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ID:ruraleconomy),原文刊发于《中国农村经济》2022年第2期,作者:李芳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经济学院),姬晨阳(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原文标题:《<中国农村经济>精华版|李芳华 姬晨阳:乡村振兴视角下的农村劳动力回流弹性估计》,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促进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投入要素,研究其行为逻辑至关重要。
在此背景下,科学评估农村经济活动增强对不同农村劳动力群体行为的影响是各界面临的重大课题。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回流弹性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实施逻辑。当地就业机会的增加是否能够有效吸引劳动力回流,以及主要吸引了哪些群体回流,对于接下来吸引企业转移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十分关键。另一方面,探索劳动力回流的激励机制,能够为把握农村劳动力流动规律、促进劳动力回流、实现人才振兴提供理论指导。
Monte et al.(2018)定义了劳动力流动对当地劳动力需求的弹性,并认为在目前劳动力流动加剧以及西方国家“重振制造业”的背景下,估计此弹性的大小具有重大的政策意义。目前的相关研究大多使用跨地区数据(张永丽、黄祖辉,2008;张广胜、周娟,2009;Enrico,2011;樊士德等,2015),然而这类研究存在着内生性问题。首先,跨地区研究中不可观测的因素,例如各地区制度、习俗、文化等的差异,能够影响农村人口流动的意愿和成本(袁益,2020),遗漏相关变量将导致估计有偏。其次,企业选址与劳动力流动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当地劳动力群体的特征可能对企业选址存在影响,从而导致简单的跨地区回归结果失准。因此,寻找更加科学的估计策略以提高该系数估计的准确性和可置信度至关重要。
此外,从研究内容上看,国内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宏观因素对农业劳动力部门间流动的影响(刘明,2012;蔡昉,2018)、劳动力流动对地区间工资差异等的影响(董莹、穆月英,2015)以及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个人特征(赵耀辉,1997)和迁入地特征(李勋来、李国平,2005;封进、张涛,2012),鲜有关注迁出地就业机会变化对劳动力流动选择的影响,定量研究和对不同人群的异质性讨论更是匮乏。例如,Wang and Fan(2006)使用推拉模型讨论了原住地就业机会增加等村庄层面的特征对劳动力回流的影响,但并没有进行定量分析。
二、理论分析与假说
本文所要估计的是农村经济活动增强对农村劳动力流动选择的影响。考虑以下效用最大化问题,总效用包含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两部分,经济收益取决于就业类型和工作地点,非经济收益仅与工作地点相关。劳动力选择就业类型和工作地点以最大化总效用,其中就业类型有两种,分别是从事个体农业劳动和从事雇佣工作;工作地点也有两种选择,分别是留在当地与外迁。
以上两个方面的选择可以组合为三种互斥的工作状态,即留在当地从事个体农业劳动、留在当地从事雇佣工作以及外迁从事雇佣工作。为探究不同群体的异质性选择,根据基础年份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变化,本文以50岁为界,将个体分为4类:中青年男性(16~50岁男性)、中青年女性(16~50岁女性)、中老年男性(51~75岁男性)以及中老年女性(51~75岁女性)。
对于人口大规模净流出的中部农村而言,可以合理假设当地工资水平低于外出务工的工资水平,而留在当地的非经济收益大于外出务工的非经济收益。当地就业机会增加时,留在当地从事雇佣工作的经济收益增加,从而激励劳动力回流。然而由于工资差距的存在,劳动力回流往往伴随着收入下降,为了弥补经济收益下降,必然存在非经济收益。只有当选择回流的非经济收益足以抵消经济收益的下降时,劳动力才会选择回流,且回流弹性的大小与群体特征相关。按照当前的家庭分工模式,女性是传统农村家庭中负责料理内务的主要人员(黄枫,2012),男性回流的非经济收益往往低于女性,从而使得男性对于当地就业机会变动的反应不敏感,由此可得以下假说。
假说1:回流弹性与非经济收益有关,男性回流的非经济收益普遍小于女性,从而回流弹性也小于女性。
假说2:当回流弹性大于0时,该群体发生负的收入变动。
假说3:劳动力回流的非经济收益越大,回流弹性越大。
三、研究方法与回归模型
(一)识别策略
估计流动弹性的关键在于找到两个可比的地区m和n,理想情形下,m地区和n地区在包括制度、文化、初始经济状态和结构、劳动力就业偏好等各个方面都应相似,且m地区经历了n地区所没有的就业机会变动的外生冲击。因此,本文把研究范围缩小至中部地区的一个典型县。根据刘生龙等(2014)对电力消费和经济活动关系的研究,本文使用村级生产性用电量度量村级经济活动强度,将2015年至2019年生产性用电量增长幅度达到50%以上的村作为经济活动明显增强的处理组,将低于50%的村作为控制组。
本文选择村庄边界没有道路连通的村庄,以村庄边界作为空间断点,以家庭到村边界的直线距离为驱动变量,位于处理组一侧的驱动变量为正,而控制组一侧为负。由于处理组和控制组位于同一个县内相邻的两个村庄,因此在文化、习俗、地理环境、就业偏好等各方面皆相似,避免了企业选址等因素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中处理组和控制组唯一的差异在于可获得的就业机会。
村庄边界处劳动力需求存在断点的原因如下:首先,村庄边界处道路的非连通导致边界两侧个体获取就业机会的成本存在跳跃。假设村庄A和村庄B相邻,个体a和个体b分别位于村庄边界的A侧和B侧,且边界处没有道路连通。当村庄A出现新的就业机会,由于没有道路连通,个体b到达新就业机会的成本要明显大于a。其次,村内增加的工作机会也优先被配置给本村村民。现有文献也证明了类似的结论,如Robinson(2016)发现种族是导致非洲市场隔离的一个重要因素。以上两点保证了处理组和控制组村庄边界两侧的家庭虽然具有相似的文化和地理位置,但他们所受到的影响存在断点。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采用精确断点回归模型。本文所关注的结果变量,主要是个人层面的工作状态、工作状态的变动(离散变量)以及工作时间。家庭(个体)到村庄边界的直线距离,是断点回归的驱动变量,如果该家庭(个体)位于处理组村庄,则驱动变量大于0,此时处理变量等于1,否则驱动变量小于0,对应处理变量等于0。核心待估参数代表就业机会变动这一外生冲击的局部平均处理效应(LATE)。
在控制变量的选取上,根据劳动力流动的家庭选择模型,主要选取个人基本特征变量和家庭特征变量。个人基本特征变量包括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家庭特征变量包括家庭供养负担变量、家庭健康成年人数量、其他家庭成员的工作情况、家庭所在地的基础设施情况。
四、实证结果
(一)断点回归的有效性
1. 经济活动强度变化的外生性
本文使用空间断点回归方法的前提在于村庄的经济活动强度变化是外生的,即与个人和家庭特征无关。按照贫困户的识别标准,贫困家庭的生产性资产较少,对于村庄整体经济活动强度的影响可忽略不计。本文以村庄生产性用电量变化幅度为被解释变量,对包含人口结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领导特征、基础年份的企业数量和劳动力外出比例在内的村庄变量进行回归,发现村庄经济活动强度的变化与村庄特征无关。这说明村庄经济活动强度及其变化是外生的。
2. 有效性检验
断点回归的有效性还依赖于以下三个条件:(1)驱动变量是外生的;(2)村庄边界两侧的样本均匀分布;(3)断点两侧的家庭和个人完全可比。在本文的空间断点回归中,驱动变量是家庭与村边界的距离,由于村边界和家庭地理位置均是既定的,所以条件(1)成立。作图发现,村边界两侧的劳动力分布是连续的,这间接说明边界两侧的家庭也是均匀分布的,条件(2)成立。对于条件(3),将断点两侧家庭在基础年份的人均自有收入、平均受教育程度等作为因变量进行断点回归,自变量为处理变量。结果显示,无论选择最优带宽,还是500米和1000米固定带宽,两侧家庭在任何变量上均不存在显著差异,这说明村庄边界线作为断点是平衡的、有效的。
(二)劳动力回流弹性估计
基准结果显示,处理组中青年和中老年男性劳动力的回流概率没有明显变化,而中老年女性和中青年女性的回流概率均显著增加了,比控制组平均高出近40%,进一步可以计算出中青年女性劳动力回流概率的变化比率为0.38,中老年女性为0.40。结合处理组与控制组生产性用电量增长幅度差异的中位数134%,可以最终计算出中青年女性劳动力的回流弹性约为0.28,中老年女性劳动力的回流弹性约为0.30。以上发现证明了假说1,在当前的经济活动增长幅度下,男性劳动力的选择未受影响,女性劳动力更多地留在当地就业,而非选择外出务工,但其回流弹性小于1,说明该群体受影响的程度有限。
(三)稳健性检验
结合基准结果可知:
(1)从概率和工作时间两方面看,中青年男性劳动力的流动选择未发生显著变化,且被解释变量的选择、样本范围、是否加入控制变量均不影响中青年男性对应的结果,稳健地说明中青年男性劳动力流动选择不受当地劳动力需求变动的影响。
(2)处理组中老年男性在乡镇内务工的概率显著降低,但其在乡镇外务工的概率、乡镇内务工的时间均无显著变化,说明结果不稳健,即当地劳动需求增加对中老年男性劳动力的流动选择影响不确定。
(3)中青年女性在乡镇内从事雇佣工作的概率有所增加,在乡镇内工作的时间没有显著变化,外出务工的概率和外出务工时间均大幅降低。
(4)中老年女性劳动力在乡镇内从事雇佣工作的概率有所增加,在乡镇内工作的时间平均增加约4个月,但其外出务工的时间并未显著变化。以上发现再次验证了假说1。
综上可得以下结论:处理组在外务工的中青年女性劳动力有更大的概率从城市回到农村工作,但相比于控制组,其在乡镇内的工作时间并没有显著提高。
本文从农村劳动力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出发探究其背后的原因。在劳动力需求方面,笔者从天眼查网站抓取了注册地在样本县农村地区且截至2020年仍处于存续状态的企业数据,其中61.2%的企业经营范围与农业种植相关,如茶叶和农副土特产品,这决定了其生产活动和提供的就业机会是不稳定的。进一步地,本文以村庄总生产性用电量作为本村企业生产活动的代理指标,可以发现月度用电量波动性较大,再次证明企业的生产活动不稳定。在劳动力供给方面,已有研究表明女性回流后需要承担家庭照料等任务导致其无法提供稳定的劳动供给(黄枫,2012)。
(四)劳动力回流与家庭收入增长
从村庄经济活动增强对家庭收入增长量的影响可以发现:相比2015年,处理组家庭2019年人均自有收入增长量显著低于控制组,相差约6576元,差异来源主要在于工资性收入,这与更多的中青年女性劳动力放弃高水平工资而回到当地就业是分不开的。假说2得以验证。
(五)劳动力回流与非经济收益
前文的结果已经充分证明,不同群体的回流弹性是不同的。为进一步讨论非经济收益大小与劳动力流动选择之间的关系,本文定义“家中是否至少有一个15岁以下孩子”的虚拟变量。由于孩子上学是非经济收益的重要部分,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家庭,女性回流的非经济收益更大,因而能够接受的收入损失也更大。
根据估计结果,在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家中至少有1个15岁以下孩子的中青年女性劳动力从乡镇外回到乡镇内工作的概率增加了0.541(对应的回流弹性约为0.44),大于全样本估计结果0.437(对应的回流弹性约为0.35),其在乡镇外工作的时间平均下降了9.371个月,大于全样本估计结果8.534个月。以上结果意味着:不同群体的回流弹性存在异质性,回流带来的家庭非经济收益越大,回流的概率越大,回流弹性也越大,假说3得证。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中国已经迈上乡村振兴新征程。在此背景下,本文的发现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政策含义:第一,在农村产业尚未做大的情况下,选择留在当地就业的主要是承担家庭照料工作的女性劳动力。鉴于此,必须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人才等方面的振兴,尤其是要有序引导制造业企业向中西部农村地区转移。第二,中青年女性劳动力回到农村就业后,往往需要承担家庭照料等任务,导致劳动供给不稳定,这成为企业转移到中西部农村地区所必须克服的一个难题。从政府的层面来讲,如何通过培训等引导农民成为合格的产业工人,对于乡村产业振兴十分关键。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初期,本文的结论有助于深刻理解乡村振兴的实施逻辑,从劳动力视角为发展乡村产业提供指导,有助于后续乡村振兴配套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ID:ruraleconomy),作者:李芳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经济学院),姬晨阳(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