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虎嗅金融组

作者 | 周月明

题图 | 视觉中国

文中王立为化名


A股最大财务造假案判了。


2019年8月,康美药业造假实锤。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康美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A股轰动一时。


而就在11月12日,这场时隔两年的财务造假案有了新的进展。


史上最严处罚


在此次判罚中,上市公司康美药业被判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市公司本身,在这次判决中,从公司实控人,到高管、独董,甚至到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本,还有部分投资者担心康美药业财务状况不佳,没钱赔付。但公司实控人等承担连带责任之后,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保障。毕竟,康美药业原实控人马兴田是曾经的普宁首富。


也有不少投资者调侃称:“看来除了能赔2根儿人参之外,也真得能得到赔偿了”。(此前,康美药业号称账上有300亿人参和林下参的存货)


具体来看处罚情况的话,实控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


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其中还包括五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1、江镇平、李定安承担20%连带责任(折合4.918亿元);

2、张弘承担10%连带责任(折合2.459亿元);

3、郭崇慧、张平承担5%连带责任(折合1.2295亿元)。


此外,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未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正中珠江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杨文蔚在正中珠江承责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根绳上的蚂蚱,无一能独善其身。


值得注意的是,在五名独立董事中,除江镇平之外,其余四位独董都是大学老师,他们每年从康美药业获得的税前薪酬都为10万元左右,而本次也因为造假事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


这也不禁投资者们大呼“你还敢做独董吗?”。此外,董责险也进入人们的视野,此前,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国4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超过650家投保董责险,投保率15%,有业内人士称 ,随着康美造假案的判罚,董责险投保率或许会大幅提升。


种种迹象来看,这可谓是史上最严厉处罚了。要知道,在新《证券法》修订之前,证监会行政处罚只能对康美药业处以“60万”顶格罚款,而这类处罚往往因为与造假金额相差甚大而被诟病,投资者也调侃其为“罚酒三杯”。


监管环境变了


不过,环境已经变了。


自去年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以及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证券违法的成本已经大大提高。


比如说,在修正案中,欺诈发行最高可判15年,而信披造假由原先的罚金数额2万元至20万元,修改为无上限。


又比如说所,在新《证券法》中,犯罪主体范围也在扩大,增加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这一条。


不仅如此,新《证券法》还大幅提高了罚金标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二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都意味着“自罚三杯”时代,已经结束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证券法》中,对投资者的保护也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引入“代表人诉讼”制度。所谓“代表人诉讼”制度,就是投资者保护机构在公告期间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可以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


而其相较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明示加入”,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默示加入”,且可一次性解决纠纷。


“这可以让‘势单力薄’的散户集中起来,改变之前维权难的情况。”律师王立向虎嗅表示。


而本次康美药业的判罚,就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在此案件中,原告多达55326名投资者。


其实,除了史上最严的康美造假案,此前已有不少事件表明,A股的监管环境已变得更为严格。


比如今年3月,此前财务造假的金亚科技实控人就被判刑3年。又比如,新证券法实施后,广东榕泰就“吃了”首张千万元罚单。上市公司及其实控人、董监高合计被处罚款1500万元。原因是因为广东榕泰隐瞒了与四家供应商的关联关系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同时,2018年公司虚增利润1224.69万元,2019年虚增利润4302.22万元。


写在最后


如此来看,A股的监管环境已经变了,上市公司们、实控人们,甚至从独董到券商到会计事务所,都更要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 ,不要在违法边缘“大鹏展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