既宽敞,又平整,过路费也低,甚至免费,吸引大家蜂拥而至。 但随着车流量变大,最先修的那几条路,逐渐开始把后来的的路,都吞并掉。

在为数不多剩下的几条公路上,收费站还越建越多,甚至一公里就建一个。并且规定,只能某些车、某些人才能上路。

这些“高速公路”就从最开始促进城市发展,变成阻碍城市发展。这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

当然,如果你不是疯狂建收费站,而是在高速公路旁边开设餐馆、洗车店,做增值服务,照样能发财,不会有人管你。

所以对互联网反垄断,本质上反的是坐地收租和阻碍经济健康发展的行为。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互联网巨头,为什么就心甘情愿放弃手中的“肥肉”?

因为,这些得益于“长城局域网”而快速崛起的互联网巨头们,心里都明白,2018年之后国内互联网流量见顶,继续在国内内卷,已经没有太多油水了,而自己一直都有一条更“宽阔”的大道:全球市场。

早在2013年,马化腾就看到了国际化的机会,并拿出20个亿支持微信国际化。那时,他还决定和Facebook正面刚。



但在中国如鱼得水的微信,在国际上却水土不服,面对Facebook和WhatsApp这样的劲敌,微信更是毫无招架之力。

最终,腾讯决定出价几十亿收购WhatsApp,但Facebook直接以将近200亿元的价格,把WhatsApp收入了囊中。

至此,Facebook完成了自己移动应用帝国的建立。



全球总共70亿人口,2020年第三季度,Facebook全产品的平均日活高达25.4亿,月活跃用户更是超过30亿。

而同期,微信WeChat的月活仅为12.13亿,QQ为6.17亿,加在一起也不过18.3亿,其中大部分都来自于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

至于阿里,在国内的版图,几乎已经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这证明了阿里的能力和魄力,我们不必赘言。



在电商领域,阿里巴巴在国际上推出了速卖通,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甚至占据了俄罗斯60%的市场份额。

但在全球范围内,无论是流量还是销售额,都远远比不上亚马逊。



有人说,阿里的另一大增长点是阿里云,的确,2019年阿里云的收入超过50亿美元,是中国云计算市场的老大。

但在全球范围内,亚马逊的AWS依然保持着绝对领先地位,占据了32%的市场份额。

更何况,阿里云前面还有微软Azure和谷歌云,他们分别占据着20%和7%的市场,阿里只占到了6%。



也就是说,在社交和电商、云计算领域,不管腾讯和阿里在国内看起来多么强大,在全球市场上,和Facebook、亚马逊比起来,他们就是落于下风的。

过去,或许是出于“惧敌”,或者是习惯于在国内挣“容易钱”。但是,现在,时代变了。

任何亿万级的企业的成功,依靠的绝对不是某一个或者某几个人的“英明决策”,更多的是时代的产物。

2021年之后,在国内蓄积了海量弹药的互联网巨头,也就有了“不容商量”的新的时代使命。

2021年12月6日一大早,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兼CEO张勇发出了一封内部信。 曾被外界称为“阿里太子”的蒋凡,被宣布调离了奋战7年的“大淘系”,去往聚光灯边缘的“海外数字商业板块”,分管全球速卖通、国际贸易业务以及Lazada等海外业务。

早在2016年4月,阿里就重金控股了东南亚电商平台Lazada,这是一个法国人创办的公司,业务覆盖了东南亚6个国家,而阿里占据了90%的股份。



诞生于东南亚的Lazada原本就符合当地人的购物习惯,阿里收购之后,Lazada连续数年坐稳东南亚电商霸主的位置。

起初这一任命,被外界认为是阿里对蒋凡的一次“放逐”,但假如结合起反垄断的背景来看,则能强烈地感受到阿里从战略层面所发出的一个信号:出海,势在必得!

腾讯也不甘落后,成为了有着“东南亚版腾讯”之称的Garena的最大股东。

深耕游戏、社交的Garena做出了电商平台Shopee,并借着移动化优势在资本的助力下快速崛起。

2020年第二季度,Shopee问鼎东南亚最大电商平台宝座。

如果说Lazada是天猫,Shopee就是淘宝特价版,他们共同占据着东南亚电商前二的宝座。

并且,就在“阿里太子”的蒋凡远赴东南亚之时,腾讯游戏也成立了海外游戏发行品牌Level Infinite。将办公室设在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和新加坡,宣布其业务团队服务范围覆盖全球。 腾讯游戏此前在海外以“买”为主,而今年的一系列布局,也在释放一种“亲自下场”的信号,将海外市场当成“必争之地”。

最值得一提的当属,TikTok。



“反垄断元年”之前,出海短短3年,Tik Tok在全球范围内下载超20亿次,活跃用户高达8亿,一举超过YouTube。 如今,活跃用户更是达到10亿。

并且,这还是美国动用国家力量围剿的背景下取得的成绩。

近期,TikTok电商也正准备在英国市场启动一个名为“ Aquaman(海王)”的仓储计划。

Aquaman将效仿亚马逊的FBA仓模式,把部分销售稳定的商品提前储存至英国当地仓,而在推进海外备货仓的同时,TikTok电商也将在国内同步建立仓储中心。

随着此项计划的实行,跨境物流时间将会进一步缩短,而TikTok 电商也将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另一个短视频巨头快手也在跨境电商争先布局。

2021年,快手海外版“Kwai”在巴西与当地最大的家电百货零售商进行了直播电商的测试,同年5月25日,快手电商上线跨境电商业务“快手进口店”。据快手官方介绍,境外商家可开通进口店,向用户提供海外商品。

此外,小米、滴滴、美团、爱奇艺等等,也无一不在加快全球化的步伐。 不管是已经出去的、即将出去的,还是曾经在海外折戟沉沙的,都摆出了坚决出海的姿态。 这背后,正是这轮反垄断的一项成果:不要只盯着国内的一亩三分地和老百姓兜里的钢镚,不要内卷,要向外冲。

尾声

客观来说,美国在“自查”垄断巨头方面,要比我们早多了,也严多了。 美国第一起、也是最出名的一起反垄断事件,就是标准石油案。 这家公司背后的大老板,名气更大——全球史上最富有的人洛克菲勒。 

自幼贫寒的洛克菲勒对财富有着超强的欲望,为了让自己的石油产品占满市场,他与铁路大亨范德比尔特达成合作,让自己的石油装满火车之后才发车,导致沿途石油公司无车可用。 其他公司,如果不同意被洛克菲勒低价收购,就会在价格战中被耗死。等垄断市场后,标准石油再把亏损的钱,涨回来。 在此过程中,标准石油创造40天收购22家炼油厂的纪录。 洛克菲勒家族是1870年1月才成立了标准石油公司,结果,只用了短短10年时间,即1879年底,就控制了整个美国90%的炼油业。 

洛克菲勒家族

1882年,洛克菲特提出“托拉斯”概念(垄断),成为各个行业效仿的典范。

此外,托拉斯财团还进入肉类、蔬菜、水果、电话电报、煤炭、威士忌等各个行业。 经济学上有个共识“任何一个组织控制了一个工业领域80%的产量,也就决定了剩下20%的价格。”

垄断盛行,导致美国财富快速向富人阶层汇聚,贫富差距急剧拉大。

与此同时,美国中小型企业、农场主、手工业者利益被无限盘剥、破产,创新、创业空间被压缩,广大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恶化,导致美国各地相继掀起反托拉斯运动。 为了维护政体稳定、缓和社会矛盾,美国国会在1890年就出台了《反托拉斯法》。



经过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1911年5月15日,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标准石油是一家垄断机构。并将其拆分成34家地区性石油公司。

而有了标准石油的先例,1984年,美国司法部根据《反托拉斯法》,将美国通讯业垄断巨头AT&T公司,拆成了一个专营长途电话的公司和另外7个本地公司。

不过,并非所有的美国垄断公司都被拆分、处罚。

1994年,美国司法部就对微软提起了反托拉斯诉讼,理由是微软要求电脑制造商“二选一”,或者用微软操作系统,或者其他。 官司最终和解了,微软退了一步,不再强调排他性协议。 但是,微软生态已经形成,除了Windows系统,电脑制造商几乎没有其他选择。 微软,垄断的事实,依旧没变。

1998年,欧盟委员会也对微软利用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打压对手进行调查。 经过5年的调查,2003年,欧盟对微软开出4.97亿欧元的罚单。与此同时,日本、中国等国家也对微软展开反垄断调查起诉。 不只是微软,美国的另一大垄断巨头——谷歌,也有同样的遭遇。 早在2007年,美国就对谷歌进行了反垄断调查。美国司法部副部长罗森甚至表示,如果美国政府不起诉谷歌,美国可能再也见不到下一个谷歌。 

由于谷歌CEO施密特与奥巴马政府关系良好,并帮助后者竞选,2013年1月,美国政府就宣布不会对谷歌采取措施。 而自2011年,欧盟就对谷歌进行反垄断调查,理由是谷歌在安卓设备“独家”预装谷歌搜索,设备生产商又被“二选一”。 2018年7月,经过8年抗争,欧盟对谷歌做出43.4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于此同时,印度、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也相继对谷歌进行反垄断起诉。 至今,微软操作系统,还占据全球操作系统50%以上份额。谷歌,则占据全球搜索引擎市场约8成。 他们的垄断事实,仍不容置疑。 尽管美国之外的国家都在积极惩处,美国自己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为什么? 答案,其实不难想象。 整个美国只有约3亿人,然而,全球微软系统的用户是15亿,安卓活跃用户的规模是20亿。这些企业是能把从全球赚的钱带回美国。 并且,不论是微软还是谷歌的产品,都是互联网的基础建设,是路,也是水和空气。沿着这些基础建设,美国更多的企业都可以顺势出海。 

路,是谁修的,谁就能决定怎么走,让谁走。

不论是对于中国还是美国,垄断企业,都没有绝对的好企业和坏企业。有的只是识时务和不识时务的企业。 

在国内产业蓬勃发展时,你搞窝里横、搞内耗,一定意义上刺激和逼迫创新的出现,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国与国之间的博弈已经到短兵相接,你继续埋头当鸵鸟,继续窝里横,不顺着人民和国家意志“逢敌亮剑”,就一定会被惩处。

对比美国、欧盟动辄2000人的反垄断部门、“长臂”部门,我国国家反垄断局结构改革后只有45人,数量上远远不足。 


不过,去年国家反垄断局已经独立成局,可以单独招兵买马了。

更何况,我们还拥有“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的丰富战斗经验,有些事,未必一定要用官方的人出面。这些事,也已经在发生了。

当下,依然有很多人对于反垄断不理解,或者无感,甚至反对。根本无法强行代入大棋观,“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

这些都情有可原,毕竟很多人的日子变苦了。

不过,我也相信,有很多人跟我的想法一样,并不是反垄断让日子更苦了。反垄断的本意是,让人民养育的企业,为人民去探索新路,是为了让大家以后的日子不那么苦。

正如郭宗杰主任关于国家反垄断局竞争政策协调司的描述:

“这样就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总体规划国家竞争政策发展、竞争执法协调、国际竞争法合作等,能够使国家竞争政策和竞争执法更为符合国家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