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全媒派(ID:quanmeipai),作者:马雪,原文标题:《好IP未必出好作品:漫改影视缺爆款,漫画也有责任?》,头图来自:《棋魂》


提到漫画,你首先会想到什么?或许你会想到曾在班级里暗中辗转的一本本《阿衰》,或许你会想到家中珍藏的一册册漫画杂志,或许你对漫画有的仅是一种模糊的印象,可能是梦幻、有趣、富有想象力,也可能是无厘头、脑洞大开。


无论如何,大家大概率会对漫画有着一个共同的认知,那就是漫画并不是一种非常主流的内容媒介,特别是在这个时代,提及漫画,人们更多联想到的可能是二次元群体。


另一方面,如今漫改现象越来越频繁,这几年,影视行业将更多目光放在了漫画IP上,并改编成了影视作品。在艺术形态越发多样的现在,漫画不仅未被冷落,反而备受青睐,各种大IP纷纷被影视化。


不过,漫改影视一直未能完全摆脱“空有好IP但拍不出好作品”的评价,这几年,国内市场上不乏《动物世界》《快把我哥带走》《棋魂》等或卖座或收获高评分的作品,但真正的漫改爆款依然少之又少,漫改市场也出了不少雷剧和尬剧。


漫改影视作品遭遇瓶颈,当然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


漫谈漫画的“前世今生”


漫画的古早形态


若要界定漫画的起源,首先要对漫画有一个定义,才能够判断何种内容形式可以被称为漫画。美国漫画大师威尔·艾斯纳认为漫画其实是一种连续的艺术,单独的一张图画并不能构成漫画,而有序列排列的图画则构成了漫画艺术。


说得再“学术”些,被称为“漫画界麦克卢汉”的麦克劳德在《理解漫画》一书中解释:“漫画是经过有意识排列的并置图画以及其他图像,用来传达信息和/或激发观者的接受美学。”他建议我们,还是以“连续的艺术”理解漫画更直接明了些。


将目光跳出商业主义框架,追根溯源,其实在最为原始淳朴的年代,尚未有文字符号形成之际,人们就在用漫画这一形式记录和表现着周遭所发生的一切,这是一种形象的、以画面表达为主的内容叙述方式。


漫画事实上与文字一样,都是承载内容的一种“容器”,作为媒介本身,漫画不应被构建于某一刻板的印象。


古埃及的墓壁画、中国的敦煌壁画、西方教堂中描述着圣经故事的彩绘玻璃等等,都是以图画的形式有序地承接、传达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这些都可以被视为古早的漫画。


漫画的现代演绎


在制图工艺更加丰富、题材更加多元、展示平台更加多样的现在,黑白漫画、纸质漫画书和诸如《知音漫客》这样的杂志,似乎已经距离我们很遥远了。提到漫画杂志,更多人的印象可能停留在对日本繁荣的漫画出版市场的印象。


不过,漫画很快就迎来了读图时代,我国的漫画行业在网络空间中逐渐找到了自身的立足之地,并开始大展身手,各类线上漫画App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并呈现茁壮成长之势。


一开始的线上漫画,也仅仅是简单的“搬运工作”,将线下的作品扫描上传至线上,电脑的宽屏能够全面呈现漫画的整幅画面。


而如今,人们的目光更多地停留于手机竖长的屏幕,所以漫画也自然而然“入乡随俗”,衍生出许多新的样式。比如公众号比较常见的条漫。长卷条漫,顾名思义,就是长条形式的漫画,能够完美适应手机的竖长屏幕,并顺应人们使用手机时上下滑动的操作习惯,方便其浏览。


在线下和线上漫画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时有优秀作品涌现,基于漫画作品优质的内容故事、稳固的粉丝群体以及影视作品改编的旺盛需求,漫画IP也变得愈发炙手可热起来。


漫改难成爆款,漫画的“锅”?


市场对于改编热门漫画IP的想象空间的确很大,但从效果来看,漫画IP改编的爆款成材率与小说IP改编相比并没有优势,甚至可以说远远不如。那么,在这件事情上,漫画这种媒介本身是不是也得分一点“锅”呢?如果抱着钻牛角尖的态度去看漫画的表现形式,可能还真能找到一些线索。


漫画的词汇:图像


漫画的词汇是图画,是图像。正如当下的网友们乐此不疲地创造着新的网络流行用语,漫画家们也在不断地创造着图像,当采用的人越来越多,这个图像就成为了图像宇宙的一份子,为大家所共识与共用,其中也逐渐演变为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图像标识。


漫画中的图像可以表示声音、运动、人事物等等。在漫画的世界,是以静态表现着动态,以视觉感官去调动其他的感官,用少即是多的原则,展现着自身独特的魅力。


简单的几根线条就可以表现速度、情绪、气氛,不同的对话气泡形状就能传递不同的情绪、语气、声音的大小。观众在漫画家的带领下理解画面的语言,仿佛是天然的设定,无需多言便能自然领会。但基于这些线索诞生的漫改剧或漫改电影,未必能够如此准确高效地传达出同等量级的信息。


对照结构主义语言学奠基人索绪尔的能指和所指而言,能指是符号的物质形式——漫画中的能指便是图像本身;而所指是符号所代表的事物与意义。例如,无耳身圆的蓝白机器猫图像所指的是独一无二的哆啦A梦。


相比极度抽象简化的文字,图像符号更易快速凝聚人们的共识。正如哆啦A梦一般,柯南、蜡笔小新、樱桃小丸子等角色显然已成为一个个符号,意义不再局限于角色本身。而相比动态的影视作品,图像符号又能给读者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


近些年的漫改剧越来越多,也伴随着很大的选角争议。撇开对演员本身的演技、表现力不谈,最基本的争议点在于,观众对漫画角色的现实化演绎与他们想象中的漫画角色会有差距。


这种想象的落差是必然且不可避免的,正如“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即便是以图像形式展示的漫画角色,在不同读者的心中也会是不同的形象。漫画以文字+图像的形式来展示,或许恰好能勾勒出角色的人物特征,又给读者留下了浮想联翩的空间。某种程度上,影视创作打破了这种微妙的平衡。


漫画的语法:单元格、格间距与封闭知觉


如果说漫画的“词汇”是单幅的图像,那么要将“词汇”串成“语句”,则需将多幅图像衔接,让静态世界动起来。这就涉及到读者自身的参与,而读者能够参与到其中,也正是得益于漫画本身的语法,即单元格、格间距和封闭知觉。


漫画中的画面以及文字被局限于单元格之中,而单元格与单元格的有序排列组合间,有着一定的间隔,漫画作为一种参与式媒介,它邀请读者来填补这一间隔,而填充物则是我们所持有的封闭知觉。


所谓封闭知觉,就是将观察到的部分理解为整体的现象。展开来说就是,我们通过自身的感官经验将世界认知为一个整体,但是由于人的局限性,接触到的世界又是不完整的,所以会基于自身的经验将其在心中进行描绘,形成脑补。


展现知觉封闭的漫画图。图片来源:《理解漫画》
展现知觉封闭的漫画图。图片来源:《理解漫画》


漫画中或是场景与动作的转换,或是时间与空间的流动,在静态图片的间隔中,封闭知觉将其衔接,使观众和漫画家共处一个位置,导演着剧情的进行。


漫画里仅有的可能只是一个动作的开始与结束,看漫画的人却要在脑中将这一动作下意识地脑补完整,这时候,参与悄然发生。


这种参与感与亨利·詹金斯提出的“参与式文化”不谋而合。参与式文化是一种低门槛的公民参与,参与个体有着强烈的创造、分享欲望。这一理论脱胎于web2.0时代,而自漫画诞生起,其作为一种以图标化形式邀请观众参与的媒介,所呈现的正是参与式文化的早期形态。


可以想象,这种属于漫画的脑补环节,是漫改影视作品所不具备的。观众在消费大部分视频内容时,倾向于直接的吸收,而非间接的参与。而所谓的封闭知觉,在漫改时可能都得交由编剧来完成,这就可能造成理解上的误读和错位。


漫画的表达:并非文字与图画简单组合


漫画中可以没有文字,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是文字与图画的共舞。在人类表达自我的历程中,文学与美术各自走在自己的康庄大道上,而漫画则让这两种媒介开始交会


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中说道,“两种媒介交会的时刻,是发现真相和给人启示的时刻……这使我们从自恋和麻木状态清醒过来。”


例如漫画在表现空间时,它能够不同于文字或者影视作品,漫画中的时间可以处于并置的状态,事件的过去、现在、未来其实都呈现在你的面前,而不像文字或者电影、电视剧是一个单向线性的呈现过程。


所以,漫画家可以利用这种特质去表现其他媒介所无法表达的内容,我们在感受的过程中也得到一种“清醒”。


图片来源:《理解漫画》插图
图片来源:《理解漫画》插图


这些特殊性,多多少少影响了漫画在改编后的信息传递效果。改的幅度大了,原著粉不答应;改的幅度小了,新观众难“入坑”。漫画与影视作品毕竟是两种媒介形态,不太写实的角色造型、过于夸张的人设、天马行空的场面、跳脱的语言表达等,都提高了融合的难度。


当然,尽管道阻且长,但漫画作为媒介的边界仍在无限拓宽,成熟IP的魅力足够诱人,在影视化开发上,漫画的确蕴含着很多的可能性。


漫画影视化未尝不是好事


曾担任漫威总编辑的Axel Alons指出,“漫画是制作真正开创性作品的理想媒介,能创造出世代相传的知识产权。”


IP一词,很多人早已见怪不怪,一个火热的IP往往能够由自己的原初形态流向其他各类形态,但不论“容器”如何改变,其内容核心是不会改变的,只是表达方式有所不同。


漫画这片IP沃土也并非近几年才被开垦,稍早一点的《粉红女郎》《恶作剧之吻》《公主小妹》等风靡一时的电视剧,其实都改编自漫画。在漫改剧的基础上,甚至还会出现基于漫改剧的翻拍作品,如今年3月1日开播的《爱的理想生活》就是翻拍于《粉红女郎》。


《涩女郎》《粉红女郎》和《爱的理想生活》
《涩女郎》《粉红女郎》和《爱的理想生活》


更早之前,《风云》《古惑仔》《头文字D》等,也都是漫改作品。在国外,漫改影视的历史更长一些,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漫威和DC旗下一系列超级英雄电影或美剧。


这几年,国内的漫改市场蓬勃发展,作品层出不穷。《秦时明月》《画江湖之不良人》《一人之下》《火王》《棋魂》《长歌行》等等,可以组成一条很长的名单。


无疑,每个人都有着一定的媒介使用偏好,好的IP不会止于漫画爱好者。且视频毕竟是更加注重全感官的媒介,相较于漫画而言,漫改剧或漫改电影对于IP的传播或许有更大的助力。所以,漫改影视若能成功实则是在巩固IP,将共通的意义空间由二维平面扩散至三维世界,将好的故事散播到更多的人记忆里。


至于大IP难成爆款的局面,本质上漫画和影视作品都有着自身的“词汇”和“语法”,在转换“容器”时,需要考虑到如何“翻译”以及适应媒介自身特质的问题,与其一味追求大IP,不如花心思选合适的IP,以免产生水土不服。


参考链接:

麦克劳德:《理解漫画》

亨利·詹金斯:《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

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

https://www.hollywoodreporter.com/heat-vision/the-next-marvel-indie-publishers-race-to-mine-comics-for-film-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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