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缺钱炒股,就想到诈骗老客户,某银行原理财经理张某将多位老客户600万元理财资金据为己有,并挥霍一空。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张某从1997年开始从事银行柜员的工作,2005年跳槽到某银行担任理财客户经理。随着在银行工作的时间越来越久,每天看着客户的大额资金进进出出,张某心里也痒痒的,很想操盘资金,投资赚大钱。此时,作为资深理财客户经理的张某维系着很多长期合作的老客户,于是动了挪用客户资金来炒股赚钱的想法。

2015年前后,张某瞒着银行,私下里以资金“过桥”、第三方贷款、保本高息、帮助理财等名义,要求老客户把资金转账到张某哥哥的银行卡上或直接将资金账户交给自己管理。据张某到案后交代,最多时,他手上的资金高达2000余万元。

但张某着实不擅长投资。他将钱款投进了股市、黄金、期货市场,没过多久,股票等高风险投资就亏损严重,出现资金缺口,张某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维持“庞氏骗局”。尽管如此,张某还是沉迷于账户上的数字,2019年,他出轨一名女子,还为其出资200万元买房。

2020年12月,张某所在银行在对内部员工进行排查时发现,张某通过亲属账户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并利用信用卡套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于是将张某开除。1个月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截至案发,张某共计从李女士等9名被害人处骗取资金600万元。同时,张某还以银行购置礼品刷积分、帮客户免除信用卡年费等名义从三位客户处骗取信用卡及密码,累计套现6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这9名被害人大多都是已退休的老人,其中,王阿姨与张某相识了十几年,一直通过他办理业务,对他十分信任,也因此损失最惨重,被骗了200多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利用其担任某银行理财客户经理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以“过桥”垫资、保本高息、代为理财等名义,骗取资金用于个人风险投资、偿还债务、为第三者买房、日常开销等挥霍行为,并将部分赃款转移至妻子名下银行账户后提现。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