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于8月14日发表文章,分析了在美国上市的中国股票一旦退出股市会发生的几种情况,一种是去其他地区,如香港二次上市,这样对股东的影响较小;第二种是在内部人士抄底以后退市;而第三种就是直接退市,对投资者几乎没有任何赔偿。加美编译,有删改。

去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饮品零售商瑞幸咖啡被发现夸大了其销售额后退市,重新激起了美国的不满。结果是制定了《外国公司问责法》,要求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公司接受审计,否则将在三年内被除名。确切的规则仍在制定中,但最终可能会涉及到大量的股票退市。

最近中国针对科技行业的监管风暴,使得校外辅导公司没有资格在海外上市,已经在纽约交易的几只中国股票损失了数十亿美元。

美国市场已经接纳了价值15万亿美元的中国公司。这样的市场价值以前没有被交易所抛弃过。那么,退市可能对股东造成什么样的损害?

中国公司目前仍然在纽约进行交易,这一点很了不起。十年来,中国公司的美国存托凭证(ADRS)的命运一直争论不休,在美国交易的外国公司的股票被称为美国存托凭证。随着2011年在纽约上市的一些中国公司的会计丑闻浪潮开始冲刷市场 (一系列中概股因账目造假纷纷退市,其中包括人人网,嘉汉林业,哈尔滨泰富电气等等),美国监管机构开始坚持要求掌握某些会计文件,中美还在就是否分享这些材料进行讨论。

有一些股票的退市不需要涉及特别多的麻烦。

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的魏尚进指出,许多美国存托凭证合同规定,投资者可以将这些股票转换成在其他交易所上市的相应证券。一些最大的中国公司已经做好了准备,期望在香港进行二次上市,把股份转移到香港。这始于生物技术集团百济神州,其于2018年在香港启动了二次上市。2014年在纽约融资250亿美元的阿里巴巴,也于2019年在香港举行了二次上市,再获融资110亿美元。在纽约上市的236家中国公司中,有16家在香港进行了二次上市,总市值达9800亿美元。

对于其他公司的股东来说,情况看起来则更加暗淡。其股价将被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所拖累,追踪在纽约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纳斯达克金龙中国指数,自2月以来下降了45%。

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杰西·弗里德说,这将给经理和其他公司内部人员一个廉价买断美国股东的股票的机会。这些公司最终可能以更高的估值在中国或香港重新上市,但ADR公司的原始投资者将不会从重新上市中获得一分钱。

King & Spalding律师事务所的沙斯瓦特·达斯指出,股东们不太可能有权利审查公司被私有化后的估价。

还有一种更糟糕的情况。一些公司可能只是“变黑”,这意味着他们停止向美国监管机构报告,并在没有收购股份的情况下被退市。

这听起来可能很牵强,但以前就发生过。在十年前的会计丑闻之后,超过100家中国公司从纽约的交易所消失,大约400亿美元的市场价值消失了。许多公司并没有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另一家律师事务所Arnold & Porter的乔尔·格林伯格说,由于大多数中国公司在美国的资产很少,愤怒的股东寻求法律追索就不得不求助中国法院。

因此,明智的做法似乎是,当退市临近时,不要继续持有这些股票。

但问题来了。

十年前,专家们也曾称中国企业集团的跨境上市行为即将终结,此后,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市值已经上升了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