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音乐先声(ID:nakedmusic),作者:贰叁叁,编辑:范志辉,排版:安林,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去年,一首《惊雷》迅速从网络走红。虽然这首歌的走红方式并不是正面的,但仍吸引了大批网友对其进行改编、翻唱。


根据当时音乐先声的统计,在不到一个月内,在抖音上,#惊雷#有42.9亿次播放量、15.1万个视频,#挑战唱惊雷#有18.5亿次播放量、3.4万个视频。即便是这样一首被大众所戏谑的歌曲,由于大量的使用和播放量同样产生了巨大的利益。“歌红是非多”,在《惊雷》走红网络后不久,一位名叫成学迅的音乐人就宣称《惊雷》编曲和自己的《姑娘跟我走》DJ版的编曲高度雷同,并展开了维权行动。


但就在近期,有业内知情人士向音乐先声透露,《惊雷》这样的抄袭事件并非偶然,而是巨大盗版DJ舞曲产业链中因爆红被揭开的一角。


野火烧不尽的“洗歌”产业链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听到关于国内对音乐需求度不够高的讨论。但事实上,不论是广场舞、出租车还是小吃店,在三四五六线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各种DJ舞曲受欢迎的程度超过你想象。


随着短视频和直播的普及,在音乐行业从业者眼中的“土嗨歌曲”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到了下沉市场中。比如最近在短视频上大火的“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就来自DJ何鹏/金久哲的《磕儿》,已经到了耳朵中毒的洗脑效果。


基于大众市场需求,腾讯音乐娱乐旗下的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都分别推出了“DJ舞曲榜”“DJ热歌榜”“DJ嗨歌”的DJ舞曲类榜单,隔壁网易云音乐虽没有推出相关榜单,但设立了DJ专区,一键收听各种嗨歌。



随便翻看几个DJ舞曲榜排行前列的热歌,便发现不少发行公司都与音乐平台存在资本上的合作关系


例如,截至3月9日,某平台榜单排名靠前的DJ小鱼儿《一生回味一面》的发行公司为鲸鱼向海(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回小仙《醒不来的梦(DJheap九天版)》的发行公司武汉一寸光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可可托海的牧羊人(DJ沈念)》的发行公司北京酝星文化有限公司,背后都有腾讯系的西藏齐鸣音乐有限公司的身影;《人为情叹(DJ沈念)》的发行公司重低音文化和背后也是腾讯系的启韵文化。



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是所谓的喊麦歌曲还是DJ舞曲,已经成为了大众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音乐平台的亲自下场,也印证了在线音乐产业早已不能靠流媒体业务单打独斗,逐步向上游内容端扩张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与此同时,极大的下沉流量也催生了盗版DJ舞曲产业链,正蚕食着本该属于创作者的版权收益。


2019年10月,音乐先声在《“洗歌”正在摧毁中国音乐产业 》一文中揭示了“洗歌”产业链的运作模式和盈利方式。目前市场上,还存在着不少批量抄袭、盗版他人歌曲上传音乐平台来获取版权费盈利的公司。通过这种低成本的做歌方式,大量低质量的歌曲被上传到音乐平台,蹭热度、薅流量的同时,更严重侵犯了音乐人的著作权。长期以来,由于拥有着高需求和高流量,“洗歌”也逐步渗透到了DJ舞曲上。


同时,音乐先声也了解到,网易云音乐也有一些盗版电音歌曲。由于这些盗版DJ舞曲处于灰色地带,如果被监管到,平台就会进行下架。据知情人士A描述,网易云音乐曾经封禁过一批DJ音乐人的账号,“可能平台不想放过这部分流量,在一段时间过后又给账号进行解封,并对这些账号进行了版税结算。”


除此之外,一些在快手或抖音火起来的网红并未发行自己的歌曲,甚至都不是音乐人或歌手。为了榨干任何可用的流量,一些专门从事盗版歌曲的工作室就冒用这些网红的名字抢先发布专辑,以获得粉丝关注,从而进行引流涨粉变现。


例如,拥有超1000万粉丝的抖音网红黄钰杰,在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上也有一位同名音乐人,总粉丝数超4.5万。但实际上,二者并不是同一个人,后者从2020年2月18日至今的一年多时间,在以上三大平台的单个平台上发布歌曲数都超过1200首,其中酷狗音乐上的收听人数超过1054万。不言自明,这种明目张胆的侵权就是为了薅平台流量,拿播放版权分成。


同名音乐人:黄钰杰<br>
同名音乐人:黄钰杰


换句话说,音乐先声之前曝光过的“洗歌产业链”并没有消失,反而还在持续不断地扩张。


根据知情者A提供的资料,一些以“洗歌”为主的公司已经成立了自己的发行平台,例如环亚心悦、联合音乐、音尙文化、御枫林、聚合音乐。其中,环亚心悦在合作歌手中列出了谭维维、GAI、吴青峰等大众所熟悉的歌手,但具体是否有合作、有哪些合作我们不得而知。在环亚心悦官网页面,音乐先声发现他们还推出了“MC召回企划”,并宣称:“全网另类喊麦随便翻唱。”



据了解,这些发行平台其实并没有自己的发行渠道,而是通过对接酝星文化等第三方公司进行发行。同时,这些发行平台的入库歌曲质量也参差不齐。比如,在聚合互娱12月发行简报中显示“为音乐人阿吻、吴严武专辑《全世界陪我失眠》、《孤独》全球上架”,经音乐先声查找,阿吻《全世界陪我失眠》专辑的画风如下。



综上所述,野火烧不尽的“洗歌”产业链已经不局限于生产歌曲,已经开始扩展到代理歌曲上架。而这种代理的范围则更加广泛,不仅仅是流行歌曲、喊麦歌曲,即便是家庭作坊式的低质量歌曲也能够通过这些渠道上架,严重扰乱了音乐市场。


为什么盗版DJ舞曲如此泛滥?


在传统唱片时代,发歌对于个体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放在现在,想要上架一首歌到音乐平台的门槛可以说已经无限降低了。


目前,各个音乐平台上架歌曲的平台都十分开放,如果个人用户希望自己创作的歌曲可以上架,即便可能因平台硬性要求的音质和歌曲时长达不到发布标准,仍然能在第三方的帮助下轻松实现,变成了一门生意。


除了前文提到的一些线上发行平台,一些小型工作室也加入了这部分市场。


通过某宝搜索“歌曲入库”“喊麦入库”“DJ入库”,可以搜出数十家工作室开设的淘宝店。这些工作室可以通过自有渠道上线买家想要上传音乐平台的翻唱、DJ改编串烧舞曲、MC喊麦,入库一首歌曲的价格也由几十到数百不等。



知情人士A告诉音乐先声:“其中不乏骗子工作室,上线后直接下架。”除了淘宝店铺外,还有通过QQ空间、朋友圈宣传各种音乐平台音乐人认证。采访中还提到,上架过程涉及到第三者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很有可能是通过黑产渠道获得的手机号、身份证信息,“第三者从未参与也不知道整个认证过程,根据我国法律,已经侵犯人身权利。”


大批量的歌曲上架除了歌曲质量差外,一些专辑的封面等信息也十分劣质。通过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网易云音乐上搜索关键词“编号”,甚至可以发现大批量喊麦歌曲用编号xxxx命名的专辑,其专辑封面图也是一些网络图片。据了解,这些编号后面的数字实则是发行渠道的QQ号,将QQ号直接命名成专辑名称的目的是进行合作引流。



在调查过程中,音乐先声还发现,有些侵权者甚至直接将原曲照搬,仅更改了署名就上传至音乐平台。比如春晚上岳云鹏演唱的《最亲的人》就被直接改了修改上传至音乐平台,更不用说各种盗版的DJ版本。




对于这种直接明晃晃的盗版行为,有网友直接在歌曲下调侃评论:“富贵险中求”。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出,由于音乐上架的门槛极低,而音乐平台又没有足够的人力进行监管,导致了各种盗版DJ舞曲的泛滥成灾。


而在发生音乐侵权时,音乐人要想下架侵权歌曲也是难上加难,流程十分复杂。


通常来说,音乐平台并不具备审查上架音乐版权归属的能力。平台方通常会要求版权方保证自己的权利完整,一旦被发现侵权,也只做下架处理。在音乐先声的行业群中,就经常会有人咨询如何投诉盗版歌曲下架。


值得一提的是,下架歌曲对于音乐公司来说,发律师函能够将歌曲快速下架,但对于个体音乐人来说,下架歌曲需要先找到对接的服务人员,提供身份证材料信息、作品制作文件、版权公证文件。有些时候,甚至还会出现已经投诉下架的歌曲又重新上架的情况。


其中,一些坚持自行上传原创音乐但又没有公司支持的音乐人成为了受害重灾区。知情人士透露,有的音乐人发现被侵权后找到盗版发行公司,希望能讨回公道,反倒遭遇了对方的恶劣回应,并称:“钱赚够了,想起诉就起诉吧。”


究其根本,上架歌曲越多对于发行平台来说可以捕获更多的流量,获得更高的版权费用,而对于音乐平台来说则扩充了其版权库,尽可能满足各种听歌需求,而下架歌曲则会伤害双方的利益。歌曲上架容易下架难,也不难理解了。


不要被流量绑架,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在流量至上的商业法则下,盗版DJ舞曲的繁荣与互联网平权后的用户大盘属性有关。


首先,盗版DJ舞曲、喊麦歌曲的主要受众是下沉用户,而这个群体正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迅速增加。在Questmoblie 2020年12月发布的报告中显示,截至2010年10月,下沉用户在移动互联网中的占比数据达58%,高达6.69亿,月人均使用市场为140.1小时。这意味着,每个下沉用户每天在在移动互联网上平均要花费4.67个小时,并且这个时长还有增长的空间。



同时,目前占据用户市场的两大短视频APP快手和抖音中,音乐舞蹈类型的KOL数量分别排第一、第二位。而在Questmoblie今年2月的报告中显示,音乐舞蹈类的视频在短视频领域占据着极高的份额。换句话说,正式这些人群在主导着当下流行音乐的风向,其中各种节奏感极强的DJ版舞曲便是主流之一。



跟国外情况一样,国内音乐平台采取的也是“按照播放量占比”的分配模式,也就是依靠流量进行结算。而继彩铃神曲之后再次获得市场投票权的下沉流量,再次成为了一块巨大的蛋糕。


因此,当以流量成为唯一的市场法则的时候,音乐品质不再是这些公司所追求的,各种扰乱市场的不规范行为也随之而来,作品的质量和流量也呈现了倒挂的情况。


如果仅仅追求流量和利益,低质量、低成本的音乐则必然会充斥着音乐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下,是坚守本心创作音乐还是向不正之风低头,也时刻考验着音乐人的人性。更严峻的是,大多数创作者还在生存困境边缘挣扎,市场也还远没有成熟到让他们靠做音乐体面地活着。


好在,国内的音乐版权市场也在进一步规范。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便增加了对表演者权、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保护,“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月1日,新《著作权法》也将正式施行,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场景被纳入监管视野,明确录音制作者的广播权获酬权等一系列利好消息。


作为从一个盗版中浴火重生的新兴市场,中国音乐产业近年来的复苏、发展肉眼可见。但同时要认识到,DJ盗版舞曲这样的行业问题也许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要想真正杜绝这些乱象,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无疑离不开已经掌握话语权的市场各方。


我们始终相信,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音乐先声(ID:nakedmusic),作者:贰叁叁,编辑:范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