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网站截图
美司法部称,2007年至2013年,格力公司在美国销售了200万多台由格力珠海总公司制造,并由格力香港进口的除湿机。
但是,美司法部信息显示,格力电器及其美国、香港子公司在知道除湿机有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可能引起火灾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向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报告,仍继续在美国销售了至少六个月,直到消费者对火灾和相关伤害的投诉持续增加后,格力方面才报告并召回了除湿机。
涉事除湿机 图自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为此,格力电器因未及时向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产品缺陷,被提起刑事诉讼。10月28日,格力电器在美加州中区地方法院提交了延期起诉协议(DPA),根据协议条款,格力珠海总公司与格力香港同意总共罚款9100万美元,并同意为相关受害者提供赔偿。
此外,作为刑事决议的一部分,格力公司已同意,继续与美消费者保护部门和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合作,配合正在进行的或将来的调查和起诉。格力公司还同意加强合规性项目和报告要求,向司法部提交年度报告,说明其合规性计划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状况。
早前,格力已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支付民事罚款1545万美元,已被计入罚款总额。
10月31日,@格力电器 发布关于格力电器在美国涉诉案件的说明称,公司近期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处、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统称DOJ)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公司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的出口北美除湿机。
公司于2012年收到事故投诉,于2013年6月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简称CPSC)申报。由于申报不及时,2016年公司和CPSC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
2017年,DOJ就此同一事件要求公司承担责任。经过多轮谈判,近期公司和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公司遵守协议约定,DOJ将在三年期结束后终结案件。
以上协议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以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协议涉及金额已全部计提,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2013年9月13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一则官方公告,由于质量隐患,将从美国和加拿大市场召回约225万台除湿机产品,召回对象为2005年1月至2013年6月之间在美国和加拿大销售的涉及 Soleus Air,Kenmore,Frigidaire等12个品牌的除湿机产品,平均价格在110美元到400美元不等。
召回原因是,部分除湿机产品可能会过热、冒烟和起火,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火灾或烧伤的危害。
2016年,格力同意向美国政府支付1545万美元(约合1亿元人民币)的民事罚款。
10月26日晚,格力电器发布三季度财报,前三季度公司营收1381.35亿元,同比增长9.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6.45亿元,同比增长14.21%。但整个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6.5%至470.83亿元,净利润亦同比减少15.66%至61.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