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看理想(ID:ikanlixiang),作者:李厚辰,编辑:Purple,头图来自:《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


上海导盲犬的事件已经过去几日,我称其为事件而不称呼其为争议,因为这件事几乎没有争议,大家一边倒地谴责小区及其居民冷血无知。


我们特别爱说,“人性的恶,大概如此。”


不过我总相信世界上没有如此清晰的道德争辩,尤其是一个如此大的小区中,对刘阿姨和导盲犬的排斥几乎受到同小区居民的共识,难道是昧良心的人都住在一个小区了吗?我不得不引申出一个问题,小区人的反应并不怪异,而是踩中了大家的常识。


我是说,很多在网上评论的人如果住在那个小区,说不定会做出一样的事。


就像我在之前的一篇谈及城市的文章中所说的,我们渴望限制他人权利,来终结他人对我权益的损害,换得自己便利。直到你的兴趣爱好和某种生活方式,因为打扰他人被禁或受到限制。


从此在公共场合噤若寒蝉,处处留心不要破坏规矩,免得被处罚,干扰他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城市承载的是一个“不犯错”的生活。


在网上我们有个清晰的共识,虽然我认为这毫无道理,我们也做不到,即“不要慷他人之慨”。刘阿姨的导盲犬没有尿在我们家门口,我们当然可以接纳并同情。我相信这个小区的人也一样,若有一件天边的恶事,大家一样可以良心大发,激烈批判,如同我们一样。


可见爱邻人,比爱远方的人要难得多。


一、导盲犬的问题,还是犬的问题?


在前文提到的文章中,我讲到上海禁止地铁声音外放,河南许昌禁止晚上9点后广场舞,这些措施得到网络一片好评,纷纷希望自己所在的城市颁布相似的政策。很明显,我们都讨厌他人的干扰。


那你会愿意在飞机和高铁上看到“情感陪护犬”吗?航空公司在这个政策上摇摆不定,确实很多狗主人不愿意自己的宠物承受托运之苦,而伪造“情感陪护犬”的相关手续,但我们不可能就情感陪护犬的合规状况做毫无疏漏的证明。你愿意为情感需要陪护的人承担这个风险吗?


该为谁豁免?落实在公共政策的实际执行上,远没有我们想象的简单,严格要求只有最悲惨的人可以干扰他人权益,基本就是没有人可以干扰他人权益。


在刘阿姨的争议中,还有一位害怕狗的人与刘阿姨的争执。是的,城市中有很多人害怕犬类,他们也许过去都有被犬只威吓或撕咬的痛苦回忆,这让他们在靠近犬只时会非常紧张。确实,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主人能够做100%的保证,自己的狗绝对不会咬人。即使这只狗从来非常温顺可人,但在很多应激情况下,依然无法保证任何犬只完全没有攻击性。


因此你会主张所有犬只上街必须佩戴口套并严格限制牵引绳的长短吗?例如半米的牵引绳,让犬只在街上几乎都贴着他的主人?如果你认可这样的政策,又有什么理由谴责被刘阿姨的导盲犬吓到的人呢?


你讨厌熊孩子吗?在公共场合大喊大闹,在交通工具上大哭,打扰那份宁静。如果他们的家长出具一份证明呢?证明这个孩子罹患精神障碍,因而行为乖张,你会和他共处在一个咖啡厅吗?还是你会主张这样的孩子必须离开咖啡厅。


你讨厌楼上楼下的装修吗?也许这个装修就在你下班回家非常疲惫后依然进行,但对方和你沟通,因为伴侣时日无多,在最后的时光中希望在装修一新的家中度过,你能忍受装修的噪音吗?如果没有这么惨呢?因为自己将要远行,所以希望早点监督完成父母家的装修,以便放心离开,你还会理解吗?


我要说的便是,权利边界不是个简单而轻飘飘的决定,不是刚性的边界。刘阿姨是盲人,她的犬是导盲犬,我们就可无限宽容,而其他犬只,我们就要严格地限制。如果持有这样的想法,结果只有一个,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有一位刘阿姨,你就会立即变得和她的邻居们一样。


你会说,“虽然她是盲人,但是......”一点不要低估我们在具体情境中为自己的利益合理化的能力,我们见过无数次了。自己的处境永远是最特殊的,自己的主张永远是正确的。


这很像如果我们在网上询问大家,是否应该为老旧小区的老年人安装电梯,以方便他们腿脚不便时上下楼,绝大多数人都会欣然同意。但如果你就住在这样一栋楼的二楼呢?


二、真正困难的慷慨


这不是一篇道德檄文,那不会解决任何问题。我想做的是说明问题的特殊和复杂。


我们首先要体谅刘阿姨小区中人的处境,有四种慷慨是容易的,但刘阿姨的邻居们面临的,却不是这四种的任何一种。


第一种最简单的慷慨是对远方人的慷慨,我不主张这样的慷慨毫无意义,我们当然可以慷他人之慨,这是我们不可逃避的道德判断力,慷他人之慨和体谅他人的苦处并不矛盾。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这两种近乎相反的情绪。


第二种简单的慷慨是对自己无害的慷慨,例如偶遇一位乞讨者施以善意,或每月坚持为维基百科捐赠些不多的钱财,这些也都是值得赞许的善举。不过确实难度很小。


第三种简单的慷慨是偶然为他人的担待,例如你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偶然遇到一位需要你让座的人,偶然在公共场合遇到一位吵闹的孩子,我想大多数人都可以做到忍耐。


第四种简单的慷慨是大家共同承担的麻烦,比如,汽车占据了相当大量的城市空间,大大压缩了行人的权益,如果你并不拥有汽车,也并不经常乘车出行,汽车对你而言就是绝对的负外部性。但在大城市,汽车的麻烦是数千万有车者,和数千万无车者共同的结构性对抗,一般而言这样的麻烦,也都可以忍耐,这是所谓的不患寡而患不均。


然后是刘阿姨的邻居们面临的那种困难的慷慨,是由特定人承担的、长期的不便。例如你的小区,有一只狗每天固定在你车的左后轮小便,我想你多半会忍不住和狗主人理论一番;或是在你的小区,你楼上的邻居,不常住在家,但以装修为乐,经年累月地修刮着墙面,你上楼理论也是迟早的事。


一个街边餐厅大概会对每天经过门口便溺的无数只不同的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对每天固定在自家门口尿尿的一只狗大动肝火。


慷慨远没有我们想象的简单,不过正是如此,慷慨才珍贵。


三、城市生活的自由,从宽容邻人开始


我在多篇文章中重复着这个道理,作为共同体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必然会为彼此带来不便。一定会发生一些事情,就发生在公共中,但对你只有纯粹的负面影响。


对于不爱狗的人,狗都是危险的;对不爱小孩的人,任何跑动中的孩子都碍眼;对不爱摩托车的人,摩托的轰鸣是纯粹的野蛮;对不骑电动车的人,电动车的高速和更轻易的违章是交通的毒瘤;对保守的人,奇装异服出入公共场合的人有碍观瞻;对严格的异性恋者,LGBT不仅是道德的败坏,他们的高调还可能带坏自己的孩子;对不喜欢玩游戏的人,游戏是纯粹的精神毒品,只会腐蚀人的心智;对与生性清静的人,home party(家庭聚会)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消耗和打扰。


还有太多太多,种族、宗教、性别、职业、阶层,有的是东西令我们厌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你和这些令你厌恶的东西擦身而过,你短暂地在心里咒骂,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但这些人在城市中总有栖居之地,想象你成为他们的邻居,与一件你厌恶的东西为邻,你会不会变成刘阿姨的邻居?


好,现在问题反过来。


你养了一只狗,而你对门的邻居小时候被犬只袭击,极端怕狗,你希望他如何对待你?


你的孩子天性好动,中气十足嗓门大,你的邻居是一户彻底的丁克,认为熊孩子和熊家长是城市中最令人生厌的群体,你希望他如何对待你?


这便是为何宽容与自由确实有极高的相关性,而宽容的核心不是某些大原则的夸夸其谈,宽容的核心是宽容你的邻居。城市生活的自由,从我们可以宽容我们的邻人开始,其他的一切,必须建立在这个之上。



在这里我们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激进地认为人的自由必须建立在对他人不打扰的基础上,对于城市中的一切摩擦,都寄望于可以有严格而明确的立法,约束他人行为,让我们可以互不打扰。当然,一旦问题触及到他们自己的兴趣打扰他人,他们也总是说:我们的是不同的......我们这个不是“真正的打扰”。


第二种,泛泛而谈地认为我们需要理解和宽容,并对他人的宽容抱有极大的期待和要求。但一旦遇到自己需要担待的处境,则开始说:我这个处境是不同的......我遇到的这个打扰是“真正的打扰”。


第三种,如果你认为刘阿姨的邻居实在可恨,则想想自己是否曾经长期为自己的邻人担待过,如果没有,恐怕自己就尚无指责的资格。


四、从谨小慎微的城市生活,到积极弥合邻人的生活


我绝非主张我们要建立一个消极忍耐的社会,似乎从此之后,每个人的生活便是无尽的消极担待。这只是我们的起点。


在刘阿姨的事件中,有一个住户的行为最令我困惑,这个人每天在小区里导盲犬查德的便溺地点打卡,发到业主群。但是他为什么没想到每天带一小瓶水去帮忙冲洗一下地面呢?或者带一瓶去除宠物便溺味的喷剂,经过时在那个固定便溺点喷一下?这恐怕比他每天拍照打卡付出的功夫还要小一些。


先有宽容担待,则有进一步为其改善的动机。这与行为成本倒没有关系,很多时候选择憎恨对抗,我们花的功夫和代价是理解改进的百倍,但为那么一点仇恨的快意,多花些功夫也值得。


宽容给我们自由,再往前一小步,自由则更大。做些什么来消除这种不便的,是真正的自由。创造一种共融的生活方式,是最大的自由。


这里面的缘由很简单,人可以互相理解,一个喜欢狗,也喜欢孩子的人,将会弥合孩子对狗的恐惧。在恐惧狗的群体中,很多是孩子的家长,他们对孩子的爱令他们恐惧犬只会伤害儿童,因而总是害怕。一个有孩子也有宠物的家长呢?他当然可以让其他孩子与自己的孩子与狗一起玩耍,教给孩子们如何正确地和犬只相处。


如果你也有狗,你大可在一个小孩怯生生靠近你的狗时,耐心地抱起你的狗狗,让这个孩子可以来和狗狗接触,而非喝止他,让他离开,因为狗可能咬人,这当然是最省事儿的方法。


当你遇到自己的宠物排便却置若罔闻的人,你也应该积极好心地提醒,一个不那么呼唤严刑峻法的社会总是相信善意和教育。



上面我说的,并没有主张巨大的社会运动,或是生活轨迹的剧变,不是说人们就要放弃工作进入NGO,但这确实是一种生活形式的彻底改变。从一种井水不犯河水、谨小慎微的城市生活,到一种积极弥合邻人生活的状态。


我深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转变。


五、先有经验,后有爱


我喜欢讲道理,却也明白道理不是万能的,人不是听了道理就会改变。


“应该爱”三个字不仅不会带来爱的行为,还恐怕会让人因为压力而更加惧怕。


一个没有接触孩子必要的人,恐怕很难认为自己会为任何熊孩子担待;不养狗的人,不觉得关心狗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他们希望我们可以仅仅保留工作犬;不认识LGBT朋友的人,觉得这些人只是有恃无恐地宣扬一种放纵;不认识有色人种朋友的人,觉得他们只是来争抢我们的生活空间。


生活的闭塞,是同理心闭塞的原因,生活的单一,是价值单一的原因。没有充分经验的人,谈不上充分的爱。有孩子的人都理解孩子的顽皮和带孩子的不易,有狗的人都理解狗的兴奋快乐和狗的自由天性,这些不靠道理,也不靠心理学,这是在经验中天然赋予的。


当然人不可能拥有完全的经验,但人可以拥有朋友,片段地分享他们的经验和生活,并勇敢地彼此提醒和影响,我们的狭隘和偏颇,靠交往与他人的劝勉得以解决。


我们将在经验中弥合与理解,不在道理中,更不可能在道德檄文中。



不要成为在网上掌握真理,却拒绝现实生活的人。


拒绝父母,拒绝亲密关系,爱不了家人邻人,鲜有朋友,却醉心于网上的大道理大原则。若是如此,恐怕当刘阿姨成为你的邻居时,你会立即变得可憎。很多人慢慢成长为自己讨厌的模样,背后并非有什么难解的谜团,总是缺乏真实担待和责任,所有美德都是幻想。


我想这是基督教如此强调邻人之爱,或是儒家强调修身齐家,在治国与天下之前的缘由吧。互联网诱惑你过一个放弃近生活,却每日纠缠于遥远道义的道德游戏。


但总是先有经验,再有爱。


*文章配图来自《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充气娃娃之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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