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马克龙“涉嫌违法”做法
6月23日,马克龙通过地方报社《巴黎人报》(le Parisien)、《法兰西西部报》(Ouest-France)、《西南报》(Sud-Ouest)、《普罗旺斯日报》(La Provence)发表约1300字公开信,向法国人解释解散国民议会的合理性、描述极左派和极右派获胜的后果,并呼吁法国人在6月30日、7月7日的新一届国民议会选举中继续支持执政党。
▲ 马克龙公开信。(《巴黎人报》报道截图)
02 社会党第一书记指控马克龙
对于这封公开信,左派社会党(PS)第一书记福尔(Olivier Faure)表示,马克龙以总统之名向支持者发表公开信,违反选举法。
福尔还质询说,为发表公开信,支付了多少钱?
03 1978年的先例
但这没什么特别值得惊讶的,巴黎西岱大学(Université Paris Cité)公法教授道热龙(Bruno Daugeron)表示,在此类选举中,每位法国总统都会明确表达自己的偏好。
例如:在1978年的国民议会选举中,时任法国总统德斯坦(Valéry Giscard d'Estaing)就曾在讲话中明确表示,他呼吁选民“为法国做出正确的选择”,并避免与左派“共治”。
▲ 1974年至1981年,德斯坦(Valéry Giscard d'Estaing)担任法国总统一职。(法新社图)
04 法国选举法
非法使用选举宣传费用?
首先,根据法国1990年颁布的限制选举开支法,禁止“公法下的法人实体”,例如:禁止国家负责承担某一党派的选举宣传经费。也就是说,马克龙不能让爱丽舍宫支付其所在党派候选人在国民议会选举中的宣传费用,但可要求其党派承担。
此外,马克龙还不能依靠爱丽舍宫的“资源”。格勒诺布尔-阿尔卑斯大学(Université Grenoble-Alpes)公法副教授选举法专家兰博(Romain Rambaud)认为,“如果爱丽舍宫直接参与编写公开信,那就是违法的,但这几乎不可能证明”。
总统不能干预选举?
其次,马克龙不能以总统身份编写并发表公开信,法国地方媒体发表的公开信显示(文件原始版本可通过《道芬自由报》Dauphiné Libéré查询),马克龙只在标题中提到了“共和国总统”,但信件中没有出现爱丽舍宫标志,信件署名只有马克龙的名字、没有提及其所在职位,并且爱丽舍宫网站上也没有发表这封公开信。
法国选举法律师阿德尔诺(Alexandra Aderno)表示,证据显示,公开信是由马克龙本人签署,而非带有爱丽舍宫抬头的官方信件。如果马克龙本人愿意的话,他可以呼吁选民给执政党投票。巴黎一大法学(Université Paris 1)博士、选举纠纷论文作者布里安特-吉耶蒙(Sophie Briante-Guillemont)也表示,马克龙已将他本人与总统身份区分开来,选举法没有禁止马克龙本人参与国民议会选举活动。
▲ 法国左派社会党(PS)第一书记福尔(Olivier Faure)通过社媒X质疑马克龙。(社媒X截图)
利用媒体干预选举?
最后,左派社会党第一书记福尔认为,马克龙发表公开信的行为属于购买商业广告。而选举法第52-1条禁止“通过媒体商业广告为选举做宣传”,但法国选举法律师阿德尔诺总结说,法律禁止的是支付版面费,而不是发表“一封公开信,然后被报纸刊发”。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媒体明确表明,信件是由马克龙交给他们的。这意味着媒体方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刊登内容,所以媒体方面可以拒绝发表这封公开信。但如果一家报社拒绝刊登总统的公开信,这令人感到惊讶,法学博士布里安特-吉耶蒙表示,即使在选举期间,也不会有媒体拒绝马克龙。