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ID:hangyeyanxi),作者:张欢(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夏柱智(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编辑:Susu,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目前全国多地发布文件规范建筑行业用工年龄管理,比如广东深圳、江苏泰州、湖北荆州、江西南昌以及上海、天津等地,均作此要求。超龄农民工“清退令”一经发出,便引发网络热议。


“清退令”背后的官僚主义


一种观点认为,“清退令”初衷是好的,即保护超龄农民工的生命安全,毕竟近些年建筑工地上的安全事故多发生在大龄农民工身上。建筑行业具有繁重高危等特点,而超龄农民工在建筑工地这类高危工作环境下,可能因反应不灵活、体力不支而出现安全事故,因此安全风险考量是政策出台主因。


问题在于,以风险最小化为初衷的超龄农民工“清退令”影响是严重的,对于农民工并不是公平合理的。根据调查,原来工地选择建筑工人的标准,主要依据工人的吃苦耐劳程度和身体状况,超过60岁也并不是不可以雇佣。地方政府为了便于管理,就统一标准,统一规定超过多少岁就不能做建筑工人,导致建筑工地无法招收“超龄”农民工,因为按照规定,超龄农民工无法签订合同、购买工伤保险,工地无法雇佣。


调查了解到,有地方层层加码,规定55岁就不让工地农民工签订合同;在建筑工地上,一些本来适合大龄农民工做的工作也因为年龄而受到限制;一些农民工虽然超过60岁,身体却依然硬朗,但仅仅因为年龄限制而被迫退出。某种意义上,上述仅从风险最小化出发的政策,是排斥农民工、侵害农民工群体劳动者权益的做法,更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表现。


超龄是一个管理概念,为政府提供了限制行业准入的操作标准。对于不同行业、不同个体而言,超龄标准并不同。在城镇正规就业市场,劳动者超过60岁(女性超过55岁)即视为“超龄”,按规定必须“退休”,不能接受单位或企业正式聘用。然而,在农民工的概念里,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就不存在“超龄”问题,只能说是年龄相对大了,形成“大龄农民工”、“老年农民工”,他们是需要额外支持的农民工群体。


农民工没有城镇正规劳动力市场的退休金,因此即使超过60岁,农民工本质上还是农民。农民工主观上也没有“退休”的概念,他们很多人经常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就是“干到不能动为止”,即使从事农业生产也是这样。中部某省R县的一位大龄农民工说,“60岁一点都不老,还有好多人很健(朗),我们比年轻小伙子都还能干”。政府最为恰当的做法是,支持他们根据自己条件自愿进入劳动力市场获得务工收入的权利。


总之,地方政府出于绝对安全无风险的角度,过度干预劳动力市场是不应该的。简单地清退超龄农民工,无疑是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超龄农民工应该视其身体条件和工作性质而定,而不是强制性一刀切地予以清退。对风险的管控过于严格,并不利于农民工群体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与收入提升。


超龄农民工的务工诉求为何如此强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农民工总数28560万人,其中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6.4%,这其中没有统计60岁以上的农民工规模,从实地调查来看,比例也不少。显然,超龄农民工现象的背后不只是一个安全问题,而且是民生问题。  


城市化背景下,超龄农民工之所以大规模地进入城市务工,最重要的原因是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被政府界定为“超龄”的农民工,实际上只是年龄大了,劳动能力却很强,还能在建筑等行业上赚钱,这一收入比在家乡从事农业高得多,是农民工家庭脱贫的主要基础。


此外超龄农民工进城务工是一种自我养老方式。有一种观点认为只是清退农民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老龄化问题,国家应该给高龄农民工养老保障,给农民工发城镇水平的退休金。根据调查,在中部一个普通县,城镇水平的退休金平均是2000元/月,比农村退休金高10倍以上。问题是,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个人缺乏能力投入的前提下,国家财政难以支撑起如此大人口规模的的城镇水平的养老保险投入。


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工都有强烈的现金收入倾向,并不愿意在城镇缴纳养老保险,建筑工地的工作流动性很强,农民工就更加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了。R县超龄农民工老陈说,“又不像城里人有养老金,年纪大了就可以不用干。我们出来打工,只要有活干就强很多,至少可以养活自己”。在农民工那里,这种劳动方式使得老年人不需要向子女伸手,保留了尊严感与价值感,体现了农民工群体的韧性。


在城镇化背景下,家庭支出压力很大,部分超龄农民工依然是家庭的顶梁柱,失业才是最大的危机。大龄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自愿形成的合作关系仍然是当前的广泛实践,大龄农民工依然迫切需要依托城市务工,进而应对市场化环境下不断攀升的家庭支出压力,以及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家庭再生产与农民家庭发展的需要。


从R县的村庄调查情况来看,不少第一代农民工早已超过60岁,但他们迟迟不愿意返乡,他们说,“身体没问题就可以继续干。回老家也不行,同龄人都在外面找钱,连个说话的人都没得”。R县一位59岁农民工说,“每次一个工期在外面干久了会有点想家,但是在家闲久了又会有点脾气暴躁,又特别渴望下一个可以进城务工的机会,等到进城务工的新工期一到,就会特别开心”。少数身体健康状况不好的超龄农民工不等政府清退,就已经自主返乡,而那些身体条件允许的超龄农民工仍然是全家进城务工家庭的重要劳动力,还能为家庭再生产与家庭发展发挥余热。


有观点认为,超龄农民工可以转型从事其他辅助性岗位,像保洁、保安、仓管等相对更轻松、安全的工作。一个问题是,保安保洁的就业岗位也是有限的,在上海郊区农村调查,这种就业岗位更多偏向本地人;另一个问题是保安、保洁的工资水平低,难以满足农民家庭的支出压力。他们的现实处境决定了他们没有更好的选择。


如何提升农民工的劳动安全?


毫无疑问,农民工群体的生命安全是一个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部分地区的实践案例表明,目前完全可以在不清退大龄农民工的前提下得到大幅改善和解决。


以笔者调查的R县家政市政工程行业为例。R县大约有4-5万农民都在从事家政市政工程行业,其中空调安装维修经常需要墙外高空作业,而市政管道疏通则经常需要下井施工作业,多年来也出现过少量农民工安全事故问题,因而与建筑行业类似具有一定的高危高风险特点。


近年,城市建筑工程行业的机械化、智能化为缓解行业安全风险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撑。事实上,不仅政府一方迫切想要解决安全问题,而且包工头在挑选施工班组时也要求具备智能设备;而且大量农民工也在想办法购买智能设备以降低安全风险。


农民工的困境是缺乏资金,因为一台智能设备比如管道检测机器人的价格是一个普通农民工家庭无力承担的。然而,农民工并未因此望而却步,他们三五户共同凑钱购买一台机器人作业设备,从而替代整个班组成员下井施工,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住这份工作同时也能更安全一些。目前R县包括大龄农民工在内的行业安全问题已经得到较大幅度改善,正如该县一名大龄农民工所言,“安全问题,现在好太多了,不怕了”。


除了智能设备部分替代人力作业方式大大缓解了安全风险问题之外,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农民工的安全问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工在城市并非孤立的个体,而是与具有亲缘血缘关系的亲戚老乡一起进城,许多施工作业环节也都是团队作战,相互之间互帮互助,降低行业风险。


一般来说包工头是农民工的组织者。包工头最害怕出事故,安全事故不仅伦理责任重大(涉及亲戚朋友),经济风险也巨大。因此在施工现场,包工头一般也会灵活分配工种,一般身体好的、技术状况好的农民工可以下井施工,尽量以小型机器人替代工人下井从事一些危险的施工作业,而身体稍差的、技术状况一般的农民工一般从事地上作业,危险系数不高,当然报酬也有差异。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最差的举措是一刀切的发布清退令,采用行政管理的方式强行清退“超龄”农民工。从为人民服务的角度,政府应当尽量少地干预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力市场,转而在工伤保险、安全培训、安全监管、欠薪治理等方面,积极支持并关心这些在市场化环境下的弱势农民工群体。


比如由施工单位和包工头、建筑工人签订作业合同,加强安全意识与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购买统一的工伤意外保险,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适当放宽购买工伤保险的年龄限制。在一些行业发展规模较大的地区,在政府支持下还成立了行业协会,也在专业技能培训、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这种人性化的政策,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有利于在风险防范与劳动权益保障之间保持平衡。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行业研习(ID:hangyeyanxi),作者:张欢(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夏柱智(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编辑:Su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