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多国开启疫苗大规模接种计划。为了让更多民众自愿接种新冠疫苗,各国都展开宣传攻势。英国在飞速批准了辉瑞/BioNTech新冠疫苗、下周就开打时,强势打出“女王牌”: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也将在几周内接种辉瑞疫苗。法国则显得有点棘手。据法国公共卫生部门上周公布的调查,11月的受访者中,只有一半打算接种新冠疫苗,而7月则有三分之二
被法国政府任命指导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费舍(Alain Fischer)日前介绍了法国的疫苗接种思路,关于如何鼓励更多人接种疫苗,法国政府想出了“抽签妙计”。
女王夫妇做表率
据报道,94岁的女王和99岁的菲立普亲王(Prince Philip)都因年龄符合将优先接种疫苗资格,但他们并不会因为王室身分而获得特殊待遇,也必须排队等待接种。
▲ 为起到鼓励民众接种的目的,女王和亲王将公开接种。(《费加罗报》相关报道截图)
法国宣传大计:抽30人说服法国人
法国政府又会如何劝说法国人打疫苗?
指导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费舍在接受《星期日报》(JDD)的采访时表示,疫苗接种工作将依靠“制作完善、有针对性、反复宣传的信息”,而避免采取权威机构论证或者卫生当局下令的方式。
▲ 身为免疫学教授的阿兰·费舍,此前被任命担任“疫苗战略指导委员会”主任,负责为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费舍称,他希望能通过全科医生、药剂师、自由执业护士等专业群体,来说服公众接受疫苗,不过这些群体本身先要有途径对疫苗获得充分了解。
其次,费舍认为,已经接种疫苗的人可以成为疫苗的推广大使。
最后,费舍还表示,政府在考虑以抽签的方式,选出30余人成立疫苗公民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从1月份开始工作,他们工作的意义是说服法国人疫苗是有益的。下周四,小组将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以确定抽签选疫苗志愿者的标准。
疫苗无法阻挡第三波疫情
费舍还提醒道,疫苗接种初期是不能够避免可能的第三波疫情的。
事实上,法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将于明年1月开始在医疗养老院(Ehpad)启动。由于在未来3个月内,疫苗接种最多只涉及300万人,这对阻碍病毒传播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他呼吁在在节日期间继续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勤洗手,并限制亲友聚会人数。
▲ 在被问到法国接种为何比英国启动更晚时,费舍表示,还要花更多时间进行评估和准备。(法新社图)
疫苗抢购大战
哪国实现了“疫苗自由”?
除了英国、法国,俄罗斯、意大利等国也在如火如荼开展疫苗接种计划。不过,由于这款疫苗供应链上的瓶颈,各国在初期都只能得到少量疫苗。例如,虽然英国已预购了4000万剂辉瑞疫苗,预计大部分可以在2021年上半年供应。
当然,英国从下周开始最多只能收到80万剂。由于每人需要接种两剂,因此首批疫苗仅够40万人使用。
▲ 辉瑞集团发言人表示,供应链的建设时间比预期的要长,虽然11月底辉瑞还强调能实现年底前提供1亿剂疫苗的目标,但现在这一数据变成了5000万剂。(新华社图)
德国政府也表示,新冠疫苗交付减缓影响的可不只是英国:"所有接收首批疫苗的国家,无论是英国、美国还是欧盟,最初只能得到少量疫苗"。
谨慎起见,各国选择在多个疫苗制造商下单,以避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目前,“富裕”国家已购买了38亿剂疫苗。另外,名为COVAX的抗疫计划目前也为最贫穷的国家争取到了7亿剂疫苗。
▲ 俄罗斯莫斯科已开打疫苗,接种站5日开始工作。俄工业和贸易部透露,近期俄疫苗产量将达200万剂。图为医护人员为申请新冠疫苗接种的人员测量体温。(新华社图)
据《费加罗报》消息,就疫苗/人口比例而言,加拿大排名第一,是人均持有疫苗比例最高的国家——3.58亿剂(分别从辉瑞/BioNtec,Moderna和Sanofi-GSK购买)。这个数字意味着,加拿大已购买了能满足其现有人口5倍数量的疫苗,可称作疫苗富户。
英国(3.55亿剂)紧追其后,澳大利亚为1.348亿。另外,欧盟27国已为其近4.48亿居民预购了14.3亿剂疫苗,相当于为每个欧洲人订购了不少于3剂。从绝对数量来说,印度是购买数量最大的国家(16亿),但是人均不超过一剂。
▲ 12月4日,中国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副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军志表示,“年内将有6亿支国产灭活疫苗获批上市”。(新华社图)
万一接种出问题了,怎么办?
近日,辉瑞/ BioNTech,Moderna和阿斯利康/牛津纷纷宣布,其疫苗研发的第3阶段临床测试皆已结束。总体来说,新冠疫苗的研发速度和结果都是喜人的。不过,虽然疫苗已经历了成千上万志愿者的“考验”,但如何能确定当接种量达到50万、上百万时,不会出现出乎意料的不良反应?打疫苗如果出现副作用,怪谁?
有法媒提问到,如果注射疫苗后感到不适,那么是由研发疫苗的实验室来承担唯一的法律责任吗?法国工业部助理部长帕尼埃-鲁纳舍(Agnès Pannier-Runacher)对此的回答很明确——是的。不过,问题还要更复杂一些。
事实上,阿斯利康与多个国家/地区签订的提前购买合同中都包含了赔偿相关的条款。阿斯利康负责人表示,大多数国家都可以接受一定的风险,因为这更符合国家层面的利益。
与任何制造商一样,医疗产品制造商也有义务确保消费者安全。根据Village de la justice网站的说法,据《民法典》第1245条及1985年7月25日欧盟《缺陷产品责任指令》,制造商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来说,第1245条款规定,无论是否与受害人签订合同,生产者都需要对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负责。因此,如果接种出现问题,疫苗实验室将为此负责。
索赔难点
找实验室赔?也不是不可能……
只不过!需要满足一个前提:那就是证明身体不适和疫苗缺陷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换句话说,“取证”需要在3个层面进行:身体不适证明、疫苗缺陷证明,以及因果关系证明。
首先是身体不适证明:体检证明、医院报告...
然后,受害者需要证明疫苗有安全缺陷。当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并不一定会意味着它有质量缺陷。对于最高法院来说,医疗产品的不良副作用可划归为难以消除的危害、并不能归咎于制造商。最高法院为此制定了一种评判标准,即衡量产品的回报/风险,通过比较益处与副作用来鉴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
另外一个需要纳入考虑的因素就是时间,即从接种到副作用出现之间的时间间隔。
最后,是因果关系证明,这一步也许是最困难的:由于目前关于疫苗的科学研究还不够充分,因此较难证明疫苗就是引起不良副作用的根源。
话虽如此,但根据最高法院的说法,只要相关推定是认真、准确、一致的,那么它们就可以作为证据。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需要靠法官主观对线索进行判定,线索包括疫苗接种和疾病发作之间的时间关联性、个人或家庭不存在相关病史、疫苗接种副作用受害者的人数等。
因此,虽然维权不容易,但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换句话说,如果患者的确由于接种疫苗而产生了不良副作用,那么制药公司的“免死金牌”也是会失灵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获得赔偿需要等待数月乃至数年之久,欧盟还可能为受害者提供帮助,因此,对原告来说,进行欧洲规模的集体诉讼要有利得多。
(欧洲时报/ 靖树、凯文 编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