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音乐先声(ID:nakedmusic),作者:鲁修修,编辑:范志辉,头图来自:IC photo


10月27日,有消息人士透露,网易云音乐拟向相关部门起诉韩国SM娱乐公司,缘由是SM娱乐公司在独家版权被责令解除后,拒不与任何平台完成签约,以此强行延续具有歧视性的音乐授权政策,以维持高额预付金利润。


此时,距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解除独家版权三个月有余,大众“一个APP听歌”的愿景似乎还很遥远。各方阻力下,独家版权时代何时才能结束?早在7月底行业内就为之振臂高呼的“后版权时代”,何时才能真正到来?


版权竞争这七年


在向“后版权时代”转变之前的这七年中,互联网技术与流媒体平台的飞速发展,已经推动中国音乐产业走过了盗版时代、BAT时代和独家版权时代。


2015年前的互联网世界中,音乐平台的“野蛮生长”带来了严重的盗版问题。为了规范网络环境,2015年7月9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版权令”的《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发布,“责令”二字第一次在国家版权局的通知和规章中出现。



当时,不到两个月内,各大音乐平台总计下架了220多万首未经授权歌曲,仅当时的百度音乐就下架了60余万首,一度陷入将被出售的传闻。


2015年的这一纸通知,也深刻影响了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走向。


当年,为了在市场中迅速取得正版版权优势,音乐平台们纷纷选择通过兼并来扩充版权储备。阿里巴巴整合了天天动听与虾米音乐,百度音乐也拥抱了太合音乐;次年,腾讯以资产置换股权(主要是QQ音乐业务)的方式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的单独控制权,也促成了QQ音乐、酷狗音乐及酷我音乐的合并,形成如今的腾讯音乐娱乐集团。


在当时的兼并风潮与版权争夺下,落单便意味着淘汰,国内在线音乐渐渐呈现出“三足鼎立”的态势。对此,彼时的阿里音乐集团董事长高晓松评价道:中国音乐产业历经文工团时代、电视台时代、唱片公司时代、盗版时代,最终走进了BAT(分别代指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时代。


但更多网友反映,尽管取消了“独家”的字样,但却是名不副实的。禁令出台3个月后,仍不见众多灰色作品的回归,甚至一些歌曲在曾经的独家供应平台上也不见了踪影。据称,与SM娱乐公司相似,网易云音乐与一些主要唱片公司进行的非独家版权谈判都没有得到积极回应。


对于这些唱片公司等版权方而言,释放独家版权意味着其议价权将被大幅削弱。尽管“躺着也能赚钱”的时代(旧闻回顾:躺赚已经过去,但是手握头部版权的唱片公司们仍能赚得盆满钵满。因此,很多海外版权方目前处于观望状态,事实上继续维持着“独家”状态。


此外,不排除有些版权方或许想以另一种独家版权形式维持高额收益。在独家版权禁令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而关于“高额”二字却未有明确定义也难以明确。如果某一平台向版权支付足够高的费用,版权方则可以选择向此平台独家供应,而不必去承担释放独家版权带来的损失。


对比两次自上而下的政策效应可知,在音乐版权“去独家”的推进中,相关部门的态度和持续发力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2015年“最严版权令”颁布后的4个月内,国家版权局又连发《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两道政令,可见当时相关部门打击盗版的决心。


而独家版权禁令超期2个月仍难见成效,或许也有赖于相关部门接下来的持续发力。如今网易云音乐对SM娱乐公司的这次起诉,也是作为版权弱势方对于国内“去独家”之路的刺激。


音乐先声认为,也许相关部门并不是不想推进“去独家”的版权进程,而是不想推进得过快。当年“史上最严版权令”尽管有力打击了盗版,优化了市场环境,但当时一些没能未雨绸缪的音乐平台也难免在激烈的版权竞争中走向衰落。可以说,“史上最严版权令”加速了国内音乐产业“百舸争流”的局面向“一超一强”的过渡。


2015年度中国APP排行榜——手机音乐客户端<br>
2015年度中国APP排行榜——手机音乐客户端


在音乐平台软件选择更少的当下,持续的施压或许会更无益于相关部门倡导的良性竞争。


真正的“后版权时代”还有多远?


值得注意的是,打击独家版权行为并非意味着打压版权应有的价值,好音乐是值得付费的。


向“后版权时代”过渡的过程中,如何让唱片公司和音乐平台签订相对平等的协议才是主要议题。既然要“相对平等“,那么在音乐平台因”去独家“获得“减负”的同时,它们也该付出相应的“代价”。


在不存在“高额保底”费用的前提下,国内的版权收费逻辑是平台根据歌曲的播放量来向版权方结算收益,即唱片公司的版费收入取决于版权曲库在音乐平台中的数据表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国琨曾指出,此次音乐行业反垄断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平台给版权方多少版权费是合理的?


一直以来,音乐平台的数据都处在“不透明”的质疑中,而国内平台支付给版权方的分成比例也低于国际水平。有媒体报道,Spotify的版权分成比例为3:7,即平台拿30%,内容、制作、版权代理等获得70%,而国内平台支付的内容方的比例约为30%。


目前来看,“去独家”的难点在于音乐平台还无法打动上游版权方,一纸禁令和为中国音乐产业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的说辞,远不足以劝说版权方放弃高收益。其中,上游版权方手中的头部版权也将受到更大冲击,如果不能提出令其心动的价码,或许会有更多版权方像SM娱乐公司一样采取措施强制维持“歧视性”的授权政策。


在“去独家”的背景下,反垄断推进过慢的困境或许可以通过“收益”来解决——平台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平台数据的透明化,并适当提高向内容方、制作方、版权代理支付的分成比例,或有可能说服版权方与其签订相对平等的授权协议。


这便落到了“后版权时代”的真正内涵——良性竞争上来,在这一阶段,音乐平台们拼的应该是优质的用户体验与精准贴心的内容服务。


在版权之争刚刚兴起的2014年,酷狗音乐就提出了“听唱看”三个维度的音娱体验,阿里音乐也曾试图通过泛音乐交易平台“阿里星球”来“自救”,可惜当时的竞争主题并不在此。


如今,独家版权禁令为已为平台间多元的差异化竞争提供前提,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可喜的趋势——提升用户体验再次成为差异化竞争的主题,在一些平台的推动下,科技赋能音乐也再次受到行业重视。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非独家”禁令中规定,独立音乐人可以和平台签署三年的独占协议,在这种对独立音乐人“网开一面”的背景下,音乐平台孵化音乐人的步伐也在加快。酷狗音乐持续加码助力音乐人的星曜计划,网易云音乐旗下“音乐人训练班”已开始首期学员招募,前不久,QQ音乐也瞄准校园音乐人上线了“你好,大学声”厂牌——越来越多的新生原创力量得到了更多关注和扶持。


可见,音乐平台并非只能做去独家版权进程中的被动接受者,在良性竞争思维下,音乐平台也能逐步提升在版权谈判中的议价权。


独家版权时代“冰冻三尺”,解冻自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好在,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我们已经看到了向好的趋势,“后版权时代”不会太远。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音乐先声(ID:nakedmusic),作者:鲁修修,编辑:范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