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你一个男的,能对你造成啥影响?”



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每当遇见同性靠近自己,王旭就会莫名紧张。

比如,他在一家十来平米的面馆吃饭,一抬头,恰好跟斜对面坐着的男人眼神有了接触,不安感爬上脊背,“他为什么盯着我?会不会想猥亵我?”

还有一次去网吧,他不知该如何开机,一位恰巧路过的男性出于好心,从他身后靠近电脑,手臂伸向主机,帮忙摁下了开机键。整个过程不过10秒,却让王旭出了一手心的汗——那种陌生男性靠近的压迫感实在太强了。

这一切的根源,是他去年7月9日的一次就医。那天,王旭被一名男医生带至洗手间猥亵,从这之后,即便是同性间再正常不过的接触,都会让他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

生活如同一张纸被揉皱,他想努力展平,却无法消除折痕。过去半年,王旭一直在当地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对方得到法律的制裁,但首先要面对的,是自己被质疑的痛苦。



就诊时开的取药单


“男的怎么会猥亵男的?”

从医院回家路上,“自己被医生猥亵了”的念头第一次出现在王旭头脑里。“不可能!”他马上否定了自己,“男的怎么会猥亵男的?”

那是2020年7月,陕西最燥热的时候。地处关中平原东部的华阴市也到了收花椒的季节,王旭每天都得在自家6亩花椒地里忙活上近10个小时。那段时间,他总是失眠,为了不影响白天劳作,7月9日早上9点左右,王旭到华阴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想开个治疗失眠的处方药。

急诊科诊室里摆了三四张桌子,医生、护士来来往往。王旭回忆,他见急诊科副主任黄鹏桌前有空,便让黄鹏帮忙查查有没有自己想要的那种药。黄鹏告诉他没有这种药,王旭便离开了诊室。这时候,黄鹏又出来喊住他,跟他说还有另一种作用类似的药物。

王旭称,在过道里,黄鹏简单问了他几句失眠的症状,说自己要参加一个晨会,让他稍等一会儿。大约半小时后,黄鹏开完会回来,将王旭带到了和急诊科相隔两三个房间的医生休息室。

根据王旭描述,休息室约20平米,由病房改造而成,有一张床、办公桌和衣柜,还带有一个约2平米的卫生间。在那里,黄鹏问起了王旭的家庭状况,在得知他离异后,黄鹏又询问他个人生理需求如何解决。之后,他让王旭进入休息室内卫生间自慰。过程中,黄鹏用手触碰他生殖器官的四五处位置,并询问是否有疼痛感。

考虑到黄鹏是医生,并且在整个交流过程中神情严肃,王旭以为,进行这项检查是因为这个抗失眠药物的使用和性功能有关,虽然有些尴尬,但还是配合了检查。

10点左右,黄鹏说自己还有个会议,匆匆结束了检查。他留下了王旭的电话号码,告诉他结束会议后还需要继续检查。王旭先回了家,12点多,他接到黄鹏电话,让他下午再过去。

相较于在大城市看病时医生“几分钟就把人打发了”,黄鹏显得格外耐心。王旭还跟父母提起,医生帮他诊断了一上午,“一分钱都还没付呢,下午还让过去”。

但下午的“检查”向着王旭没意料到的方向发展。根据此后华阴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节,当天下午2点20分左右,黄鹏又带着王旭进入休息室,并让王旭在卫生间手淫,见王旭始终无法勃起,黄鹏主动用手帮助他手淫,并抚摸王旭的胸部、腹部、背部。最后,黄鹏把自己的裤子脱下,让王旭抚摸他的生殖器。这时候,王旭感觉到不对劲,提起了自己的裤子,黄鹏也停止了自己行为,整个过程持续约5分钟左右。

王旭懵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后,黄鹏询问他有没有带身份证和就诊卡,并带着王旭从休息室回到诊室。在那里,黄鹏给他开了地西泮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安定片。王旭完全不记得两人从休息室出来后说了些什么,脑子里全是休息室内发生的画面,王旭称,当时他只觉得黄鹏在检查中的行为有些奇怪,但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

拿着药单,王旭没领药就走出了医院,骑电动车回9公里外的村子。半路上,“猥亵”这个词在他脑海中弹了出来。

在这之前,他关于“猥亵”的认知都来自手机应用推送的新闻弹窗。在他看过的新闻里,猥亵的施害者全是男性,受害者则是清一色的女性。男性猥亵男性的状况,“完全超出认知”。

“不是猥亵,那算什么?”王旭反问自己。他找不出其他的解释。他回忆,黄鹏最后脱了自己裤子,“即便之前的行为都可以用‘做检查’来解释,但这个行为肯定跟看病没有关系。”离家越近,这个念头越来越坚定,接近40℃的高温下,王旭的脑子“嗡”地一声,羞耻感、肮脏感瞬间将他包围,“整个人好像浮了起来,飘在空中。”

他把电动车推进自家院子,洗脸洗手平静了一下,在客厅里掏出手机搜索:“被人猥亵后怎么办?”跳出的第一个网页告诉他:马上报警。

下午4点零9分,王旭拨打了110。手机通话页面上弹出了一则提示:也可以通过“12110”短信报警。他不好意思向接线员描述来龙去脉,于是发了短信,“半小时前在医院被男医生猥亵,我也是男的,现在感觉好恶心,不知道可以报警吗?”

“一万不行,就两万……你开个价”

在给警方发去报案信息后,辖区派出所在十来分钟后就给他打了电话了解情况,并通知他去派出所做笔录。

上次和警方打交道还是在10年前,他在外地摆摊卖玩具,和边上的摊主发生争执,被扇了一巴掌。之后,王旭报了警,要求那位摊主书面道歉。他是个“较真”的人,在他看来,如果别人做错了,伤害到自己,那就必须有个说法。

当晚,黄鹏也被办案民警从医院带回派出所做了笔录。从当晚12点起,村中3位长辈轮番作为中间人到王旭家调停,劝他撤案。

在王旭留存的交流录音中,一位长辈劝说他,“不管是误会也罢,错也罢,让他在经济上受点损失就行了”,“一万不行,就两万……那边儿一直催我呢,你给叔叔开个价”。

中间人试图让王旭意识到,报案后可能对他自己造成影响,“你以后还要娶媳妇,事情闹大了对你名声也不好。”接下来几天里,他们每隔两三个小时就来王旭家一趟,询问他考虑得如何。

王旭父母也接到了村里熟人帮忙求情的电话,他们模糊地得知,儿子在医院里让别人给“摸”了。母亲来劝说王旭,“你多少给别人说个数。”

在王旭眼里,这不是经济赔偿能解决的事。他想不明白,自己本应是需要得到安慰的人,怎么反倒成了别人眼里那个“不好说话”的人。碍于和中间人的情面,他在事发4天后开出了价,20万——一个大到他认为无法再继续调解的数字。

医生休息室内发生的事在脑海里反复播放。那段时间里,他变得精神恍惚,健忘。早上起床准备去卫生间洗漱,到了卫生间就记不得自己是来干什么了;从超市买东西出来,走出一里地,他才想起来自己是骑电动车来的。

失眠的状况也越发严重。睡不着的时候,王旭会打开手机查找跟自己情况类似的猥亵案例。他查到,在浙江,一位男性在网吧里趁另一位男性睡觉时对他“打飞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在一份关于医生猥亵患者的法院判决中,认定“利用工作便利猥亵病人,酌情从重处罚”。

7月17日,王旭收到了华阴市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黄鹏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王旭疑惑,为何只对黄鹏进行了行政处罚?在他看来,按照此前的类似判决,黄鹏的猥亵行为应该可以达到以强制猥亵罪刑事立案的标准。

7月22日,王旭接受电话采访的音频被媒体发布出来。当天晚上,黄鹏的父亲和两位自称是黄鹏朋友的人找了过来。黄鹏的父亲给他道了歉,黄鹏的一位朋友则劝他不要再对外公开这件事,“你文化比较低,有的事情还是要看远一些。”那位朋友说,“再这样下去,(黄鹏的)家就完蛋了”,说到激动处,黄鹏的朋友把玻璃茶几扣得咚咚响。

他对“黄鹏对王旭进行猥亵”存疑,他反问王旭,“黄鹏作为一个40多岁的成年人,难道不清楚事情的危害性吗?”“他有老婆有娃,(做这事的)意图在哪?”而另一位朋友称,这事“一个巴掌拍不响”,“有因才有果,你就是那个‘因’”。

在这次谈话里,王旭很少说话。在被问到有什么诉求时,他低声回答,“给他关上个一年半年,在里面好好反省,就知道错在哪了。”

“大家都关心黄鹏受到的影响,有人关心我的感受吗?”王旭觉得,只有在法律上对此事有了认定,才能让大家知道这事对自己产生了多大的伤害。他想要个说法,黄鹏的行为为什么不构成刑事立案?

“能对你造成啥影响?”

华阴是个县级市,隶属于渭南。小城面积不大,检察院和公安局相距不足3公里。过去半年里,王旭在这两个机关跑了几十趟。

王旭在网上查到,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可以寻求司法救济途径,于是他向华阴市检察院申请对此事进行立案监督。工作人员告诉他,检察院接收立案监督的案件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他又去华阴市公安局,要求开一份通知书,公安局答复,既然已经对此事作出了行政处罚,就无法开具通知书。

他像个人肉传声筒,有时一天会在检察院和公安局间来回跑上两三趟,传递互相的答复。最后,检察院告诉他,必须得找公安要一份通知书;公安则建议他找检察院解决。通过华阴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途径陷入了僵局,8月20日,王旭向渭南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一个月后,他收到回复,“维持华阴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后,王旭继续向华阴检察院要求进行立案监督,检察院还是以没有通知书为由拒绝接收材料。从9月到11月间,他又陆续去华阴市纪委、政法委、人大和市委巡视组反应情况。每周,他都至少会从村里进趟城,询问事情的进展,要是碰上工作人员不在单位或工作繁忙,他会连着好几天都来等着。

一开始,把事情告诉工作人员,王旭还会觉得难为情。要是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的办公室里人比较多,或是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王旭会提醒他们回避。他一遍遍地把自己的经历讲给不同的工作人员,还得掩饰情绪,“因为我是个男的,不能哭,必须坚强。”后来,他干脆写了份情况说明,打印出来拿给工作人员看。

在各个部门间跑得时间长了,王旭心态又有些变化。他觉得自己作为受害者,把事情说出来没什么好丢人的,这似乎也成了一种宣泄渠道,“自己主动说出来,总比等别人来问时才说得好。”

即便如此,王旭还是不愿意把事情告诉亲人和朋友。他担心他们知道后不理解自己的行为,也不希望成为别人口中的“那个被猥亵过的男人”。

在家里,他把案件材料藏在卧室的衣柜顶上,只有站在凳子上才能够着。他认为父母应该察觉到了自己这半年来出门比以往频繁得多,也知道他还在处理“那件事”,只是彼此再没有提起过。

也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理解。有一次,工作人员看着王旭递过去的关于事发经过的材料,忍不住笑了出来。还有人质疑,“黄鹏上午都这么对你干过了,你下午怎么还会去?”“你一个男的,能对你造成啥影响?”

王旭不理解,自2015年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起,就修改了强制猥亵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更改为“猥亵他人”,男性从此也被纳入猥亵罪的保护范围,“为什么他们还对男性区别对待?”

为了确认自己对案子定性的判断是否正确,他以半小时30元的价格在网站上咨询过两位律师。还下载了知乎,以每位约40元的价格咨询了三位法律答主。在看完王旭对事情经过的描述后,他们均认为黄鹏对王旭的猥亵行为可以纳入刑法中的“强制猥亵”范畴。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吕孝权律师在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猥亵情节后认为,王旭的诉求是治疗失眠,不是看男科,黄鹏的主观动机就不正常。且黄鹏所做的猥亵行为长达5分钟,对王旭进行手淫行为,并触摸胸部、腹部等敏感部位,从具体行为手段上也属于情节严重,应当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在王旭找过的政府部门中,华阴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曾给华阴市检察院发函,要求对此事作出说明。12月末,检察院向人大作出回应。最后人大给王旭作出了一个含糊的口头答复,“这事儿我们也管不了”。

在各个部门间反映情况碰壁的时候,王旭常会感到胸闷、喘不上气。每当这时,他就骑车漫无目的地在乡间游荡。他常去离家三四里地外的渭河边,挑一处没人的河堤呆上个把小时。有时他会想,要不就当这事儿没发生,不再追究了,“反正现在这么坚持也没有结果”。但到了第二天,他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要是原谅了他,我的心结永远也好不了。”

“不知道我还能撑多久”

在各个部门辗转了半年后,维权似乎进入了死胡同。今年1月初,王旭在微博上给数十家媒体发了私信,希望自己的事情能被注意到。有媒体采访了他并发表报道,他还在报道的微博下留言,“我是当事人,希望大家能顶我上去”。而这似乎也没有起到多大效果——他的微博粉丝数保持在11个。

1月7日,王旭偶然间发现华阴检察院附近悬挂的铭牌,上面印有检察院检察长的联系方式。在多次联系后,1月18日,王旭有了跟检查长当面交流的机会。

在检察长的办公室里,曾看过王旭案卷材料的刑检科副科长胡磊坦言,王旭的男性身份对案件的定性带来了影响,“但凡(被猥亵者)换成女性或是未成年,这个就好说,这就是强制猥亵。实务中对成年男性的保护的确不太周到。”

胡磊告诉深一度记者,检察院对这一猥亵事件曾有过讨论,大家观点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这事可以纳入刑法所规定的“强制猥亵”范畴,大多数人则认为公安的认定没有问题。

胡磊表示,争议点除了王旭的男性身份外,还跟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对于猥亵程度的界定不清晰有关,个案中一项具体的猥亵行为到底适用于行政法还是刑法管理,容易存在争议。

在吕孝全律师看来,猥亵行为是否能够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的确存在边界模糊的问题,未来需要最高法、公安部出台更清晰的司法解释。而至于胡磊所说因性别而对猥亵案标准不同的说法,吕孝全则不认同,他认为这是对性别刻板印象。“在性侵犯中,认为女性天然就是弱者,男性就是强者,这种传统的性别观念还没有改变。”按照现行刑法,成年男性和女性应当受到相同的保护。

此外,胡磊表示,男性猥亵男性的案子,这在渭南还是头一例。目前,渭南市公安局已经复议维持了华阴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他看来,这将会让检察院对是否应当立案更加谨慎。胡磊有些为难,目前检察院都有对公诉案件无罪率指标的考核,“无罪判决越多,就说明你的工作越不好。万一法院认为黄鹏无罪,还得追究检察院的责任。”

在检察长的办公室里又一次复述事发经过时,王旭没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哭了出来。那天晚上,他在一条微博里写道,“太痛苦了,不知道我还能撑多久!”

在这次谈话后,华阴检察院向渭南检察院进行申请,同意在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的情况下,接受王旭的材料,对此事进行立案监督。1月22日,王旭将材料递给了华阴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给他打了“预防针”: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给出书面答复,“最后答复的结果可能不会是你想要的结果。”

王旭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还会继续向渭南市检察院申诉。案子的进展情况成了他唯一关心的事。

华阴市人民医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深一度,目前黄鹏已调离该院,但具体处理情况如何,医院未作表示。在王旭看来,不管此事以后在法律上如何认定,他都觉得在心理上很难翻篇,那种“变得肮脏”的羞耻感或许会伴随他一生。10年前,他离了婚,他不是没想过,如果再遇上合适的人,自己会再重组家庭。而现在,他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生活了”。

王旭努力对抗着这种耻感。前几日,他去公共澡堂洗澡。进入更衣室前,他四处打量了一圈,确定没人留意他后才安心脱衣服。说起这件事时,他有些自责,觉得自己变得过于敏感。他又很快反应过来,“这不是我的错啊。”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王旭、黄鹏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