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印度,在美国读书,2004年移民过来,一直没日没夜地努力工作,想早点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没想到,我们买房安家的美梦被毁了。”
之前,他们有一套镇屋,但是房间比较少,两个孩子还得挤在一起,也没有后院,孩子们玩耍很不方便。
去年他们想置换一套更适合自己的房子,于是卖了镇屋,经过几个月的寻找,锁定了Lake Ontario附近Stoney Creek的一套房子,房子有后院,可以满足女儿们的心愿,还有5个卧室,孩子们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卧室了。
12月份,他们以$125万的价格最终买下这套房子。
买房子的时候,有一名短期租客还租住在房子里,不过这名租客表示一月初的时候会搬走。
没想到,这都半年过了,租客依旧没有搬走,房租也不交,发信息也不回。
截止目前,房租欠了$1万多加币了。
而Ankit Patel 一家挤在母亲的地下室,还得还着新房的房贷。
在这期间,他填写了N4表格和N12表格,想要结束租约。N4的审理日期被定在6月份,但是N12的审理日期还遥遥无期。
N4表格是指租客还住在房子里,但是拒不交租,需要发出的表格,以便房东和房客委员会(LTB board)安排听证会时间。
N12表格是指强制搬离通知书,房东会提前60天通知,收回房屋的理由需是因为房屋出售、或房东家人需要入住。
Ankit Patel感觉,自己解决到租客这个麻烦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他不愿意一边承担着母亲这套房,一边还着自己这套房的房贷,于是打算卖掉新买的这套房。
但是,租客的问题让卖房难上加难。
如今,他们打算卖掉母亲的这套房,“我希望我不是个房东,因为我根本不想当房东。”
据相关律师,目前房东和房客委员会处理相关投诉滞后了大概半年,这对房东和房客来说都束手束脚的。
然而就算如此,房东和房客除了等待,也并没有其他选择。
租客赖着房租不交
自己租房被催租
2019年10月,Coulter Lewis在尼亚加拉购置了一套房产,进行出租。他自己在多伦多租房住。
刚开始,一切都正常,但是12月份的时候,租房突然不交房租了,现在欠下一万多加币的房租和房屋破损费。然后,他填写了N4表格和N5表格。
N5表格是指房客对房屋进行破坏,给房东造成了损失,限期7天需要改正。
一直到现在,Coulter Lewis还没有收到房东和房客委员会发的排期通知。
一场疫情,让房东和房客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你在租房或者出租过程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