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秦朔朋友圈(ID:qspyq2015),作者:水姐,原文标题:《家庭,家庭》,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它最核心的是,明确了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责任,比如执行好“双减”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比如离异情况下,一方家长若是对孩子不管不顾,或者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犯法,要对家长予以训诫,或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辅导……总之,生了就有养育的责任,这责任有法律监管、保障。


我前几个月写过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教育!》(7月30日),也写过家庭教育——《当所有热点指向:国民心理手术和家庭教育》(8月5日)。那时候就感觉,这两个主题,肯定是并行的,也是2021年的绝对热词。


10月23日,除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消息之外,还有房地产税靴子落地的消息,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叠加。


这种并行、叠加,明显在表达现代家庭发展、理念、价值的重构,让我们思考现代家庭究竟应该追求什么?


我特别想了解一下现代家庭产生的历史、机制等等,这样可以理解更多现状。



为什么以前的孩子那么早熟?因为很早就离开父母,并且跟父母的深层感情、内心连接是很少的。那时候,父母对孩子的全责保护时间是比较短的,几岁或十岁出头,就要求相对独立了。不像现在,18岁独立的都少之又少。


现代家庭之所以演变出来,最主要特点可能是,父母与孩子的相处时间,在不断延长。


法国历史学家菲利普·埃里斯的研究很深刻,也令人耳目一新。


他说,前现代家庭,其实是一个道德和社会单位,还不是一个感情单位。“以前的家庭是自然和人类暴虐的牺牲品,其暴虐程度为现代社会所不知。面对着众多的敌人,为了求得生存,为了满足不可缺少的物质需求,它被迫采用了严格的内部组织。很多人认为,它为自身的安全和繁育所付出的精神代价是很高的:深厚的感情联系不能得到发展,在整个家庭内部不能够建立平等的关系。”


按照西方现代家庭的演化说法,16、17世纪是新的现代家庭出现的“主时间段”。18、19世纪,这种新型家庭已蔓延开来,而到了20世纪,它开始主导、获得不可逆转的地位。这种家庭的特点是,家庭与工作场所分离,家庭私密性加强,不断脱离公共生活,夫妻平等共享权力等等。


注意!家庭本来就是从公共生活、群体生活中脱离出来的,解放出来的。因为它自身的实力和能力在不断提升,核心家庭就能对抗世事和社会的变迁,不用刻意寄托在亲族、宗族等等群体的保护之中。


总之,家庭发展、个人发展,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只有外界环境总体变好,变稳定,更小的单位才能获得自在和自由,物质和精神的独立和富足。所以,我们也能理解这一说法,我们之所以更独立,是因为家在做后盾。


原来的大部分家庭的孩子,无论中西方,都不得不在很小的时候,就出去当学徒,以获得独立和生存的技能。而现代家庭的出现,与学徒制度的退让密切相关。在西方的17世纪,职业训练不必从很远的地方获得,而是在附近的学校可以获得,这样父母就能跟子女保持更长久的联系,投入的感情也更多更深刻。原来小小年纪就要被送出去,处于陌生人的权威之下。在我国,以前很多孩子很小被送往戏班、船坞、寺院、钱庄等等,也是一样的状况。


原来的人,早早就泡在社会和江湖之中,各种生存技能和不确定性的故事,在野蛮成长。有时候传奇能诞生,但更多的是绵延的贫穷,无法改变命运和身份。此前,没有一种确定性的机制,产出专业性的、大量的人才,只有少量传奇。


其实,我们可以发现,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许就是机会的均等化,至少大部分人拥有普遍的、向好的发展能力,且机会不会被剥夺。这里面,科技和教育的专业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


现代家庭的问题在于,孩子一旦得到父母更多的注意和关照,他们也就丧失了自立和平静的生活,孩子在家里的时间变长了,各种阴暗面也会出现。新的家庭、学校,把他们从早熟的成人状态中解救出来,但也剥夺了他们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自我探索的生活。凡事都是一体两面,连“进步”本身都充满代价。


其实,现在就是如此。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越绑越紧,父母鸡娃,也鸡自己,核心家庭三四个人之间永远在寻求机会磨砺出更好的自己。彼此相处、捆绑的时间段过长,以至于要寻找更多生命意义,以及对彼此的意义和价值。这么多时间相处,总得创造出什么来,这么看来制定一个二十年的长期规划都显得必要。


原来的父母总体上是冷漠的,因为迫于生计,孩子又多,无暇顾及每个孩子心里在想什么,想要做什么,根本不存在内心和精神层面上的交流。而现在,强制性的、过分的爱,又牢牢地圈住了孩子的发展可能性,内心的舒展度,传奇在更多时间的庇护下也无法诞生。多样性、社交性和容忍度,其实都比以前低。大家都在机构、套路、重复性里培养孩子。


菲利普·埃里斯于是提出一个悖论:矛盾的双方都将历史上的儿童说成是父母和社会的牺牲品。一方面,儿童原来被当作小大人,很早就去寻找自己的出路;另一方面,人们发现儿童阶段是一个特殊的人生阶段,这引起了人们想将孩子塑造成具有完美本性的人的可怕愿望,从而造成孩子们的生活比以前更糟。


人与人之间关系太近,就会产生很多期待和非分之想。在我国古代,孩子也是一直带在身边的,但思维结构却是宗族型的,生儿育女强调功能性,而不是为了感情需要。



除了菲利普·埃里斯,还有米特罗勒和西德尔也是现代家庭研究的典型代表。他们发现现代德国家庭也是以孩子为中心,充满感情,珍惜家庭隐私,尊重每个家庭成员的个性和权利。


所以,现代家庭主要的特征应该是感情的发展。原来的家庭,需要的保护性、生产功能性太强烈了,后来发现它可以放松下来,只培育它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实际上很需要它注重的感情生活。


所有的家庭成员像伙伴一样生活在一起,共同做决定。现代家庭的诞生,捎带了妇女、儿童和佣人的解放等等主题。


另外一个英国的学者,劳伦斯·斯通将近现代英国家庭发展分为三个类型:


第一个家庭类型叫“开放型世系制家庭”(1450~1630年)。这种家庭不关心隐私和个性,比较忠实于亲戚和亲族。那时候,人的生存能力相对脆弱,据说1/4~1/3的儿童在15岁之前夭折,这种家庭渗透着“低倾度的感情”,弥漫着“疏远、控制和服从的总体心理氛围”。


第二个家庭类型叫“有节制的家长制核心家庭”(1550~1700年),它展现了亲密的感情,使父母与子女的地位超过了亲族和地方共同体。那时候,最典型的人群——清教徒,他们赞美婚姻的感情联系,以及这种联系可能造成的终身伙伴关系,夫妻平等、关系增进,但他们又产生了可恶的育儿哲学。


第三个家庭类型叫“封闭的恋家的核心家庭”(1640~1800年),它的模式是,夫妻之间关照多多,相互喜欢,承认相互的权利和责任,婚姻不断地向着平等的制度转变。基督教把孩子看成天生的罪人,而约翰·洛克则认为,人类起源清清白白的,人们过起更加世俗化的生活,对孩子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了。


至于育儿,在15到17世纪就有两种鲜明的观点,到现在还是很适合。德意志人认为,孩子发展的关键在于他的爱模仿本性,像猴子一样,孩子们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通过内化他们在周围所观察的一切,在才能道德方面实现他们的成人自我;而意大利人基于文艺复兴精神,强调孩子个性的可塑性,每一个孩子都有他自己的天资,这是与生俱来的,与他人进行交往便能诱发这种天资。


从这些研究中可以看到,现代家庭本质上是为了聚焦彼此真实、私密的感情,也要防止人与人长久相处带来的彼此干涉和强制性。培养孩子们离开家庭,开始为他们过独立自主的成人生活做好准备的能力,从一开始就一直是家庭的目标。


随着现在家庭类型的复杂度逐渐上升,孩子都也不再是家庭组成的必须部分。其实,最终,家庭还是基于真实的感情,切切实实的日子而存在,这里面有为了物资基础而共同打拼,精神上彼此支持,夫妻双方,父母与孩子之间都如此,爱必须要流动起来,才是鲜活、自然的。最好、最理想的模式,是成为彼此的牢不可破的精神寄托。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秦朔朋友圈(ID:qspyq2015),作者:水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