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看完一部电影,20分钟追完一部电视剧,还配有解说分析剧情。如果你在抖音快手上追过剧,一定感觉特爽。

比如,最近很火的《小舍得》《长歌行》等电视剧,在芒果TV、腾讯视频上,需购买会员才能享受多看几集的特权。但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早有剪辑账号将VIP才能看的剧情,剪成了一个个几分钟的小片段,供大家免费观看。



我们免费刷剧,剪辑账号获得短视频平台的流量分成,短视频平台收获用户增长,大家爽滋滋的。但影视公司和视频网站却怒了,毕竟这涉及侵犯知识产权,还动了利益方的奶酪。

一怒之下,影视行业抱团抵制。

4月23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500多名艺人以及70多家影视传媒单位、行业协会、视频网站发布联合声明,抵制短视频侵权行为。这已经是影视行业对短视频侵权的第二次“开炮”,早在4月9日就已发起过第一波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中倡议:即日起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倡导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提升版权意识,即日起严格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等。



目前,这事已经出圈闹大了,还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4月25日,中宣部版权局发话: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

按理说,短视频平台上的侵权视频一找一个准,为何不直接维权,需要整个行业发声明这般兴师动众?

如果仅仅是对准个人或公司剪辑账号下手的话,简直就是做无用功。毕竟这类剪辑账号数不胜数,即便是找准头部账号下手,也是九牛一毛。

更何况,打官司耗时耗力耗钱,而那些视频剪辑账号就算今天被投诉被维权,明天重新换个马甲,继续侵权继续剪辑。

所以,针对剪辑视频的维权,一般都是从短视频平台下手,但短视频平台更是个硬啃的骨头,因为涉及“避风港原则”。

所谓“避风港原则”,就是短视频平台对用户上传的剪辑视频、二次创作并不承担责任,只有在收到权利人通知却仍拒不下架时才承担侵权责任。这样一来,影视公司对短视频平台也束手无策。

影视行业苦短视频侵权久矣,维权却如此艰难。

这也就算了,更气人的是,侵权方和被侵权方的强大反差。

短视频平台是明目张胆的侵权方,却步步高升,迎来春天。据《2020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截至2020年6月,短视频以人均单日110分钟的使用时长超越了即时通信。



而作为内容生产者的影视公司,却正处于寒冬,尚未从去年的疫情困境中爬出来。而优爱腾、芒果TV等视频网站花巨额购买版权,如今还苦苦挣扎在避免亏损的路上。

比如,爱奇艺在2017—2020年的四年间合计亏损超300亿元,如今的股价仅为15.465美元,较发行价跌去15%,目前爱奇艺的市值仅为快手的1/12。

这强烈的落差,任谁都不甘心。于是,影视行业高举维权大旗,为自己呐喊。那么,这样的维权背后,究竟有哪些利益之争?影视业的抱团维权有可能成功吗?下面来看看大头的分析。



联合声明的本质,是影视公司和视频网站联合起来对付短视频平台。

影视公司并没有拿到短视频平台的费用,而长视频网站花钱从影视公司买了版权,又被短视频平台分走流量,面临付费会员的流失,必然是积极参与抵制。

至于艺人,则是听影视公司和视频网站的话的。

倡议书里说道:“我们愿意以开放的心态,和短视频平台以及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共同探讨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授权方案。”

所谓授权,就是利益,即给予版权,并收取费用。

一直以来,短视频的版权分为电视版权、新媒体版权、音像出版物版权。相当于今后新媒体版权中要分出长视频、中短视频版权,虽然目前还没有这样被区分,但今后可能是趋势。

但我预估,制定短视频的版权制度很难。通常一部影视剧就是一个完整的版权,而一个短视频时长仅5分钟,如果按照5分钟一段,就要几千上万个版权。

那么,5分钟的版权该如何认定价值、进行定价?再者,个人创作者想必无力承担也没有动力承担版权费,大概率会让短视频平台像优爱腾那样向影视公司购买版权,但抖音快手一定不愿意花那么多钱。

所以,个人认为,短视频要获取版权这件事还比较难落实。



这份《联合声明》的背后,短视频侵权行为确实对影视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对于优爱腾等长视频网站而言,会对其本来不理想的盈利模式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打击。

同时,影视剧被剪辑后,大量内容被忽略,一些商业元素如植入广告也会被删除,一些次要演员也可能因为此类剪辑类短视频的“无意”忽略,而失去曝光的机会。

此外,对于艺人来说,表面上无论何种类型的短视频,都可能给他带来更多的曝光量。短期内,视频网站的收益损失不会直接对艺人的收入带来影响,但剪辑行为长期得不到遏制,就类似于当年的盗版影片对港片市场最终造成的破坏性影响一般,终究会让内地正在上升阶段的影视剧遭遇营收垂直下滑的冰河期。



此外,部分鬼畜化的剪辑类视频,也会对艺人的职业生涯和人设塑造带来不可预测的影响,可能正向,如朱时茂靠“老许”而热力上升,也可能是负向的。

另一方面,短视频作为碎片化内容,确实较容易获得用户的喜爱。

从这个角度,影视界和短视频UP主之间的矛盾,也并非不可调和,只是要有选择地进行授权和用户引导。如新上影视剧,可进行花絮上的首选,增加影视剧的影响力,引导用户选择长视频观看,相当于预告片模式。

对于老剧,则可授权部分UP主进行剪短,通过主干剧情露出或精彩桥段的展现,让经典影视剧有再次翻红和被点映的机会。此处考虑的是长尾状态下的“意外”收益。

此外,考虑到鬼畜视频在影视剧宣发和老剧翻红上的“奇效”,也可有意识地进行片段授权和内容联合推送。



短视频维权存在很多难题,我建议以重点短视频批量诉讼为突破口,同时辅以行政/刑事维权的模式,来推进维权。

根据热度从平台享有独家著作权的短视频中筛选出几百部(如500部),将其作为监测重点,收集相关权属证据,并围绕着这些短视频展开重点维权。

从诉讼效果看,批量诉讼的优势在于数量多,叠加起来赔偿金额会是一个很高的数额,从而具有了影响商业竞争态势的可能。

同时,为了解决被告的“避风港”抗辩,建议在取证前先发送下架函,附上独家短视频清单,逼迫对手要么大量下架侵权短视频,要么面临着批量诉讼败诉和其他风险。

除了著作权侵权之诉外,还可以结合侵权行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有限的侵权素材,同时启动行政投诉、刑事诉讼或应用市场投诉等维权方式,弥补民事诉讼周期长、见效慢等缺陷,以实现维权目的。



例如,同一批侵权短视频,在完成取证后,可以先进行应用市场投诉或者行政投诉,然后用作诉讼,以最大化利用维权素材。在短视频行业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行政投诉在效果上不但可以使得被投诉平台批量下架被投诉内容,而且被投诉平台还需依照主管机关的要求进行整改,更好履行“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规范。

对于专门在不同平台之间“搬运”他人短视频、借此牟利的个人或者团队,可以考虑通过刑事手段进行维权。

“搬运”“养号”等行业黑产猖獗,这类账号动辄上传几千甚至上万条短视频,并借此牟利,基本满足了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刑事打击不仅能一次性解决多个账号批量、长期侵权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通过宣传来达到敲山震虎、威慑黑产从业者之目的,最终实现遏制盗版。

最后,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短视频维权难题的解决也需要社会、政府、企业的多方合力。如果《联合声明》各方不能说动政府主管机关介入推动短视频平台加强治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影视剧切条剪辑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