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非非马FM(ID:feifeima-uk),作者:非非马,原文标题:《倒地的垃圾桶·被教授性侵的女读者·贾平凹的<极花>等等》,头图来自:《盲山》剧照


世界不太平。


这让我顿时觉得,连续多日被过敏性鼻炎困扰以至于无法写稿,都不算啥事儿了。感恩还能如常外出散步会友,感恩草坪上可以见到大人孩童嬉戏玩耍,感恩超市供给充沛,感恩周末还能在家做一份山药肉丸蒸蛋。


小花梅不远、丰县不远、亚谷村不远、战争亦不远。在这个世界上,“矛盾”、“冲突”实乃常态性存在。我开始觉得,人和人、国与国之间最本质的差别,也许就是如何认知、处理矛盾与冲突。


今天,就写写这些天一直在我心里盘旋不去的几件与“矛盾和冲突”有关的事儿吧。


信任


2月23日,丰县事件的第5次通报出炉后,我认识的两位朋友因为对这份报告持有不同观点,发生了很大的争执。这种分歧其实挺有普遍性,简单概括就是:有人认可第5次通报对基本事实的还原;有人不信,怀疑DNA鉴定报告做了假。


这让我想起前几天英国遭遇史上最强风暴时,那只倒在教堂门口的垃圾桶。


小教堂就在我家对面,透过我家餐厅的窗户便可见其全景,而那只倒在地上的垃圾桶就在教堂门外的小路上。强风当日,它就被吹倒在地了,当然,这时去扶它起来是没有意义的。第二天,风力没那么强了,但还是挺大,快中午时一个朋友过来找我谈事儿,我们坐在餐桌边上喝茶,一起注意到了这只倒在地上的垃圾桶。


朋友说:“教堂门外的垃圾桶倒了,居然都没人扶一下?”


经她一说,我的第一反应也是:“是哦~” 但想了两秒,我说:“也可能是有人扶起来过,但又被吹倒了。”


朋友想了下,说倒也不是没可能。然后,她就跑出去扶起了这只垃圾桶,“我要看看它会不会再被吹倒。”


结果,没过五分钟,那只垃圾桶就被吹倒了。


朋友这时和我说:“看来很可能是有人扶起来过,但又被吹倒了。”


我答:“其实两种可能性都有,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看一个人自己选择相信哪一个。”


会选择相信哪一个,往往和我们在现实中的经历、遭遇有很大关系。每个人的每一种选择背后,其实都有一套或明或隐的“因果关系”。


比如,一个经常在英国看到善举的人,和一个在英国遭过几次骗的人,他们的选择就可能截然相反。


对于政府而言,真正值得分析、值得反思的,也许不是谁最后做了什么选择,而是ta为什么这么选。


而对于我这两个朋友而言,能理解彼此各自藏在“选择”背后的那套因果链,也许就可以更理性地看待彼此的分歧,不至于互生怨念。


观点差异,本身并一定非要抹平,人也从来不需要时刻都认同他人的选择,但尝试理解他人的差异化选择,可能是面对分歧更理性的姿态。


立场


丰县事件爆发后,著名作家贾平凹因为采访中的一段话卷入舆论漩涡:


“如果他不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


我个人也不认同他这段话。但是,我能理解他为何会有这样的立场。


这个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作家,对农村和农民有着城里人很难感同身受的情感与留念。


人的立场,的确是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判断与选择的。这一点,我过去是“知道”,但最近却因为听了一位女读者和我讲述她被性侵的遭遇,有了真正深刻的“体会”。


这位女读者在一所985知名院校读书,当年刚入校不久后便遭遇了该校一名男教授的性侵。她说,在教授猥亵她时,她已被吓懵,当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并要求对方停止后,她的离开倒是没有被阻拦。这个事情成了她心理很大的阴影,她不得不继续上着这个老师的课,看他在课堂上道貌岸然地讲仁义礼智信。而最让她心痛、不甘的是,她认为自己肯定不是唯一一个受害者。


她一直没敢把这个经历告诉任何人,后来,她想过要不要站出来,但在咨询了自己要好的同学、辅导员后,在她们的劝说下,还是没有“站出来”。固然是因为当时没留下实质性证据,但她们更怕她的“未来”会受影响。毕竟,她如今仍然在这所学校里读书,尚未毕业。


而在她和我讲述这段经历后,我才惊讶地发现,虽然我理智上知道她应该站出来,这是更符合正义的行为,但因为认识已久,早已把她当作自己的小妹妹,我和她的辅导员、同学一样,更怕她的未来受到很大的影响。毕竟,她还没毕业。毕竟,我也无法判断她是否足够强悍到可以面对“站出来”的所有后果。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我不想她冒这个险。


这个时候,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软弱与怯懦。也才意识到,那些能够勇敢站出来的女生究竟承受了什么,向她们致敬。当我们作为旁观者时,我们可能天然地就认为那些勇敢站出来的女孩就该这么做,甚至潜意识里并没有认为这是多艰难的选择,而如果她们没这么做,我们可能还会觉得“她不够勇敢”。


同样的事情,我之所以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正是因为“立场”不同。


很遗憾,人的判断与选择,的确常常就是基于“我而出发的。能突破“我”“我们”、真正做到从“你”“你们”的视角去看问题,这样的人放在哪里都是少数。


情绪


小花梅事件之后,让我重新思考了情绪的价值


以前我总是觉得情绪化是不好的,它阻碍个体作理性思考,而群体性的情绪化所带来的“狂欢”,正是乌合之众的典型特质。但是,我现在认为,群体性的情绪,同样有它不可取代的价值。


情绪是本能的、直接的,又因为本能直接所以蕴含着更大的能量;而群体性的情绪,则蕴含着巨大的势能。这次丰县事件,如果没有这种群体性的愤怒去推动,可能调查早已止于第一份通报。


但是,一味任群体情绪狂欢,仍然是极端危险的。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这一点。所以,当“情绪”完成它的使命之后,应该克制它,并有意识地进入“理性思考”的阶段。毕竟,解决问题,从来不靠情绪。


对“情绪”作有意识地阻断、阻截,极其必要,但也不那么容易。


还记得丰县事件舆情鼎沸时期,中国经济周刊发表了一篇文章《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丰县法院:不予支持|法律的底线呢?》,这篇文章主要是例举了丰县三个不予离婚的案例,除此之外,就是一个“态度”的表达——“法律的底线呢?”没有采访任何法律专家,未对判例的合法性作任何解读。这样一篇报道,即便是受过专业新闻训练如我,读完也是立刻愤怒起来,愤而在我的三个朋友圈都转发了这条,还配了激愤的评语。


直到第二天,情绪过后的我,因为职业本能习惯,开始求证这种情况到底是丰县独有的“黑暗”,还是普遍的司法实践?


然后我就看到了一篇刊载于2020年12月《新京报》的评论——《忍受打骂40年”被判不准离婚,合理吗?》


《新京报》评论网络版截图<br>
《新京报》评论网络版截图


虽然不能完全解答我的疑问,但我是看了这篇评论才知晓,原来在我国,诉讼离婚一审基本是不判离的,除非有如下几种情形:


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情形,经调解无效的,方应准予离婚。


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呢?


《新京报》评论网络版截图<br>
《新京报》评论网络版截图


后来,我分别咨询了我在法院当法官的好友、做律师的好友,他们都和我证实了这一点。不过,他们也都解释说,通常一审不判离,但之后如果继续诉讼离婚,到二审基本都会判离。


这时,我意识到法律问题,可能并非像我之前以为的那么简单。而我仍然有的疑问是:


拐卖妇女的婚姻应该属于“无效婚姻”,是否还应参照普通婚姻的原则?拐卖妇女离婚案,在其它地区又是怎么判的?


2月17日,终于看到财新网推出的报道:《被拐妇女离婚难?法律如何保障她们离开的权利》。文中写:


“被拐妇女起诉离婚被驳回的现象并不只出现在丰县。梳理相关案例不难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各级法院都有存在。所以,与其说是司法个案,不如说是一个司法困局。


从婚姻家庭关系而言,离婚的前提是感情破裂,加之司法对于离婚相对保守的态度,使得被拐妇女离婚这一问题被淹没在了女性离婚难的语境里。”


好,到这时,我至少厘清了一点:丰县法院对拐卖妇女诉讼离婚案的判决,不是“丰县特有”;那些个案判决是否存在不当甚至不公,还取决于证据,不能想当然就认为“必然存在腐败”。


至于被拐妇女的婚姻有效性问题、离婚问题,是一个高度专业的法律问题,非我能力所及就不在此展开,但期待看到有关部门、专家对这一问题的后续跟进、并出台合法合理合情的解决方案。


 多元视角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一旦“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形成之后(个体群集后),情感会极化发展,个性消失或者被削弱,同一性吞没了特异性,无意识属性取得主导地位。


“意识人格消失了,无意识支配人格,暗示的传染性将思想情感引向同一方向。”


勒庞这本巨作我素来是无比佩服的,每次拿起来读都觉得一针见血,也让我时时提醒自己:谨防群体性的心理暗示,避免单一视角,思考要独立、审慎。


在贾平凹因《极花》受访的言论遭到大规模抨击后,我认真去读了他于2016年出版的这本小说,也读了他当年受访的完整报道,还是有话想说。


第一,关于农村的妇女拐卖问题,贾平凹的观察与思考中,其实有合理、甚至可以说很深刻的部分,但可惜,这些被有意无意地视而不见了。


比如他说:


“为什么打击拐卖几十年,还是不能杜绝?这只是表面危机,社会深层的危机是社会结构、社会分配发生变化,产生了很多城市和农村的不协调,导致了各种的情况。


这些危机,作家可以思考,但是如果想解决单靠作家是没有用的。”


——摘自北京青年报2016年4月16日报道《贾平凹:我想写最偏远的农村与最隐秘的心态》


这里和不熟悉的朋友简单介绍下《极花》。它的故事素材来源于贾平凹一位老乡的真实经历,距贾创作小说时已有10年:老乡的女儿被拐卖,历尽千辛被解救回来之后,女儿却再也融入不了原先的生活,重又回到了被拐卖的地方。


在《极花》的后记中,贾平凹是这样写的:


“《极花》虽然写了一个被拐卖的妇女,却并不是一个拐卖故事,它继续的仍是我多年来对于乡村生态的思考与认识。


农村的衰败已经很久了,我这几年去那些山地和高原,看到好多村子没有了人,残垣断壁,荒草没膝,它们正在消失。我们没有了农村,我们失去了故乡,中国离开乡下,中国将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而现在我心里在痛。


……


在我的作品中,感情是复杂又微妙的。我不知怎么才能表达清,我企图用各种办法去表达,但许多事常常是能意会而说不出,说出又都不对了。”


讲真,我自己在读完《极花》后,心是很痛的。贾平凹对中国农村的情况极为熟稔,也有复杂的情感,因为他曾生于斯长于斯。他在小说中描写了很多在当地被奉行了千年并且依然被信奉的“风俗”——在城市人眼里,那些糟粕当然是封建的、愚昧的、民智未开的。这是和城市几乎平行的另一个世界、另一种社会生态。


为什么在这里,一个村子的人都不觉得买媳妇是种严重的罪恶?为什么全村村民会集体组织犯罪一起严防被拐妇女逃走?仅仅用刑罚过轻、人性之恶就能概括与解释吗?


我恰恰认为,当主流的声音都在聚焦“买一个女人还不如买三只鹦鹉判得重”、都在呼吁“买卖同罪”的重要性时,《极花》很必要地提出了另一个角度的问题——那是一个被很多人忽略了但却至关重要的角度。


我印象很深刻的地方还有:


女主人工胡蝶在被解救之后,各种城市媒体蜂拥而至,这些采访不断让她重复那个悲伤的故事,让她的精神濒于崩溃;


在生活中,她成为邻居议论和另眼看待的对象;


她的被拐经历也让她难以再正常恋爱婚嫁,热心邻居给她介绍的对象是自己跛了腿的远亲……


终于,胡蝶一个人走出家门,自己坐上了去往被拐地的火车。


我个人认为《极花》是一部非常优秀、深刻的小说,它的丰富性也超越了作者本人的解读——或者说,贾平凹作为作者的解读,限制了小说文本所蕴含的丰富性。


《亚洲书评》对《极花》是如此评论的:


“Jia appears to treat male perpetrators of criminality and violence sympathetically. Indeed, when the book first came out in Chinese, in 2016, some critics accused Jia of precisely this. However, an alternative interpretation is that the novel’s characters are pitiable regardless of gender, role, or fate, and that no body or soul is spared from tragedy, assault, or indignity.”


我翻译下就是:


“贾平凹看上去对男性施暴者的犯罪暴力行为是持有同情的。事实上,当这本小说刚于2016年出版时,也的确因这一点而被一些评论家诟病。但是,另一种解读方式却是,这本小说里的所有角色都是可怜的,无论其性别、角色、命运,无人得以逃过悲剧、伤害,以及对尊严的褫夺。”


这个评论,我是非常赞同的。


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并因此而“愚昧落后”甚或是“恶”,不是农民本身的错。这是结构性的不平衡发展造成的。这种失衡包括经济、教育、观念、法治等等。当你生在那片土地上时,你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已被那个大结构所限定,而能冲破结构限定的人,是非常少的一小拨人。


我们应该承认,当城市文明在高速疾驰时,部分偏远地区的“愚昧”农村和农村人,过去并未能充分享受到时代高速发展的红利。


《极花》所呈现出的社会问题,贾平凹作为一个作家对现实的犀利提问,难道不值得被看见、被探讨吗?就因为他说了一两句我们所不认同的话,他在这个问题上所有的“发言”就该被全盘否定吗?我是不赞同的。


在我看来,贾平凹关于农村生态的思考与提问,或许更直指问题的根本。


或许,面对分歧时,警惕过于情绪化、警惕被群体性暗示所传染、裹挟,尝试从更多角度反复求证论证,更有利于理性分析问题,探求问题的解决。共勉。


我知道这篇文章读起来可能很“不爽”,也很可能会让一部分人反感——比如可能有人会骂,你居然还帮贾平凹说话!但这些,的确是我在反复思考之后,在这个阶段的所思所得。我只能,以我手写我心。


最后,与大家分享一段罗翔教授的话:


“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所以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立场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对于世俗问题,我们必须戒断对独断化思维的成瘾性依赖,虽然这种思维极大地迎合着人类的自负与傲慢,但它已经被历史证明是一种灾难性的偏见和愚蠢。


我们必须承认任何对立立场都可能存在合理的成分,毕竟,我们不是哲学王,无法走出洞穴直视太阳从而获得真理性的知识(episteme),我们只能生活在现象世界拥有并不充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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