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昨天通过了一个反COVID-19仇恨犯罪的法案(COVID-19 Hate Crimes Bill)。法案是由夏威夷的亚裔国会参议员广野庆子(Mazie Hirono)提出来的,原本名称为反仇恨亚裔犯罪法案(Asian Hate Crimes Bill)。但是有共和党议员认为宪法已经不允许对特定族裔的仇恨,最后经两党协商,在缅因州国会参议员苏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的提议下,定名字为“反对COVID-19仇恨犯罪法案”。 法案本身类似于拜登之前签署的总统行政令,禁止类似于Wuhan/China病毒之类的叫法,此外特设岗位处理仇亚犯罪。

该法案获得两党高度统一的支持,以94: 1的票数通过。

唯一投反对票的是密苏里州的乔希·霍利参议员,他反对的理由是,不认为联邦政府有权利做言论警察,对立法来确定禁词的做法有很大顾虑。其他5名参议员也有因类似疑问,投了弃权票。



霍利参议员这个投票是象征性的,在法案必定通过的情况下,发出对联邦政府控制言论自由的权限边界的质疑。他的行为也获得褒贬不一的反馈。

言论自由的核心是保证人说别人不喜欢的言论的自由,有人认为WH病毒、C病毒的说法是典型的地域歧视,尤其以微信华人和国内最为反感。也有人觉得这种按照爆发地点称呼病毒的做法只是惯例,像Zika病毒、MERS(中东呼吸综合症)这些都是根据地方取名;而英国新冠变异毒株、南非突变株、印度双突变株,无一不是按照地名,纽约州长库莫还在2020年民主的党代表大会(DNC)上,把新冠病毒称为欧洲(人)病毒。



而完全通过立法禁止这些叫法,属于另一个维度的问题。开了政府确定敏感词的先河,让一些人质疑,将来这个边界会扩展到哪里,而历史上也有殷鉴不远的反例。

此外大家也知道,仇恨亚裔的犯罪大部分在民主党管理的大城市。其中最多的地方是纽约市,几乎占据全美案例的五分之一。而纽约是深蓝州的最蓝的城市,77%的选民支持拜登;加上美国现在已经是白宫、国会都是民主党主政,把针对亚裔的仇恨只看成是一场反歧视运动,而且回避针对亚裔的仇恨犯罪袭击大部分是非白人的这个基本事实,也是在对寻求解决方式做出误导。

显然,民主党之所以这样避重就轻,源于政治考量,反川和反川普的政治遗产,把疫情的锅完全锁定在川普领导的共和党前任政府上,这也顺手交了国际上的朋友,很好地迎合了中国zf的立场。但是在美国国内,也恰好因此,造成摇摆派和传统派对他们的质疑。

作为亚裔对于政客关心亚太社区是欢迎的,只是帮助减少针对亚裔仇恨犯罪,需要无差别反对犯罪,下决心增加亚裔社区的警力巡逻,重新考量那些实际上变成降低犯罪成本的法律是否合理,光从政治正确做文章限制一些敏感词,无法从根本上帮助到亚裔。

而能提出这种实质措施的人,比如纽约市长候选人杨安泽,正在被民主党的极左翼发动各种批判,去参加非裔的集会也被轰走。从中就知道民主党自己内部山头林立,各种势力相互利益冲突,帮亚裔最重头戏的东西他们不是不知道是什么,只是不能也不敢做。

这些都是媒体和民主党讳莫如深的话题。而掌握了话语权的媒体和势力纵横企业、教育界、娱乐圈的民主党,把同一个宣传重复一百遍,试图影响公众舆论。

譬如,美国大媒体CNN的高管在私下谈话中已经暴露过本质原因,民主党和左派要帮助BLM(黑人同命),即使这位高管也承认有很多非裔男子伤害亚裔的事件,但是他认为媒体的任务就是要转移公众的注意力,避免造成对非裔这个人群的不良宣传效果。

而这次立法过程,本来是民主党拉拢亚裔选民的一招好棋,结果半路杀出程咬金。

德州国会参议员泰德·克鲁兹(Ted Cruz)和路易斯安娜州国会参议员约翰·肯尼迪(John Kennedy)提出了一个修正案,往法案里加一条:禁止任何机构在就业和招生过程中歧视亚裔,否则就砍掉联邦经费。

修正案原文贴在这里,任何懂外语的人都不会有误读。





通过该修正案需要60票,结果,民主党投了48票反对,2票弃权(也可能是不在场),这两个都是来自明尼苏达州的国会参议员,其中一位是艾米这个民主党大佬。笔者曾经对艾米印象不错,给她的竞选捐过钱。可惜她是肤色政治的牺牲品,2019到2020年,笔者紧跟了民主党初选过程,一路看过来她怎么败给肤色更为政治正确的贺锦丽,失去民主党副总统提名资格。

不清楚是不是恰因为这个经历,让她在这种投票上,多了一些仁慈和换位思考,没有党性大发。记得艾米还因为投票支持过边境修墙,在民主党初选辩论中,被主持人拎出来批判。

如果民主党能多一些这种把常识放在权力之上的温和派掌权,对美国也是幸事。可惜现在的民主党被种族斗争为纲(CRT,学名批判种族主义)的教义挟持,万事不离肤色政治。

CRT这种种族斗争为纲的理论,比阶级斗争为纲更为邪恶,因为一个人的社会阶级地位还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而发生变化,一个人的种族则是生下来就无法改变的。

共和党49张赞成票,唯一1票弃权,是犹他州的参议员Mike Lee。老面孔了,关注过S.386法案的都该很熟悉他。



于是修正案被废除了。

一贯口号平权反歧视的民主党,一遇到不让高校和就业上歧视亚裔的立法,集体投票反对。

克鲁兹这个修正案,其实是直观打卡亮相当前的民主党的本质。

这个情况也一点不意外,拜登上台没多久,就叫停了司法部起诉耶鲁大学在本科招生中歧视亚裔学生的案子。

而早在2个月前,民主党提名的司法部长在国会听证上,被问及耶鲁招生歧视亚裔一案和大学招生中亚裔学生被打压的问题时,加兰德法官的回答就顾左右而言他。

即使民主党这么明显地不把亚裔当回事了,还有华人为民主党这个投票开脱。

声音有几类,一种就是坚定的民主党党员,思维模式是“两个凡是”,凡是共和党就是种族分子,他们想到亚裔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凡是共和党提出来的法案都是不怀好意的。

对于铁杆民主党就不必浪费时间了,没法叫醒装睡的人,何况人家可能饭碗都指着民主党,不维护主党利益没法养家糊口那种。

另一种说法称,这个法案是针对仇恨犯罪的,反对工作和入学歧视是另一码事,加塞只会耽误法案通过。

这个说法明显缺乏对立法程序的常识,该法案是民主党提出来的,而这个修正案获得共和党绝对的支持,只要民主党点头,完全不耽误法案通过。何况,国会立法经常会有各种加塞的条例和修正案,且不说每年的财政预算法案通过时候往往会加塞各种无关法案,就拿最近民主党大手笔的基建法案来说,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款项是与主题的修路架桥有关系,其他都是充满民主党意识形态的各种征求拨款。民主党自己立法对加无关主题的内容都轻车熟驾了,正是那句话,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玩什么聊斋。

还有人说,这个修正案是把亚裔单独摘出来当靶子,特别照顾法案(Affirmative Aciton,学名平权法案)已经包括所有少数族裔了。

问题是这个专门针对亚裔的立法,不正是民主党议员自己先起的头吗。修正案恰好是在法案的这个整体前提下提出来的。而且,BLM是不是算专门把非裔摘出来当靶子?当然,没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思维习惯,又怎么可能说得出这种双标的话。

不管这些人怎么带风向,我们看到的一个明显事实就是,美国在国会这种高规格立法层面上,已经有议员越来越关注到亚裔在招生和就业上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相信这样的立法尝试今后会层出不穷,对亚裔是好事。

不同于有些族裔,亚裔的经济水平差异在美国各族裔中最显著,这自然带来处于不同阶层的亚裔的各自核心利益不一致。而有的经济基础相对单一的族裔,则可以把族裔与经济利益较大程度地重合起来,他们玩肤色政治其实本质上还是因为经济条件差异不多。

不少亚裔精英和政客阶层在民主党多年投资,他们急迫的是获得任命或者选举成功,为此会迎合民主党的肤色政治,谋求政治利益。类似于非裔政客阶层,为了与民主党的各族裔联盟合拍,而忽视黑人工薪阶层的诉求,背书大赦非法移民政策。而亚裔中产的核心利益是教育和工作就业。如果你自我定位是中产阶级或者是关心亚裔工薪阶层的有美德的精英,大可不必跟着民主党的肤色政治起舞,应该从民众福祉出发,为亚裔的主体谋福利,才可能真正提高亚裔的社会地位。

我们要做的,就是对我们有利的立法就该积极支持,监督两党都为亚裔美国人社区建设和美国利益服务。让党棍一边凉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